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信访工作创新领导接待日制度
创新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
创新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05年6月28日)
##县位于##省东南部,是具有##年开放历史的国家一类##口岸。近年来,我们在全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抓好信访这个“天字号”工程,创新实行以“三办制、一疏理、四碰头、八联单”为核心内容的领导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实现了“一年摘黄牌”和##市目标管理考核“三连冠”,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年步入全省10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找准切入点,创新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县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益调整带来的矛盾也相伴而生,重复访、群体访、异常访现象较为突出。因工作不力,##年,##被牡丹江市委、市政府亮“黄牌”,纳入了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对象。面对这一窘境,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做不好,势必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直接影响改革和发展大局。基于这一认识,县委、政府一班人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省各级领导定期接待来访工作暂行规定》等中央、省市有关信访文件,吃透了上情;同时,深入信访一线了解情况、走访调研,摸准了下情。在把握基本规律、审视工作实情的基础上,我们决定先从领导抓起,在领导接待日制度上切入,采取领导排班方式,陆续实行了半月接访、每周接访及定期约访等制度。但随着工作开展,我们发现,由于机械性排班,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参与协调的部门多,仅由领导参与接待过于牵强,经常出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并非接访领导所分管的工作范围,难以拍板决策,导致群众有意见,领导不满意,信访干部受挤压,造成了群众重复访不断加剧,工作效果不很理想。为此,##年初,我们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按照“创新工作方式,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对领导接待日制度进行改进和规范,探索实行了“三办制、一疏理、四碰头、八联单”的方法。由于招法对路、有访必结,取得了立杆见影的成效。自制度创新以来,重访和越级访年以##%以上的速度下降,信访问题一次性办结率达到##%,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得到了迅速扭转,实现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二、抓住关键点,规范领导接待日制度操作程序
好的制度要实行到位,须有好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实践中,我们紧紧抓住“访前接办、访中联办、访后督办”三个关键,规范程序,科学运作,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把创新后的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到了实处。
一是抓访前接办,认真梳理信访问题。信访问题错综复杂,如果盲目接访,势必影响处理效果。根据信访工作特点,我们坚持“方便信访人”、“谁主管、谁接访”的原则,让信访部门把好“第一关口”,每周一至周四接访,疏理问题,分类后向相关领导或部门呈报,然后每周五由领导接待,对信访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在问题疏理过程中,凡是信访部门能处理的,或交办、或转办;凡是疑难重大的,由主要领导接访;其他较为复杂的,由分管领导接访。在此基础上,对需领导接访的问题,确定接访领导和单位,下发“四卡”,即:为信访人开具领导接待日通知卡,为责任单位开具接待日通知卡,为相关县领导开具信访领导接待日呈报卡,信访部门保留存根,从而明确了领导、责任单位、信访部门和信访人之间的责任,对号入座。在疏理接访问题中我们发现,近年我县部分群众因大病而致贫,向领导反映后,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大病救助”捐款活动,目前已使200多贫困大病群众得到救助,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近4年来,县级领导共接待*群众##人次,采取“一疏理”方式共向领导提供合理化建议##条,实现了信访工作由单纯被动接访向超前息访、治访的转变。
二是抓访中联办,集中“四方”现场办公。信访工作的最大症结是群众“访而不决”,主要的一条原因在于,为群众解决问题的领导、部门责任人很难集中碰头,盲目接访,答复口径不一,问题难决策。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实行了“四方”碰头、联合办公,即:在下发“四卡”后,县信访部门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提前与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沟通,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向信访人发出约访通知,与县领导、相关部门和信访干部碰头,实现了“四方”现场办公。由于联合接访发挥了综合效应,有备而战,使信访问题当场拍板,一锤定音,让信访人满意而归。截止目前,我们在领导接待日中已现场办公处理养路段退休职工拖欠工资、县一陶破产欠缴养老保险等信访问题##件(次),结案率达到了##%,有力支持了改革和发展。
三是抓访后督办,跟踪问效落实到位。为防止信访问题只解决在口头上,做成“夹生饭”,我们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强化事后督办,按时限和标准加以跟踪落实,真正让问题“四脚落地”。督办工作中,县委授权信访部门,采用了“八单”督办制进行落实。即:在领导接访决策后,由信访部门填报“八单”,分别送达县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主管副县长、纪检委书记、组织部长及责任单位(信访部门留存根)。责任单位按时限结案后,向上述领导汇报处理结果,并将“八单”撤回信访部门,存档销案;对难度较大,不能按期消案的单位,县委对其进行通报,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承诺办结时间,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访人的权益。通过“八单”督办,使主要领导掌握了办结情况,基层单位增强了信访工作责任意识,信访人的诉求得到了有效解决,达到了“三方满意”的效果。去年以来,我们就##拖欠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住宅楼居民物业管理、##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下达“八单”##份,督办信访案件##件(次),全部结案落实,促进了“人本”理念的落实和经济社会的和谐。
三、把握落脚点,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保障机制
构建、完善配套的保障机制,是确保领导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效能的前提。实践中,我们以领导接待日制度高效稳妥落实为落脚点,建立“三种机制”,确保了工作的实效。
一是建立领导带头机制。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的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带了头,制度就可行。为了加强对领导的激励和约束,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县领导接待日制度实施方案》,对领导接访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领导“五带头”,即带头执行制度、带头了解情况、带头出面协调、带头集中办公、带头过问督办,构建了一把手亲自抓、相关领导全力抓、部门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2003年,##县实施教育制度改革,一次性清退##多名代课和合同制教师,其中有140多人集体*。县委书记##同志带头执行接待日制度,与教师面对面对话,动之以情,晓之以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根据广大教师的意愿,按相关政策给予妥善处理,使教师息诉罢访,避免了事态扩大,减轻了社会震荡。3年多来,县处级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件(次),办结率达到了##%。
