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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8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制度

第1篇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制度

为保证大型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大型设备在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定本制度:

一、大型设备如龙门架等在安装、拆卸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和单位实施安装、拆卸工作。项目经理必须严把安装、拆卸工作质量关。

二、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有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经上级安全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后,方可进行实施安装、拆卸工作。

三、在大型设备安装、拆卸时一定要做好监控工作,要组织专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工作,首先查看现场四周环境,周边要有专人值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安装、拆卸施工现场。确保安装、拆卸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四、大型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管理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五、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第2篇 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机械)在大修、安装完工后,必须经安全、设备部门、使用单位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设备部门要负责起重机械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督工作的检查使用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 安全、设备部门及操作者发现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4. 发生设备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即报告设备、安全部门并保护好现场,设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5. 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坏、缺少的,使用单位、使用者要立即向设备部门报告,设备部门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修复。

6.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须把起重机械固定的牢固可靠。

7.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超重机械。

8. 起重机械的操作者,对设备的不安全隐患要随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如反映领导置之不理者,可以拒绝操作。

9. 设备部门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进行专业检查两次并把查出的问题定整改时间、整改人、整改措施,由设备部门监督整改情况。

10. 设备部门要根据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标准,并组织力量实施。

11.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线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乙炔瓶、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6)带梭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浮放活动不牢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进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第3篇 大型设备安全装拆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装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装拆资质的单位来承担装拆工作。没有装拆资质的单位不得擅自承接任务,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二)大型施工设备装拆前应编制装拆施工方案,并经总工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并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三)拆迁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进行装拆作业。

(四)装拆时对作业场所应做临栏,并设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装拆时要指配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在旁监护。

(五)装拆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六)安装好的施工设备应进行验收,能正常运转、安全灵敏,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4篇 丰民医院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大型医用设备的范围:应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录为基准。

二、大型医用设备的申请应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程序办理,获得批准后,应通过严格的采购招标,在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能投入运行。

三、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实行技术考核、上岗资格认证制度。

四、大型医用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科室应责成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五、要充分发挥大型医疗设备的作用,提高利用率,在使用中积极开展功能开发工作。

六、医学装备科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和监督厂方维修工程师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定期校正,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5篇 大型设备购置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二、 医院根据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实际需要,使用科室提出大型设备的申购计划,经医院预算委员会、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并组织设备科、临床相关科室专家实地考察,由使用科室提出论证报告,对大型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实用性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其中包括:

(一)、申请配置的必要性和依据

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分析(包括医疗机构地理位置、性质、规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学科建设规划等)。

2、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分析(包括医疗机构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谱、人群对该设备的医疗服务需求、社会效益)。

3、医疗机构目前医疗服务的利用情况及相关设备的利用情况分析。

(二)、申请购买该类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质量安全性)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三)、申请购买该类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质量安全性)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四)、购置总投资、经费的来源和筹措计划、该设备的预期使用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必须包括年预期诊疗人次、预期使用年限、诊疗次均成本和投资回收期等内容)。

(五)、经济效益分析:

1、预期使用年限

2、每周诊疗使用时间、人次数

3、年预期诊疗人次

4、诊疗次均成本

5、年经济收入

6、年折旧费用

7、年维修、消耗费用估计

8、科室直接人员费用

9、医院相关管理费用

10、年收支结余率

11、成本回收期

(六)、配套条件说明

1、 房屋、水电等条件,防护、环保等实施方案

2、 有无零配件、消耗品来源,能否满足要求

3、 有无排污放射等问题解决措施

4、 其它

(七)、维修和保养条件

三、 医院将大型设备计划以文件的形式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上报逐级审批:

(一)、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院按属地化原则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院按属地化原则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申请材料及主要内容:

1、新增大型医用设备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机构基本情况;拟申请设备名称、规格和主要配件;相关辅助配套设备名称、数量和使用人员取得岗位培训证书情况;

(2)、可行性论证报告、需求分析。主要内容包括:申请配置的主要理由;所申请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在临床、科研中的作用;预期使用率;人员取得岗位资质情况;购置经费来源以及经济分析等。

