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质量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1、总经理
1)全面领导企业的日常工作,向企业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2)负责建立质量管理机构,任命质量保证负责人,分配质量职责,批准企业的质量手册。
3)配备适宜的资源配备,包括人力资源、设施设备资源、工作环境资源,以保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需要。
4)审批年度培训计划,确保人力素质达到生产需要。
2、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规定如下:
1)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与改进。
2)在整个组织内促进质量意识的形成和提高。
3)确保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在企业内得到贯彻实施。
4)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达到顾客满意。
5)负责与产品质量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
6)有权对各部门的质量工作进行审议和评估,同时有权领导所有部门针对质量问题采取任何改进措施。
7)对产品质量结果具有否决权,其结论不受第三方制约。
8)负责日常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
9)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操作会,及时沟通信息。
10)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对其进行管理与控制。
3、行政部经理
1)负责企业人员的管理和调配工作,确保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2)负责组织与质量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
3)负责全企业员工的业绩考核。
4)负责企业的技术文件和质量记录的控制。
5)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确保质量体系在本部门正常运行。
6)负责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员的工作,确保技术文件得到控制管理。
7)负责员工的招聘、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归口管理。
8)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作好各种培训记录,建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9)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
4、技术文件管理员
1)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收发登记、作废处置、标识更改、归档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对技术文件的使用情况检查和适用性评审。 3)负责质量记录表格的印制、编号、登记和保存。
5、品管部
1)编制检验规程和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试验、验证。
2)主持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质量趋势,组织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3)负责计量器具、检查设备、工装模具的检验、检定和校准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处理不合格品的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5)确保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准确度、精度满足检验规程的要求。
6、品管部经理
1)加强质检人员责任心,强化质量意识,组织学习和贯彻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按照质量管理和工艺要求编写工艺文件,对其质量负责。
3)负责工艺监督,有权终止违反工艺的各种操作。
4)按工艺方案进行技术分解,组织工艺验证、确定各工艺过程的参数正确有效。
5)负责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
7、检验人员:
1)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订单标准)和检验规程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验证。
2)在检验、试验过程中,认真做好检验、试验记录,保证其真实和可靠。
3)对检验、实验设备按时送检
4)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质量负责人汇报。
8、理化试验人员:
1)负责按照国家标准和检验规程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的化学分析和物理实验。
2)在试验过程中,认真做好检验、试验记录,保证其真实和可靠。
3)负责计量器具等定期检验。
9、生产部
1)生产部均衡组织生产,确保订单的按期交付。
2)负责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生产合格产品。
3)负责生产现场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10、生产部经理
1)负责本企业的生产运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正常运行。
2)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协调生产车间按计划进行生产。
3)编制生产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执行。
4)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各工序按规程操作和生产。
5)负责车间生产环境的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
11、车间主任(工段长)
1) 按计划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2)按《检验规程》要求,对生产过程有关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3)负责文明生产和工艺纪律的落实,确保安全事故为“0”。
4)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5)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和相应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12、车间巡检员
1)负责按检验规程对采购物资、过程产品、成品和返修、返工产品的质量检验。
2)负责对不合格品作出判定和作出标识。
13、班组长
1)在车间主任(工段长)的领导下,组织好所在工序的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期完成。
2)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和相应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4)确保生产现场环境整洁,文明生产。
5)负责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6)做好交接班工作。
14、生产工人
1)严格按照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等作业文件生产,对所制造的产品质量负责。
2)正确使用和维护生产设备、模具和计量器具,按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
3)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5、设备部
负责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设备满足生产要求并安全运行。
