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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割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八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8

焊割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第1篇 焊割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一、焊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应遵守“十不焊割”规定:

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3.在容器内工作时,没有12伏低压照明、通风不良或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4.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6.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施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8.焊割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焊接处10m以内不能有可燃、易燃物;高处作业应注意火花的飞向;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9.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能焊割。

二、预防电焊作业触电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合格的电焊工具

作业前应对电焊工具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项目如下:电焊机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电源线及电焊机引出线绝缘层有无破损老化、导线裸露的情况;电焊机一、二次侧接线柱有无松动、严重烧伤的情况;电焊钳及电焊专用手套有无破损漏电的可能,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电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供电线路应有标准的熔封保险装置,防止焊机受潮;安装自动断电装置,避免焊工在更换焊条时触电;对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接零措施。

2.正确的接线程序

1)选一根绝缘良好的引出线与焊把线(电焊钳引线)可靠连接,接头要拧紧,使其接触良好,防止过热,并用绝缘胶布将接头裸露导体包扎数层使其绝缘良好。

2)将引出线敷设至电焊机处并接于焊机二次侧接线柱上,应压紧螺丝使其牢固接触良好,禁止使用缠绕法连接。敷设引出线时避免焊把特别是接头从有水的地方经过,必要时应架空。焊把线经过金属栏杆或扶梯时,应用绝缘性能良好的细绳将其悬挂。

3)将电焊机金属外壳可靠接地。即:用一根导线一端接至接地网,另一端连接在焊机外壳标有接地标记的螺丝上并拧紧,使其可靠接地,防止外壳带电造成触电事故。

4)将电源线接至电焊机一次侧接线柱,压紧螺丝使其牢固接触良好,禁止使用缠绕法连接。焊机接线端子应在防护罩内,电源线一般不超过3m。

5)将电源线、焊把线的接头及绝缘老化破损处用绝缘胶布包扎,导线绝缘严重老化者禁止使用,裸露的接线柱应加护罩,防止误碰发生触电事故。

6)检查带熔丝的电源闸刀或带熔断器的断路器是否在断开位置,将电源线接至电源开关熔丝或熔断器下侧,严禁带电接线。

7)再次对所接电源线、引出线、外壳接地线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合上电源开关,合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且另一只手不得触摸焊机。

3.进入金属容器、井下、地沟等处作业时,严禁将电焊机和照明用的行灯变压器带入,防止一次电压引发触电事故。

4.作业期间特别是更换焊条时必须按规定戴好电焊绝缘手套。

5.在潮湿环境作业应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工作服、工作鞋、手套要保持干燥,才能保证绝缘性能不会降低。

6.拆除电源线、消除电焊机故障、移动电焊机及焊工离开现场时切记将电源开关断开。

7.焊接作业现场照明不足时应使用行灯,禁止使用220v照明灯,在潮湿环境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雨雪天必须在室外露天进行电焊作业时,一定要采取防雨雪措施(如防雨棚等),防止雨水淋湿焊机、导线及焊把,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三、氧气瓶、乙炔瓶搬运与存放的安全要求

1.严禁猛烈撞击或采取滚、滑、抛掷的搬运方法;

2.氧气瓶嘴处不得沾有或接近油脂;

3.氧气瓶、乙炔瓶存放间距应大于5m;

4.氧气用完,应加“用完”标识,空瓶与重瓶分开存放。

四、气焊(割)作业安全要求

1.工地现场必须修建专用的氧气、乙炔瓶存放库房,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库房明显的墙上要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2、氧气、已炔瓶进场前,材料主管人员应确保气瓶安全帽齐全,运输中严禁撞击,严禁在地下滚动或阳光下曝晒,以免爆炸。

3、使用前须检查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仪表是否齐全有效,紧固连接,不得松动;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粘有油污;操作人必须随身携带专用工具如板手、钳子等。

4、乙炔瓶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5kgf/cm2时应停止使用,不得用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瓶、氧气瓶。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咀。乙炔瓶、氧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口,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下面,不得在强烈日光下长时间暴晒。

6、新胶皮软管必须经过压力试验,变质、老化、不合格的胶管严禁使用;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可燃、助燃气体胶管不得混用。