2、更新大型医用设备

(1)、设备的更新理由、购置时间;

(2)、申请更新设备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

(3)、使用情况:包括每年的诊疗人次,开机天数诊疗时间;

(4)、对更新设备的处理意见和拟装备设备的档次。

四、 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其他医疗机构更新替换下来的大型医用设备,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配置审批。

五、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六、医院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于乙类设备,省卫生厅对配置申请做出批复意见,书面反馈给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收到批复意见后,做好配置批复登记并通知医院领取,医院领取配置批复后按相关规定开展采购配置工作。

七、 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或进口注册证;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政府拨款资助的设备采购必须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6篇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制度

一、购置

所申请采购的设备要按生产需要,切合实际,杜绝浪费

1、进入工地的机械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大型机械设备应备有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所使用的设备性能要了解掌握;

2、 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 非公司安排操作工和特殊岗位检修外,随意操作机械设备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 每个工段设备必须按公司文件规定进行操作和保养,对设备正常使用的零部件不能轻易改变位置和状态,自动线所有信号都设置为联动控制,一个位置程序改变,将影响整条流水线 工作。

5、层压机和热油系统等高温机械要随时注意安全。发现有漏油或冒烟等现象必须马上通知检修;未经同意不能擅自拆卸设备,以免高温油喷出

6、设备如层压机,组框机,液压车等有移动,夹紧,顶出,锁紧,升降,翻转等动作的位置,操作者和靠近该位置的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和保持有效安全距离。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

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机械事故。

2、作业项目:

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日常 保养由具体使用部门和人员完成每班早晚检查是否达到要求。

3、 对设备同时需要有水,电,气同时供给时,必须随时检查三者是否相互影响和干扰,如发现漏水,漏电,漏气等故障,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六、维修改造

1、小修:

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 的性能。

2、项修:

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 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

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 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和产品升级时。要根据进场时间,参数,使用情况,填写相关详情递交办公室汇报,分析原因后经公司高层同意才能对设备进行报废和处理。

八、对安装维修使用的日常工具要妥善保管,建立档案,有数可查。

中铁四局集团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第一项目队

第7篇 大型设备购置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二、 医院根据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实际需要,使用科室提出大型设备的申购计划,经医院预算委员会、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并组织设备科、临床相关科室专家实地考察,由使用科室提出论证报告,对大型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实用性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其中包括:

(一)、申请配置的必要性和依据

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分析(包括医疗机构地理位置、性质、规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学科建设规划等)。

2、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分析(包括医疗机构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谱、人群对该设备的医疗服务需求、社会效益)。

3、医疗机构目前医疗服务的利用情况及相关设备的利用情况分析。

(二)、申请购买该类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质量安全性)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三)、申请购买该类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质量安全性)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四)、购置总投资、经费的来源和筹措计划、该设备的预期使用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必须包括年预期诊疗人次、预期使用年限、诊疗次均成本和投资回收期等内容)。

(五)、经济效益分析:

1、预期使用年限

2、每周诊疗使用时间、人次数

3、年预期诊疗人次

4、诊疗次均成本

5、年经济收入

6、年折旧费用

7、年维修、消耗费用估计

8、科室直接人员费用

9、医院相关管理费用

10、年收支结余率

11、成本回收期

(六)、配套条件说明

1、 房屋、水电等条件,防护、环保等实施方案

2、 有无零配件、消耗品来源,能否满足要求

3、 有无排污放射等问题解决措施

4、 其它

(七)、维修和保养条件

三、 医院将大型设备计划以文件的形式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上报逐级审批:

(一)、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院按属地化原则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院按属地化原则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申请材料及主要内容:

1、新增大型医用设备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机构基本情况;拟申请设备名称、规格和主要配件;相关辅助配套设备名称、数量和使用人员取得岗位培训证书情况;

(2)、可行性论证报告、需求分析。主要内容包括:申请配置的主要理由;所申请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在临床、科研中的作用;预期使用率;人员取得岗位资质情况;购置经费来源以及经济分析等。

2、更新大型医用设备

(1)、设备的更新理由、购置时间;