16、设备经理
1)建立设备台账,编制设备的维修计划并实施维修。
2)负责新进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组织验收。
3)培训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生产设备。
4)负责设备档案的管理。
17、采购部
1)负责物资的采购,以满足生产需要。
2)负责仓库管理,以对采购物资和生产过程物资进行有效的防护。
18、采购部经理
1)负责制定供方评价准则,并实施对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管理工作。
2)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采购。
3)负责辅助材料的管理,确保生产所需的物资的安全防护。
19、采购员
1)严格按采购文件在合格供方名录内实施采购。
2)负责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统计分析,作为供方动态管理的依据。
3)对采购物资造成的质量损失负责。
20、仓库管理员
1)负责原材料和成品的仓储管理,及时记录物资出入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2)按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日期进行挂牌标识,分类整齐定位堆码,保证物资的先入先出,防腐蚀、防损坏、防被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原材料进厂查验制度
为确保企业原材料、辅助材料进厂检验合格,特制定检验验收制度如下:
1、查验验收对象 原材料:生产中的配料。
辅助材料:生产工艺中不构成产品的材料。 2、原材料查验制度
1)原材料属于企业的ⅰ类物资,必须进行强检,原材料进厂后,由计量、化验室人员取样进行化学成份分析。
2)化学成份分析依据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3)判定原则:经化学分析出来的数据结果,依据企业内控的原材料采购标准进行判定。
4)企业计量、化验室人员在原材料取样进行化学分析后,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和开据分析报告单,在开据的化验报告单上做出判定结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出据的数据准确无误,判定的结果准确无误。
5)如发现外购原材料化验分析不合格时,如果不需要二次取样分析,将出据的化验单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级使用,如不能降级使用退回供方,如能降级使用,写出降级使用的处罚意见报供应部经理批准,再经总经理批准后,车间方可使用。
3、辅助材料检验制度
1)辅助材料属于企业的ⅱ类物资,有些物资的项目必须强检,不能强检的,通过生产车间进行验证。辅助材料进厂后,由计量、化验室人员进行化学分析。
2)化学成份分析依据:本企业制定的化学分析操作规程。
3)判定原则:经分析出来的数据结果依据企业内控的原材料采购标准进行判定。
4)企业计量、化验室人员在辅料取样化学分析后,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和开据分析报告单,在开据的化验分析报告单上,做出判定结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开据的数据准确无误,判定的结果准备无误。
5)如发现外购辅助材料化验分析不合格时,不需要二次取样分析,将开据的化验单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级使用,如能降级使用,写出降级使用的处罚意见报供应部经理批准,再经总经理批准后,车间方可使用。
6)质检人员必须对所判定的半成品合格与不合格负全面责任,不能出现判断失误、漏检等情况。
2)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标识
用“▲”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上标识关键质量控制点, 3)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控制要求
a、关键质量控制点应编制相应的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和检验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标准和规范,不得私自更改工艺文件。
b、行政部组织与关键质量控制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c、设备管理员对关键质量控制点所用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任何人没有经过车间主任的允许不得私自拆卸设备。
d、生产部对关键质量控制点适宜的工艺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员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配置并使用适宜的检验和试验设备。
5、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
1)关键质量控制点的仪器仪表,如温度表、压力表、计时器、电流表、电压表等,应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2)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应在培训后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3)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岗位操作。
4)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应按工艺要求及时对过程参数进行监测并记录。
5)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质检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工艺参数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特殊控制点管理办法(适用条款执行)
1)目的
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特殊控制点进行识别、控制,达到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的目的。
2)适用范围
生产流程中的特殊控制点
3)工作内容
a.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经过现场操作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未经培训者操作设备。
b.设备:对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确认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c.工艺参数确认,工艺参数调整需通过产品质量指标验证工艺。
d.操作人员对工艺参数要按工艺要求严密监控,要随时监控参数是否在工艺要求范围内,并按工艺要求随时记录,出现异常立即调整,未经允许操作人员不得对工艺参数进行改动。 e.现场环境:每天打扫卫生,对设备进行清洁,确保设备干净,工作环境整洁卫生。
(四)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1、目的
保证出厂产品进行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用户规定的要求。
2、范围
凡本企业成品入库前和╱或出货前进行的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均适用之。
3、职责
质检部是产品出厂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出厂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4、定义
1)外观尺寸检验:指按照产品标准或顾客要求对成品的外观尺寸的完整测量。
2)理化试验:指确保产品符合产品标准或顾客要求的材料要求的测试,按标准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工作程序
1)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的准备