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县镇间上动下不动、部门间你动我不动的现象,我们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先后出台了《重大信访疑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和《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施方案》,并采取试点方式,把领导接待日制度逐步向县直单位部门和乡镇推开。同时,我们还落实了“三互动机制”,即:县委、人大、政府互动,县信访办与乡镇、县直部门互动,乡镇、县直与基层互动,保证了部门间信访工作的步调协调。针对“一免两补”政策实施后,农村土地纠纷成为信访热点的实际,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土地县、镇两级仲裁委员会,信访及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及时接待土地方面的信访问题##件(次),##%以上得到了妥善解决,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为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县委动真格、用实招,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出台了《信访工作通报制度》、《关于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不按时限参与集中办公、及时落实处理意见,或处理问题措施不力,推诿、敷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把领导接待日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目标考核,年终实行“一票否决”,作为部门评优、个人提职的重要考评依据。3年来,共有##个单位部门因工作不力被取消评优资格,增强了领导接待日制度的权威和实效。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在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些许成绩,但与兄弟县市和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求比,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将乘这次会议的东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继续务实创新、实干争先,有力地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争当全市乃至全省信访工作的排头兵。
第2篇 法院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牢固树立信访观念,深化干警对法院信访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干警的群众观念,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健全完善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和谐稳定大局,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多层次、全方位、运转畅、效率快、效果好的信访工作格局。
第三条 实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的关键在于健全人人抓信访工作的体系,落实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信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确保目标任务到领导、到部门、到具体干警头上,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负责抓,其他部门配合抓,全院上下齐抓共管。
第四条 实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的核心在于坚持热情接待、文明接待、公正处访,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必有果;接待热心、听诉细心、解答耐心、处理诚心。
第五条 信访工作流程管理是指对来信来访人员登记、分流、审查、处理、统计、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组织、监督、协调等系统管理的总称。
第六条 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由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对全院各部门及人民法庭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定期分析法院信访工作的形势任务、一个阶段或一个时期法院信访工作的特点及成因,总结回顾法院信访工作积累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解决存在困难与问题的措施办法;立案庭负责对全院信访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督办、核查、通报、评比。
立案庭内设信访接待,与院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信访申诉案件的登记、分流、审查、督办、建档和部分案件的处理,并负责督办党委、人大、政协、上级法院等部门挂牌督办的案件;各业务庭要按照业务分工认真做好各自的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理干警违法违纪信访案件。同时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全院的信访工作。
第七条 实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必须建立全天候接访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院领导每星期预约接访,中层领导每日轮流接访,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每日接访。
第八条 信访工作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重点妥善解决集体访,避免越级*和进京访。
第二章 信访的分类、登记和分流
第九条 信访分类:信访分为非诉信访、告诉立案信访、再审申诉立案信访、在办案件信访、纪检信访等。
第十条 信访登记:来人访的初访接待及登记统一归口立案庭。院领导、各庭室、局、组、队收到群众的信访信件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上级法院等组织转来的信访信件后,应3日内批转立案庭统一登记,并由立案庭负责将信访信息登记建档。
第十一条 信访分流:立案庭进行信访登记后,对不属立案信访接待处理且不能及时息访的,应于1--3日内填写好“信访处理流转卡”分流至有关庭室,并告知信访人等候通知。具体分流办法为:
1、 告诉立案信访分流至立案庭;
2、 申诉再审立案信访分流至立案庭申诉再审审查;
3、 在办案件信访分流至案件承办庭的主管院长,主管院长3日内再批转至案件承办庭;
4、 凡反映办案人员违法违纪办案的纪检信访分流至纪检室督办。
第三章 信访的处理、督办和结案
第十二条 立案庭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立案庭对信访人的问询要依法耐心解答,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要指导信访人去有关部门解决,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又急于解决的纠纷要积极进行诉前调解。
第十三条 信访案件一般应在3个月内结案。“信访处理流转卡”所流转到的每一个环节的批办人或承办人都要及时办理,并签署意见或填写处理结果,信访结案后,最后处理人应于3日内将“信访处理流转卡”送立案庭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 对于超过3个月未结案的信访、重复访的、信访老户的信访、上级领导部门督办的信访,立案庭应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向信访承办庭室发出“信访处理催办反馈卡”,承办庭室应于接到该卡7日内反馈情况。
第十五条 院长接待日:每周三为院长接待日,院长接待日值班表要上墙公布,立案庭要根据院长分工指导信访人适时来访,并将有关情况提前通报接访院长。
第十六条 预约接待:对于情况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信访、集体访、*老户的信访、有矛盾激化苗头或有越级*苗头的信访,各信访承办庭室要及时报告,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可以进行预约接访,由院长或副院长和庭长等共同接待处理。一般每周四为预约接待日,遇紧急情况可临时应急安排预约接待。
第四章 信访的归档、统计
第十七条 信访案件结案后,立案庭负责将所有信访材料(包括信访处理流转卡)装订成卷定期归档,并负责将结案信息输入微机,每月20前填报“信访统计报表”报上级法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院信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3篇 z政协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为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部门
办公室综合科为信访工作部门,具体负责信访日常工作。
二、信访工作职责
1.接待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2.向有关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3.调查有关信访事项,提出处理建议。
4.协助有关机关、单位查处信访案件。
三、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工作人员须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单位、姓名、地址及反映的问题要求和办理情况等,并将登记表格和材料统一编号、归档。
2.送阅批转。信访信件由信访工作人员提出拟办意见,送秘书长阅批,重要来信必须送市政协主要领导阅批。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工作人员要作好登记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答复。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审查同意后上报。
四、信访工作要求
1.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凡来电来访向机关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格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相关材料透漏或转送给案件涉及单位和人员。
4.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做到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5.根据*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1)对少数无理取闹的来访者要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劝其息访。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及时送公安部门处理。
