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题注】(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章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基本建设需要,保护建筑安装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建设(矿井建设除外)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章名】第二章 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第三条 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熟悉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规程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技术人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 施工单位对于高空作业工人,应该供给工具袋。
第七条 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许使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 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第九条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条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工作,除应该有常用电灯外,并且要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第十一条 寒冷地区施工单位,冬季施工的时候,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置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施工现场和职工休息处所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都应该合乎防火和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十二条 进行汽热法施工的时候,应该采取防止工人被蒸汽或者配汽设备烫伤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进行电热法施工的时候,应该在作业地区设置围栏和悬挂警告标志。用六十伏特以上电压加热的时候,除测温工作外,应该在作业地区内禁止进行其他工作。
【章名】第三章 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该合乎安全卫生的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企业、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乙炔管道、乙炔发生站和其他临时工程的位置、规格,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规定。
第十五条 在施工现场周围和悬崖、陡坎处所,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六条 工地内的沟、坑应该填平,或者设围栏、盖板。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八条 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它的悬吊高度和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内一般不许架设高压电线;必要的时候,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使高压电线和它所经过的建筑物或者工作地点保持安全的距离,并且适当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或者在它的下方增设电线保护网;在电线入口处,还应该设有带避雷器的油开关装置。
第二十条 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经常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二十一条 工地内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应该平坦,坡度不能大于百分之三。上述车辆都应该备有制动闸。铁轨终点应该向上弯曲,或者设车挡。
第二十二条 轨道和行人道、运输道的交叉处所,应该满铺和轨顶取平的木板;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该设落杆、标志和信号。
第二十三条 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二十四条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杆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
第二十五条 在山沟、河流两岸,铺设交通线路或者设置一切临时建筑,都应该事先了解地形、历年的山洪和最高水位的情况,以防灾害。
第二十六条 存放爆炸物的仓库,必须和厂矿、房屋、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和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耐火的材料(砖、石等)建筑,库顶应该采用轻型结构和安设避雷针,库内要有完善的通风设备和温度表,门窗应该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地板的铁钉不能外露。仓库周围应该设防爆掩护物,五十公尺内严禁烟火,并且应该设有消防设备。
第二十七条 工地临时存放的少量的炸药、雷管、引线等,必须以有盖的木箱分别存放于安全处所,并且应该派有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雷管、引线和炸药应该分库存放,不能混淆;各库之间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在存有爆炸物的仓库内,严格禁止火药加工和装插雷管引线等工作。存放爆炸物的仓库内,应该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第二十九条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它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者不易熔化的场所。
【章名】第四章 脚手架
第三十条 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三十一条 使用木杆做脚手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竿做脚手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公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竿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三十三条 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结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第三十四条 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竿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竿。竹脚手的小横竿,它的两头伸出大横竿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竿和立竿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三十五条 搭架子可以根据各地经验采用坚韧的麻绳、棕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三十六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尺;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三十七条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三十八条 脚手板和斜道板要满铺于架子的横杆上,在钭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拦杆。
第三十九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四十条 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空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四十一条 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者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四十二条 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者移动。
第四十三条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第四十四条 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或者拆除。
第四十五条 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二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该随墙身提高。
第四十六条 里脚手使用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作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空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四十七条 跳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长的跳板,必须设支撑。
第四十八条 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四十九条 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五十条 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六十度为适宜。