a.品管部出厂检验员在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时,应先检查被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所需的检验和试验规程、标准是否有效、齐全、到位,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是否正常、合格,并按《检验规程》要求进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以保证产品质量指标检测数据准确。
b.确认需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已通过所以规定的工序检验、试验,且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
2)实施检验
a.品管部出厂检验员对生产车间在成品完成最后一道加工工序后进行的出厂检验和试验,其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按相应的《检验规程》之规定执行,若合同有要求是则按合同要求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并根据其检验的允收标准与拒收标准进行判定,同时将出厂检验和试验的数据和结果记录于“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中。
b.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明确标识或将其移入不合格区进行隔离;对批量不合格或有严重缺陷的由检验员立即开出“不合格品通知单”,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实施,能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的重新检验确认合格,方可入库出厂。
c.外观尺寸检验和理化试验:
质检部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对产品进行外观尺寸检验和理化试验,并将检验和试验的数据和结果记录于“检验报告”中。如顾客要求时,其检验和试验结果应提供给顾客评审。
d.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车间主任安排人员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的产品仍需再经过质检部检验并做好其重检记录。 e.对产品进行的理化试验工作,由化验室人员进行作业,以确保产品试验标准和试验工作的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及预期的使用要求。
f.检验标准和抽样方案按标准规定实施。
g.出厂产品经质检部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贴上合格证,准予办理入库手续。
h.仓库保管员要认真核对产品实物与质量合格证上的型号规格是否相符一致,签署手续是否齐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产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出现不符发现问题暂停办理并及时与质检部落实解决。
i.验收合格的产品由仓库保管员凭产品验收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j.成品入库后保管员应按产品的系列规格等分类存放,并标明,实施放置管理。
k.入库的成品要定期抽检,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标准。
6、检验报告
1)出厂成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产品种类、抽样型号、抽样的地点、检测项目、检测数据、合格判定等。 2)检验报告中的必检项目根据成品、半成品的检验报告填写,定期检验项目按定期检验报告内容填写。
3)出厂检验原始记录由质检部按《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对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予以保持。
4)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加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要在合同中注明,出厂质检报告检验依据要注明根据订单的合同执行。
(五)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混淆和误用产品,更好的分析失效产品并采取纠正措施,并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性,确保产品能追溯至其原始状态。
2、范围
适用于采购、生产、交付的产品。
3、定义
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产品的历史。
4、职责
1)供方
负责对提交的产品进行标识。
2)采购部
a.负责监督供方对提交的产品进行标识; b.负责标识购进物品的产品属性。
3)技术品管部
a. 负责标识经监视和测量后产品的状态; b.负责监督仓库、生产现场物品的标识情况; c.负责追溯产品的形成过程。
b.4)生产车间
负责标识生产过程产品。
a.对产品进行标识,主要标识以下内容:
产品属性: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来源、加工日期(批号)、数量等。 监视和测量状态:可包括待验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测量人员、测量日期、批量等。
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挂贴标签、分区域等方式。
b.原料的标识
原料的属性标识:如供方所提交产品的标识已清楚地表明了产品的属性或者产品与其它产品差别显著容易辨别,可以不再对物品进行标识;凡是不符合以上标识要求的原料,由采购部负责标识达到要求;仓库使用分区域、贴产品标签等方式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的材料进行标识。
原料的测量、验证状态的标识:原料在未检验之前不作任何标识,检验后合格入库,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区内并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
c.在制品的标识
产品属性:如在加工过程中产品本身无法识别而又要转到下工序时,应对产品进行标识,由生产车间挂贴《质量随行卡》。 监视和测量状态:未进行规定的监视和测量之前不作任何标识。监视和测量之后合格品由质检人员在《巡检记录表》签名,做好标识;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签字,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
d.成品的标识:未经过成品检验的产品由生产车间挂帖《质量随行卡》。检验后所有合格的成品必须在《质量随行卡》上由检验人员签名,在《质量随行卡》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检验后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由技术品管部进行跟踪。
e.交付产品应保持合格成品的标识,《质量随行卡》上要有检验员的签名。
f.标识的保持管理
产品的标识不能因搬运、移置、管理不善或雨淋等因素而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以防止误用产品或者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或技术品管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质检部负责对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进行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程序的规定作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
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标识用标签、标识牌,应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g.可追溯性:产品的追溯要求追溯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因此所有出厂的产品必须在《质量随行卡》注明相关信息。
