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配制各种试药须按操作规程配制,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或锥形瓶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慢将硫酸加入水中。
2、一切试药品要有标签,有毒药品须在标签上注明。
3、严禁试剂入口。
4、一切发生有毒气体操作时,须于通风橱内进行。
5、身上和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灯火,以防着火。
6、取下正在沸腾的水和溶液时,必须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方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7、电炉子使用完后,必须将开关拉下,以防设备损坏及发生火灾,电加热器周围必须彻底清扫,木夹使用完后,放于加热台上,不要接触电炉,以免烧坏,发生火灾。
8、凡拿取酸碱等液体容器时,要稳拿稳放,以免容器摔坏,液体溅出伤人。
第2篇 化验分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化验室操作台应保持整洁;化验药品、化学试剂应摆放整齐、且标识明确。
2、强酸、强碱的稀释操作应切记:将强酸或强碱缓慢地倒入水中,且边倒边搅拌,切勿将水倒入强酸、强碱中,以防发生灼伤。
3、强酸、强碱及其它有毒化学试剂要严加管理,有毒化学试剂必须加锁,由综合组组长和化验员共同保管。
4、化验后废液须倒入规定容器中,以免造成污染。
第3篇 化验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化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试验操作。
2 现场取样时要看清取样路线的标识和警示牌,上下楼梯时,要检查扶手楼梯有无损坏,抓牢扶手防止摔倒,注意叉车、装载机等通行车辆,确认取样路线无安全隐患才能通行。现场取样严格按照《现场取样及产品检测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 使用酒精灯和电炉加热处理物品时,应加垫石棉网,以免受热不匀,防止炸裂,在给酒精灯加酒精时,应等灯芯冷却后,严禁明火加减酒精。
4 使用高温炉、干燥箱、微波炉等加热设备做试验时,应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放拿样品时戴好手套,严禁用手直接拿试验器皿或样品,以防烧伤烫伤。
5 使用和处理玻璃仪器时,要防止割伤,不得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6 试验时要注意检查设备电源、闸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严禁用湿手触碰开关,防止触电。进行各种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得离开试验场所,离开试验室必须关停各种应关停的试验设备。
7 取用药品时,不能让药品洒出或身体沾上药品,必要时戴上乳胶手套。
8 处理强酸强碱和挥发腐蚀性液体时,应戴上手套,在通风橱内时行操作,防止溅出伤害人体衣物。稀释强酸,必须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同时搅拌,以免骤然受热使酸溅出,伤害皮肤,眼睛或衣物。
9 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相符的标签,标明试剂名称及浓度,实验用过的滤纸,试纸,碎玻璃以及废酸,废碱等应倒在指定的地方。
10 化验员应懂得处理烧伤、烫伤、腐蚀及中毒事故的基本方法。
11 在使用抗折机前,要调整抗折机零点,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定期维护保养,严禁私自拆修。
12 使用蒸馏水器时,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蒸馏水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并时时观察其运行状态,及时处理运行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4篇 硫酸化验室岗位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明确硫酸分析室岗位职责,作业活动标准及从事本项作业的相应安全要求,确保本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确保硫酸分析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质量计量处硫酸分析室岗位.
2.引用文件
所引用文件已在5条款中例出
3.术语
4.职责
4.1负责火车运输原料硫铁矿的采样,破碎,缩分工作,及砷,硫,水分含量的测定工作
4.2负责复混肥产品系列原料的检验工作
4.3负责工业硫酸成品监督检验工作
4.4负责复混肥成品监督检验工作
4.5负责硫酸分析室标准溶液,非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发放工作
4.6负责所检验品留样工作,接受管理人员的盲样考核工作
4.7负责本岗位所有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5.操作标准
5.1准备工作
5.1.1检查采制样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处于完好齐全,需要预热升温的设备,做好升温工作.
5.2操作
5.2.1工业硫酸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工业硫酸》gb/t534-2002
5.2.2硫铁矿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硫铁矿和硫精矿》gb/t2783-1996
5.2.2.1按照gb/t2460-1996方法进行硫铁矿的采样与样品制备.
5.2.2.2按照gb/t2461-1996方法测定硫铁矿水分(重量法)
5.2.2.3按照gb/t2462-1996方法测定硫铁矿中效硫测定(燃烧中和法)
5.2.2.4按照gb/t2463-1996方法测定硫铁矿中砷含量(古蔡法)
5.2.3复混肥料质量技术要求执行《复混肥料》gb15063-2001
5.2.3.1按照gb/t6679-1986固休化工产品采样通则采样
5.2.3.2按照gb/t8572-2001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
5.2.3.3按照gb/t8572-1999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
5.2.3.4按照gb/t8574-1988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
5.2.3.5按照gb/t8576-1988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
5.2.4磷酸铵,磷酸二铵质量技术要求执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及其测定方法》gb10205-2001标准
5.2.4.1磷酸一铵中有效磷测定按照gb/t10209.2-2001标准
5.2.4.2磷酸一铵中总氮含量测定gb/t10209.1-2001标准
5.2.4.3磷酸一铵水分含量的测定按照gb/t1020-.3-201标准
5.2.5尿素质量技术要求执行《尿素及其测定方法》gb2440-2001
5.2.5.1尿素中总氮含量的测定按照gb/t2441.1-2001标准
5.2.6氯化钾质量技术要求执行《氯化钾测定方法》gb6549-1996标准
5.2.6.1氯化钾中氧化钾,水分测定按照gb6549-1996标准
5.2.7氯化铵质量技术要求执行《氯化铵测定方法》gb2946-92
5.2.7.1农业用氯化铵中氮含量,水分含量按照gb2946-92标准
5.2.8过磷酸钙质量要求执行《普通过磷酸钙测定方法》hg2740-95
5.2.8.1过磷酸钙中有效磷,游离酸,水分测定按照hg2740-95标准测定
5.2.9粒状重过磷酸钙质量技术要求执行《粒状重达磷酸钙》hg2219-91
5.2.9.1粒状重过磷酸钙中磷含量的测定(磷钼酸喹啉重量法),检验按照hg2220-91标准
5.2.9.2粒状重过磷酸钙中游离酸含量测定(容量法),按照hg2221-91标准
5.2.9.3粒状重过磷酸钙中游离水分的测定,真空烘箱法,按照hg2222-91标准
5.2.10主要设备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5.2.10.1鄂式破碎机
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先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有阻碍设备正常运行的异物
(2)合上电闸,使破碎机正常运转
(3)将小块矿石缓缓地投入破碎机的下料口中,切记一次性投入矿样,以免堵塞下料口,损坏鄂式破碎机
(4)拉下电闸,对破碎好的矿样进行缩分.
3.2闭封式化验制样粉碎机
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取破碎好的矿石(料度在12㎜以下),100~150g放入研钵中
(2)打开粉碎机箱盖,将研钵固定于箱体内,盖上箱盖.
(3)调节时间调节器为3分钟
(4)检查研钵是否固定稳定,合上电闸,按下启动按钮,开始磨样
(5)3分钟后,拉下电闸,停止振动后,取出矿样,该试样要求全部通过100目筛子
(6)清洗研钵,清理现场
5.2.10.3水浴锅
操作规程:
(1)水浴锅放在固定平台上,将水加至隔板以上50㎜处.
(2)检查设备是否漏水漏电.
(3)确定完好后,接通电源,打开开关,设定预升温度(旋转温度调节旋钮,顺时针升温,逆时针降温,调节钮达到所需温度,黄煤亮表示加热,绿灯亮表示恒温).
(4)待红绿灯交替闪亮升温1h,待温度稳定后进行工作。
(5)做样完毕关掉开关,拨下插座,把箱内水放净,并擦试干净置于干性通风环境处,保持清洁,以防水长时间腐蚀设备延长使用寿命。
注意事项:
(1)最好选用蒸馏水,保护设备,使用时,水位一定不能低于电热管,否则,电热管将即刻爆损。
(2)电源插座应采用三孔安全插座,使用前妥善接地,电源电压必须与本箱要求电压相符。
(3)当恒温控制失灵,应将控温器上的银接点用细砂布擦亮,这样可恢复控温准确。
5.2.10.4分析天平
操作规程:
(1)清洁工作,取下天平置,看天平是否清洁,特别是托盘,必须用毛刷轻擦干净。
(2)查看天平是否齐备,砝骑、环码是否到位,有无掉落。
(3)调水平:调螺旋脚的螺旋丝,使水准仪内气泡在圆圈中央。
(4)调零点:打开开关旋钮投影屏上十字刻线与微分标尺零点是否重合,若不重合,拨金属拉杆使其重合,若还不能重合,应调节平衡铊,使其重合。
(5)称量 放入物品,加减砝码应按从大到小,中间截取,逐级实验方法。
(6)天平使用完毕,将制动器关闭,砝码指数盘旋于原零位,打扫干净,关好天平门,用罩子罩好。
注意事项:
(1)天平室内温度保持在18~26℃,相对温度67~75%,避免阳光晒射及涡流侵袭或单面受冷受热,框罩内应放罩干燥剂(最好用硅矾),忌用酸性液体作干燥剂。
(2)所称物体应放在称盘中央,不得超过最大称量范围,也不可称过高,表面积过大物体,对过于冷热和含的挥发性及腐蚀性的物体,不可放入天平内称量。
(3)称量时应适当的估计添加砝码,然后开动天平,按指针偏移方向,增减砝码,至投影屏中出现静止到10mg内的读数为止。
(4)每次称量时,都应将天平门关闭,绝对不能在天平摆动时增减砝码或称盘中取放物品。
(5)清洁工作,天平应定期全面打扫,刷去灰尘,擦试各部零件,用脱脂棉浸以无水酒精轻抹玛瑙刀刃及玛瑙平面,用软毛轻刷反射镜面。
(6)校验天平为保证称量准确,应定期校正天平,一般为一年
5.2.10.5电热鼓风干燥箱
操作规程:
(1)通电前先检查绝缘电阻必须≥0.5mω,并检查电气部分有无短路、断路、漏电等现象。
(2)确定设备完好后,合上闸刀开关,接通电源后将控瘟仪选择盘调整到所需要控制温度的制度指示上,开启恒温和加热开关,控温仪白色指示灯亮,此时箱内开始升温,同时开启鼓风开关,使鼓风机工作。
(3)当温度升到选择盘指示温度时,白灯灭,红灯亮,此时箱内加热器停止工作。待红白指示灯交替亮灭后,观察插入排气孔中温度计指示值,调节微调选择盘即能够达到正确所需要控制温度。
(4)恒温时,可关闭加热开关,只留恒温一组炉丝工作,以免功率过大影响恒温灵敏度。
(5)试品恒温完毕,关闭恒温鼓风开关,拉下闸刀开关,打扫干净,使其保持清洁。
注意事项:
(1)干燥箱应专安装专用闸刀开关一只,并用此电源线粗一倍导线作接地保护。
(2)本箱为非防爆干燥箱,对带有挥发性物品切勿放入干燥箱内,以免发生爆炸。
(3)本设备是用金属板做成外喷外锤纹漆,切忌损坏漆层,以免引起设备腐蚀。
(4)试品托板平均负荷为15公斤,放置试品切勿使之过载,同时散热板上不能放置试品或其它东西妨碍空气对流。
(5)观察箱内试品,可借箱仙玻璃观察,箱门以不常开启为宜,以免影响恒温,并且当温度升到300℃时,开启箱门可能会使玻璃门急骤冷却而破裂。
(6)干燥箱长时间工作,应酌情关闭电机,以延长电机使用寿命。
(7)不可任意卸下侧门,扰乱改变线路,发生故障可打开侧门请电工按线路逐一检查。
5.2.10.6箱形高温炉
操作规程:
(1)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短路,断路,漏电等现象.