第五十一条 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五十二条 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章名】第五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五十三条 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察工作。
第五十四条 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五十五条 在深坑、深井内操作的时候,应该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于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现象,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第五十六条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作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七条 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五十八条 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对于土质疏松或者较宽、较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十九条 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应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六十条 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六十一条 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十二条 一切爆炸物的运输,要指定专人负责。雷管和炸药不许放在同一舟车或者同一容器内运输。运送的时候,应该妥为包装捆扎,不能散装、改装,也不能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摩擦等。运输时严禁抽烟,或者携带烟火等易燃物品。运输途中,不许在人多的地方休息。
第六十三条 爆炸石方工作应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打眼、装药、放炮要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人员负责进行,并且应该有严密的组织和检查制度。
(二)在闪电打雷的时候,禁止装置炸药、雷管和联接电线。捣填炮药,严禁使用铁器。所用引线,要加以检验。
(三)使用电雷管的时候,应该指定专人掌握电爆机,并且必须等待电线完全接妥,员工全部避入安全地带后,才可以通电点炮。电爆机距炮眼电线的长度应该视现场情况决定。联接雷管和引线要用特制的钳铗挟紧,严禁用牙齿咬紧和用力敲压。
(四)使用炸胶爆炸石方的时候,应该以挤压办法使炸胶结实,严禁捣击。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者半溶化的炸胶。已冻炸胶的解冻处理工作,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谨慎进行。取用炸胶应该戴手套。炸胶溶化时避免和皮肤接触。
(五)在城镇房屋较多的场所爆炸石方的时候,最好放闷炮(药量较少的炮),并且要在施放前在石上架设掩护物。
(六)放炮后要经过二十分钟才可以前往检查。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六十公分以外的地方另行打眼放炮。
(七)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必须使危险区内的全体人员退至安全地带,并且在危险区四周设立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通行。
【章名】第六章 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六十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第六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六十六条 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或者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
第六十七条 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六十八条 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六十九条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七十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一条 每座工业锅炉都应该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准确有效。
第七十二条 工业锅炉应该有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和水压试验制度,并且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司炉工作。
第七十三条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七十四条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七十五条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七十六条 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防护设施。
第七十七条 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七十八条 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它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七十九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八十条 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八十一条 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表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八十二条 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八十三条 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八十四条 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取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八十五条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八十六条 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许利用脚手架作起重机和滑车的支架。
第八十七条 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八十八条 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八十九条 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操纵、装拆或者检修。
【章名】第七章 拆除工程
第九十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一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十二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九十三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九十四条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九十五条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九十六条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九十七条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九十八条 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按照本规程有关爆破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九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一00条 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章名】第八章 防护用品
(注解: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八日原劳动部颁发试行《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据此,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目前都按各地的现行标准执行。)
第一0一条 施工单位应该供给职工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并且要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的办法。
第一0二条 对下列工人,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一)架子工:供给套袖、裹腿、垫肩、风镜。
(二)砌砖工:供给帆布指套或者手指涂胶的线手套。
(三)不使用卡砖器的搬砖工:供给手垫。
(四)抹灰工:供给套袖、手套、风镜。
(五)喷灰工:供给工作服、风镜、口罩、手套、鞋盖。
(六)淋筛、合白灰工:分别供给胶鞋和带护腿的鞋盖、风镜、口罩、手套、披肩头巾。
(七)混凝土搅拌、捣固、平灰、养护工:分别供给围裙、手套、胶靴(或者胶鞋和带护腿的鞋盖)。
(八)石工:分别供给防护眼镜、口罩、帆布手套。
(九)打桩工:供给手套、裹腿。
(十)水磨理石工和电磨理石工:分别供给胶鞋或者胶靴,电磨理石工加发绝缘手套。
(十一)水暖:供给手套,在水道中工作的时候供给工作服、胶靴、口罩。
(十二)钢筋工:供给帆布手套、垫肩、帆布围裙、口罩。
(十三)白铁工:供给手套、围裙。
(十四)油漆和喷漆工:油漆工供给带袖围裙、手套;喷漆工供给工作服、手套、风镜、口罩。
(十五)扛挑工:供给垫肩或者有领垫肩,搬运水泥、石灰的时候,加发披肩头巾、口罩、风镜、鞋盖、长袖手套。
(十六)木工:分别供给套袖、围裙。
(十七)电锯工:供给口罩、风镜、帆布围裙、套袖!