六)售后服务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售后服务由销售部负责。所售产品由销售部负责派员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使用运行。 2)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使用手册。
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维修,保证期为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12个月(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产品交付后及时对操作者进行专门的培训,直到掌握为止。
2、服务响应
1)本市:接到客户的要求24-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小问题当时解决,如遇不能现场解决,应向客户说明清楚。 2)外省市: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给出响应,安排技术人员在一周内赶赴现场。
3)由厂家承诺条款,也应积极协助用户尽快解决问题。
3、售后服务
1)产品使用后技术人员要定期走访用户进行技术指导,收集顾客反馈意见,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2)根据产品销售情况,不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进行技术交流,帮助解答用户所提出的操作、技术问题。
4、不良事件处理
1)详细了解用户的操作过程和使用情况,及时向经理、进货人员工程师报告,如是产品本身问题,保修期内由供货人员与用户联系解决。
2)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企业应通知用户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报告经理出面与厂家联系。
5、完善服务
1)销售部门应首先做好《产品销售记录》、《产品质量跟踪记录表》,并及时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积极进行质量跟踪,所有售出货物应做到有据可查。
2)所有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做到包退、包换。对所有本企业经销的产品,若顾客提出质量争议的,销售部门应积极与供应商联系,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2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在分管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二、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9)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第3篇 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制度
1、目的
建立并维持程序以评估所有作业或活动的质量安全风险,并对评估出的质量安全风险以登录和区分,列出重点和优先次序,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标准的制造、使用等质量安全评估。
3、权责
3.1由安全经理(厂长)会同各部门质量安全负责人定期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整改措施;
3.2各部门相关人员给予协助、配合;
3.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整改措施;
3.4安全主任对各项预防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评核其有效性;
4、术语
4.1质量
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4.2安全
是指消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
4.3服务
需要与顾客接触的过程的结果。
4.4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产品不得存在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质量安全问题包括潜在的危险。
4.5风险评估
对已经存在或者潜在的风险及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寻找危险源及分布,确定危险程度。将出降低并控制危害生产的解决方案。
4.6质量安全评估
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产品及产品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影响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识别分析,寻找危险源及分布,确定危险程度,提出解决方案,降低并控制危害的生产。
5、程序内容
5.1成立评估小组
5.1.1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由安全经理(生产经理)负责。
5.1.2成立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质量安全评估小组。
5.1.3小组成员需对该作业有深入的认识或经验,以及具备对质量风险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5.1.4对具重大风险者,如公司内部缺乏合适的分析评估人员时,会聘请或咨询外部有关专业人士。
5.2确定风险评估的准则
5.2.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评估风险的准则。
5.2.2质量安全风险不仅针对产品质量,也包括人员健康伤害、造成生产财产损失及环境冲击。
5.2.3在评估质量安全风险的过程中,须考量下列各相关项:
生物性污染:微生物、寄生虫、有毒生物组织、昆虫等;
化学性污染:天然毒素、化学物质、杀虫剂、残留农兽药、食品添加剂、色素、放射性污染;
物理性污染:金属、玻璃、石块、粉尘等;使用磁铁、金属探测器、筛分过滤网、去石块 *光机等设备可控制物理污染。
5.2.4在执行评估质量安全风险时,必须考虑下列事项:
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体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产品质量安全是指产品质量状况对使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用于消费者最终消费的产品,不得出现因产品原料、包装问题或生产加工、运输、存储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
5.3先期质量安全审查
5.3.1审查的目的,在于涵盖所有的质量安全风险,了解公司质量安全状况,以做为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的基础,同时提供明确的数据与结果,作为日后持续改善质量安全绩效的基准。
5.3.2审查必须涵盖四类关键课题:
a法令规章之要求事项。
b重大安全卫生风险之鉴别。
c所有现行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与程序之检视。
d以往突发事件调查结果回馈之评估。
5.4评估的方法
5.4.1按照“物(不安全状态)--人(不安全行为)--环境--管理”进行分类,采用查核表、访谈、直接的检查与量测、以往的稽核结果、危害与可操作分析、假设状况分析、失误模式与影响分析、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方法来进行分析与审查。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危害因素,包括危害设备、危险物质和危险工种。
5.4.2将存在危险因素的工作分成若干顺序的步骤,并对每个步骤进行安全分析,识别出每一个工作步骤的危险源、危险部位、起因物和致害物。
5.4.3对这些潜在危险可能造成质量安全的风险程度进行深入的分析、评估;通过审查,对合类作业或活动进行筛选和分类,对评估出的风险予以登录,并列出重点和优先次序。
5.4.4根据公司阶段性政策、作业或活动特性、成本 / 效益分析和技术面的取舍,对具质量风险(尤其是具显著风险者)的作业或活动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以控制或降低其风险,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整改措施。