(2)确定完好后,合上闸刀开关,打开温度控制器,开始升温,将温度控制器调整到所需要控制温度指示上,绿灯亮表升温,红灯亮表示恒温.
(3)用毕,切断电源,打扫干净.
注意事项:
(1)第一次使用或长期不用后再次使用时,应先进行烘炉,炉温在200℃~600℃四小时为宜。
(2)炉温不得超过最高炉温。
(3)电炉和控制器应在环境温度0~50℃,相对温度不超过90%,无导电尘埃,无瀑性气体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荼。
(4)禁止向炉膛内灌注各种液体及熔融的金属。
(5)取放试样时,应先切断电源,以防触电。
(6)更换电炉丝时,先将炉后烟囱取下,打开炉后挡板,取出一块保温砖,却可将炉芯抽出,换好炉丝后,再照原样装好。
(7)不用时,关好炉门,以防受潮侵蚀。
5.2.10.7真空干燥箱
操作规程:
(1)将试样放入真空干燥箱,拧紧手螺母
(2)接通真空干燥箱的电源,控制温度为50±2℃
(3)接通真空泵电源,使真空干燥箱的真宽度为0.08mpa
(4)烘干试样,时间为2h±10min,其间随时调节温度和真空度
(5)到时间后,切断真空泵和真空干燥箱的电源
(6)拧开手螺母,打开三通,排放真空.
(7)将试样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待称.
注意事项:
(1)温度要恒温
(2)真空度控制在0.08mpa左右,若降为负压,则易引起爆炸
当烘干时间到后,一定要先打开手轮螺母,再打开三能排放真空,否则易引起爆炸
5.2.4重要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5.2.4.1磨样机维护检修规程
设备日常维护
(1)本机应放置干燥处,保持设备清洁
(2)检查摸样盘四周是否留有余煤,并仔细清扫干净
(3)检查电机底部有无杂物,并清扫干净,防止短路
设备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
检 修 类 别 | 维护 | 中修 |
检 修 内 容 | 1、切断电源,并挂牌有人工作 2、启动前检查摸样盘四周是否有杂物,并压紧顶盖 3、检查磨样机振动情况,有无异常 4、检查减振弹簧情况 | 1、包括维护全部内容 2、检查压爪是否压紧料钵 3、检查电机及电器部件 4、彻底打扫设备周身卫生,做到物清料净 |
检 修 周 期 | 日常 | 3~6个月 |
(1)工作时将本机底部四个地面调平螺丝调到本机放稳即可。
(2)投取样应待停稳后进行。
(3)料样尽量投放在击环和料盒之内,以免噎死击块,影响细度。
(4)本机装有定时器,可以根据需要自由选择时间。
5.2.4.2破碎机维护与保养
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1)轴承部位及轴承座的轴承润滑,每两个月足适当的润滑油。
(2)检查部位紧固件有无松动,拉紧弹簧是否调整适当。
(3)排料口间隙是否调整适当。
(4)轴承升温不超过30℃,如果超过时应停车检查。
设备检修周期与检修内容
检 修 | 维护 | 中修 |
检 修 内 容 | 1切断电源,并挂牌有人工作。 2检查皮带有无松动 3检查偏心轴部件运转情况,轴承的润滑情况。 4肘板有无开裂现象 | 1包括维护全部内容 2检查钢板焊接情况。 3肘板有无断裂,应及时更换。 4拉簧杆断,影响调节间隙,应及时更换。 5肘板磨损严重,影响排料口料度。 6电极部分 7彻底清扫设备周身卫生,做到物清料净。 |
检 修 周期 | 日常 | 6~12月 |
(1)破碎前应先过筛,开机后将物料缓慢投入下料口切忌一次性投入量过大,堵塞下料口,磨损碎机。
(2)物料堵塞后,严禁在设备运转时用手去抠物料,应切断电源停机后进行清理。
(3)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开关,打扫干净。
5.3复核与检查
5.3.1岗位重点操作的检查
(1)检查硫铁矿采样器是否完好,配制剧毒物品时要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
(2)在蒸馏过程中,防止爆沸和窜液,试剂配制要在通风橱内进行.
5.3.2交接班检查内容
5.3.2交接班检查内容
本班为常白班,主要是分析工作,做好水、电、气(汽)的检查,仪器、设备保持清洁完好,达到良好技术状态,所用试剂应贴标识,定期更换.
6.现场卫生及工作环境
6.1卫生与清洁安全操作
严格按标准操作,正确使用、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消除跑、冒、滴、漏,加强设备防尘、防腐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达到备用状态。
6.2环境保护
本岗位主要污染源是废液,集中收集,定期按种类存放,并放回后生产工序。
7.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7.1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注意事项:
7.1.1执行《冶金分析化学实验室安全技术标准》
7.1.2防火防爆要求
(1)化验室内应备有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材,化验员要熟知这些器材的使用方法。
(2)禁止用火焰在煤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该用肥皂来检查漏气。
(3)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瓶塞开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贸然敲打。
(4)加热易燃溶剂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5)点燃煤气时,必须先关闭风门,划着火柴,再开煤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闭风,后闭煤气,不依次序,就有发生爆炸和火灾的危险。还要防止煤气灯内燃。
(6)易爆炸类药品,如苦味酸、高氯酸、高氯酸盐,过氧化氢等应放在低温处保管,不应和其它易燃物放在一起。
(7)在蒸馏可燃物时,要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的正常工作。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8)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戴面罩或使用防护挡板。
(9)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灯火,以防着火。
(10)严禁可燃物与氧化剂一起研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的物质,因为反应时可能形成危险的产物(包括易燃,易爆或有毒产物)。
(11)易燃液体的废液就设置专用贮器收集,不得倒入下水道,以免引起爆炸事故。
(12)用气管理,掌握必要安全知识,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加强劳动保护,防止强酸强碱烧伤。
(13)加强用电设施安全防火,配备灭火器材,扑救带电着火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相应距离,防止硫酸烧伤,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良好.
7.1.3重点危险源
三氧化二砷
别名:又名砒霜,亚砷酸酐,白砒.
分式式:as2o3
理化性质:无臭,无味的白色粉末,微溶于水,溶于乙醇,酸类,碱类及甘油.密度3.86(水=1).用于玻璃,搪瓷,颜料工业和杀虫剂,皮革保存剂等.危险特性:剧毒,大鼠经口半数致死量(ld50)为14.6mg/kg.车间空气最高容许浓度为0.3mg/m3.本品虽不会燃烧,但一旦发生火灾时,由于193℃时开始升华,会产生剧毒气体.
灭火剂:水,干粉,沙干
储运注意事项:容器必须密封,宜专库专储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运离热源,按“五双”管理制度管理,应与食品添加剂,酸,碱类物资分开存放,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坏和粉尘飞扬,工人除应戴防护用具外,在操作过程中或操作结束后经未清洗手脸不准进食,散失品应尽可能搜集利用减少引起中毒因素,一旦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就戴防毒面具.
7.2常见异常现象,设备故障及应急处理方法
7.2.1蒸馏过程中突然停火,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以免爆炸事故发生
7.2.2酸类烧伤时,可用大量清水洗烧伤处或2%小苏打溶液冲洗.
7.3.3碱类烧伤时,可用在量清水冲洗,或20%硼酸冲洗.