(十八)挖土机、平土机、推土机、起重机的司机和助手:分别供给工作服、手套、风镜、口罩。
(十九)电气操作工: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线手套、风镜、套袖、裹腿等。
(二十)钳工、铆工、焊工、锻工、起重工:根据工作情况不同,按照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的规定,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第一0三条 对于从事沥青工作的工人,分别供给坚实的棉布或者麻布的工作服、防护镜、防护口罩或者过滤式呼吸器、帆布手套、帆布鞋盖和防护油膏。工作完毕后必须洗澡。
第一0四条 对于从事下列工作的工人,都要加发柳条帽或者藤帽:
(一)在高空作业的下方进行工作的工人。
(二)在深坑、深槽或者井下工作的工人。
(三)拆模板和架子的工人。
第一0五条 对于在水中工作的工人,应该供给胶靴,在深水工作的时候,应该供给胶皮工作服。
第一零六条 对于在高空工作的工人,如果没有防护装置,应该供给安全带。
第一0七条 对于在雨中工作的工人,应该根据需要分别供给胶鞋、胶靴、蓑衣、雨衣、斗笠等防雨用具。
第一0八条 对于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工作的工人,应该根据需要供给防寒用品。
第一0九条 对于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该根据需要供给防护用品。
第一一0条 对于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人(指本规程内未提出的工种),都应该根据需要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章名】第九章 附 则
第一一一条 各企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程制定单行的细则,并且送劳动部备案。
第一一二条 本规程由国务院发布施行。
第2篇 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支架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伪倾斜掩护支架采煤法支架安装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架安装的技术质量要求,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卧出的地沟端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相关要求。
第3条安装架子时,施工人员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确保支架安装安全。
第4条架子下面的点柱及其背面的木点柱要支护牢固。
第5条严禁使用断丝较多的钢丝绳。安装支架需对接钢丝绳时,钢丝绳搭接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6条木垛按要求打好,材料规格符合要求。
第7条安装的轻轨必须与巷道走向一致。
第8条回柱放顶时必须保证后路支护完好,由里向外逐棚撤。
第9条回柱绞车启动后,应随时注意迎头顶帮及绞车运行状况,发现迎头异常或绞车松动、负荷过大等情况时,要及时停车处理。
第10条发现巷道顶板破碎时必须先处理好顶、帮后方可安装支架。
第11条钢丝绳及轻轨的安装位置及接头必须符合要求。
第12条抬放长轨道时,施工人员应协调进行,轻抬轻放。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及锹、镐、钎、螺丝扳手等工具。
第14条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清理好安全退路。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妥善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在t作面(回风)材料道中由里向外逐棚进行支架安装。操作步骤如下:
1.拆除原巷道中的轨道。
2.打好托梁。
3.在巷道底部卧出倒梯形地沟。
4.掏挖顶板侧棚腿。
5.安装支架。
6.安装轻轨及钢丝绳。
7.支架下打小点柱。
8.支架上背面与巷道棚梁间打木点柱。
9.支架上背面打木垛,移出巷道支架托棚重新架设好。
10.回棚放顶。
五、收尾工作
第16条支架安装结束后,收拾好工具,将剩余材料码放整齐,煤矸、杂物清理干净。
第17条向当班班长汇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第3篇 机电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设备机电安装工,持证上岗是规定;
熟悉规程和标准,电钳知识必须懂。
设备装运现场前,必须检查合格证。
装配拆卸机件时,按照图纸来施工。
高空平地作业时,材料工具禁透扔;
多人徒手搬设备,统一行动喊口令。
上拉下松施工时,必须系好保险绳;
设备安装需焊接,防火措施要制定。
使用量具和仪表,垂直放平读数清;
小心操作手砂轮,戴好手套防护镜。
定期检查和维修,停电送电按规程;
每台设备安装完,试车合格保安全。
第4篇 管路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管路安装工除遵守本规定外,应遵守《水利水电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
2.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体,应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用滚杠运输时,应防止压脚,不得用手直接调正滚杠。管子滚动的前方,不得有人。
3.管子煨弯用砂应烘干,灌砂后若用机械敲打时,下方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应错
4.管子加热及弯曲作业,应戴手套,穿工作服或帆布围裙,看火者应戴色镜和脚罩。
5.使用机械或液压冷弯作业,应先检查地锚或靠桩是否牢固。操作时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或着力点的对面。
6.使用火焰弯管机作业,周边现场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7.套丝作业,工件应摆平夹牢,工作台应平稳。两人操作时,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伤人。机械套丝时,不得戴手套。
8.采用切割砂轮切割作业,应精力集中,严禁切割砂轮打磨坡口。
9.管口窜动和对口作业,动作应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10.高处安装与拆除管路,使用的扳手等工器具应栓系防脱落。
11.设备分解清扫,装拆零件顺序应合理,拆下的零件应放平垫稳,防止手脚受伤。
12.酸洗去锈作业,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3.管道采用玻璃棉,石棉布,石棉泥保温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长筒手套和口罩。保温层浇筑沥青时,应穿戴防护用品。
14.氧气管道安装,吹扫试压所用的工具,零部件,材料等均不得有油污。
15.氨系统管道安装,应经过试压合格后方可注入氨液,管道注入氨液后,严禁焊接与切割。
16.管道试压,生压应分级缓慢进行,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作业人员不得在堵板,法兰,焊口,丝扣等处停留。
17.管道吹扫,试压的排泄口不得对着带负荷的高,低压导线,变压器,碎石坡和仓库及建设物。
