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器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停、复电联系制度,不准约时停、送电。
2、停电检修工作前,要使用相应等级的验电笔进行验电试验,挂好短路接地线。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工作完毕后,要彻底检查工作现场,按程序恢复到起始状态。
3、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监护制度。工作前负责人要向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4、绝缘工具要按规定期限和标准进行检查试验。
5、凡双电源设备及并联变必须定期检查,严防倒送电。
6、建立健全配电设备的编号标志、警告牌、联锁和遮栏,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7、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线,并定期检查。
第2篇 电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六: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第3篇 公司移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移动电器的分类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移动电器的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 设备安全课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监督管理。
2.3 机械动力厂负责移动电器的技术指导工作。
2.4 各单位负责移动电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 管理内容
3.1 移动电器的种类与安全接线
3.1.1 移动电器的使用面广泛,使用量很大,危险因素多。为了确保移动电器在使用中安全,杜绝触电事故,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3.1.2移动电器包括:手持电动工具动(包括手电钻、手砂轮、电动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电动铰刀、电动磨头、电吹风机、手电刨、电烙铁、电熨斗、行灯等),移动式电风扇(包括台式和落地式)、小型电炉、电烧水器、潜水泵、电夯、振动器、移动插座、移动清洗车、电动清洗机等,即称为移动电器。
3.1.3 移动电器不能用有接头的电缆线、交织的塑料线作电源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长度限制在6m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单相电器用三芯软橡套电缆线,三相电器用四芯橡套软电缆线,并分别装三脚与四脚插头,使金属外壳有可靠接零,接线必须正确,插座内的保护接零孔必须和接零干线直接相联。
3.1.4 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其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定;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可靠的屏护,并有警示标识。
3.2 移动电器的检查规定
3.2.1 移动电器的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3.2.2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损,手持电动工具至插头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6米;
3.2.3 插头与插座要配套;
3.2.4 开关应可靠,无缺陷;
3.2.5 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3.2.6 转动部位应灵活,无障碍;
3.2.7手持电动工具应有定期检验卡片;
3.2.8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应定期测试(每季度一次)。
3.3 移动电器的管理
3.3.1 手持电动工具由物资部购买,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移动电器。使用单位统一编号、建帐和发放,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由所在单位工具室集中管理。
3.3.2 物资部对采购的手持电动工具质量负责。
3.3.3 手持电动工具的借用期限,原则上当天归还.如因工作需要,应向工具室办理续用手续但借期不得超过一周,对特殊工种或执行厂外任务需要借用时,需经所在各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便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工具室对在规定借用时间不归还者,负责追回。
3.3.4 手持电动工具借出或收回时,工具室负责人应对借出的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性负责,严格做到不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外借,发现问题立即清查原因,做出处理。对于有缺陷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及时送机械动力厂检修。
3.3.5 移动电器修理一律由机械动力厂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修理由所在部门工具室送回,同时送交手持电动工具检验卡片,修理后,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达到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对于无法达到技术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鉴定报废,报废后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允许再使用。
3.3.6移动电器都要由各使用单位建卡、编号、登记。
3.3.7移动电器不准外借私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3.3.8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爱护手持电动工具,在接通电源后,开关闭合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做到正确操作,严格遵守有关电器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送交工具室。
3.3.9 手持电动工具的检验和保管由工具室负责,其它移动电器,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检验和保管。
3.3.10 各单位工具室人员不准擅自把移动电器借给他人使用。
3.3.11 各单位应开展定期检测工作,其中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一般不小于1m ,使用前和在用期间每半年应定期检测绝缘电阻值,并保存记录。机械动力厂负责对全公司移动电器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
3.3.12 移动电器在移动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
3.3.13 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及合理选用
a)手持电动工具共分三类即∶ i类、ii类、iii类;
b)i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体绝缘,而且它还包含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此方法使可能导电的零件在基体绝缘损坏的情况下不成为带电体,更具体讲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是金属体,便于接零。在一般场所,为确保安全,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i类单相手持电动工具时,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并要有额定漏电动作,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使用者还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c)ii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体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ii类手持电动工具在明显部位称有ii类工具结构符号“回”,ii类应用于狭窄、受压电器、管道内、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中为了确保安全,还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作保护;
d)iii类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低电压供电36伏或更低电压必须采取双线圈的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但不得使用自、变压器供电,应用范围同ii类手持电动工具;
e)使用ii类或i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控制箱和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必须放在受压电器外面,同时应有专人在场监护;
3.3.14手持电动工具其它方面安全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橡套软电缆或软线上插头不得随意改变规格或不用插头而使用,如有损坏应时更换。
3.3.15 手砂轮和薄片砂轮,必须装防护罩。
4 相关文件
gb/t 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gb 3787-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
第4篇 厨房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及检修制度
1、值班科长负责对每天出现的设备问题进行落实,监督机电队工作人员对出现问题的设备进行维修,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表;
2、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电线线路,管道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需更换的部件及时更换;
3、每月督促机电队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保养,使机器保持最佳的运行状态;
4、当班班长对当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负责,操作期间必须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行状态,使电器设备处于安全完好状态并合理使用,如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停止操作,并及时上报值班科长。