8.记录
《复混肥成分分析原始记录》zj/mh.ls.89—001
《复混肥原料分析原始记录》zj/mh.ls.89—003
《标准溶液标定原如记录》zj/mh.ls.89—007
《试剂配制记录》zj/mh.ls.89-008
《溶液领用记录》zj/mh.ls.89—009
《硫酸成分分析原始记录》zj/mh.12.06—009
《硫铁矿分析原始记录》zj/mh.12.06—002
《()化验报告单》zj/mh.12.06—020
第5篇 化验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方可上岗操作。分析有毒物质,必须戴好防毒面具。
2、对化验设备的保护装置,如防火、防爆、防毒、通风、电气、接地、安全装置等,必须保持完好。
3、认真检查恒温箱、电炉、高温炉、电气仪器、接地等必须保持完好,如有异常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4、装置化验仪器,所用的玻璃棒二端必须圆滑,严禁使用有断头锐角的玻璃棒。
5、将玻璃或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瓶塞时,必须用清水润滑,并用布包好,缓慢轻轻地插入,不准用力过猛,防止折断伤手。
6、使用喷灯时,必须徐徐开启,并立即点燃,火柴梗不准乱丢。
7、用电炉时,必须查清电源线路及开关,在安全情况下方可启用,用毕要立即关闭电源。严禁周围放有易燃物,防止漏电和燃烧。
8、不准将易燃物放入烧红的高温炉或其他火焰上。
9、用试管予热溶液时,必须用试管夹夹住离管口三分之一的部位。加热时必须将管口对着无人方向,将火焰自管内之溶液上部逐步移至底部,不准直接加热底部。
10、用三角瓶煮沸溶液时,严禁拿着瓶聚然摇动,防止溶液喷出伤人。
11、低沸点易挥发的有机溶液及其他易挥发的溶液,热天应放在低温处,开瓶使用时要先用冷水冷却,然后将瓶口对着无人方向开启。
12、使用低沸点等有机溶液蒸发时,应放在水浴锅上进行,不准用火直接加热。抽提物质烘干时,必须将溶液蒸发干后,再放入烘箱内烘干。
13、浓硫酸稀释时,应将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并及时搅动,严禁用水倒入硫酸内,防止溅出伤人。热的硫酸必须待其冷却后方可稀释。
14、易燃易爆物品与有机物配合时,严禁加热。使用氰化盐药品严禁同酸接触。未知物品严禁冒然尝味和使用。不明性质的两种药品严禁混合。一切药品严禁乱倒。
15、分析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化学分析使用各类药品的特征和基本知识,对禁忌药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及妥善保管。不准一人单独进行分析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16、严禁在化学分析室内动用明火和吸烟。不准将食物带入分析室或进餐。
17、工作完毕,关好窗门切断电源,锁好门方可离去。
第6篇 锅炉化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配制各种化学制剂,必须按技术操作规程配制。
2、一切试药瓶要有标签,有毒药品须在标签上注明。
3、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试剂时,要将试剂远离鼻子,用手轻轻扇动少闻其味即可,严禁鼻子接近瓶口吸味鉴别。
4、取正在运行锅炉沸腾水样时,须首先调整好取水样管流量用水夹子,夹住三角杯站在侧面进行取水样,以免沸水突然溅出伤人。
5、清理盐箱内积盐泥时,脚要站稳,以免撞伤。
第7篇 水质化验工岗位操作规程
一、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水质量化验记录,严格执行水质管理等各项制度,要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向锅炉提供充足、合格的软水。
二、每小时至少测定一次给水硬度及其ph值,及时切换失效的钠离子交换,并进行再生处理。
三、每小时至少测定一次炉水碱度、溶解固性物及其ph值,将炉水化验值通知司炉工、泵工,督促其及时加药排污。
四、保持软水箱的水位不小于60%,做好食盐的贮存管理、降低盐耗。
五、做好化验仪器、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保养工作。
六、定期向化验室取药品,保证药品存量不能少于两天使用量。
第8篇 化验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车间所有化验员在进行监测操作时,严格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同时,规范安全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车间所有员工的检验工作。
3 安全操作规程
3.1 化验室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3.1.1 使用电器设备安全规程
3.1.1.1 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电器开关接地线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全可靠。
3.1.1.2 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1.1.3 要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3.1.1.4 电器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3.1.1.5 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洗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3.1.1.6 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3.1.1.7 禁止将水洒在电器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3.1.1.8 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线。
3.1.1.9 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3.1.2 化学试验一般操作规则
3.1.2.1 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3.1.2.2 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1.2.3 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
3.1.2.4 严禁试剂入口,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3.1.2.5 折断玻璃管(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一小槽,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滑。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之,防止折断伤手。
3.1.2.6 严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3.1.2.7 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人进行,例如二氧化钠溶融时,坩埚口不得对着人,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防护挡板。
3.1.2.8 一切发生有毒气体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3.1.2.9 一切固体不熔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3.1.2.10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3.1.2.11 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它物敲开,以免瓶颈破裂。
3.1.2.12 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溶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3.1.2.13 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杯的燃烧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3.1.2.14 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3.1.2.15 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烫伤。
3.1.2.16 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操作,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更不允许。
3.1.2.17 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3.1.2.17.1 装水银的玻璃器皿。
3.1.2.17.2 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有脏水银应盖一层脏水银。
3.1.2.17.3 装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接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3.1.2.17.4 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3.1.2.17.5 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吹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3.1.2.18 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汞及汞盐、铅盐及铅、砷化物及砷、氢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硫化碳、钾钠氨的氯酸盐、铬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3.1.3 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程
3.1.3.1 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3.1.3.2 搬运酸、碱前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3.1.3.2.1 运器具的强度;
3.1.3.2.2 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3.1.3.2.3 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固;
3.1.3.2.4 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1.3.3 移注酸溶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3.1.3.4 酸碱或其它荷性溶液,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3.1.3.5 开放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荷性溶液器时,应先用水冲洗,然后开瓶。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3.1.3.6 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3.1.3.7 拿取碱性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采取。
3.1.3.8 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容器内。容器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3.1.3.9 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3.1.3.10 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氢氟酸、铬酸溶液、氢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铵、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
3.1.4 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则
3.1.4.1 不许将易燃烧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或试验地区附近。
3.1.4.2 在贮存易燃着火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如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
3.1.4.3 使用易蒸馏或升华,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3.1.4.3.1 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不应有明火;
3.1.4.3.2 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1.4.3.3 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毫米);
3.1.4.3.4 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3.1.4.3.5 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3.1.4.4 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三公斤,每种不得超过一公斤。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3.1.4.5 遇火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礁、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着火的物质(如废汽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3.1.4.6 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沙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3.1.4.7 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等。
3.1.4.8 应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3.1.4.9 可燃物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3.1.4.10 易着火的物质有:
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石脑油、轻蜡油、原油、减侧线油。
3.1.4.11 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百毫升,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3.1.5 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3.1.5.1 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的爆炸措施
3.1.5.1.1 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3.1.5.1.2 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3.1.5.2 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3.1.5.2.1 能使氧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3.1.5.2.2 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气瓶旁抽烟。
3.1.5.2.3 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才能使用。
3.1.5.2.4 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1.5.2.5 氧气不能用完,瓶内至少保持20kg/cm2的压力。
3.1.5.3使用氢气时应注意:
3.1.5.3.1 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
3.1.5.3.2 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
3.1.5.3.3 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
3.1.5.3.4 与其他可燃性气体贮存地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米。
3.1.5.3.5 使用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曝晒。