7、气割作业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焊(割)炬点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在作业时,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将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严禁将胶皮软管背在背上操作;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8、气焊(割)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当氧气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的方法断气灭火。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灭均应在容器外进行。气焊时不要把火焰喷到人身上和胶皮管上。不得拿着有火焰的焊炬和割炬到处行走。

9、熄灭气焊火焰时,先灭乙炔,后关氧气,以免回火。气焊如发现火焰突然回缩并听到“嗤嗤”声,就是回火的象征,当发生回火,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枪上的氧气阀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10、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砂或消防灭火器材扑灭火种。

1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时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2、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库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完,应保留0.5kgf/cm2的剩余压力。

第2篇 工贸企业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喷射情况是否正确。先开启焊割炬的氧气阀,氧 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检验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如有吸力,方可接乙炔胶 管。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2.点火时应开乙炔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按工作需要选取 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发生回火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 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停火时应先关闭乙炔气,然后再关闭氧气, 防止引起回火和产生烟灰。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割炬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 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接牢固,而 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 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 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 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 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 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 的火焰来照明。

8.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 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9.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0.高处作业应系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伤人。

11.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 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 法来将火熄灭。

12.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 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3.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单位送检, 以确保计量准确。

第3篇 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1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1.2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通畅。

1.3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4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1.5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上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6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1.7短时间休息,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具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阀门,除去减压气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1.8氧气瓶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环境温度(℃)

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1.9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工作前的检查

3.1乙炔、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2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时,严禁用火检查试验漏气。

3.3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3.4放置氧气瓶、乙炔瓶时,二者之间应保持5米以上,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

3.5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出必须用专用的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6设备管道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或工具敲击冻块。

3.7作业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第4篇 金属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从事焊接工种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2.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 焊接场地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备有消防器材。

4.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绝缘胶鞋、焊工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完好;水源、气源、电源及接地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5.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板上。

6. 严禁在带电和带压力的容器上或官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9. 设备发生故障应先停机、切断电源,然后方可检查修理。电器故障必须由电工检修,焊工不得擅自修理。

10. 作业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 高处焊接、切割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人监护。作业点下面不准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2. 电焊工不准将工作回线缠绕在身体上;切割时对切割掉物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坠落伤人或因火花飞溅引发火灾事故。

13. 工作完毕检查和清理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5篇 焊割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乙炔、氧气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乙炔、氧气瓶间距不得小于7米,乙炔管必须有回火防止。堵塞时,严禁用氧气或压缩空气吹除。

3、焊接受压容器,密封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及沾有可燃液的工件,必须先清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敞口卸压再进行工作。

4、 电焊机接地线、电源线及工作回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接在管道及设备上代替接地线或工作回线。

5、高处焊接,容器内焊接,必须设人监护,要有安全措施。

6、雨天不准露天电焊,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7、移动电焊机应停机断电,焊机接中突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8、氧气、乙炔阀应灵敏可靠,开启时禁止撞击,工作结束,应及时关闭。

9、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0、工作结束时,先停焊机负荷,然后切断电源、气源,检查场地灭绝火种。

第6篇 电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电焊(气割、气焊)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工作前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认真检查电气焊设备、机具的安全可靠性。

2、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管道进行操作时要事先检查,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要冲洗干净。在容器内焊割要二人作业,一人操作一人在外监护,容器内照明电压应低于36伏。

3、 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焊割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条件。

4、 电焊机外壳应有效接地或接零,工作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电源开关应绝缘良好,把手、焊钳的绝缘要牢固,电焊机要专人保管、维修,不用时切断电源,将导线盘放整齐,安放在干燥地带,决不能露天放置,防止高温烘烤、淋雨受潮。

5、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有妥善堆放地点,周围不准明火作业、有火苗和吸烟,更不能让电焊导线或其带电导线在气瓶上通过。要避免频繁移动。禁止易然气体与助燃气体混放,不可与铜、银、汞及其制品接触。使用中严禁用完瓶中剩余余气,压力要留有1:1.5表压余气。

6、 每个氧气和乙炔减压器上只许接一把焊割具,焊割前应检查瓶阀及管路接头处有无漏气,焊咀和割咀有否堵塞,气路是否畅通,一切正常才能点火操作。点燃焊割具应先开适量乙炔后开少量氧气,用专用打火机点燃,禁止烟蒂点火,防止烧伤。

