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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管理所所长岗位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4

用电管理所所长岗位责任制

第1篇 用电管理所所长岗位责任制

用电所主要是负责我公司电量统计与核算的部门,用电所所长是掌握电量正常供电与丢失的闸门,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各项工作指标与规定办事,减少电量丢失率,提高电费回收率。

2、工作要做到廉正、认真、谦虚,杜绝人情电等不法事情的发生。

3、用电所所长是用电所的第一责任者,对全所的生产、安全负全面责任,抓好生产、安全工作是当前的主要职责。

4、提出本所安全生产计划,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5、定期召开生产、安全工作例会,分析生产、安全形势,制定并落实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各项考核。

6、组织对电力设施及计量装置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器具的管理。

7、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领导汇报。

8、负责全所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9、与相关单位搞好协作关系。

第2篇 浅议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

通过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我部室发现,临时电问题仍是困扰项目部的一个重大安全问题: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现场的配电箱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不符合三相五线制;施工现场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电气元件;未进行重复接地;未测接地电阻;项目部未配置保全电工等等,这些都已成为项目部的重大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一项技术性强,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它存在临时性强、用电量变化大、设备流动位置不确定、环境差、危险性大等因素,同时项目部电气工程师和保全电工对国家关于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理解肤浅。为了项目部能按规范安全用电,消除临时电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编写《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指导项目部建立一个既能够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又能够兼顾施工用电方便的临时用电系统。但目前我公司大多数项目部,没有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原搬照抄公司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样本,不能正确指导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只是凭经验架设线路,配置设备,造成用电不合理,甚至留下安全隐患,危及施工安全。因此,项目部应按规范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现场勘测计算、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应当做到考虑全面、精心设计、周密布置,使其成为具有真正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实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一般的工程不涉及外电防护,但是部分临路的工程会涉及外电防护。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无法改变,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搭设绝缘防护隔离屏障或遮拦,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但是目前部分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或虽有防护,但不严密,防护屏障上没有悬挂警告标示牌,防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采用绝缘材料,或防护材料强度较低,难以阻止坚硬物品的穿越,防护空隙大或者只防护一部分,给施工过程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认真地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采用有可靠机械强度的绝缘材料,保证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会被破坏,并能有效地与外电线路实现电气安全隔离,保证用电安全。

三、配电线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三级配电、两级及其以上保护,确保“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配电线路自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开始敷设,依据各级配电装置的相对位置,一般采用放射——树干式配线型式为宜,线路敷设方式一般采取架空或埋地。目前大部分项目部的线路敷设较为马虎,存在以下现象:配电线路架设在外脚手架或井字架上;电缆线路拖地,私拉乱接,没有一定规律可循;电缆线路埋设深度较浅,上下缺50mm的细砂,埋地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未加保护套管;电缆接头防水性能差;架空线路的电杆没有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电杆杆径细,埋地深度浅,长度不符合要求,档距超过规定,致使电线弧垂度大;电杆的终端杆,转角杆没有加装平衡拉线,电杆上缺少绝缘子,横担上线路排列混乱等。因此,施工现场的线路敷设应该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布设,做到电线埋地、引出正确,符合要求,线路架设选用合理的电线杆,配好绝缘子、横担,线路排序正确,确保线路的安全。