3.1.5.3.6 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1.5.3.7 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
3.1.5.4使用液化气应注意:
3.1.5.4.1 胶管应使用专用耐油高压胶管,不能穿墙越室,并要定时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要及时更换,与燃气具之间要连接紧固,严防泄漏。
3.1.5.4.2 点火用气时要有人看管,燃气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开关扳到关闭的位置,关闭气瓶的气源角阀,做到人离气关。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燃气具的开关在关闭的位置上,才可通气点火,用气完毕后,牢记关闭钢瓶角阀。
3.1.5.4.3 日常检漏,常用的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检查。
3.1.5.4.4 将钢瓶放置于通风良好且避免日晒的场所,直立使用(不可将钢瓶放倒使用)。避免受猛烈震动,不在钢瓶上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3.1.5.4.5 严禁瓶过瓶倒气,不准私自乱倒残液。
3.1.5.4 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浓高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3.1.5.5 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钾接触。
3.1.5.6 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3.1.5.7 禁止和有机物质一起研磨硝盐。
3.1.5.8 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实验完时,将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3.1.5.9 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列方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试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一毫升,摇匀后放置一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3.2 玻璃及陶瓷器皿安全操作规程
3.2.1 使用器皿时必须小心轻放,以防碰坏。
3.2.2 加热时不可使器皿骤热,并应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3.2.3 烘干玻璃器皿时,温度应维持在120°c以下。
3.2.4 洗涤玻璃仪器时应注意勿碰破。
3.2.5 不可用细砂洗涤器皿。
3.2.6 瓷管不要在高温时放入。
3.2.7 不可使用未经烧圆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内进行搅拌。
3.2.8 将玻璃管通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内时,应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缓缓进入,以免玻璃管折断戳伤手指。
3.2.9 瓷器内不可加入氢氟酸,瓷坩埚内最好不熔融碳酸钠。
3.3 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3.3.1 使用天平时,首先检查天平盘是否干净,检查零点是否正确,如有不正常的情况立即通知保管人。
3.3.2 用完天平后把砝码拿下来放在砝码盒内盖好,砝码必须用镊子夹取,切不可用手拿。
3.3.3 欲称量的东西,一律不准直接放在天平盘上,应放在表面器皿或称秤盘中称量,称量时应将天平门关上。
3.3.4 增减样品或砝码时,应将天平升降板关闭。
3.3.5 称量样品如系液体,应使用称量瓶,并将瓶盖严。
3.3.6 如在称量时不小心把样品掉在天平箱内则应立即擦净,掉在天平盘上,则应立即用软物轻轻擦净。
3.3.7 天平间所用的物品,不要乱动或挪作其它用。
3.3.8 使用后应将天平台上收拾干净。
3.3.9 天平工作间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干燥,不得向地上乱丢东西。
3.4 电光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3.4.1 检查水准气泡位置是否在中央,保证天平安装的水平。
3.4.2 不能称过于冷热和含有挥发性腐蚀性的物品。
3.4.3 所称物体要放盘中央,并不得超过天平的最大称量。
3.4.4 在称量时,不得打开正门,打开关闭侧门和取送物件时须小心轻放,防止震动。
3.4.5 天平使用完毕后,应将“自动”关闭和将所用砝码及指数盘旋到原“0”位,最后将罩罩好。
3.4.6 经常注意更换柜罩内的变色硅胶,保持天平的干燥。
3.5 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3.5.1 烘箱要按照各牌上所规定的温度范围使用。
3.5.2 烘箱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3.5.3 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纱、布屑等杂物。
3.5.4 不得在烘箱前后洗涤、刮漆和喷漆工作。
3.5.5 电阻丝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与电阻丝接触造成短路。
3.5.6 打开烘箱门时,必须先断电,加温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离开。
3.5.7 不得在烘箱内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挥发物。
3.5.8 经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洗涤过的零件及喷漆过的产品,应在室温下停放15-30分钟,待绝大部分易燃液体挥发后才能放入烘箱内烘烤,室内应注意通风。
3.5.9 烘烤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清洁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3.5.10 非金属产品放入烘箱内加温,一定要按照工艺规程进行。
3.5.11 烘箱工作前必须开放通风的闸门,以防爆炸。
3.5.12 使用前要先检查自控装置是否失灵。
3.6 高温炉安全操作规程
3.6.1 使用前首先检查该炉是否正常,是否漏电,炉膛是否清洁。
3.6.2 温度最高不得超过1000°c。
3.6.3 使用时应注意避免燃烧物倒入炉内。
3.6.4 升温需逐步升高。
3.6.5 降温时应使其自行冷却,不得将炉门打开。
3.6.6 应保持炉子清洁。
3.6.7 用毕将开关以反时针调到零点。
3.6.8 使用时,如发现炉内有火花发生或炉温与指定温度不符合时,须立即告知保管人。
3.6.9 使用完后应把电插销拉下,把温度调节器放在最低温度,关好炉门,方可离开。
3.6.10 如须焙烧特殊物质(如铅、锌等),应事先与保管人联系,用毕将炉膛清理干净。
3.7 化学试验器皿安全操作规程
3.7.1 不知其性质的试样,绝不可放进加热。
3.7.2 除铂头坩埚外,其它坩埚不可坩铂器皿。
3.7.3 铂器皿必须在煤气灯氧化焰上灼烘和加热不能在还原焰上烧,以免生成脆弱的碳化铂。
3.7.4 铂器皿放于高温炉内加热时,必须先扫清炉膛,以免炉膛内之赃物沾污坩埚,铂器皿在电炉内加热正蒸发时,必须垫以清洁而固定使用的石棉板,不准垫铁制物品,不准乱拿脏的石棉板垫放。
3.7.5 在铂坩埚内熔融试剂,不允许使用过氧过钠、过氧化钡、硫代硫酸钠、碱金属(钾、钠)的硝酸盐,亚硝酸盐、氢化物及氧化物,碱土金属(钙、镁、钡)氢氧化物。
3.7.6 为了避免铂由于和其它金属生成合金以及生脆弱的铂化物而损坏,不可在铂容器内烧灼和加热以下物质:
3.7.6.1 易被还原金属及盐类如:铅、锌、铬、锑、锡、银、汞、钕金属等类。
3.7.6.2 避免与金属铁作用,以免生成铁铂合金,因此当含金属铁样品需熔融时,必须用酸先将大部分铁熔后,再将不熔物放于铂坩埚中熔融。
3.7.6.3 容易被还原的金属化合物,硫酸铅、氧化铅、二氧化锡、 三氧化二铋和三氧化二铁等。
3.7.6.4含磷和硫砷的化合物,磷酸铝、硫化锰等。
3.7.6.4盐酸与高锰酸钾或重铬酸钾不能混用。
3.7.7 使用是必须防止器皿的变形、磨损、减重,因此:
3.7.7.1 不得用无橡皮头之玻璃棒处理玻璃器皿内熔融物。
3.7.7.2 铂在900°c会减重,故在高炉内放置时间愈短愈好。
3.7.8 在铂坩埚内灰化滤低时,必须在低温下进行,并应充分氧化以免有还原性之碳化物与铂作用。
3.7.9 弄污了的氰铂容器应采用以下方法清洁:
3.7.9.1 在不含硝酸的盐酸中加热,如盐酸已变深为黄色,则必须另换新的。
3.7.9.2 用上法不能处理清洁时,则以重铬酸钾熔融处理。
3.7.9.3 上法不行时,用焦硫酸钾。
3.8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3.8.1 取样操作时,必须一人取样、一人监护;
3.8.2 取样操作时,要随时注意个人防护,避免被车辆碰撞;
3.8.3 取样操作时,如遇有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协调,禁止登高爬罐;
3.8.4 登高取样,要戴好安全带、安全帽、穿好劳保鞋、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
3.8.5 取样操作时,要注意正确选择、穿戴好劳保用品;如取酸类、碱类产品时,要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直接接触,如果溅到劳保用品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水进行清洗.
3.8.6 进入生产装置区内取样时,要穿戴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没有金属钉的鞋;
3.8.7 在进行炉渣取样时,应保持人与传送带的安全距离,要用取样器取样,不可徒手取样,另规定在传送带上取样,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样,以免烫伤。
3.8.8 取样时,一定要站在上风向。
3.8.9 气体取样时,要站在取样口的侧方。
3.9 油品分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9.1 在进行硫磺样品制备时,要严格执行粉碎机操作规程,必须压紧压盖后在进行操作;
3.9.2 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严格按照《固(液)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执行,然后清洗仪器和工作地点。
3.9.3 使用压力钢瓶,应注意通风,精心操作,使用前检查是否漏气,钢瓶及气路不准占有油污;
3.9.4 在进行馏程检测时,操作前严格检查仪器及电源有无异常,控制加热速度,防止爆沸等现象发生;
3.9.5 在进行闪点检测时,应首先检查液化气罐及气路是否漏气,注意明火的使用,对使用后火柴梗应注意集中回收,防止余火造成火灾危险;
3.9.6 在进行残碳测定时,应注意控制火焰大小及加热速度,防止火焰突然变大伤身或者液化气泄漏。
3.9.7 在沥青各项目检测时,要戴好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精心操作,防止产品飞溅、烫伤。
3.9.8 各种油品加热,严禁使用电炉,要用加热板加热。
3.9.9 在进行腐蚀性产品检测时,要戴好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精心操作,防止产品飞溅;
3.9.7 对助剂类产品洗涤,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远离火源;
3.9.8 在使用气相色谱仪时,应首先进行载气气路的检查,防止漏气;在检测时应先开载气,再开电源,以免烧毁仪器;
3.9.9 在冰箱、冰柜使用时,不得存放个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9.10 在温控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注意检查温控表,防止出现不可控现象的发生;
3.9.11 压力钢瓶应与试验室分离,做好压力容器的标识,远离热源、火源,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气,钢瓶及气路不准粘有油污;
3.9.12 对危化品的储存、使用,严格执行《化学试剂管理规定》中关于储存、领放、使用规定,防止丢失,对剧毒试剂,要双人双锁管理;
3.9.13 对留样的管理,要按规定分类存放,及时通风,远离火源;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3.10 标准溶液岗位安全操作规划规程
3.10.1 滴定分析用标液和杂质测定用标液的配制分别按《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月标液的制备》、《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液的制备》执行;分析用制剂、制品的配制按《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制品的制备》执行;
3.10.2 对所有危化品严格按分类标准规定进行储存、使用,严禁混放;
3.10.3 标液配制完毕,配制人员应及时粘贴标签加以标识,各实验室领用时应给以相同的标识;
3.10.4 标液和制剂当出现浑浊、沉淀或颜色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制备;
3.10.5 标准溶液在常温下放置的期限不得超过各种标液理应规定的期限;
3.10.6 标液的发放应建立发放台帐,详细填写溶液名称、浓度、发放数量、发放日期、有效期、领取单位、领取人、发放人等,并有复核人复核;
3.10.7 除执行上述安全操作规程外,其他执行质量监督安全岗位操作规程。
3.11 环保化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1.1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3.11.1.1 小宗原料取样前应先了解小原料的性质及防范措施,注意正确选择并穿戴好劳保用品。
3.11.1.2 有毒有害固体取样时,须检查有无洒落,以防摔倒。
3.11.1.3 取样时如有小原料溅到劳保用品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水进行清洗。
3.11.1.4 污水取样要穿戴好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要站在上风向。
3.11.2 在冰箱使用时,不得存放个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11.3 在温控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注意检查温控表,防止出现不可控现象的发生;
3.11.4 压力钢瓶应与试验室分离,做好压力容器的标识,远离热源、火源,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气,钢瓶及气路不准粘有油污;
3.11.5 检测后的废液,应进行处理,符合排放条件后在进行排放
3.11.6 危化品的使用,储存,严格执行《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3.11.7 对留样要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及时通风,远离火源
3.11.8 对留样进行销毁时,必须严格执行《固(液)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对有毒有害的留样要进行处置后再销毁
3.11.9 进行炉渣取样时,应保持人与传送带的安全距离,要用取样器取样,不可徒手取样,另规定在传送带上取样,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样,以免烫伤。
3.11.10 在使用粉碎机制样时,研钵盖压紧后,扣上机盖,方可启动电源。机器停转后方可打开上机盖。粉煤机要定期除尘,以防煤尘浓度过高,造成粉尘污染。
3.11.11 定硫仪、工业分析仪均属于高温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使用温度超出规定的温度范围。高温操作设备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杂物。
3.11.12 严禁使用高温设备烘烤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以防不熟悉物品特点造成危险。
3.11.13 注意正确选择佩戴必要的劳保用品,以防烫伤。
3.11.14 使用量热仪进行发热量操作时,仪器操作必须按相应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前先检查氧弹是否漏气,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充氧压力是否正常。
3.11.15 使用定硫仪时,取放瓷舟应用镊子,不可徒手拿取,以防烫伤。勿使氧化钨及电解液溅到皮肤上,一旦发生应立即用水冲洗。电解液更换时,废液应中和后再倒入煤场。
3.11.16. cod检测(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第9篇 化验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格式怎样的
1 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车间所有化验员在进行监测操作时,严格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同时,规范安全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车间所有员工的检验工作。
3. 安全操作规程 3.1 化验室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3.
