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计量中心检测校准物品处置管理程序
检测和校准物品处置管理程序
1目的
确保被检测/校准/检定物品对实验室的任何测量都不产生不利影响,并保证物品的完整性以及维护顾客与实验室的利益。
2范围
适应于本计量中心检测/校准/检定活动中的所有被检物品。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批准与检测/校准/检定物品有关的意外事故处理意见。
3.2班组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校准/检定物品的安全和保密管理进行监督;必要时对检测校准物品进行确认;组织编写本部门的检测/校准/检定物品标识作业指导书。
3.3物品管理员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登记;对检测/校准/检定物品编号和标识;按照顾客要求在符合条件的环境中保存检测和校准物品并记录;及时做好已检物品留样期后的处置工作和校准物品的归还工作。
3.4检测/校准/检定人员负责在检测/校准/检定过程中对物品进行保管和保护。
4程序
4.1物品的接收
4.1.1固定实验室的物品接收
4.1.1.1在接收顾客送检物品时,物品管理员应根据委托检测/校准/检定项目,对其是否符合检测/校准/检定要求进行检查,若无问题,请顾客填写实验室《任务委托单》。
4.1.1.2若对顾客委托的物品是否适于检测/校准/检定有疑问时,应协助顾客填写实验室《检测/校准/检定任务委托单》。
4.1.1.3物品管理员核对《任务委托单》上顾客填写的内容。
4.1.1.4当顾客对物品及技术资料的贮存和保密性等有特殊要求时,物品管理员请顾客在《任务委托单》上注明详细要求,并按照顾客的要求对物品和资料进行处理。
4.1.1.5一般情况下,《检验/校准任务委托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顾客留存,作为检测/校准/检定后领取报告和领回物品的凭据;第二联由物品管理员留存待查,作为委托任务的统计凭据;第三联作为任务指令随物品一起转交检测/校准/检定人员。
4.1.2现场物品状态的确认
对于在现场检测/校准/检定的物品,项目负责人到现场评估现场环境、检查初始状态是否满足检测条件,并填写《现场技术服务顾客物品状态确认表》相关栏目。
4.2物品的标识
4.2.1物品的身份标识
物品管理员根据各班组专业特点对顾客委托的物品进行身份标识。物品的身份标识应唯一,并确保物品编号与原始记录、报告中的编号一致。
4.2.2物品的状态标识
各班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可选择下列几种方式(但不限于)表示:
a)以待检、合格、不合格区域放置不同检测/校准/检定状态的物品。
b)以不同颜色的标签表示不同的检测/校准/检定状态。
c)以检测/校准/检定条件记录或过程参数记录表示不同的检测/校准/检定状态。
4.2.3应根据物品所处检测/校准/检定状态,及时进行状态标识或标识移植;并在物品的流转过程中,作好标识的保护工作,以保持物品识别的唯一性,可通过标识实现追溯。
4.3物品的流转
4.3.1检测/校准/检定人员收到被检测/校准/检定物品后,应进一步检查物品状态及标识情况,明确检测/校准/检定任务,并在《任务委托单》的第二、三联签字进行交接。
4.3.2如果需要进行物品制备,制备后的物品应更换包装的,转移物品的身份标识和状态标识。
4.3.3物品在制备、测试等过程中,应加以防护,防止丢失。
4.3.4检测/校准/检定人员完成物品检测/校准/检定后应及时加贴表明试验状态的“已检”标识或将已检物品放置于合格或不合格区域。
4.3.5检测/校准/检定人员及时将检测/校准/检定完毕的物品移交物品管理员,并在《任务委托单》的第二、三联签字进行交接。
4.3.6物品测试完毕后,由物品管理员按照有关要求,将物品放置于专用区域,必要时应填写《物品入库和处置登记表》。
4.3.7需要送交分包试验室进行检测/校准/检定时,应将检验/校准物品进行包装或分装,并对物品进行身份标识,确保物品的特性不发生变化。
4.4物品的保管
4.4.1物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防潮,避免物品的损坏和丢失。
4.4.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被存放在规定的条件下,对其存放环境进行维持、监控和记录。
4.4.3保存物品的容器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存放。
4.4.4物品检测完成后的剩余检测物品,应存放在规定区域,并及时通知物品管理员。
4.5物品的处置
4.5.1固定实验室的物品处置
4.5.1.1物品管理员通知顾客领回物品及附件、技术资料。顾客需要凭《任务委托单》的第一联领回物品。在双方确认物品数量、附件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无误后,由顾客在《任务委托单》的第一联上签字。
4.5.1.2必要时各班组应规定物品的保存期限或留样期。物品保存期限或留样期满后,采取安全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填写《物品入库和处置登记表》中的相关栏目。
4.5.2现场检测/校准/检定服务的物品处置
对于在现场检测/校准/检定的物品,项目负责人到现场评估现场环境,检查现场检测/校准/检定服务结束时的顾客物品状态,并填写《现场技术服务顾客物品状态确认表》相关栏目。
4.6物品的保密
4.6.1各班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物品的检测、贮存与处置,严格执行《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4.6.2检测和校准过程不允许无关人员参观,检测/校准/检定物品的技术资料不允许无关人员阅览和带离试验场所。
4.6.3对于具有专利技术的检测和校准物品,本计量中心一律不留样。
5相关文件
5.1gaepc/qp-01(a/0)《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2gaepc/qp-09(a/0)《记录控制程序》
5.3gaepc/qp-13(a/0)《基础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
5.4gaepc/qp-24(a/0)《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
6记录
6.1gaepc/qr-059《物品入库和处置登记表》
6.2gaepc/qr-060《现场技术服务顾客物品状态确认表》
6.3gaepc/qr-085《任务委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