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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5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规程

第1篇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规程

1.电动葫芦须有专人操作,并严格遵守天车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2.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3.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钩滑子上升时严禁撞顶。

4.起吊前,要跑空车及钩头空负荷升降。检查上限位开关及其制动装置是否好用。

5.起吊行走方向不准站人或有障碍物。

6.起吊离地后,要停车检查钢丝绳扣受力是否均匀,吊环是否牢固,不合要求时『立该调整或重新捆缚。当符合要求时,再吊离地面o.5米,检查保险闸是否正常。

7.单轨电葫芦在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慢行。

8.严格执行“天车作业十二不吊”的规定。

9.工作完毕,将吊钩升到半空,断开电源总开关。

10.挂钩人员应遵守《挂钩安全技术规程》。

11.物体吊至空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吊车外侧看清确无障碍时,再拉行大车,要确保人身安全。

第2篇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悬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

1.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有无与平时不一样的特别情况,否则应停机报告车间主任。

2. 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后引起钓钩因钢索扯断后掉落砸伤,禁止超限位运行和斜拉,拖拉起吊物,以防钢索磨损,损坏电动葫芦,影响安全运行。

3. 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带好安全帽及安全用具,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然后撤离到安全区域进行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安全,起吊物下严禁有人。

4. 使用拖挂线电器电钮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操作时不能同时操控两个电动葫芦,注意力集中,禁止用力拖拉,撞击电钮盒,破损影响安全的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子是否安全。

5.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以防撞车后引起安全性能下降。

6. 凡在车间中使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人员操作及日常维护,严格遵守行车工及有关公司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第3篇 电动葫芦安全使用维护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6、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第4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1、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每次在使用之前,必须开动电动葫芦进行空负荷运转,并检查下列项目:

a.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的升降和运行;

b.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c.运转时有无异常的响声或异味;

d.钢丝绳能否在卷筒上正确緾绕,钢丝绳尾段与塞块是否抽紧楔牢,

如遇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排除后方可使用;

3、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据或进行估算;

4、不能倾斜起吊重物,也不允许用葫芦将重物沿地面拖动;

5、每次起吊时,宜先点动按钮,使重物拉紧钢丝绳子后再行起吊,看绳索有无扣牢;(注:点动操作时不得连续急速地点动按钮)

6、限位器是防止吊钩起升或下降超过限位置而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不应作为行程开关经常使用,更不得拆除;

7、工字钢轨道两端缓动器或档板只作为将发生事故时,限位之用,平时的作业中不宜经常碰撞,工字钢轨道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线;

8、在使用中发现制动器失灵重物迅速坠落时,应立即按上升按钮,使重物上升一段距离,再迅速按下降按钮,使重物能以正常速度下降,然后在卸载后,检查失灵原因,一般经调整,即可避免滑车,如经调整仍未见效,则应仔细检查制动弹簧是否断裂,制动环表面有无油污,制动环是否损坏;

9、不宜用电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

10、在使用中如碰到按钮失灵,接触器触点粘合等情况,应立即切断总电源,若使用的是xld5型控制合,则直接拨动总停开关到总停位置,即可切断电源;

11、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以确保安全;

12、需确保各润滑部位有足够的润滑油(脂),要求见润滑说明表;

润滑说明表

润滑部位润滑方法润滑油脂规格用量时间
减速器自上部孔注入hj-50机械油

(gb 443-64)

0.5吨0.15升

0.5~1吨0.5升

2吨0.7升

3吨1.0升

5吨1.5升

10吨2.5升

三个月一次
电动小车减速器自上部孔注入hj-50机械油(gb 443-64)与zg-3钙基润滑脂(gb 491-65)混合三个月一次
钢丝绳及卷筒涂抹表面钢丝绳油脂半个月一次
吊钩、连接架等处轴承、主动走轮轮齿、慢速驱动装置齿轮涂抹表面或挤入zg-3(或zg-1,zg-2)钙基润滑脂(gb 491-65)六个月一次
走轮、卷筒、电机拆卸加油占容积1/3一年一次

13、如发生钢丝绳松脱乱绕的情况,应先拆开导绳器,将钢丝绳理好后才能重新装上,不能采用继续转动卷筒以松下钢丝绳的办法, 以免损坏导绳器,或造成钢丝绳卡进卷筒二端的事故;

14、应根据电动葫芦的使用频繁程度,隔一定时期对电动葫芦进行全面的维修,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

15、如经长期运转,制动环不能再用时,须更换制动环,方法如下:

拆下风扇制动轮,去除旧的制动环,注意清除因取下旧环而发生的毛刺,将新的制动环套在风扇制动轮上台阶,用木质榔头将制动环沿四周均匀地敲入槽内,然后在车床上将制动环摩擦表面加工到所需的斜度;(20°±3′)

16、钢丝绳的更新标准:

钢丝绳应根据各型号规格的电动葫芦技术参数要求选用,钢丝表面完好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达到22根时绝对不得使用,钢丝绳应予更新;

钢丝表面磨损或腐蚀的钢丝绳更新标准按下表:

钢丝在直径方向的表面磨损或腐蚀量 %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
1019
1517
2015
2513
30~4011
40以上即予更新

第5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起重设备前,首先检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确定起重设备是否可用。