1.1 使用电器设备安全规程 3.
1.1.1 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电器开关接地线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全可靠。
3.1.1.2 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1.1.3 要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3.1.1.4 电器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3.1.1.5 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洗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3.1.1.6 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3.1.1.7 禁止将水洒在电器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3.1.1.8 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线。
3.1.1.9 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3.1.2 化学试验一般操作规则 3.
1.2.1 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3.1.2.2 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1.2.3 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
3.1.2.4 严禁试剂入口,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3.1.2.5 折断玻璃管(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一小槽,再垫布折断。
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滑。
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之,防止折断伤手。
3.1.2.6 严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3.1.2.7 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人进行,例如二氧化钠溶融时,坩埚口不得对着人,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防护挡板。
3.1.2.8 一切发生有毒气体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
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3.1.2.9 一切固体不熔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3.1.2.1 0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3.1.2.1
1 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它物敲开,以免瓶颈破裂。
3.1.2.1 2 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溶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3.1.2.1 3. 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杯的燃烧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3.1.2.1
4 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3.1.2.1
5 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烫伤。
3.1.2.1
6 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操作,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更不允许。
3.1.2.1
7 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3.
1.2.1
7.1 装水银的玻璃器皿。
3.1.2.1
7.2 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有脏水银应盖一层脏水银。
3.1.2.1
7.3 装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接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3.1.2.1
7.4 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3.1.2.1
7.5 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吹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3.1.2.1
8 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汞及汞盐、铅盐及铅、砷化物及砷、氢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硫化碳、钾钠氨的氯酸盐、铬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3.1.3 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程 3.
1.3.1 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3.1.3.2 搬运酸、碱前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3.
1.3.2 .
1 运器具的强度;3.
1.3.2 . 2 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3.
1.3.2 . 3. 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固;3.
1.3.2 .
4 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3.
1.3.3 移注酸溶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3.1.3.4 酸碱或其它荷性溶液,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3.1.3.5 开放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荷性溶液器时,应先用水冲洗,然后开瓶。
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3.1.3.6 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3.1.3.7 拿取碱性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采取。
3.1.3.8 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容器内。
容器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3.1.3.9 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3.1.3.1 0 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氢氟酸、铬酸溶液、氢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铵、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 3.
1.4 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则 3.
1.4.1 不许将易燃烧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或试验地区附近。
3.1.4.2 在贮存易燃着火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如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
3.1.4.3 使用易蒸馏或升华,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3.
1.4.3 .
1 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不应有明火;3.
1.4.3 . 2 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3.
1.4.3 . 3. 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毫米);3.
1.4.3 .
4 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3.
1.4.3 .
5 工作时要戴上眼镜;3.
1.4.4 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三公斤,每种不得超过一公斤。
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3.1.4.5 遇火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礁、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
凡能引起着火的物质(如废汽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3.1.4.6 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 煤气和电门,然后用沙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
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3.1.4.7 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等。
3.1.4.8 应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3.1.4.9 可燃物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3.1.4.1 0 易着火的物质有: 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石脑油、轻蜡油、原油、减侧线油。
3.1.4.1
1 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百毫升,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3.1.5 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3.
1.5.1 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的爆炸措施 3.
1.5.1 .
1 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3.
1.5.1 . 2 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3.1.5.2 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3.
1.5.2 .
1 能使氧气瓶受碰撞或冲击。
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3.1.5.2 . 2 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气瓶旁抽烟。
3.1.5.2 . 3. 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才能使用。
3.1.5.2 .
4 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1.5.2 .
5 氧气不能用完,瓶内至少保持20kg/cm2的压力。
3.1.5.3 使用氢气时应注意: 3.
1.5.3 .
1 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
3.1.5.3 . 2 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
3.1.5.3 . 3. 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
3.1.5.3 .
4 与其他可燃性气体贮存地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米。
3.1.5.3 .
5 使用气瓶,禁止敲击、碰撞;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
夏季应防止曝晒。
3.1.5.3 .
6 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1.5.3 .
7 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
3.1.5.4 使用液化气应注意: 3.
1.5.4 .
1 胶管应使用专用耐油高压胶管,不能穿墙越室,并要定时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要及时更换,与燃气具之间要连接紧固,严防泄漏。
3.1.5.4 . 2 点火用气时要有人看管,燃气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开关扳到 的位置, 气瓶的气源角阀,做到人离气关。
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燃气具的开关在 的位置上,才可通气点火,用气完毕后,牢记 钢瓶角阀。
3.1.5.4 . 3. 日常检漏,常用的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检查。
3.1.5.4 .
4 将钢瓶放置于通风良好且避免日晒的场所,直立使用(不可将钢瓶放倒使用)。
避免受猛烈震动,不在钢瓶上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3.1.5.4 .
5 严禁瓶过瓶倒气,不准私自乱倒残液。
3.1.5.4 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浓高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3.1.5.5 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钾接触。
3.1.5.6 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3.1.5.7 禁止和有机物质一起研磨硝盐。
3.1.5.8 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实验完时,将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3.1.5.9 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列方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试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一毫升,摇匀后放置一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3. 2 玻璃及陶瓷器皿安全操作规程
3.2.1 使用器皿时必须小心轻放,以防碰坏。
3.2.2 加热时不可使器皿骤热,并应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3.2.3 烘干玻璃器皿时,温度应维持在120°c以下。
3.2.4 洗涤玻璃仪器时应注意勿碰破。
3.2.5 不可用细砂洗涤器皿。
3.2.6 瓷管不要在高温时放入。
3.2.7 不可使用未经烧圆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内进行搅拌。
3.2.8 将玻璃管通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内时,应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缓缓进入,以免玻璃管折断戳伤手指。
3.2.9 瓷器内不可加入氢氟酸,瓷坩埚内最好不熔融碳酸钠。
3.3 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3.3.1 使用天平时,首先检查天平盘是否干净,检查零点是否正确,如有不正常的情况立即通知保管人。
3.3.2 用完天平后把砝码拿下来放在砝码盒内盖好,砝码必须用镊子夹取,切不可用手拿。
3.3.3 欲称量的东西,一律不准直接放在天平盘上,应放在表面器皿或称秤盘中称量,称量时应将天平门关上。
3.3.4 增减样品或砝码时,应将天平升降板 。
3.3.5 称量样品如系液体,应使用称量瓶,并将瓶盖严。
3.3.6 如在称量时不小心把样品掉在天平箱内则应立即擦净,掉在天平盘上,则应立即用软物轻轻擦净。
3.3.7 天平间所用的物品,不要乱动或挪作其它用。
3.3.8 使用后应将天平台上收拾干净。
3.3.9 天平工作间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干燥,不得向地上乱丢东西。
3.4 电光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3.4.1 检查水准气泡位置是否在中央,保证天平安装的水平。
3.4.2 不能称过于冷热和含有挥发性腐蚀性的物品。
3.4.3 所称物体要放盘中央,并不得超过天平的最大称量。
3.4.4 在称量时,不得打开正门,打开 侧门和取送物件时须小心轻放,防止震动。
3.4.5 天平使用完毕后,应将“自动” 和将所用砝码及指数盘旋到原“0”位,最后将罩罩好。
3.4.6 经常注意更换柜罩内的变色硅胶,保持天平的干燥。
3.5 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3.5.1 烘箱要按照各牌上所规定的温度范围使用。
3.5.2 烘箱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3.5.3 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纱、布屑等杂物。
3.5.4 不得在烘箱前后洗涤、刮漆和喷漆工作。
3.5.5 电阻丝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与电阻丝接触造成短路。
3.5.6 打开烘箱门时,必须先断电,加温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离开。
3.5.7 不得在烘箱内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挥发物。
3.5.8 经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洗涤过的零件及喷漆过的产品,应在室温下停放15-30分钟,待绝大部分易燃液体挥发后才能放入烘箱内烘烤,室内应注意通风。
3.5.
9 烘烤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清洁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3.5.1 0 非金属产品放入烘箱内加温,一定要按照工艺规程进行。
3.5.1
1 烘箱工作前必须开放通风的闸门,以防爆炸。
3.5.1 2 使用前要先检查自控装置是否失灵。
3.6 高温炉安全操作规程
3.6.1 使用前首先检查该炉是否正常,是否漏电,炉膛是否清洁。
3.6.2 温度最高不得超过1000°c。
3.6.3 使用时应注意避免燃烧物倒入炉内。
3.6.4 升温需逐步升高。
3.6.5 降温时应使其自行冷却,不得将炉门打开。
3.6.6 应保持炉子清洁。
3.6.7 用毕将开关以反时针调到零点。
3.6.8 使用时,如发现炉内有火花发生或炉温与指定温度不符合时,须立即告知保管人。
3.6.9 使用完后应把电插销拉下,把温度调节器放在最低温度,关好炉门,方可离开。
3.6.1 0 如须焙烧特殊物质(如铅、锌等),应事先与保管人联系,用毕将炉膛清理干净。
3.7 化学试验器皿安全操作规程
3.7.1 不知其性质的试样,绝不可放进加热。
3.7.2 除铂头坩埚外,其它坩埚不可坩铂器皿。
3.7.3 铂器皿必须在煤气灯氧化焰上灼烘和加热不能在还原焰上烧,以免生成脆弱的碳化铂。
3.7.4 铂器皿放于高温炉内加热时,必须先扫清炉膛,以免炉膛内之赃物沾污坩埚,铂器皿在电炉内加热正蒸发时,必须垫以清洁而固定使用的石棉板,不准垫铁制物品,不准乱拿脏的石棉板垫放。
3.7.5 在铂坩埚内熔融试剂,不允许使用过氧过钠、过氧化钡、硫代硫酸钠、碱金属(钾、钠)的硝酸盐,亚硝酸盐、氢化物及氧化物,碱土金属(钙、镁、钡)氢氧化物。
3.7.6 为了避免铂由于和其它金属生成合金以及生脆弱的铂化物而损坏,不可在铂容器内烧灼和加热以下物质:
3.7.6 .