第5篇 室外线路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2、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4、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钢丝绳等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
5、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6、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7、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8、登杆前,应检查杆根是否夯实牢固,杆身是否有腐朽损裂。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11、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12、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捆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3、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14、 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 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
15、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6、 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17、 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在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18、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
第6篇 气动调节阀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遵守正确的安装技术
应始终遵守控制阀(调节阀)制造商的安装指导和注意点。这里对典型的安装指导作简单归纳。
2.阅读操作手册
在安装阀门之间,先阅读指导手册。指导手册介绍该产品以及安装前和安装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预防措施。按照手册中的指南去做有助于保证安装的简易和成功。
3.确认管道清洁
管道中的异物可能会损坏阀门的密封表面或甚至阻碍阀芯、球或蝶板的运动而造成阀门不能正确地关闭。为了减小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需在安装阀门前清洗所有的管道。确认已清除管道污垢,金属碎屑、焊渣和其它异物。另外,要检查管道法兰以确保有一个光滑的垫片表面。如果阀门有螺纹连接端,要在管道阳螺纹上涂上高等级的管道密封剂。不要在阴螺纹上涂密封剂,因为在阴螺纹上多余的密封剂会被挤进阀体内。多余的密封剂会造成阀芯的卡塞或脏物的积聚,进而导致阀门不能正常关闭。
4.检查控制阀(调节阀)
虽然阀门制造商们会采取某些步骤防止运输损坏,但这种损坏还是有可能发生的,且可以在安装之前发现和通报。
不要安装已经知道在运输和存放时已损坏的阀门。
安装之前,检查并除去所有运输挡块、防护用堵头或垫片表面的盖子,检查阀体内部以确保不存在异物。
5.采用良好的管接实践
绝大部分的控制阀(调节阀)可以安装在任何位置,但是,最通常用的方法是将执行机构垂直放置并位于阀门的上部。如果执行机构水平安装是必须的,则考虑对执行机构增加一个额外的垂直支撑。应确保这样安装阀体:流体流向与流向箭头或指导手册所指示的方向一致。
6.确保在阀门的上面和下面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在检查和维护时容易地拆卸执行机构或阀芯。空间距离通常可以从阀门制造商认定的外形尺寸图上找到。对于法兰连接的阀体,确保法兰面准确地对准以使垫片表面均匀地接触。在法兰对中后,轻轻地旋紧螺栓,最后以交错形式旋紧这些螺栓。
正确地旋紧能避免产生不均匀的垫片负载,并有助于防止泄漏,也有助于避免法兰损坏或甚至裂开的可能性。当连接法兰和阀门法兰材质不一样时,这种预防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安装于控制阀(调节阀)上游和下游的引压管有助于检查流量或压力降。将引压管接到远离弯头、缩径或扩径的直管段处。这种位置可将由于流体紊流而导致的不精确性减到最小。用1/4或3/8英寸(6-10mm)的管子把执行机构上的压力接口连接到控制器上。保持较短的连接距离,并尽量减少管件和弯头的数量以减少系统时间滞后。如果该距离必须很长,那么可以在控制阀(调节阀)上使用一个定位器或增压器。
第7篇 现场钢筋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⒈现场人工断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掌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或朝向无人区。
⒉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⒊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⒋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⒌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⒍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⒎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下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⒏吊运短钢筋应使用吊笼,吊运超长钢筋应加横担,捆绑钢筋应使用钢丝绳千斤头,双条绑扎,禁止用单条千斤头或绳索绑吊。
⒐吊运在楼层搬运、绑扎钢筋,应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电线。并注意与裸体电线的安全距离(1kv以下≥4m,1-10kv≥6m)。
⒑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导线应架空。
第8篇 轻质隔墙与玻璃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轻质隔墙工程
①施工现场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设置隔墙材料储藏间,并派专人看管,禁止他人随意挪用。
②隔墙安装前必须先清理好操作现场,特别是地面,保证搬运通道畅通,防止搬运人员绊倒和撞到他人。
③搬运时设专人在旁边监护,非安装人员不得在搬运通道和安装现场停留。
4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搬运时可戴手套,防止刮伤。
⑤推拉式活动隔墙安装后,应该推拉平稳、灵活、无噪声,不得有弹跳卡阻现象。
⑥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安装后,应该平整、牢固、不得有倾斜、摇晃等现象。
⑦玻璃隔断安装后应平整、牢固,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黏结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8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专人洒水、打扫,不能有扬尘污染环境。