5.4.5对相关资讯、文献和案例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为后续设计、改造、控制及鉴别与评估质量风险提供借鉴与指引。
5.5评估的频率
5.5.1对已经评估出的具质量安全风险的、每年从新评估一次;如在日常运作或检查中发现风险有增加的趋势或重大变化时,则应适时进行重新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5.5.2引入新的具危害性的作业或活动,有关责任扔应及时将情况报质量安全评估小组,由质量安全评估小组适时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5.5.3根据重新评估的结果,维持对质量安全风险登录表之更新。
6支持文件
6.1质量安全评估记录
第4篇 口腔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范例
1、在院质控科的领导下,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
2、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评价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检查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3、科主任代表科室和院签订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与科室人员签订实行层层负责,各负其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加强全科人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科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质量安全培训纳入科室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定期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5、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完善并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医疗技术风险防范、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规定报告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等不良事件。
6、依法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严格医疗技术和人员。对新开展医疗技术进行安全、质量效等管理与评价,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7、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监督使用情况。
第5篇 质量安全责任登记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保障每一道工序质量每个工人的安全,确保我部安全质量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
根据等有关法规性文章,经研究决定,结合我部实际,实施质量安全登记制度。
第二条
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公路工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 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不落实, 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各级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公路工程整体质量。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的重大意义,结合本部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第四条
本部所有人员依法对所从事的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各分部应当分解落实工程建设各岗位、各环节安全质量责任,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公路建设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在本单位质量责任范围内按以下原则划分:从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负责人,对本单位 所承担公路工程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从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承担公路工程的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 从业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登记制度,做好登记表,详细记录。本制度由沈海复线高速公路莆田段a5合同段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护理管理的有关制度、计划、操作规程等,对全院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2)每月对全院各护理单元进行护理工作质量(安全)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护理质量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问题与缺陷的改进措施有追踪和成效评价,体现有持续改进过程。
(3)督促各级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专科及常见疾病护理质量标准。每季度进行考评,有记录、有反馈。
(4)对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有成因分析和讨论,查找事发原因和教训,针对需要控制的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措施。定期对护士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强护理人员防范意识,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负责全院护士三基考核及业务技能的培训,定期举办业务讲座,定期检查护理人员掌握常见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保证对危重患者实施安全的护理操作。
(6)组织开展疑难病例、高难度护理技术等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病例讨论。
(7)加强护理安全,严把重点护理环节(围手术期护理、危重患者护理、输血及药物不良反应、特殊检查前后等)的管理,定期检查各护理单元分级护理执行情况、危重病人登记上报、质量检查、护理措施落实情况、护理并发症控制情况、抢救药品、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科室对意外事件处置情况以及护理人员自我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定期检查“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落实情况以及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等。
(9)定期检查手术室护士对大手术病人的手术前后访视、术后病人规范交接以及正确书写手术护理记录单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定期检查供应室下收下送、灭菌物品环节质量要求、操作流程、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以及消毒灭菌合格率。
(11)定期检查其它特殊科室相关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工作。
(12)定期召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就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第7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