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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工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6-16 09:00:03 查看人数:52

天车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1篇 天车工安全技术规程

1、天车工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者,方能操作。

2、起重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有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连锁装置,天车工应保持这些部件的灵敏可靠。

3、每日工作前断电检查抱闸,电气卷扬机械,安全装置是否良好,然后接通电源,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车。

4、天车工运前,必须先按电铃,方可开车。

5、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起重设备和吊距的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其它常浮物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在或凝结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7)光线黑暗看不清物件不吊:

(8)物体偏离运行轨道歪挂斜吊不吊:

(9)棱器的物件没有垫好不吊。

6、大车、小车和卷扬在近终点或靠行轨行车时,应慢速行驶,撞档和各限位必须灵敏好用,严禁用反转方法停止运转。

7、碰盘吊在装卸铁块时,重物不准从设备、人头上经过。

8、天车运行中遇紧急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拉下开关,并在重物重直下方架设围具,显示悬挂警告标志,禁止通行,禁止用手盘齿轮的方法落下重物。

9、天车工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学员工作时,师傅不准脱离工作岗位,非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爬车或进入驾驶室,加油擦试时必须断电。

10、天车每班要清扫,易损件要经常检查保养,工具备件要放稳,以免物坠伤人。

11、只准许从安全梯上下,严禁从一台车跨越另―台车,不准从轨道上通行,上下车或离开驾驶室必须将吊钩升起,把小车开到驾驶室的一端拉下总闸,并将控制器所有把手和手轮搬回“停止”位置。

12、交班时,必须等上班工作人员走下工作梯之后,下班方可开车。

13、不准用两台天车同时吊―件重物。

14、吊物时要与地面垂直,不能悬空加物,严禁在物品的下面站人。

15、司机驾驶时双手需经常放在操作把上,以便随时刹闸。

第2篇 水渣天车工安全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2、天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未经考试不准单独作业。

3、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电器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部件失灵禁止运行。

4、工作前应走规定的安全通道,严禁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停车。

5、抓斗严禁在人头上越过或长时间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铃示警,有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必须立即停车。

6、天车作业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同时两车需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撞车,严禁人员上下和在天车运行时检修。

7、清扫维护、检修天车时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另一部天车禁止靠近,以免碰撞。

8、运行中由于突发故障而引起抓斗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无物处降落,并不准离开驾驶室。

9、如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关牢。

10、作业完毕后,天车停止在规定的位置,抓斗落地,切断电源。

1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在不安全状况下工作。

第3篇 铸铁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搞好停送电的联系工作,当线路上有人工作时,严禁送电。因检修电路而停电后,开关上要挂“停电检修”安全牌,以防误伤人。

2.坚持停电检查,检修和清扫制度。

3.对于双电源系统,当两路电源同时供电时,不准合母联开关。

4.保险丝,必须符合容量要求,严禁用金属丝代替。

5.所有的断电保护装置,限位开关(极限)制动器等,不得随便短接或取消。

6. 送电时,先送动力线,后送操作线,断电时,先断操作线,后断动力线。禁止带负荷拉开关。

7. 操作时,必须注意力集中,不准脱离岗位,并不得让非岗位人代替操作。

8. 铸铁机和天车开动前,均应先给警告信号三声铃响,如果其上面有人工作时,必须先联系好后,方可开动。

9. 在运转前或运转过程中,注意察看各部信号,得到“运行”信号后方可启动,发现停机信号后,立即停机。

10.天车天物时;不准歪拉斜拽超或负荷运转。以及冒险作业。

11. 每班工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随时检查和调正各部电闸,确保灵活好使。

12. 天较重的重物时,抬起l00mm左右必须试闸,只有上升和下降都能闸住时,方可起天。

13. 翻渣时,注意检查双钩是否挂稳,铁水包位是否挂正。

14. 天重物时,禁止从人或重要设备上方通过,发现天运路线前方有行人时,要给警铃叫其离开,并准备停车或改变天运路线。

15. 在厂房内天车(大小车)不要全速行驶,在快到达终点时,要及早停车。

16. 电气设备失火后,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使用灭火器扑救,禁止用水灭火。

17. 机器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转动部位。

第4篇 天车工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天车工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者,方能操作。