施工现场用电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危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我们根据多次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情况,发现接零保护由于得不到项目部的重视,而导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是:部分施工现场接零保护不规范,现场人员认识模糊,保护零线没有自始至终引到开关箱及用电设备不带电的外露部分;保护零线没有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没有进行接地摇表测试;保护零线选用的材料和截面不符合要求;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因此,现场保护零线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设置,以降低用电的危险性。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应当与工作零线真正分离,保护零线绝对不允许中间断开,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或通过任何闸刀、熔断器等开关电器,并且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应多处做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10ω;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绿/黄双色线;与电器设备连接的保护零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四、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的选择、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但是目前很多工地临时用电没有采用三级配电,用电系统比较混乱,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的材料材质差,隐患多;箱体设置位置不当,周围乱堆建筑材料,操作维修极不方便;箱体尺寸小,箱内电器紧靠;箱内没有装设隔离开关;电器装置安装在木板上;电器裸露,破损较多,特别是部分闸刀缺少闸盖,操作极不方便,也不安全;配电箱,开关箱标识不清,易造成误操作;箱体引出线随意,有的从侧面进入箱体,有的直接从箱门口上进入,箱体无防雨措施,雨水极易进入箱体;箱内杂物多,一闸多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较远,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因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要使用铁制,有门,能锁,防雨,防尘,铁皮厚度不小于1.5mm的标准铁壳电箱,要安装在干燥、通风,并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或通道;电箱前面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做好电箱的分路标记;箱内设备能够紧固地、规范地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箱体金属安装板和箱门之间用保护零线作电气联接;电箱的进出线应从箱底进出,进出线必须加护套分路成束进出;箱体安装要端正、牢固,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5~1.8m;移动配电箱应设在紧固的支座上,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0.6~1.5m范围之内,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中的“两级保护”主要是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形成两级及其以上的保护。漏电保护器是安全用电的主要防护措施之一。但是目前工地上部分管理人员由于认识上的模糊,错误地认为用电设备已经做了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再装设了漏电保护器就能保证安全生产,不会发生触电事故,并没有认识到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参数是否匹配,接法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性。有的工地在末级开关箱装的漏电保护器与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装的漏电保护器,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都是一样大,没有认清谁是主保护,谁是后备保护,使其不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所以一旦出现事故,漏电保护器要么不跳闸,要么一跳闸就是停电一大片,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者漏电保护器频繁动作,导致损坏或影响灵敏度,失去保护功能,留下了安全隐患。因此,正确的选用漏电保护器及其安装的正确性是安全用电的一个重要环节。通常我们应该选用由漏电保护器与空气开关组装在一起的具有过载保护功能、短路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一般来说,额定漏电动作时间越短越好,宜采用高灵敏度,快速型装置。规范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对于多级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按先后顺序合理选配,即从电源至末级负荷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逐级减少减短,但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超过30ma.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的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漏电保护器一般要求安装在熔断器(闸刀开关)的负荷侧,这样才能保护漏电保护器自身短路引起的故障;漏电保护器不得作为频繁起动的电源开关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注意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即在合闸通电的情况下按动试验按钮,如不动作,应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五、现场照明

现场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应与动力线路分开,自设独立的线路系统,其电源电压为220v。这样,一旦动力电源出现故障或有人触电而造成停电时,不会影响照明回路。在有照明的情况下,有利于排除故障,避免或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规范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但是目前很多工地现场照明系统设置随意,工地工棚大多低矮,线路高度小于2.4m的没有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及灯具随意搭设;照明线路未采用专用回路,电线私拉乱接等现象较多。因此,应该重视现场照明系统的管理,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降低触电的可能性,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活用电的安全。

六、用电管理

施工用电维护管理不善是电气安全隐患的另一重要因素。现场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设置、安装、使用、维修、检查和拆除都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但是大部分施工现场没有配备专职的合格的电气操作人员,工人凭经验办事,对施工用电检查维修不到位,导致设备带病运行;管理人员对用电技术交底不详细,无针对性;对安全检测记录、电工维修工作记录不重视;有关用电档案资料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存在后补资料、做假资料的情况。因此,应该加强现场的用电管理,加强检查维修,配备合格的专职电气作业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健全相应的技术档案,制定有关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测、定期检修、检查等安全用电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防范于未然,从而促进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部分项目部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施工现场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还未彻底消除。因此,加强用电管理已经成为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应当引起项目部的高度重视,使施工现场真正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第3篇 社会电工与农村用电管理

电是商品,不容不法分子进行非法盗窃电能的行为,是谁给这些不法分子创造机会,是供电企业,不可能。是窃电者和一些社会上的电工在平时给用户安装时共同做了手脚,给盗窃电能者创造了条件,让他们有机可乘,也就是这些业余的安装者给农村的用电管理带来诸多的影响。

抄表、核查不方便;由于社会电工安装收费标准没有同供电企业的服务收费标准相接轨,以至于为用户的房屋进行室内线路布置费用能低则低,得到用户的接纳。而用户对此又不是太内行,所以听之任之。农村的大部分用户建房都设有院墙,所以为了方便安装,就把计量装置设在院内,对村电工抄表及不方便,平时不关门还好,如果没人就无法抄到此户的电表数字,也不可以翻墙入院。也只好根据上月的电量进行估抄了。