(2)玻璃安装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搬运玻璃时,应戴上手套,玻璃应立放紧靠。高空装配及擦玻璃时,必须穿软底鞋,系安全带,以保证安全操作。
②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料应集中投入木箱,及时处理。截下的玻璃条及碎块,不得乱抛,应集中收集在木箱中。大批量玻璃截割时,要有固定的工作室。
3安装玻璃时应带工具袋。木门窗玻璃安装时,严禁将钉子含在口内进行操作。同一垂直面上不得上下交叉作业。玻璃未固定前,不得歇工和休息,以防工具或玻璃掉落伤人。
④安装门窗或割断玻璃时,不得将梯子靠在门扇上或玻璃框上操作。脚手架、脚手板、吊篮、长梯、高登等,应认真检查是否牢固,绑扎有无松动,梯脚有无防滑护套,人字梯中间有无拉绳,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
⑤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
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6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销锁锁住窗扇,防止刮风损坏玻璃,并将多余玻璃、材料、工具清理入库。
7.玻璃安装时,操作人员应对门窗口及窗台抹灰和其他装饰项目加以保护。门窗玻璃安装完毕后应有专人看管维护,检查门窗关启情况。
8拆除外脚手架、挑梁脚手架和活动吊篮架时,应有预防玻璃被污染及破损的保护措施。
9大块玻璃安装完毕后,应在1.6m左右高处,粘贴彩色醒目标志,以免误撞损坏玻璃。对于面积较大、价格昂贵的特种玻璃,应有妥善保护措施。
⑩安装完毕后所剩下的残余破碎玻璃应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避免玻璃碎屑扎伤人。
第9篇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架子工
第一节 脚手架材料
第1条 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和裂纹的不得使用。
第2条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条 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第4条 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第5条 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模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6条 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第7条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有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8条 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第9条 脚手架的绑孔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第二节 外脚手架
第10条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11条 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第12条 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第13条 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第14条 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孔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两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15条 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同大横杆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第16条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第17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第18条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第19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小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20条 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21条 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22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第23条 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第三节 里脚手架
第24条 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第25条 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第26条 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段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四节 其他脚手架
第27条 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第28条 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他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第29条 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回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回杆徐徐降落。
第30条 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第31条 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第32条 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第33条 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蓝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第34条 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五节 脚手架拆除
第35条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第36条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第10篇 电气设施安装检修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范围
电气设备设施安装、检修作业