2、起重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有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连锁装置,天车工应保持这些部件的灵敏可靠。

3、每日工作前断电检查抱闸,电气卷扬机械,安全装置是否良好,然后接通电源,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车。

4、天车工运前,必须先按电铃,方可开车。

5、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起重设备和吊距的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其它常浮物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在或凝结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7)光线黑暗看不清物件不吊:

(8)物体偏离运行轨道歪挂斜吊不吊:

(9)棱器的物件没有垫好不吊。

6、大车、小车和卷扬在近终点或靠行轨行车时,应慢速行驶,撞档和各限位必须灵敏好用,严禁用反转方法停止运转。

7、碰盘吊在装卸铁块时,重物不准从设备、人头上经过。

8、天车运行中遇紧急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拉下开关,并在重物重直下方架设围具,显示悬挂警告标志,禁止通行,禁止用手盘齿轮的方法落下重物。

9、天车工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学员工作时,师傅不准脱离工作岗位,非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爬车或进入驾驶室,加油擦试时必须断电。

10、天车每班要清扫,易损件要经常检查保养,工具备件要放稳,以免物坠伤人。

11、只准许从安全梯上下,严禁从一台车跨越另―台车,不准从轨道上通行,上下车或离开驾驶室必须将吊钩升起,把小车开到驾驶室的一端拉下总闸,并将控制器所有把手和手轮搬回“停止”位置。

12、交班时,必须等上班工作人员走下工作梯之后,下班方可开车。

13、不准用两台天车同时吊―件重物。

14、吊物时要与地面垂直,不能悬空加物,严禁在物品的下面站人。

15、司机驾驶时双手需经常放在操作把上,以便随时刹闸。

第5篇 渣池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各控制器是否置零位,按铃一声后启动开车。

2、开车运行、吊运离地(或车)上行下降接地(或车)平行两端,必须缓缓进行,行车途中遇特殊信号或呼喊声应停车,以防撞伤事故。

3、行车应注意有无杂音,在行车中不准修理设备。

4、天车吊物时钢丝绳必须垂直,严禁拖拉和斜吊,不准以抓斗冲击渣罐凝盖及抓取冲渣流咀渣铁。

5、天车吊物严禁超载。

6、吊重物时,物离地面100mm时必须间停,检查卷扬报闸是否正常好使,而后再吊运。

7、吊物高度必须离开所有障碍物0.5m。

8、行车时不准用安全开关(或紧急开关)做为停车用,不准打倒车停车,不准上下人。

9、吊运烧结罐,吊钩挂牢固后再吊,罐位定准后再卸料入槽,防掉罐、撞罐、倒罐事故。

10、吊运物时,车下严禁站人,停车后,人离开前必须拉下电源开关。

11、每次来烧结矿及时吊卸,卸空后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

12、停车后,必须置于两端位置,小车停放安全区,严禁停于火车线上方。吊钩抓斗离地面安全高度不小于5.5m。

13、冬天停车位置应避开雾气区,防滑线冻冰,造成接触不良而失灵。

14、认真检查、维护、清扫机电设备,定期及时注油。

15、遇设备失灵及时通知检修人员,检查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

16、不准将渣池水直接装入火车。

17、电磁吊禁止卸红铁。

第6篇 兑铁天车工安全规程

1 兑铁天车必须使用对讲机联系作业,指挥兑铁时,司机与指挥人员必须做到呼唤应答,对指挥兑铁指令确认无误后,方可动车。

2 吊铁水包到炉前兑铁,不许提前挂小钩,在大钩起到一定高度方可行走大车,严禁在9.4m平台上方起落铁水包。兑铁作业前关上安全防护窗。

3 兑铁作业时,小车进入转炉档火门后严禁开动大车,需动大车时应先将小车开出,兑完铁后铁水包离开炉嘴后方可落小钩。

4 进行兑铁作业时,铁水包不得压炉嘴,起65吨钩时必须听从兑铁工的正确指挥,开始兑铁时要缓慢,小流慢倒,不得起得过快。兑铁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炉内火焰情况,如发现火焰发白时应立即停止兑铁严防喷溅事故的发生。