1 易被还原金属及盐类如:铅、锌、铬、锑、锡、银、汞、钕金属等类。
3.7.6 . 2 避免与金属铁作用,以免生成铁铂合金,因此当含金属铁样品需熔融时,必须用酸先将大部分铁熔后,再将不熔物放于铂坩埚中熔融。
3.7.6 . 3. 容易被还原的金属化合物,硫酸铅、氧化铅、二氧化锡、 三氧化二铋和三氧化二铁等。
3.7.
6.4含磷和硫砷的化合物,磷酸铝、硫化锰等。
3.7.
6.4盐酸与高锰酸钾或重铬酸钾不能混用。
3.7.7 使用是必须防止器皿的变形、磨损、减重,因此:
3.7.7 .
1 不得用无橡皮头之玻璃棒处理玻璃器皿内熔融物。
3.7.7 . 2 铂在900°c会减重,故在高炉内放置时间愈短愈好。
3.7.8 在铂坩埚内灰化滤低时,必须在低温下进行,并应充分氧化以免有还原性之碳化物与铂作用。
3.7.9 弄污了的氰铂容器应采用以下方法清洁:
3.7.9 .
1 在不含硝酸的盐酸中加热,如盐酸已变深为黄色,则必须另换新的。
3.7.9 . 2 用上法不能处理清洁时,则以重铬酸钾熔融处理。
3.7.9 . 3. 上法不行时,用焦硫酸钾。
3.8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3.8.1 取样操作时,必须一人取样、一人监护;
3.8.2 取样操作时,要随时注意个人防护,避免被车辆碰撞;
3.8.3 取样操作时,如遇有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协调,禁止登高爬罐;
3.8.4 登高取样,要戴好安全带、安全帽、穿好劳保鞋、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
3.8.5 取样操作时,要注意正确选择、穿戴好劳保用品;
如取酸类、碱类产品时,要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直接接触,如果溅到劳保用品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水进行清洗.
3.8.6 进入生产装置区内取样时,要穿戴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没有金属钉的鞋;
3.8.7 在进行炉渣取样时,应保持人与传送带的安全距离,要用取样器取样,不可徒手取样,另规定在传送带上取样,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样,以免烫伤。
3.8.8 取样时,一定要站在上风向。
3.8.9 气体取样时,要站在取样口的侧方。
3.9 油品分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9.1 在进行硫磺样品制备时,要严格执行粉碎机操作规程,必须压紧压盖后在进行操作;
3.9.2 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严格按照《固(液)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执行,然后清洗仪器和工作地点。
3.9.3 使用压力钢瓶,应注意通风,精心操作,使用前检查是否漏气,钢瓶及气路不准占有油污;
3.9.4 在进行馏程检测时,操作前严格检查仪器及电源有无异常,控制加热速度,防止爆沸等现象发生;
3.9.5 在进行闪点检测时,应首先检查液化气罐及气路是否漏气,注意明火的使用,对使用后火柴梗应注意集中回收,防止余火造成火灾危险;
3.9.6 在进行残碳测定时,应注意控制火焰大小及加热速度,防止火焰突然变大伤身或者液化气泄漏。
3.9.7 在沥青各项目检测时,要戴好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精心操作,防止产品飞溅、烫伤。
3.9.8 各种油品加热,严禁使用电炉,要用加热板加热。
3.9.9 在进行腐蚀性产品检测时,要戴好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精心操作,防止产品飞溅;
3.9.7 对助剂类产品洗涤,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远离火源;
3.9.8 在使用气相色谱仪时,应首先进行载气气路的检查,防止漏气;
在检测时应先开载气,再开电源,以免烧毁仪器;
3.9.9 在冰箱、冰柜使用时,不得存放个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9.1 0 在温控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注意检查温控表,防止出现不可控现象的发生;
3.9.1
1 压力钢瓶应与试验室分离,做好压力容器的标识,远离热源、火源,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气,钢瓶及气路不准粘有油污;
3.9.1 2 对危化品的储存、使用,严格执行《化学试剂管理规定》中关于储存、领放、使用规定,防止丢失,对剧毒试剂,要双人双锁管理;
3.9.1 3. 对留样的管理,要按规定分类存放,及时通风,远离火源;
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3.10 标准溶液岗位安全操作规划规程 3.10.
1 滴定分析用标液和杂质测定用标液的配制分别按《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月标液的制备》、《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液的制备》执行;
分析用制剂、制品的配制按《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制品的制备》执行;3.10. 2 对所有危化品严格按分类标准规定进行储存、使用,严禁混放;3.10. 3. 标液配制完毕,配制人员应及时粘贴标签加以标识,各实验室领用时应给以相同的标识;3.10.
4 标液和制剂当出现浑浊、沉淀或颜色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制备;3.10.
5 标准溶液在常温下放置的期限不得超过各种标液理应规定的期限;3.10.
6 标液的发放应建立发放台帐,详细填写溶液名称、浓度、发放数量、发放日期、有效期、领取单位、领取人、发放人等,并有复核人复核;3.10.
7 除执行上述安全操作规程外,其他执行质量监督安全岗位操作规程。
3.1
1 环保化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
1.1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3.1
1.1.1 小宗原料取样前应先了解小原料的性质及防范措施,注意正确选择并穿戴好劳保用品。
3.1
1.1.2 有毒有害固体取样时,须检查有无洒落,以防摔倒。
3.1
1.1.3 取样时如有小原料溅到劳保用品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水进行清洗。
3.1
1.1.4 污水取样要穿戴好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要站在上风向。
3.1
1.2 在冰箱使用时,不得存放个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1
1.3 在温控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注意检查温控表,防止出现不可控现象的发生;3.1
1.4 压力钢瓶应与试验室分离,做好压力容器的标识,远离热源、火源,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气,钢瓶及气路不准粘有油污;3.1
1.5 检测后的废液,应进行处理,符合排放条件后在进行排放 3.1
1.6 危化品的使用,储存,严格执行《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3.1
1.7 对留样要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及时通风,远离火源 3.1
1.8 对留样进行销毁时,必须严格执行《固(液)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对有毒有害的留样要进行处置后再销毁 3.1
1.9 进行炉渣取样时,应保持人与传送带的安全距离,要用取样器取样,不可徒手取样,另规定在传送带上取样,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样,以免烫伤。
3.1
1.10 在使用粉碎机制样时,研钵盖压紧后,扣上机盖,方可启动电源。
机器停转后方可打开上机盖。
粉煤机要定期除尘,以防煤尘浓度过高,造成粉尘污染。
3.1
1.1
1 定硫仪、工业分析仪均属于高温操作。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使用温度超出规定的温度范围。
高温操作设备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杂物。
3.1
1.1 2 严禁使用高温设备烘烤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以防不熟悉物品特点造成危险。
3.1
1.1 3. 注意正确选择佩戴必要的劳保用品,以防烫伤。
3.1
1.1
4 使用量热仪进行发热量操作时,仪器操作必须按相应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前先检查氧弹是否漏气,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充氧压力是否正常。
3.1
1.1
5 使用定硫仪时,取放瓷舟应用镊子,不可徒手拿取,以防烫伤。
勿使氧化钨及电解液溅到皮肤上,一旦发生应立即用水冲洗。
电解液更换时,废液应中和后再倒入煤场。
3.1
1.16. cod检测(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第10篇 化验员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1、化验员进入化验室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要求,更换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电源接线是否良好。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运行,产生安全隐患。仪器设备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并断开电源。
3、实验时注意不能将液体漏入各种仪器内部,尤其是带电部分,防止引起火灾或电击事故。
4、对电热恒温干燥箱等工作中产生高温的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 避免操作过程中被烫伤。
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遵守《化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6、化验室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嬉闹、进食和存放食物。
7、不得随意挪动化验室仪器设备;检查维护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8、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验操作时,必须做好通风工作。
9、化验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好防中暑、防滑、防雷击、防中毒、防触电、防爆炸、防高空坠落。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0、实验检测完毕后,应对仪器、电、水等进行关闭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1、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药品。
12、严禁在火燃、电热器具或其他热源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
13、蒸发、蒸馏或回流易燃易爆药品时,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应按沸点高低分别使用水浴、砂浴或油浴加热,并应注意室内通风以兔蒸汽浓度过高。