(2)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紧急信访事项的,要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单位。
(3)对疑难问题要及时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来信来访处理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一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部门办理的群众来信,应从领导批阅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第4篇 信访工作制度物价局
一、为了保持我局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我局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呈批、转办和催办工作。办结后,属于价格投诉举报的由检查所负责整理归档,其他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各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办公室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七、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价格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九、各股所办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5篇 实中信访工作制度
海东实中信访工作制度
根据《江苏省信访条例》、《连云港市信访管理办法》规定,为积极做好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置工作,保护和尊重其信访权益,依法建立科学、正常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名单附后)。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三、目标责任
1.处理好“初信初访”,力争“初信初访”办结率达100%。
2.保证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力争达100%,基本杜绝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
3.及时办理和反馈上级机关、领导转交的信访事项,转办率达100%。
4.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谁主管谁负责。教育教职工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规范信访程序,依法信访;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做到全部有理全部解决,部分有理部分解决,无理的做好解释稳控工作;对不听解释,越级*者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先、晋级,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于停岗或解聘;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5.信访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对信访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6.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法维护教职工信访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程序
来信办理
1.登记编号,填写《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并附信访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阅批)。
2.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
3.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4.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来访接待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海东县实验中学接待来访登记表》。
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目的、要求及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处室、班主任解决的问题,通知其接待处理。
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同《接访记录》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
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要通知相关领导接待。
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五、节假日期间信访事项的应急处置
1.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学校节假日按规定做好值班安排,建立值班督查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应履行的职责,设立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号码,做好值班情况记录。
2.确保通讯联络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学校校长及值班人员的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门卫应保持24小时有人,确保随呼随应。
3.建立紧急报告制度。对本单位内出现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在15分钟以内向校长和县教育局报告,并采取临时紧急防控措施,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和安抚工作。
4.学校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展开积极有效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处置工作。
5.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要合理配置应急处置紧急信访事项时的物资、车辆、经费等资源,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海东实中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z(校长办主任)
z(政教处主任)
z(教务处主任)
z(总务处主任)
z(女工干部)
z(工会主席)
z(团委书记)
第6篇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一)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应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促进人大职权行使,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确保全乡(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领导亲自办信访的原则;
(三)乡(镇)人大信访承办下列信访事项:
1、对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控告和检举, 。
2、对乡(镇)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的控告和检举。
3、对乡(镇)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上级人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信访案。
5、依法应由乡(镇)人大受理的其他信访案。
(四)乡(镇)人大信访达到下列要求:
1、对信访案,乡(镇)人大在接待、登记后,7天内作出处理意见,并着手查办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2、凡直办的信访案,在受理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天;
3、交办案在90天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回复交办机关,同时书面答复信访人;
4、发现对承办结果适用法律不当,处理有误的,应退回重办,不属本单位承办的自受理之日起7天内退回;
5、信访承办人员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6、信访承办人员要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信访人隐密,不得扩大范围,不得遗失、损毁信访材料,不得压报、滞报、舞弊、受贿、打击、报复;
7、信访人可以向乡(镇)政府的办理机关或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应在30天内复查答复,特殊情况不超过60天;
8、乡(镇)人大信访案的有关登记、调查、处理的各类资料应规范完善,妥善保存,年底整理入档,
(五)乡(镇)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处理重大信访案件。
(六)对信访案承办有下列行为的,应通报批评或依法作出处理。
1、接到交办案通知后拒不提供情况或材料的;
2、接到交办单位交办的信访案后顶着不办或拖着不办的,在规定时间内既不说明原因又不报告结果的; 3、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第7篇 信访事项督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条例》和行政机关工作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原则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二、督查督办的范围