2.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1触电
1.1.1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的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触电事故。
1.1.2安全用具缺陷或失效。
1.1.3漏电。
1.1.4因过载、短路、绝缘老化等引起触电。
1.1.5电缆无标识铭牌,因核实不准切断电缆时造成人员伤害。
1.1.6大电容、电感设备残余电荷致使人触电。
1.2物体打击
1.2.1高空接送物品坠落造成击伤。
1.2.2电机试验轴键、靠背轮、皮带轮 出伤害他人。
1.3机械伤害
1.3.1机械装置、工具造成的挤压、碰撞、砸伤等。
1.3.2防护装置缺损、操作失误。
1.4灼伤
1.4.1配电箱柜清扫、检修造成电击灼伤。
1.4.2盲目送电造成电弧光灼伤。
1.4.3更换配件、接线错误造成弧光灼伤。
1.4.4电烙铁烫伤。
1.4.5拉闸未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电弧灼伤。
1.4.6带负荷分合倒闸,电弧灼伤。
1.5高处坠落
1.5.1用脚扣登高作业被电击,滑落摔伤。
1.5.2登高用具缺陷或失效造成高处坠落。
1.6起重伤害
1.6.1吊装作业时起重伤害。
1.6.2起重作业吊索具缺陷。
1.6.3指挥操作失误。
1.7火灾
1.7.1因过载、短路、绝缘老化等引起的电气火灾。
1.7.2易燃易爆场所使用不合格电气设备设施而导致的火灾。
1.8其他伤害
励磁电源失控,接线错误致电机飞车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
3.依据标准
3.1(g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2(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3(gb 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3.4(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3.5(gb 19517-2009)《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4.作业要求
4.1作业前
除遵守《电气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规定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4.1.1 检查安全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4.1.2熟悉作业现场电器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性能用途,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性能,遵守电气类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3配电室、配电箱、大容量空气开关附近,绝对禁止放置各种油类及其他易燃易爆和杂物,以保安全。
4.1.4执行检查交底制度,特别是局部停电,要使所有工作人员明确,哪些部位带电,哪些部位不带电,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4.2作业中
4.2.1用手弯管时,要集中精力,操作人一定要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脱时伤人。操作必须选择在宽阔平坦地面,严禁在沟旁和高空房沿无护栏处操作。
4.2.2用火加热弯管时,必须将砂子烘干,用木楔塞紧管口;管子加热时,管口处严禁站人,以防放炮伤人。
4.2.3用弯管机弯管时,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胎模必须与管径匹配。
4.2.4两人以上套管子丝扣时,必须协调一致。在调板牙时,扳把两侧不准站人,以防被套丝扳把打伤;断管时拉锯不可过猛,以防锯条折断伤手;断管后先用锉刀或铣刀去掉管口毛剌。不能用手指去试模。
4.2.5开管沟(槽)、打眼时,锤把必须牢固不得松动,钎子应无飞剌。开混泥土沟槽,打望天眼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使用大锤开沟槽打眼时,禁止用手掌钎,必须用夹钳掌钎,以免大锤伤人,不得戴手套握锤把,打锤人应站在掌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
4.2.6削电线头时,刀口要向外,削是时不能过猛,以防伤手指或导线。
4.2.7用大锤砸接地极时,要注意高度适当,锤砸下时要稳准,不要飞锤。扶地极的人要在侧面,不能摇晃,最好用钳夹紧。人距地极要远一些,以免失误伤人。
4.2.8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的规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传递工具不得上下抛扔,要用绳索、工具袋吊运。
4.2.9吊运作业,必须用钢丝绳或尼龙带,不许用电线、皮带。
4.2.10拆除的灯座、插座及暂不用的电器元件,电气线头都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绝不允许有金属导线裸露。
4.2.11电动机或电器设施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后接地。
4.2.12若在高压设备及重要的低压总盘、干线上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验电、监护等制度。
4.2.13工作人员作业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其周边设备必须停电。
4.2.14停电时必须切断各条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闸刀开关,使各条回路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手把要锁住。
4.2.15一经合闸,即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其操作把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都应悬挂“禁止靠近”的标示牌。
4.2.16检修设备导体时,要用专用接地线接地,并三相短路。对可能送电给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挂设接地线,使作业点处在各接地线中间;工作中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自行装、撤、变动接地线。
4.2.17专用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特别应重视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
4.2.18维修风机、砂轮机、电动机时注意要求的正确动作方向,不可接反,以免伤人或发生机械事故。
4.2.19检修真空设备等专用设备电器、电机时,应严格注意运转方向,防止事故。
4.2.20在电容器组回路上作业时,必须先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并短路后接地;进行放电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4.2.21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作业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电伤人。断开电流互感器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线缠绕。作业中不许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4.2.22在高压室内搬运梯子、管子、母排等长物时,应放倒并由两人搬运,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指挥或监护。