14、倾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不慎将易燃易爆药品倾倒在实验台上或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附近加热源,用毛巾、抹布将液体吸干,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15、化验员必须充分了解实验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在未了解实验反应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量开始。对有危险的实验要准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发生事故时的处理办法。
16、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
17、使用和操作易燃易爆药品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18、每月检查一次药品的储存、使用和领用记录,并核对账目与药品的库存数量是否相符。应经常检查药品库室温和通风状况。库内应无异味和烟雾,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19、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板或砖块。
20、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21、要经常检查化验室用电器保护接地的可靠性;并经常注意检查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予以更换。
22、做高温灼伤工作时,要戴好手套,防止烫伤。
23、严禁湿手操作电器,严禁用水及湿布带电擦洗电器。
24、禁止用嘴尝或直接嗅闻来检验药品。
25、在倾注有毒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时,并站在上风处,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在实验中如遇皮肤或眼睛受伤,可速用水冲洗;如受酸损伤,即用 3% 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受碱损伤,即用饱和硼酸溶液冲洗(溶液均应事前配好存放备用)。
第11篇 化验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女工应戴工作帽,破碎及研磨试样应戴口罩。
2、 试样烘干、筛析、研磨过程人员不得离开,烘样要用木夹取放,以免触电或烫伤。
3、 实验室电气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干燥,不得浸湿,以防短路引起火灾或烧坏电气设备。严禁用湿手触摸电气开关。
4、 实验室各种仪表、计量器具、设备及电动马达必须定期检测维修,保险丝熔断时应查找原因,不得任意增加或加粗保险丝。
第12篇 化产化验室岗位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明确化产验室岗位职责、作业活动标准及从事本项作业的相应安全要求。确保本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确保化产化验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质量计量处化产化验室岗位。
2.引用文件
所引用文件已在5条款中列出
3.术语
4.职责
4.1负责化工产品出厂及化工原料进厂时的监督检验工作。
4.2负责化工产品入库、领用的监督检验工作。
4.3负责公司内部各单位现现质量争议(化工原料、产品)时的仲裁工作。
4.4负责本岗位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4.5负责本岗位现场卫生及质量计量处交付的临时性工作。
4.6负责公司各单位标准溶液、非标溶液的配制、标定及发放工作。
4.7负责蒸馏水的生产、发放等工作。
4.8负责标准溶液有效期的制订、标识工作。
5.操作标准
5.1准备工作-
检查采样分析所需工具仪器是否齐全、完好,做好试样脱水及干燥处理,需预热的设备进行升温预热。
5.2操作
5.2.1煤沥青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煤沥青》gb/t2290-1994
5.2.1.1采样执行《焦化产品固体类取样方法》gb/t2000-2000
5.2.1.2试样制备执行《煤沥青试验室的制备方法》gb/t2291-1980
5.2.1.3甲苯不溶物的测定执行《焦化固体类产品甲苯不溶物含量的测定方法》gb/t2292-1997
5.2.1.4结焦值的测定执行《煤沥青结焦值的测定方法》gb/t8727-1988
5.2.1.5喹啉不溶物,执行《焦化固体类产品喹啉不溶物的试验方法》gb2293-1997
5.2.1.6灰分执行《煤沥青灰分测定方法》gb2295-80
5.2.1.7挥发份执行《焦炭工业分析测定方法》中挥发份的测定方法,gb/t2001-91
5.2.1.8软化点执行《焦化固体类产品软化点的测定方法》gb/t2294-1997
5.2.1.9水分执行《焦化产品水分的测定方法》gb2288-80
5.2.2改质沥青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改质沥青》yb/t5194-93
5.2.2.1采样执行《焦化产品固体类取样方法》gb2000-2000
5.2.2.2试样制备执行《煤沥青试验室的制备方法》gb2291-80
5.2.2.3甲苯不溶物的测定执行《焦化固体类产品甲苯不溶物含量的测定方法》gb/t2292-1997
5.2.2.4结焦值的测定执行《煤沥青结焦值的测定方法》gb875-88
5.2.2.5喹啉不溶物含量的测定执行《焦化固体产品喹啉不溶物含量的试验方法》gb/t2293-1997
5.2.2.6灰分执行《煤沥青灰分测定方法》gb2295-80
5.2.2.7水分的测定执行《焦化产品水分的测定方法》gb2288-80
5.2.2.8软化点执行《焦化固体产品软化点的测定方法》gb/t2294-1997
5.2.3煤焦油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煤焦油》yb/t5075-93
5.2.3.1试样的采取执行《焦化粘油类产品取样方法》gb/t2289-94
5.2.3.2密度的测定执行《焦化粘油类产品密度测定方法》gb/t15243-94
5.2.3.3甲苯不溶物执行《焦化产品甲苯不溶物含量的测定》gb/t2292-1997
5.2.3.4灰分执行《煤沥青灰分的测定方法》gb2295-80
但试样量为2g,灼烧时为1h,重复性和再现性试验差均不得超过0.02%.
5.2.3.5水分执行《焦化产品水分测定方法》gb2288-80
5.2.3.6粘度执行《洗油粘度的测定方法》yb/t5030-93
但实验温度为80℃,试样流出时间重复性每100s不超过3s,再现性每100s不超过4s
5.2.4粗苯:轻苯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轻苯》yb/t5022-93
5.2.4.1试验的采取执行《焦化产品轻油类取样方法》gb1999-80
5.2.4.2馏程执行《焦化轻油产品馏程的测定》gb/t2282-2000
5.2.4.3密度执行《焦化轻油产品密度试验方法》gb/t2281-1996
5.2.4.4外观的测定执行《粗苯》yb/t5022-93
5.2.4.5水分的测定执行《粗苯》yb/t5022-93
5.2.4.6水层高度的测定执行《粗苯》yb/t5022-93
5.2.5焦化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焦化苯》gb/t2283-93、《焦化甲苯》gb/t2284-93、《焦化二甲苯》gb/t2285-93
5.2.5.1试样的采取执行《焦化产品轻油类取样方法》gb1999-80
5.2.5.2密度执行《焦化轻油类产品密度试验方法》gb/t2281-1996
5.2.5.3外观执行《焦化苯》gb/t2283-93
5.2.5.4馏程执行《焦化苯类产品馏程的测定方法》gb/t3146-82
5.2.5.5酸洗比色执行《焦化苯类产品酸洗比色的测定方法》gb8035-87
5.2.5.6溴价执行《苯类产品溴价测定法》gb1815-87
5.2.5.7中性试验执行《苯类产品反应测定法》gb1816-79
5.2.5.8噻吩执行《苯中噻吩含量的测定方法》gb/t14327-93
5.2.5.9铅片腐蚀试验执行《焦化苯类产品铜片腐蚀的测定方法》gb8034-87
5.2.5.10结晶点执行《苯结晶点测定法》gb3145-82
5.2.5.11水分的测定,将试样在室温(18~25℃)下放置1h,目测有无不溶解的水.
5.2.6洗油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洗油》gb3064-82
5.2.6.1试样的采取,执行《焦化粘油类产品取样方法》gb/t2289-94
5.2.6.2密度执行《焦化粘油产品密度测定方法》gb/t5243-94
5.2.6.3馏程执行《焦化粘油类产品馏程的测定》gb/t18255-2000
5.2.6.4酚含量执行《洗油酚含量的测定方法》yb/t5028-93
5.2.6.5萘含量执行《洗油苯含量的测定方法》yb/t5029-93
5.2.6.6粘度执行《洗油粘度的测定方法》yb/t5030-93
5.2.6.7结晶物执行《洗油15℃结晶物的测定方法》yb/t5031-93
5.2.6.8水分执行《焦化产品水分的测定方法》gb2288-80
5.2.7粗酚树脂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粗芬》yb/t5079-93
5.2.7.1试样采取执行《焦化产品轻油类取样方法》gb1999-80
5.2.7.2水分执行《焦化产品水分的测定方法》gb2288-80
5.2.7.3馏程执行《焦化轻油类产品馏程的测定》gb/t 2282-2000
5.2.7.4酚及同系物含量执行《粗酚中酚及同系物含量的测定方法》yb/t5080-93
5.2.7.5灼烧残渣含量执行《粗酚灼烧残渣测定方法》yb/t5082-93
5.2.7.6中性油含量,吡啶含量执行《酚类产品中性油及吡啶碱含量测定方法》gb3711-83
5.2.7.7ph值
取均匀试样10ml,加入 20ml蒸馏水,搅拌,静置分层后,用精密ph试纸测定水溶液对试纸的反应.
5.2.8重苯 质量技术要求执行《重苯》yb2303-80
5.2.8.1试样的采取执行《焦化产品轻油类取样方法》gb1999-80
5.2.8.2馏程执行《焦化轻油类产品馏程的测定》gb/t2282-2000
5.2.8.3水分执行《焦化产品水分的测定方法》gb2288-80
5.2.9蒽油、混合油质量技术要求执行:
《蒽油》qj/mh.20.02-003.1
《混合油》qj/mh.20.02-003.3
5.2.9.1试样的采取执行《焦化粘油类产品取样方法》gb/t2289-94
5.2.9.2密度的测定执行《焦化粘油产品密度测定方法》gb/t15243-94
5.2.9.3水分执行《焦化产品水分的测定方法》gb2288-80
5.2.9.4混合油粘度的测定执行《煤沥青筑路油粘度的测定方法》yb/t1033-92
5.2.10脱酚油质量技术要求执行《脱酚油》qj/mh.20.02-003.2
5.2.10.1试样的采取执行《焦化产品轻油类取样方法》gb1999-80
5.2.10.2密度执行《焦化产品轻油类密度试验方法》gb/t2281-1996
5.2.10.3水分测定执行《粗苯》yb/t5022-93
5.2.11标准溶液的配制执行《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601-88
5.2.12非标准溶液的配制执行《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603-88
5.2.13设备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5.2.13.1电热鼓风干燥箱
操作规程:
(1)通电前先检查绝缘电阻必须≥0.5mω,并检查电气部分有无短路、断路、漏电等现象。
(2)确定设备完好后,合上闸刀开关,接通电源后将控瘟仪选择盘调整到所需要控制温度的制度指示上,开启恒温和加热开关,控温仪白色指示灯亮,此时箱内开始升温,同时开启鼓风开关,使鼓风机工作。
(3)当温度升到选择盘指示温度时,白灯灭,红灯亮,此时箱内加热器停止工作。待红白指示灯交替亮灭后,观察插入排气孔中温度计指示值,调节微调选择盘即能够达到正确所需要控制温度。
(4)恒温时,可关闭加热开关,只留恒温一组炉丝工作,以免功率过大影响恒温灵敏度。
(5)试品恒温完毕,关闭恒温鼓风开关,拉下闸刀开关,打扫干净,使其保持清洁。
注意事项:
(1)干燥箱应专安装专用闸刀开关一只,并用此电源线粗一倍导线作接地保护。
(2)本箱为非防爆干燥箱,对带有挥发性物品切勿放入干燥箱内,以免发生爆炸。
(3)本设备是用金属板做成外喷外锤纹漆,切忌损坏漆层,以免引起设备腐蚀。
(4)试品托板平均负荷为15公斤,放置试品切勿使之过载,同时散热板上不能放置试品或其它东西妨碍空气对流。
(5)观察箱内试品,可借箱仙玻璃观察,箱门以不常开启为宜,以免影响恒温,并且当温度升到300℃时,开启箱门可能会使玻璃门急骤冷却而破裂。
(6)干燥箱长时间工作,应酌情关闭电机,以延长电机使用寿命。
(7)不可任意卸下侧门,扰乱改变线路,发生故障可打开侧门请电工按线路逐一检查。
5.2.13.2水浴锅
操作规程:
(1)水浴锅放在固定平台上,将水加至隔板以上50㎜处.