1、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2、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
3、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的信访案件;
4、重大集体*事件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5、3次以上重复来访来信和5人以上的联名信;同一天内有3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或者3天内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
6、其他应予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职责
1、检查反馈:对责任单位办理信访案件的措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2、督促落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对进展缓慢的进行催促,对久拖不决的限时处理。
3、提出建议:指导基层单位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处理信访案件,对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综合协调:对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理顺关系,协调和推进案件的处理。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
1、正常的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由县信访局负责具体落实。
2、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由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期限,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交办。
3、立案交办后,经办人应认真做好督查催办工作,重要的信访案件要重点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由经办人建立督查案卷,定期督查督办。督查督办可采取电话催办、发函、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一般情况下,逾期3天仍未回复的应予催办。
(2)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不清,需派人调查核实的,要2人以上同往。
(3)对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可联合有关单位组成督查督办小组进行督查督办。
(4)经办人要对督查督办情况及时记录;对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案件,应在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督查督办情况书面报告有关领导。
(5)对2次催办仍不回复办理情况,又不说明理由的责任单位;或2次督查督办仍处理不力的责任单位,将采取责成说明情况、责成书面检查和通报等形式,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4、信访案件的办结要求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落实处理意见。
(1)经督查督办符合结案要求的,作办结处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责任单位重办。
(2)需复函上级机关、有关领导或信访人的,应及时回复。
(3)信访案件办结后,经办人应将督查督办资料连同结案材料一并整理归档。
五、督查督办工作的纪律
1、督查督办人员与信访案件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督查督办人员应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第8篇 p粮食局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粮食局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一、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来信来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安定团结、调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严肃对待,认真办理。
二、局信访工作由人事监察科扎口管理,各科、室分工协作,共同办理。所有来信由人事监察科登记编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由局领导批交相应科、室办理。
三、处理来信要及时。批办的信件一般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上级有关部门批转办理的来信一般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到30天。到期不能结案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局领导和交办单位说明情况。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人大建议要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并上报结案。处理完毕后,及时将来信交人事监察科统一保存,并做好结案登记。
四、对于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可办理的应及时给予办理。超出法律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信访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接待来访要热情、耐心,答复问题要细致、准确、诚恳。
五、拓宽信息渠道,扩大信息网络。认真抓好信息的筛选、分析、传递等各环节,综合分析来信来访的问题和情况,对涉及面广的政策问题,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了解民情,预测民意。
六、提高办理效率,减少重复信访。全年结案率要在90%以上,重复信访控制在10%以内。对来信来访的数量、内容、结案情况要进行定期统计,并做好向有关部门上报信访统计,年终要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
第9篇 x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一)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应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促进人大职权行使,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确保全乡(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领导亲自办信访的原则;
(三)乡(镇)人大信访承办下列信访事项:
1、对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控告和检举, 。
2、对乡(镇)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的控告和检举。
3、对乡(镇)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上级人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信访案。
5、依法应由乡(镇)人大受理的其他信访案。
(四)乡(镇)人大信访达到下列要求:
1、对信访案,乡(镇)人大在接待、登记后,7天内作出处理意见,并着手查办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2、凡直办的信访案,在受理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天;
3、交办案在90天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回复交办机关,同时书面答复信访人;
4、发现对承办结果适用法律不当,处理有误的,应退回重办,不属本单位承办的自受理之日起7天内退回;
5、信访承办人员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6、信访承办人员要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信访人隐密,不得扩大范围,不得遗失、损毁信访材料,不得压报、滞报、舞弊、打击、报复;
7、信访人可以向乡(镇)政府的办理机关或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应在30天内复查答复,特殊情况不超过60天;
8、乡(镇)人大信访案的有关登记、调查、处理的各类资料应规范完善,妥善保存,年底整理入档,
(五)乡(镇)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处理重大信访案件。
(六)对信访案承办有下列行为的,应通报批评或依法作出处理。
1、接到交办案通知后拒不提供情况或材料的;
2、接到交办单位交办的信访案后顶着不办或拖着不办的,在规定时间内既不说明原因又不报告结果的;
3、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和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为提高环卫所管理人员工作素质,更好地为棠阴环卫事业作贡献,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以警示全体工作人员,
镇环卫所工作制度乡
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有下例情况之一的,扣除当月清销假制度,
1、上班迟到又不说明理由的;
2、在规定下班时间前半小时早退的;
3、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的;
二、严格执行岗位廉洁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处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待岗
1、不按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乱收费的;