(2)、申请更新设备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

(3)、使用情况:包括每年的诊疗人次,开机天数诊疗时间;

(4)、对更新设备的处理意见和拟装备设备的档次。

四、 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其他医疗机构更新替换下来的大型医用设备,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配置审批。

五、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六、医院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于乙类设备,省卫生厅对配置申请做出批复意见,书面反馈给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收到批复意见后,做好配置批复登记并通知医院领取,医院领取配置批复后按相关规定开展采购配置工作。

七、 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或进口注册证;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政府拨款资助的设备采购必须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8篇 大型设备定期检修及包机管理制度

1、根据设备说明书,参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国家标准,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定期检查图表和包机制度,严格执行周期性的检修时间,每项定期检修计划,由有关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周密安排,包机组成员严格按计划执行。

2、包机组必须做到“三定”“四包”。三定是:(1)定人员,配齐固定岗位人员;②定设备,确定所包设备范围;③定任务,根据包机成员的业务职责,确定管理、操作、维修的主作内容。四包是:①包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②包管理,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要求,管好、用好所包机电设备;③包维修,按照“质量完好标准”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④包排除故障,积极主动及时地排除故障,缩短时间,尽快恢复正常运转。

3、包机组必须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图表》和《定期检修图表》,同时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定检后按质量标准验收,包机设备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达到台台完好的要求。

5、定检后的技术资料存档,为下次定检提供计划依据。

6、机电矿长及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检修情况及记录是否齐全,每月对各组进行考核。

7、年度大检修必须依照检修措施、保证时间,特殊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可提前或推迟检修,但时间不得压缩。

第9篇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院将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或品种稀少、质量精密的仪器设备界定为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从购买前的论证一直到使用终止,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二、购买前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再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论证,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院长同意后,医院再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决定。

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医院委派纪检监察监督、专业人员技术确认。签订合同时,必须组织医院价格谈判小组集体再次确认价格、优惠承诺等。

四、凡购进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入库时必须由厂商代表、设备工程组人员、设备管理干事、使用部门负责人及使用责任人员一起参与验收,由设备管理干事书写验收报告,作为技术档案资料存档,发现问题及时索赔或采取相应措施。

五、设备科对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建立单机技术档案,并发给《万元以上在用医疗仪器单机运行登记记录本》,由仪器使用责任人填写,使用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

六、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进行使用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性能,一般性故障排除,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

七、大型及贵重仪器的使用责任人因故缺勤或调动时,应办理账面和仪器质量的移交手续,手续不清不接,不办移交者予以追究责任。未接受过该仪器的操作与应用培训的人员,在使用前必须接受培训,并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所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设备管理标签、技术档案,账和实物必须一致。不得将其零配件移作其它用途,如具备革新或改装的技术认证许可,必须经院领导批准,设备科备案后,方可进行。

九、各科室之间借用仪器,由出借科室主任批准并报设备科作调剂备案,建立共同使用手续。借用单位在借用过程中,对仪器应妥善保管,若有损坏或遗失零件等,由借用单位负责。

十、进修人员、实习生学习使用仪器设备时,设备操作者应向学习人员讲清仪器的性能、原理、使用方法和使用仪器的目的,并严格要求他们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时带教人员应在旁指导,发生系统损坏或零配件遗失等,除本人外,带教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凡仪器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科主任、设备科和主管院长报告,必须尽快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十二、对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坚持日常保养维护到位,保持仪器设备性能稳定、正常使用率极高的责任人,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十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报废,坚持慎重原则,凡能在在控标准内维修恢复正常或调剂符合它用的,均不得报废。确认报废的,由使用科室主任组织填报《医疗设备报废申请、鉴定、审批表》,报设备科组织鉴定后,按程序申报审批手续,并做好下账和残值处理工作。

第10篇 s煤矿大型设备定期探伤检测管理制度

1、建立大型设备定期探伤检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矿井大型设备定期检测档案,及时制定大型设备探伤、检测所用技术措施。