二、送电后进行试车,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正下方操作,首先检查起重机大车行走情况,确定大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 ○右(左),大车行走正常后,再检查小车行走情况,并确定小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右(左),小车试车正常后,再检查吊钩升降情况↑升、↓降,吊钩升起时停3秒、开5秒两次,吊钩下降时停3秒、开5秒两次。试车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时,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绑结实,捆绑绳扣与卡环应与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应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点下方,这样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转。

四、试吊:起吊重物离地面150mm停车检查各受力部位,抱闸、小车、钢丝绳、绳扣等,停车检查时间1分钟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车检查重物下落情况,下落距离不得超过10mm。符合要求后继续起吊。

五、重物起吊时,不准同时有两个方向的运动,重物在空中平移时应尽量接近地面,并且不应有大幅度摆动,必要时应加设揽风绳控制。

六、 微调点动各电动机时,时间间隔不应低于3秒,以免烧坏接触器触头。

七、重物在落地时,要垫支撑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设备后,应使单梁起重机停在吊装口上方,电动葫芦停在单梁起重机靠近吊装口一端,吊钩起升到不影响其它作业位置。断掉电源,把操作开关盒放在开关箱内。

九、起重作业时,严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环,起吊大型重物时,一定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统一口令。

第6篇 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9、龙门吊行车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轨钳。

1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

(9)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过一米,慢起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第7篇 工贸企业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凡是在工房内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事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构、限位器及控制控钮,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或采用点动。

第8篇 微型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我公司的微型电动葫芦再发货箱中均包含使用说明书,在使用微型电动葫芦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本说明书。

2.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位置一定要选择在符合需要,并便于操作的地方。要定期检查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是否牢固。

3.微型电动葫芦的起重量是有限的。请不要超载使用,也不要在被起吊物体重量不清时(包括吊拔埋置物、斜拉、斜吊等)时使用!

4.在起吊重物时。建议使用滑轮进行双绳操作,这样可以作用于钢丝绳及其他主要零部件的载荷减少50%.

5.微型电动葫芦请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连续使用会增加操作过过程的不稳定性。

6.微型电动葫芦在工作时请不要牵引被吊物体。

7.不要让任何人接触拉紧的钢丝绳,严禁任何人站在处于运载状态的微型电动葫芦的下方。

第9篇 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3.1.6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第10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1

1、开车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扣好衣、袖,留长发者,必须将长发盘入工作帽内。

2、作业前,应将吊具、工件准备齐全、摆放整齐,清除任何妨碍物品通行和作业行走的杂物。

3、开车前检查设备电气、传动部分是否正常,特别要注意钢丝固定螺丝、吊钩、卡子有无裂隙、磨损、松动,钢丝绳是否断股或砸伤等情况,制动闸是否灵敏,钢丝是否跑偏,确认正常无误后再作业。

4、控制开关盒必须有良好接地线,离地距离1米左右,并装有紧急断电按钮。

5、起吊前要明确吊物的重量,严禁超负荷运行,葫芦应标明最大起重量。

第11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12篇 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电动葫芦操作工作业。

2、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lda5t电动葫芦。

二、上岗条件

1、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操作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电动葫芦的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能独立操作。

3、操作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对长期停运的起动设备,作业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任何异常及故障后,才可使用,否则禁止任何作业。

3、操作工必须熟悉起重通用及专用指挥信号。

4、操作电动葫芦时,严禁吊拉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5、禁止突然拉紧钢丝绳吊起重物,以防冲击拉断钢丝绳。

6、绝对禁止卷筒上钢丝绳全部下降后起吊物体。

7、作业场地光线必须良好,操作工应站在能够全面观察的方位,注意力高度集中。

8、如在作业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并与维护人员联系及排除故障。

9、吊运作业时,吊载附近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不允许吊载从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10、电动葫芦操作工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工须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2)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及时如实填写记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四、操作准备

1、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2、电动葫芦工作业前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3、对长期停用的电动葫芦重新使用时,应进行试车,确定无异常时才可使用。

4、作业前应检查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无异物或障碍物。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动作方向一致。

6、检查上升、下降限位是否合适有效、制动可靠灵敏。

7、检查吊钩、滑轮组或吊装钢丝绳完好。

8、检查被吊物是否超载,吊钩是否平衡、牢固。

五、操作顺序

1、操作工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接到开始吊运指挥信号——检查吊运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启动按钮——缓慢将被吊物吊运到位——检查被吊物放置是否稳固——按下停止按钮——将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六、正常操作

1、吊运作业:

(1)看到指挥预备信号后,注意力高度集中,做好作业准备。

(2)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将吊钩降落在起吊物的下上方合适高度处,等捆绑好后,听指挥吊运。

(3)操作电动葫芦时,应缓慢、匀速位移;起吊时,先将钢丝绳缓慢拉紧,慢慢吊离地面,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进行起升吊运。

(4)被吊物运到预定位置,确保稳固、安全。将手柄控制开关打到“off”位置,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2、对电动葫芦进行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内容为:

1)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

2)检查轨道运行范围内没有障碍物。

3)吊装钩及滑轮组完好。

4)吊装钢丝绳无损坏。

5)马达及附件性能良好,连接件牢固可靠,转动件转动灵活。

6)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吊运作业,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2)电工葫芦的日常维护内容:

1)吊装钢丝绳要定期更换新绳。

2)滑动轴承按规定要求定期换油。

3)定期检查电机、制动装置。

七、特殊操作

吊运作业中出现故障操作:

1、吊运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先停止吊运作业,然后切断总电源。

2、与维修人员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并汇报值班队干。

3、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电动葫芦记录和工作日志。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操作工认真交待清楚。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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