2、收费后不及时交纳给会计占为己有的;
3、为当事人争取不正当利益而接受当事人宴请或参加有其他支付费用的各项休闲娱乐活动的;
4、对本职工作不能尽职,对保洁管理力度不够,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
三、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形而定,望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1、热爱本职工作,执行上级指示,主持环卫所日常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督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环卫所的各项规定。
2、团结一致,办事公正,对工作积极负责,讲求效益,遇事共同商量,不推诿,不扯皮。
3、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加强对本处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4、负责集镇的保洁员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
5、定期联系县垃圾填埋场及时清运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
6、负责集镇区域单位、商铺及居民的卫生保洁费的收取工作。按时完成达到95%以上的镇政府给与适当奖励,否则从工资里扣除达到百分比为止。
7、负责集镇城―管工作,对街道乱设摊、乱堆放、乱停车、乱搭棚、占道经营等实行严格管理,使集镇街道正常有序。
8、定期对集镇卫生保洁员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对各村垃圾分离拣场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建立督查台帐,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10、带领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10篇 银行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全行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3、本行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支行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行领导批阅。
4、支行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支行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应由本行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支行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四、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批转。凡属由我行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按行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科室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4、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5、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五、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
3、严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行领导阅示。
⑷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确有道理的,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⑸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支行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⑹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疑难问题要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支行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7、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行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行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
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支行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第11篇 某银行信访工作制度
银行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全行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3、本行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支行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行领导批阅。
4、支行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支行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应由本行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支行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四、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批转。凡属由我行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按行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科室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4、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5、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五、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
3、严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根据*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行领导阅示。
⑷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确有道理的,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⑸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支行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⑹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疑难问题要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支行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7、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行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行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支行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第12篇 y幼儿园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1、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园领导要亲自过问信访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信访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信访情况。
2、要有一名领导负责信访工作,并做好群众逐级*和人民群众*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
3、本着“谁家的人谁管,谁家的事谁办,归口办理的原则”,凡是幼儿园的信访,由幼儿园自己办理,涉及幼儿园主要领导的信访,由教育局办理,涉及幼儿园与外单位的信访,幼儿园要积极协助查处。
4、建立来信登记制度和信访案情分析制度,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
5、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级办理,按时完成,如期上报查办结果。
6、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信访会议,积极学习信访业务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处理信访工作的能力。
7、要善于做思想工作,做群众的知心朋友,查处案件要做到秉公办案,刚正不阿,执行政策不徇私情,敢于碰硬,处理的结果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8、信访干部要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和群众的知心朋 友,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工作,为领导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