2、机电区技术组每年列出大型设备检验、探伤周期,并提前一个月将应该复检的大型设备名目报给单位主管区长和分管技术的副区长。

3、机电区主管区长、分管技术的副区长根据机电区技术组提供的将到检验的设备进行联系有检验资质的相关单位及时对进行检测和探伤工作,并及时联系设备检测和探伤所需资金,保证在用大型设备能够及时进行检测。

4、大型设备的探伤、检测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对矿井在用的大型设备进行检测、探伤。对在检测中省、地方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制定的标准高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要严格按高于《煤矿安全规程》标准的地方规定标准执行。

5、建立专用的大型设备检测、探伤资料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6、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煤矿监察部门的一般规定要求对矿用大型设备检测周期规定如下:

每6个月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副井提升绞车钢丝绳。

每年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矿井主排水泵房水泵;副井提升人车;空气压缩机;各种压力容积;主井运输强力皮带。每3年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副井提升绞车;矿井主扇风机。

7、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煤矿监察部门的一般规定要求对矿用大型设备探伤周期规定如下:

每年需进行一次探伤的矿用设备有:矿井主提升机的主轴、天轮主轴;主扇风机的主轴;矿车连接装置的连环;刮板输送机的链条等;对规程没有规定的大型设备主要部件需探伤的要及时探伤,一般2年进行一次探伤实验。

8、对新安装的水泵、绞车、空压机、主扇风机等矿用大型设备要先进行检测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9、对检测、探伤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写出书面处理报告;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机电矿长、矿总工、矿长,以便问题及时解决,在问题未处理之前该设备应停止运行。

10、对不能按时进行大型设备检测和探伤实验的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根据情况轻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11篇 大型设备技术管理制度

大型设备是矿山的咽喉,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大型设备安全运行,针对大型设备技术性能很强的特点,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和技术措施

1、大型设备各类司机和运行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持证率要达到100%。

2、要制定针对各类司机和运行工的培训计划,以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重要岗位人员素质。

3、大型设备逐台有切合实际、正确规范、内容翔实的操作规程并必须有项目齐全的运行日志,并要求司机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正确仔细填写运行日志。

4、在单机、单回路运行时其它规定情况下,技术员必须及时编制保机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二)健全各种保护和技术要求

1、主提升机应装设欠压保护、过电流保护、过卷保护、闸瓦磨损保护、过速、限速、松绳保护、制动油压的过欠压保护、动力润滑的断油超温保护。同时要求脚踏急仃开关、离合器闭锁、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制动系统可靠。

2、主通风机应有可靠的双电源,返风设施的防爆门符合技术要求,同时电机有过流保护、轴承有超温报警指示。备用主扇 可在10分钟内启动。

3、空压机有超温保护、断水断油保护,同时还要求安全阀、释压阀动作可靠,电机有过流保护。

4、主排水系统应有防水闸门、配水闸门,并齐全可靠。还必须有可靠的引水装置。电机必须有过流、欠压保护。主泵可在5分钟内启动。

5、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须达100%。

(三)狠抓检修和基础技术管理

1、大型设备每年有二次停电大检修且其中必须有一次返风演习。

2、做好每月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和缺陷及时上报并处理。

3、大型设备的用油必须按说明书的标号和注油周期执行并定期将油样校验,指数不合格及时更换。

4、主提升机钢丝绳使用前必须校验,各种参数合格方能使用。定期检查钢丝绳,断丝一有超标现象立即处理。

5、大型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性能测试和探伤,有不合格项立即处理。

6、大型设备必须逐台建立设备档案,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必须健全并有专人保管。现场必须放有说明书、总图、主要零部件图以备用。

7、大型设备必须按《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要求健全各种综合图表和制度。

第12篇 大型设备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是各级领导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大型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每月上岗检查一次;

二、机电副总,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每月上岗检查两次;

三、机电科长,副科长每月上岗检查四次;

四、基层队长,副队长每月上岗检查十次;

五、基层队主管技术员每月上岗检查十次;

六、值班队干每日上岗检查一次;

七、机电科设备组,技术组每周上岗检查一次;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必须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检查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并认真填写干部上岗登记薄备查。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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