7、 每个回火防止器只允许接一个焊具或割具,在焊割过程中遇到回火应立即关闭焊割具上的乙炔调节阀门,再关氧气调节阀门,稍后再打开氧气阀吹掉余温。

8、 严禁同时开启氧气和乙炔阀门,或用手及物体堵塞焊割咀,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发生器内发生爆炸事故。

9、 工作后严格检查和清除一切火种,关闭所有气瓶阀门,切断电源设备管理,设备维修,检测诊断。

10、电焊(气割、气焊)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焊工十不焊割”规定:

1) 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2) 在重点要害部门或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票)手续者,不能焊割。

3) 在容器内工作使用36v以上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4)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其他部门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 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6) 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 有压力的管道或密封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接。

8) 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 在禁火区(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 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可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能焊割。

第7篇 火焰焊割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岗位操作证上岗,穿戴焊工专用防护服装、鞋、帽;

2、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氧气、乙炔,氧气表、乙炔表、回火装置、氧气带、焊割枪必须由行业许可的合格产品;

3、作业前应检查各联接接头是否破损、漏气,存在安全隐患。乙炔、氧气瓶存放距离不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小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4、作业时除穿戴防护服外,必须穿戴防护长袖皮手套、皮脚面罩、防火焰墨镜;

5、需要在禁火区内、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有限作业空间、高空等环境下焊割作业,必须办理许可工作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监护才能作业;

6、高空、地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带、安全帽,设置警戒线,焊割现场或下方应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由有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7、焊割压力管道、蒸汽管道、气体管道时,必须关闭管道阀门,设置警示标志,确认无压力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由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8、严禁焊接、切割装有可燃物、有毒物的容器,必须切割、焊接应将容器清洗干净保证切割、焊接时气体能够排出,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9、作业点火时,焊割枪口应侧下方点火,远离旁人防治烧伤;

10、禁止手持燃烧的焊割枪爬梯、登高或更换作业区域;

11、氧气、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

12、作业完成后,应将氧气、乙炔瓶主阀关闭,卸下压力表,拧上瓶阀安全罩,应清理作业现场环境卫生,整理工件、工具,检查作业区域是否有火种存在和安全隐患,确认无误后方准离开作业场地。

第8篇 金属焊割作业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电焊工

1.1 施工现场电焊(割)作业应履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作业前,应根据申请审批要求,清理施焊现场1om 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规定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2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

1.3 电焊机电源线路及专用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电焊机安全使用的要求,并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和防触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开关箱及电源线路接线和线路故障排除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1.4 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5 电焊机导线应有良好的绝缘,不得将电焊机导线放在高温物体附近。电焊机导线和焊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

1.6 电焊机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当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当导线绝缘层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1.7 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良好,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

1.8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承载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1.9 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 容器必须可靠接地,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

2 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3 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4 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

5 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10 高处焊接或切割时,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否则必须挂好安全带。焊割场所周围和下方应采取规定的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11 多台焊机在一齐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焊接铜、铝、锌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

1.12 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作业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电焊钳。禁止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3 清除焊渣,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14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锁好开关箱,并检查作业及周围场所,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2 气焊(割)工

2.1 施工现场气焊(割)作业,应遵守本规程24.1.1 条的规定。

2.2 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2.3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2.4 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2.5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2.6 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2.7 乙炔气瓶不得平放,瓶体温度不得超过41℃,夏季使用应防止瓶体曝晒,冬季解冻应用温水。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环境温度(℃) 0 o~15 15~05 20~41

剩余工作压力(kgf/cm) 0.5 1 2 3

2.8 气焊、切割现场lom 范围内,不准堆放氧气瓶、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品。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的间距不得小于lom,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m。

2.9 高处焊接或切割应遵守本规程第24.1.10 条的规定。

2.10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2.11 焊接铜、铝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

2.12 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

2.13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不得横放,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夜问添加电石,严禁使用明火。

2.14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严禁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严禁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2.15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2.16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免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并检查作业周围场所,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准离开。

焊割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八篇)

一、焊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应遵守“十不焊割”规定: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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