(2)检查设备是否漏水漏电.
(3)确定完好后,接通电源,打开开关,设定预升温度(旋转温度调节旋钮,顺时针升温,逆时针降温,调节钮达到所需温度,黄煤亮表示加热,绿灯亮表示恒温).
(4)待红绿灯交替闪亮升温1h,待温度稳定后进行工作。
(5)做样完毕关掉开关,拨下插座,把箱内水放净,并擦试干净置于干性通风环境处,保持清洁,以防水长时间腐蚀设备延长使用寿命。
注意事项:
(1)最好选用蒸馏水,保护设备,使用时,水位一定不能低于电热管,否则,电热管将即刻爆损。
(2)电源插座应采用三孔安全插座,使用前妥善接地,电源电压必须与本箱要求电压相符。
(3)当恒温控制失灵,应将控温器上的银接点用细砂布擦亮,这样可恢复控温准确。
5.2.13.3粘度计
操作规程:
(1)将粘度计擦试干净,特别是内容器的内壁和流出孔。
(2)将粘度计入在固定平台上,向外容器加水至刻线。
(3)检查是滞漏水漏电。
(4)确认完好后,用木塞紧流出孔,向内容器加待测物,调三支螺旋角使加入待测物液面与器内三只标高尖端相切为原则,这时不仅加好待测物而且粘度计也调水平了,盖上盖子,插好温度计,在出口下放置干燥接受瓶。
(5)接通电源,打开温度控制器开关,调到设定档,设定待测温度,设定完毕,调到测量档。
(6)观察内外容器内温度计的温度与设定温度相差±1℃范围 内5min内时,拨下塞子同时开动秒表,开始记时,当流入待测物到接收器刻线即20ml时,停下秒表,读记流出时间。
(7)用同样方法测20℃水值,然后计算。
注意事项:
(1)把粘度计洗净,干燥后再用。
(2)升温过程中,应小心转动外容器的搅拌器和内容器的筒盖以调匀内外容器的待测物温度和水温。
(3)测量时,木塞应小心迅速拨起。
(4)不加水和待测物禁止通电升温。
(5)做样完毕拔下电源,把外部容器内水放净,擦试干净内容器,置于干燥通风环境处,保持清洁,延长使用寿命。
5.2.13.4分析天平
操作规程:
(1)清洁工作,取下天平置,看天平是否清洁,特别是托盘,必须用毛刷轻擦干净。
(2)查看天平是否齐备,砝骑、环码是否到位,有无掉落。
(3)调水平:调螺旋脚的螺旋丝,使水准仪内气泡在圆圈中央。
(4)调零点:打开开关旋钮投影屏上十字刻线与微分标尺零点是否重合,若不重合,拨金属拉杆使其重合,若还不能重合,应调节平衡铊,使其重合。
(5)称量 放入物品,加减砝码应按从大到小,中间截取,逐级实验方法。
(6)天平使用完毕,将制动器关闭,砝码指数盘旋于原零位,打扫干净,关好天平门,用罩子罩好。
注意事项:
(1)天平室内温度保持在18~26℃,相对温度67~75%,避免阳光晒射及涡流侵袭或单面受冷受热,框罩内应放罩干燥剂(最好用硅矾),忌用酸性液体作干燥剂。
(2)所称物体应放在称盘中央,不得超过最大称量范围,也不可称过高,表面积过大物体,对过于冷热和含的挥发性及腐蚀性的物体,不可放入天平内称量。
(3)称量时应适当的估计添加砝码,然后开动天平,按指针偏移方向,增减砝码,至投影屏中出现静止到10mg内的读数为止。
(4)每次称量时,都应将天平门关闭,绝对不能在天平摆动时增减砝码或称盘中取放物品。
(5)清洁工作,天平应定期全面打扫,刷去灰尘,擦试各部零件,用脱脂棉浸以无水酒精轻抹玛瑙刀刃及玛瑙平面,用软毛轻刷反射镜面。
(6)校验天平为保证称量准确,应定期校正天平,一般为一年。
5.2.13.5蒸馏水发生器
(1)先稍微开一点蒸汽,打开蒸汽过滤塔底部的放水阀,将冷却水放出,待出蒸汽时,关闭阀门,调节蒸汽阀,使蒸汽压力稳定在0.1mpa以下。
(2)打开冷却水阀门,生产蒸馏水,将蒸馏水放入干净的容器内。
(3)开、关蒸汽过滤塔底部的放水阀时,要关小蒸馏水放入阀,注意防止烫伤。使用时要勤观察蒸汽压力,注意调节蒸汽压力,当冷却水不足时要注意及时补水。
5.2.13.6真空泵
操作规程:
(1)打扫干净泵将要工作的场所,防止杂物进入泵内,然后奖泵放入,放在同一水平面上。
(2)查看油位,注油至油标玻璃直径的4/5高度为宜。
(3)装接电源,按电机标牌的规定接线,应注意电机旋转方向与支座上的箭头向一致。
(4)连接被抽容器的管道,其直径应小于泵的进气口直径。
(5)接能电源,起动真空泵,若起动困难,可拨掉进气管塞帽起动,随后投入运转。
(6)泵在使用时,因系统损坏等特殊事故,进气口突然爆露在大气中时,应尽快停泵,并切断与系统连接的管道。
(7)用毕,打扫干净,延长泵的使用寿命。
注意事项:
(1)泵进气口连续敞通大气运转,不得超过三分钟。
(2)泵不适用于抽除对金属有腐蚀性的、对泵油起化学反应的、含有颗料尘埃的气体,以及含氧过高的有爆炸性的气体。
(3)泵不得作压缩泵或运输泵用。
(4)泵的工作环境,温度5~40℃范围内,相对湿度不大于90%,进气口压强小于1333pa的条件下可长期连续运转。
(5)泵油采用sy1634-70 1号真空泵油,并及时更新。
5.2.13.7离心机
操作规程:
(1)将离心机置于平稳地面或平稳台面上。
(2)将分离物放入离心机,注意负荷配重,各对称放置的被分离物之间的重量误差不大于1g。
(3)检查,手柄是否置于慢速位置,开关应拨向“关”的位置,盖与容器室锁紧。
(4)接通电源,开关拨向“开”位置。
(5)平稳移动调速手柄,视转速表指示到达所需转速,一、二分钟后转速稳定开始计时,分离完毕后将手柄调回原位,开关拨向“关”
(6)第二次分离重复操(2)~(5)条。
(7)分离完毕,打扫干净,保护设备,用塑料罩罩好,放入干燥室内。
注意事项:
(1)本机备有三线插座,便用时必须接上地线,确保安全。
(2)启动后,发现异常,应立即世断电源,排除故障。
(3)工作环境:温度5~40℃,相对温度不超过80%。周围空气没有导电尘埃,爆炸气体和腐蚀性气体存在。
5.3复核与检查
5.3.1岗位重点操作的复核与检查
(1)化产分析室重点检查,蒸馏过程中爆沸和窜液,煤焦油及沥青的挥发过程中防止出现明火燃烧现象。
(2)标准液室检查,滴定过程中防止过滴现象,配制浓酸浓碱防止烧伤,蒸制蒸馏水时注意蒸汽压力不要太高。
5.3.2交接班检查内容
本班为常白班,主要是分析工作,做好水、电、气(汽)的检查,仪器、设备保持清洁完好,达到良好技术状态。
6.现场卫生及工作环境
6.1卫生与清洁安全操作
严格按标准操作,正确使用、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消除跑、冒、滴、漏,加强设备防尘、防腐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达到备用状态。
6.2环境保护
本岗位主要污染源是废液,集中收集,定期按种类存放,并放回后生产工序。
7.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7.1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注意事项:
7.1.1执行《冶金分析化学实验室安全技术标准》
7.1.2防火防爆要求
(1)化验室内应备有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材,化验员要熟知这些器材的使用方法。
(2)禁止用火焰在煤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该用肥皂来检查漏气。
(3)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瓶塞开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贸然敲打。
(4)加热易燃溶剂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5)点燃煤气时,必须先关闭风门,划着火柴,再开煤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闭风,后闭煤气,不依次序,就有发生爆炸和火灾的危险。还要防止煤气灯内燃。
(6)易爆炸类药品,如苦味酸、高氯酸、高氯酸盐,过氧化氢等应放在低温处保管,不应和其它易燃物放在一起。
(7)在蒸馏可燃物时,要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的正常工作。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8)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戴面罩或使用防护挡板。
(9)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灯火,以防着火。
(10)严禁可燃物与氧化剂一起研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的物质,因为反应时可能形成危险的产物(包括易燃,易爆或有毒产物)。
(11)易燃液体的废液就设置专用贮器收集,不得倒入下水道,以免引起爆炸事故。
(12)用气管理,掌握必要安全知识,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加强劳动保护,防止强酸强碱烧伤。
7.2常见异常现象、设备故障及应急处理方法
7.2.1在蒸馏过程发现煤气突然灭时,不要用火去试点,要先停煤气,查找原因后进行。
7.2.2化学灼伤时,应迅速用清水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7.2.3加强防火,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知事故预案应急处理。
8.记录
《标准溶液基准溶液标定法记录》zj/mh.12.03-001
《标准溶液试剂溶液标定法记录》zj/mh.12.03-002
《标准溶液领用记录》zj/mh.12.03-003
《标准溶液室药品台帐》zj/mh.12.03-004
《煤焦油测定原始记录》zj/mh.12.03-006
《煤沥青测定原始记录》zj/mh.12.03-007
《洗油分析原始记录》zj/mh.12.03-008
《粗酚原始记录》zj/mh.12.03-010
《苯类产品分析原始记录》zj/mh.12.03-013
《重苯分析原始记录》zj/mh.12.03-014
《炭黑用油分析原始记录》zj/mh.12.03-009
《采样原始记录》zj/mh.12.0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