5专用龙门吊钩除吊挂铁水包、钢包外,不准吊挂其它物体。

6需用大小钩同时作业时,要掌握好协调一致,保持平稳。

第7篇 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全规定

1. 天车工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否则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时,严禁吊运。在化工车间吊装不得碰撞设备、管道。

3. 吊运时必须昕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起重作业中只听一人指挥,但对其他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也应立即停车。

4.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民“0”位起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 ,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下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 两台天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9. 运行时,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0. 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和“禁止通行”的标志。

11. 大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之,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徐徐运行缓慢升高。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2. 天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 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必须将开关于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条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4. 铸造车间天车吊运钢水包, 应先看到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5. 吊运钢水包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 ,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6.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7.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8. 龙门吊安全操作要按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运吊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9. 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 指挥信号不明,质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 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 歪拉斜挂不吊;

f.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g. 氧气瓶、乙快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 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i.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j. 钢铁水过满,未加固定卡子不掉。

20.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21. 挂钩人员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容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在指挥信号时不准戴手套,同时应遵守天车工的“十不吊”。

2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 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23. 捆绑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24. 吊运物体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 不准将重物堆放在管线下面或安全通道上。放置较高大的物件时,重心要平稳,防止倒下伤人。

25. 行车挂钩统一手势:

a.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b.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c.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d.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e.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f.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g.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h.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i.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j.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配合。

26. 行车挂钩在有条件的单位应使用步话机。

27. 在化工车间作业遇有泄漏和着火爆炸事故,天车工要沉着,迅速撤离。

(2) 电动葫芦

1. 严格遵守天车工起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其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2.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部分及钢丝绳、棱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负荷起吊, 起吊时手不准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 起吊物件时, 捆扎应牢固, 重心要平稳。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板。

5. 使用拖挂电线试开关启动, 绝缘必须良好, 正常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3) 手动葫芦

1. 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 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 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5. 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 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 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 不允许自由落下。

第8篇 机修车间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制氧

制氧机修车间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2、天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天车。

3、天车司机上下天车时,应从规定的地点上下;严禁跨越轨道或从另一部天车上直接跨入其他天车。

4、每天在天车运行前,应对天车做系统全面检查(如钢丝绳,吊钩,警铃等),如有缺陷严禁运行。

5、为确保安全运行,司机在操作天车时,精神必须集中,不得抽烟,密切注意指挥人的指挥;天车动作前要鸣铃,运动中发现有行人必须鸣铃,如行人未注意铃声应立即停车。

6、天车工在开动天车的时候,必须只听从一个指挥人的命令,当指示不明确时应停止运行。

7、天车运行中,严禁在大车梁上站人;吊钩下和吊物下严禁站人和有人走动,严禁吊着重物从他人头顶通过。

8、起吊重物时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重物重量要求,且捆绑合格。

9、起吊重物时应平稳,慢行,尤其下放重物时应无冲击。

10、然停电,应尽快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断开电源开关。

11、严格执行“五不准,十不吊”。

12、任何人发出停止的信号,天车工都必须立刻停车。

13、工作完成后,应将天车停在指定待机位置。

14、定期试验天车各部的限位开关,各种保护开关,应灵活好用。

第9篇 煤场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品。

2. 天车司机交接班时,应先检查机械、电气设备,认为无问题并有操作牌,方可操作。

3. 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司机应会同有关检修工对天车机械和电气进行检查。

4. 经常检查天车各极限开关,确保安全良好。

5. 电器设备外壳应接地线,配电盘下垫胶皮板。转动部位必须有安全挡板或软护罩。天车检修时,应设临时安全标志。

6. 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抓斗设备操作方法和一般结构性能及常识。

7. 操作前,应对抓斗的机械活动部件进行检查,检查部件是否牢固,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钢绳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8. 抓斗在运行、抓取、放置操作过程中,必须首先鸣铃。

