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管理,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档案能够永久安全地得到保存。
二、接收档案进库时,必须是组卷完毕、验收合格的档案,以确保进库档案的质量。
三、档案的存放,必须使用统一的装具,统一编号、书写工整、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四、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严禁烟火,对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照明线路应搞好日常管理,彻底消灭一切火灾隐患。
五、注意防潮、防虫、防晒、通风,坚持每天测试温湿度,充分利用库房现有设备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控制。发现虫害、霉变及时处理。
六、定期做好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使案卷目录与馆藏档案相符;定期检查档案安全状况,及时向档案室主任汇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复制工作。
七、注意防盗、防火,定期维修、检修安全保护设施,确保其防护功能。
八、经常更新档案管理设备,提高管理水平,使档案建设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电子网络化发展。
第2篇 学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学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一次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
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慎重稳妥”的原则,存放3个月后,再行销毁。
三、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必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校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四、对保管期限已满,或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综合档案室必须逐件填写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清册封面内容、登记栏目、立档单位和全宗简要说明),报请校档案鉴定小组审查。
五、学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六、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专人(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依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确认无误,方可进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七、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第3篇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审查,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二、对收集到的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或转有关部门,或退还本人,或按规定程序作销毁处理。对收集到的不规范不齐全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提供材料的部门按规定完善。
三、发现伪造、涂改的材料,须清除伪造材料,修复涂改内容,并对当事人做严肃处理。
四、鉴别登记的档案材料,必须装入干部人事档案盒内,一般每2年装订入卷1次。
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16k办公用纸,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技术加工后归档。
六、档案内容不得使用圆珠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4篇 学院党委办公室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党委办公室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会计档案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财会类档案工作规范》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立卷及归档
(一)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包括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部门)按归档范围及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钉成册,封面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标题要简明,字迹工整、清晰,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部门保管3年,到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由会计部门的兼职档案员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二份)送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案卷一并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暂由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保管,以后视综合档案室保管条件改善状况如何再考虑接收,但综合档案室要会同学校财务处进行检查,指导立卷归档工作。
(三)会计档案移交到综合档案室后,原则上应保持原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综合档案室要会同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详见附表1、2)。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会计档案借阅
会计档案借阅除执行《档案材料借阅规定》和《保密规定》外,还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学校财务处工作人员查阅会计档案,经报告本部门领导后可直接到综合档案室查阅。
(二)校内有关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请示会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到综合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查阅。如需复制或摘抄会计档案作为旁证材料,须经会计部门和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并在复制或摘抄件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方能作为旁证材料。(www.)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三)学校会计部门因特殊需要,需将会计档案借出,须经会计部门领导和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由会计人员到综合档案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出。其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只限于综合档案室查阅,一律不准借出。
(四)借阅会计档案的人员和档案管理员,在会计档案借阅时应当面清点凭证序号和张数,并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双方要当面检查是否原样完整无缺,方能在借阅登记簿上注销。
四、会计档案鉴定和销毁
(一)已移交到综合档案室的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二)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综合档案室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附表:
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5篇 学院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学院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学校开放的档案主要为学校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提供服务,原则上不提供对外服务。如因公查、借阅,须经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校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借阅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可优先提供服务。一个单位查阅另一个单位的一般档案,须持有本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而且要经另一单位(案卷移交单位)的领导同意;查阅密级档案,须经分管领导的批准。
三、查、借阅档案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及翻阅案卷目录等。
四、凡借阅档案者,必须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拆毁、污损、涂改;不得随意转借或传播;不得用于展览或陈列;不得擅自翻印或出版;若工作需要,须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五、借阅档案者,须亲自到档案室借取或交还,一般不得让他人代借,不得携带档案到公共场所,以防遗失。
六、借出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并应按时归还,一般不超过一周,若需延长借用应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七、档案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借出档案,发现遗失、损坏、短缺的,应及时报告档案室领导处理。在收回档案时,应对档案进行检查,然后签字。
第6篇 l教育学院档案图书资料报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范档案图书报刊的管理,提高报纸、杂志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我校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员具体负责整个档案工作。档案员要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二、各类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三、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档案借阅程序,必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四、各部门和有关个人经手的材料要按存档要求及时送交档案室存档。
五、档案的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六、资料室的图书只限教职工借阅,一次借阅最多不得超过五本。
七、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2 个月,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八、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归还图书时须交纳逾期费。
九、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十、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 ,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十一、收发员对报刊要做好收发、登记工作,要做到无丢失、无差错。
十二、报刊要及时分类、整理上架。
十三、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纸携带出办公室。
第7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保密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上级有关法规,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二、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制度。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档案进出,须严格履行审批、核对、签字、登记等手续。
五、查阅档案原则上在档案室进行。查阅密级档案不得擅自摘抄、复印、拍照。
六、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员要承担档案安全保管责任。
七、复印秘密级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标明复印单位、份数、日期。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八、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档案内容。
九、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
十、对违犯保密纪律,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遗失、泄密等责任事故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8篇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安全。
二、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接收、转递、查(借)阅档案都必须做好记录,始终做到帐物相符。
三、每年年终全面检查核对一次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底册与库存一致。
四、在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必须及时检查核对档案。
五、发现虫害、霉变、潮湿等情况时,必须检查核对档案。
六、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在检查核对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9篇 路桥工程学院团学会档案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团学会档案管理制度
1、团学会档案由团学会负责老师专人负责管理。
2、团学会档案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工作或活动结束,负责人应整理文字材料,认真总结,将有关活动详细材料交由负责老师存档。有关材料应包括活动计划,经费预算,活动实施计划、结果、活动总结、经费使用详细情况等。
3、团学会档案的分类及内容
档案按团学会委员档案和团学会工作档案分类、编号归档,作到学院统化、科学化。
A类:团学会成员档案管理:把各届团学会成员的档案设宗,主要含以下材料:
①团学会干部个人登记表。
②团学会干部各学期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成绩评定。
③与团学会干部本人有关的各类文字材料。
④各类材料均一式两份。
B类:团学会工作文件档案,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材料,包括各社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团代会、学代会的有关资料等。
②团学会各部门的有关文件材料(按材料编号设卷宗)主要含:
a、各部门在各学期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b、各门部举办的活动详细计划、经费预算、活动总结、最终经费使用情况等。
c、团学会的物品登记册、请示报告、会议记录文字材料的底稿和样本。
d、与兄弟学院部、院校相互交流的各种资料。
4、每学期要对以上档案分别保管、编目、装订,做到不失不漏,有据可查;
5、查阅档案须经负责老师同意,查阅前登记,查阅后必须及时归还;
6、团学会全体成员有责任提供完整、详实的档案材料,并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第10篇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工作调动后,应及时将其人事档案转至新单位。
二、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三、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规范整理。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未经规范整理的档案不得转递。
四、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按“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五、档案转出1个月后未收到档案回执,应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严防档案丢失。
六、违犯档案转递制度,造成档案丢失,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等现象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11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预防灰尘、蛀虫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五、档案室、档案柜钥匙由管理员妥善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交与他人代管。
六、经常检查柜内档案,发现异常及时做好补救工作。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八、严禁在档案室存放易燃及化学物品。
九、离开档案室,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12篇 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系(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系办公室主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事处搞好协调工作。
2.系指定专人(一般为教务员)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3.系办公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及时建档。
4.教师业务档案的封面、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5.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系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6.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7.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系主任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8.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9.本规定由土木工程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