5、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关闭电源,按要求清洗干净放回原位。
6、各班班长对所负责设备负责,每天进行一次检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值班科长。
7、甲醇管路勤检查,阀门发现滴漏及时更换灶火,铜管每半年更换一次。
第5篇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安全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电器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九、幼儿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禁烟的规定。
第6篇 电器设备安全防火制度
1﹑必须经过有关劳动部门正式考核合格,发给电工本后,才可下到工作岗位工作,未考取电工本的不得操作。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饭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新设、增设、更换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技术部门共同检查后,合格了方可通电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对所有用电设备和线路要有定期检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电线穿过地板、石膏板墙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做瓷或金属的套加以隔绝。在任何部位新增设线路,应按规范在金属管内走线,末端应设铁皮软管。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线。电线走线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走线必须正规、整齐。
6﹑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石油以及其他化学危险品库房内,附设的明线路应用金属套管。并采取防爆型灯具。电闸箱灯的开关应装在外面。
7﹑禁止在电灯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灯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下试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安装检修所有使用的临时照明,必须使用低压手把灯。
9﹑电工操作期间严禁吸烟,遇有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应到消防中控开办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第7篇 加油站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经营。
2、各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3、本站职工要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加油站站长除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困难要如实向上级书面报告。
5、用户进站加油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站。
6、高强闪电、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7、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8、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接班加油员检查加油设备技术状况,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
9、加油机发生故障和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离去。
第8篇 电器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 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 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 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 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 有关条 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9篇 安装临时电器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及程序:
1、固定场所、车间、办公场所因临时性生产或其它需要用电时,必须由使用部门事先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及同意后,由申请使用部门凭审批单指派电工安装(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审批单安装)。
2、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3、安装使用部门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标准的临时线,有权禁止使用。
4、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到期立即拆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安装中涉及到其它审批规定,必须另行申请审批。
6、正常生产、办公用的电气设备、照明一律不准装设临时线路。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10、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1、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不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第10篇 z煤矿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型电器由小型电器组统一管理,登帐、建卡、统一编号,要做到帐、卡、物、板四对照。
2、小型电器由小型电器组统一领取,统一发放,回收管理。任何单位不准到供应仓库领用。
3、小型电器的修理由小型电器组负责,修理质量要达到检修质量标准。
4,对井下所用小型电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核实。
5、各使用单位要用好管好小型电器,对无故损坏或丢失小型电器者,管理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11篇 中心天然气灶电器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在使用、维护、日常检查及管理,安全行为等要求。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机关办公园区内使用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
发布日期:2023年7月8日 实施日期:2023年7月8日
第二章 日常管理要求
第三条 人员着装规范标准。
1. 上岗一律穿工服,标志佩戴整齐。
2. 上岗着装应规范,不应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应戴正。
3. 上岗不应穿拖鞋、赤脚穿凉鞋。
第四条 每日进行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试验及法兰连接处检漏,每班打扫卫生一次,保持设备设施清洁,下班后专人负责关闭燃气开关。
第五条 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和电器的基本知识。
第六条 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第七条 使用燃气灶具时,不长时间离开,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禁止在厨房内抽烟,点明火。经常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第八条 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第九条 灶具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经常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漏气,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条 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第十一条 严禁在厨房内私拉乱扯电线,禁止用湿手触摸电器和开关,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第十二条 经常检查电器、电线,发现电线老化、漏电,电器损坏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三条 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及电器,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和供电总开关。
第十四条 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 不得有其它违反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 安全行为
第十六条 用移动式可燃气体检测法兰时探针要对准法兰连接处。
第十七条 每年定期对燃气管线及设备进行避雷检测。
第十八条 岗位员工操作风险参照岗位危害因素辨识进行。
第十九条 岗位员工认真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主管、分管领导,班组长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行政事务中心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12篇 电器安全操作制度范本
1、严格遵守停、复电联系制度,不准约时停、送电。
2、停电检修工作前,要使用相应等级的验电笔进行验电试验,挂好短路接地线。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工作完毕后,要彻底检查工作现场,按程序恢复到起始状态。
3、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监护制度。工作前负责人要向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4、绝缘工具要按规定期限和标准进行检查试验。
5、凡双电源设备及并联变必须定期检查,严防倒送电。
6、建立健全配电设备的编号标志、警告牌、联锁和遮栏,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7、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线,并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