9. 抓斗在运行期间,不准从作业人员上方通过。

10. 抓斗使用过程中和使用完毕,按指定位置摆正停放,防止倾斜伤人。

11. 天车夜间运行时工作区域,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12. 操作人员若有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抢救。天车设备起火时,应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扑救。

13. 天车司机感觉不舒适或精神状况不好时,严禁上车工作。

14. 天车操作人员,必须从指定地点上下车。

15. 天车操作室,必须安装专用脚铃,一长为停车,两短为开车。

16. 学徒及学习代培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17. 不准用天车抓斗代替天车使用和其它违章冒险作业。

第10篇 喷吹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工上车发现天窗开时,必须亲自上去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设备。

2、天车在作业时,抓斗不准在人头上走过。

3、天车卸车时,如果车皮内有人,禁止卸车。

4、天车工发现开关处挂牌时,禁止合闸操作。

5、天车在正常作业时,禁止打反车停车。

6、坚决杜绝用各种限位作为停车手段。

7、在动车之前,应鸣铃示警。

8、在卸车过程中,要稳抓稳取,禁止野蛮操作。

9、在操作过程中,禁止斜拉硬拽。

10、在操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及时找有关人员处理,坚决杜绝设备带病作业。

11、天车在上料时,受料斗上不准有人。如果处理篦子上积料,一定要和天车工联系好,方可进行处理。

12、在检修天车动火、电焊时,天车工必须监护,检修完毕后,把现场清理干净,防止留下火源。

13、在处理天车铁道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11篇 桥式起重机工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相关作业区域的《安全通则》(《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要熟悉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在接班和开始作业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主管人员。

第三条禁止起重机吊起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起重物时起重机司机和司索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条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或在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要在吊离地面高度0.5m后停下,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第五条工作中必须服从指挥工指挥。

第六条启动前,先观察行走路线和轨道是否有障碍物并鸣电铃10秒后,方可开车,严禁吊钩从人或设备上通过。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起吊作业。

1.货物捆绑不牢、不稳;

2.工件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物品;

3.超过额定负荷、斜拉歪挂;

4.工件重量不明或埋在地下;

5.用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6.制动器和安全装置失灵;

7.看不清指挥信号或指挥手势不规范;

8.有棱角的工件,没有垫好;

9.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10.使用不规范的吊索具系吊工件。

第八条起重机检修、加油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九条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临时停电或发生故障,应拉下开关。吊物垂直下方挂警告标志或专人监护,禁止通行。

第十条起重机工应熟悉和了解吊运指挥信号。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第十一条有主辅吊钩的起重机主辅吊钩不准同时使用。

第十二条驾驶室内应配有绝缘介质的灭火器。

第十三条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吊钩上不得有载荷),切断电源。

第12篇 供料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各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按铃一声后方可启动开车。

2、行车应注意有无杂音,在运行中不准修理设备。

3、行车应注意吊运离地(或车)上升、下降接地车行两端,必须缓慢进行。行车途中遇特殊炼铁厂安全规章制度汇总信号或呼喊声应立即停车,以防撞伤事故。

4、吊运烧结罐时,吊钩挂牢固后再吊。罐位定准后再卸料入槽,防止罐撞罐,倒罐事故。

5、天车运行时车下禁止站人,天车工下车前必须拉下电源开关。

6、认真检查、维护、清扫机电设备,定期及时注油。

7、遇设备失灵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

8、天车吊物时,钢丝绳必须垂直,严禁拖拉和斜吊,不准违章作业。

9、吊重物时,物离地面100mm时必须间停,检查卷扬抱闸是否正常好使,而后再吊运,天车吊物严禁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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