4.2.23机床附属电器,其供电电源线应有电缆沟或预埋钢管敷设,活动部分应有金属软管保护。钢管或金属软管口应做护口或接头,以保护导线绝缘。金属管按规定做保护接地。
4.2.24安装大型电气设备时,必须在熟悉图纸资料后制订安装计划、安全注意事项,并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
4.2.25低压屏柜与高压屏柜不能靠在一起安装,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每一屏柜都必须有良好的符合要求的保护接地。
4.2.26吊扇安装,其预埋件和挂钩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安装牢固可靠。
4.2.27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螺口灯头的必须接在零线上。
4.2.28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选用时要与供电方式(单项、三相)相匹配,符合被保护设备性能要求。不应该装在高温、潮湿、粉尘、振动及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并远离磁场。要分清输入、输出端和零线端,不能错接。被保护的线路(含工作零线)均应接入保护装置,但保护接零除外,而且经保护装置的零线不应做重复接地。各分支保护装置之间各自单独接工作零线,不能相互连接、混接或跨接。
4.2.29所有电气设施其金属外壳、设备地脚螺栓、起重机械的轨道都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地。
4.2.30设备故障检修时不准带电作业,需要带电检查时,至少要有二人以上参加,并有防护措施,否则不得进行。
4.3工作后
4.3.1机械附属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先清理现场,然后通电试车。试车时必须与机械使用人一起进行,不许由电工单独试车。
4.3.2施工或检修工作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进行仔细检查工作质量以及遗留物品后,撤警示牌及其它临时设施,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或有关人员详细交待工作内容等有关情况,并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送电试验。
5.应急措施
5.1发生伤害事故时,应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报告单位领导,保护事故现场。
5.2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闸断电,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实施人工急救,并及时送就近医院。触电者脱离电源有可能摔伤时,要采取防止摔伤的措施。
5.3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待问题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5.4发生火灾、爆炸时,及时报警和报告单位领导。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初次扑救。
第11篇 供排气系统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设备安装前,应将施工部位清理干净,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和足够的施工照明以及必要的消防设施,并使施工区符合环保要求。
(2)应根据设备布置事先在一期混凝土浇筑时埋设吊装、转运锚钩,锚钩材质、规格应按设备重量5倍进行强度计算后选择。
(3)设备吊装时应按设备重量和设备尺寸选择吊装工具。
(4)检查设备内部,应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使用明火。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应防止手指被压伤和切断。
(5)设备清扫分解时,场地应清洁,并有良好的通风,使用的清洗有机溶剂应妥善保管,使用后的溶剂应立即回收,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有盖的金属容器中。清扫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明火作业。
(6)可拆卸部分的部件应放平放稳,对精密易损件应加以保护。
(7)设备试运转应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进行。运转时,不应擦洗和修理。
(8)压力气罐安全阀应送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校验,然后进行安装。
(9)气罐上压力表计、压力传感器以及控制盘柜上的自动化组件等应经具有校验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校验合格并贴合格标签后方可使用。
(10)空压机试运行时,试验人员应至少两人。
(11)空压机试运转前,应检查系统设备和管路以及系统阀门开启或关闭的正确性,并将空压机安全卸载阀调至卸荷状态。应将空压机控制状态切换在手动状态,点动检查空压机电机转动方向,方向准确后方向继续进行。空压机启动后,应使其在空载状态下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调整使其缓慢上升至额定压力,试验过程中应派专人对气罐和控制盘柜上的仪表及自动化组件进行监护。
第12篇 闸门埋件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² 闸门埋件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闸门埋件安装前,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安装施工与土建各专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埋件安装前,应对门槽内模板以及脚手架跳板上钢筋头、凿毛的水泥块等杂物进行彻底清理。采用专用升降操作平台进行门槽安装作业的,应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的有关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
² 闸门埋件安装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敞孔作业时,孔口顶部应设置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栏杆底部0.5m范围内设置帷幔,确保井内作业的人身安全,作业期间应派专人在孔口顶部值班监护,严禁往孔内抛掷任何物品。
作业间隙时,埋件安装测量用的钢丝线如影响人员通行,一般应予以拆除。下层埋件没加固好之前,不应将上层埋件摞放其上。
埋件二期混凝土浇筑完毕,拆除的模板应及时吊出,并应将脚手架上所有杂物清理干净。闸门埋件安装现场应遵守施工用电和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相关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