反窃电检查带来难度;现在的农户室内安装都是联系熟悉的水电工进行安装,在建房布线的同时,如果房东有不良思想,想要进行一些“偷梁换柱”的想法,水电工就会顺了房主的意思私下进行交易不谋而合,对房屋的布线进行改动,如绕越电表接一盏灯、一个插座或者备用一条线路的比比皆是,这些线路的安装隐蔽性都很大,这给农村检查窃电工作带来隐患、带来难度。如此户有盗窃的可能,当检查人员进行敲门时,该户会迅速把窃电的现场破坏,检查人员无法找到证据。这就要求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对新建用户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同时也要对管辖范围内进行房屋安装的社会电工进行检查和监督,为今后的农村用电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烦恼。

第4篇 用电管理培训班培训资料范本

1、预防为主:事故处理方案是在事故状态下对设备操作的依据,电房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遵照执行。并加强对设备的监视,做好事故预想,力求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安全第一:发生事故时要在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如果现场情况已经失控,要迅速把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3、防止事故扩大化:发生事故时,要尽量控制现场情况,迅速疏散现场附近的人员,不让问题进一步扩大,无关人员不得留在事故现场。

4、消除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事故发生时,及时转移贵重的设备和资料,不能移动的设备要设法保存好。

七、电力事故停电分类

电房事故停电分三种情况:突发事故停电、紧急事故停电和一般事故停电。

突发事故停电:由于电气火灾、地震、水灾、触电、雷击、高压落地等突发性事件,高压配电房必须迅速采取紧急停电措施。

紧急事故停电:若厂区局部发生火灾、水灾或低压配电电缆破损,当事故危及车间配电房安全或存在触电危险时,必须马上停止该局部区域的供电。

一般事故停电:一般事故指当班人或电工检查到电房各电气设备的温度、味道、声音、 振动、负荷、颜色等有异常变化,且暂时不会出现危险但需要尽快对房电气设备进行停电维修处理。如需要停电处理的时候,叫“一般事故停电”。

八、电力事故处理方法

(一)、突发事故处理

中心电房电气设备发生突发性事故,电气保护设备可能动作或者人为停止中心电房高压配电设备的运行,否则就有造成严重的设备损坏和危及人员安全的可能。因此,发生突发性事故时,当班电工人员有责任和权限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电气火灾

当高、低压配电房发生电气火灾,危及电房配电设备的安全和人员的安全时,首先确认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的状态,并根据电气火灾的特点,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扑救。分为两种情况:

(1)、当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设置为自动状态时:

a、值班人员应马上撤离电房室内,并报公司设备主管;

b、灭火后须在电房充分通风后才能进入电房。

(2)、当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设置为手动状态时:根据火情选用合适的灭火剂,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扑救。包括:

a、断电灭火

在可能情况下切断发生火灾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处于火灾区的电气设备因受潮或烟熏,绝缘能力降低,所以拉开关断电时,要使用绝缘工具。如果火势已威胁邻近电气设备时,应迅速拉开相应的开关。车间发生电气火灾,切断电源时,要考虑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扑救。如需要供电部门切断电源时,应及时联系。

b、带电灭火

如果无法及时切断电源,而需要带电灭火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a)、应选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如干粉、二氧化碳、1211 灭火器,不得使用泡沫 灭火器带电灭火。

(b)、要保持人及所使用的导电消防器材与带电体之间的足够的安全距离,扑救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c)、对架空线路等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超过45°,而且应 站在线路外侧,防止电线断落后触及人体。如带电体己断落地面,应划出一定警戒区,以防跨步电压伤人。

c、充油设备灭火

充油设备外部灭火时,可用不导电灭火剂带电灭火。如果充油设备内部故障起火,则必 须立即切断电源,用冷却灭火法和窒息灭火法使火焰熄灭。用泡沫灭火器或黄沙扑灭地面燃 油火焰,注意采取措施防止燃油蔓延。

d、无法进行停电操作时,应立即报知公司设备主管,并向供电局提供地址及变电站高压线路名称等有关信息。

注意:

1、使用电房安装的气体灭火系统之前,人员必须离开电房室内,否则会出现窒息事故。

2、禁止用水扑救带电的电气火灾。

2、强烈地震

当发生强烈地震时,可能引起电气火灾或者电气配电设备严重破坏,为了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物的损失,从低压部分开始,逐级切除用电负载,最后切断高压电源。

3、水灾

发生水灾时,高低压配电设备可能受潮变湿,可能导电甚至危及人身安全。应密切留意外部的水情和电房的进水情况及地基变化,并上报主管部门。当电房水位涨到室内地面时, 须立即报知公司电气设备主管,并通知供电部门,要说明停电线路的具体位置。

4、触电事故

当发生人员意外触电事故,不能脱离电源的时候;

(1)、对于高压触电应立即拉闸停电救人。在高压配电室内触电,应马上拉开断路器

(2)、突发高压配电室外触电,中心电房值班人员得知后必须紧急停电,停电后,立即向上级报告。

(3)、当无法通知拉闸断电时,可以采用抛掷金属导体的方法,使线路短路迫使保护装置 动作而断开电源。高空抛掷要注意防火,抛掷点尽量远离触电者。

(4)、当厂区内配电线路或车间配电房里发生触电事故时,应就近原则由该区域电工立即断开其供电回路开关。若查找不出触电事故的供电回路开关,应立即由电工或车间主管以上人员通知中心电房执行局部区域停电操作。

5、雷击事故

雷电产生的数十万至百万伏的冲击电压可能毁坏电气设备的绝缘,造成 面积、长时间停电。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引起的短路火花和雷电的放电火花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雷电波及的范围内,会严重损害建筑物、设备,并危及人身安全。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雷电及事故后发现下述情况必须停电处理,报告分厂主管或公司设备主管处理,并填写记录。

(1)、避雷器高压接线有明显的松动。

(2)、套管有裂纹、表面放电、内部有放电声。

(3)、避雷器套管爆炸、冒烟和冒火。

(4)、当发生爆炸或者建筑物被摧毁等严重情况的时候,值班人员应马上撤离电房室内。

7、高压落地事故

当接到供电部门通知高压线路有高压落地事故发生时,配合供电部门做好本厂范围内高压线路检查,查看高压线路铺设区范围内有没有基建施工人员在埋地高压线路上施工,施工现场设备(如:挖掘机)是否已经将线路损坏造成漏电。如发现有高压落地事故,应做好以下处理措施:

(1)、检查时应注意穿戴好绝缘靴和绝缘手套。

(2)、确定漏电事故发生点,立即疏散现场所有人员,同时汇报供电部门进行处理。

(3)、疏散时应注意必须用单脚跳到以事故发生点为中心、半径为20米以外的安全区域。

(4)、在以事故发生点为中心、半径为20米的范围设立安全隔离带,禁止一切人员进入。

(5)、做好高压落地线路的停电和做好联络供电工作,保证生产用电正常。

(二)、紧急事故处理

当配电装置或者与其相关的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危及到部分配电设备的安全或者人身安全时,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必须由中心电房班长以上人员确认后方可执行局部停电处理,其包括:

1、当车间配电房发生水/火灾,当灾害危及车间配电房时,必须马上停止该局部区域的供电。由灾害区域的电工班 长以上人员通知中心电房进行紧急事故停电操作。

2、当车间厂区内高压或车间低压配电主线路电缆破损时,立即疏散现场所有人员,用单脚跳到安全带外,以事故发生点为中心、半径为20米的范围设立安全隔离带,禁止一切人员进入。

3、当中心电房配电装置某回路发热变红现象或放电现象时,应立即执行紧急事故停电操作,并及时观察仪表显示和温度情况,查找其原因,同时再继续仔细检查其他回路是否有类似情况。

4、紧急事故停电操作的方法:

必须由中心电房班长以上人员确认,按照停送电的操作规程执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同时及时汇报设备办和设备部主管进行处理。

(三)、一般事故处理

出现一般性事故,当班电工须报告分厂设备主管,听取有关事故处理指令,并针对下列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1、、变压器部分

(1)、变压器过负荷

变压器出现电流指示超过额定值、警铃响、报警信号灯亮、等现象可按以下处理方法:

a、解除音响警报,汇报厂设备部主管,并做好记录;

b、调整负荷的分配,并加强监视变压器温度,不得超过允许值;

c、过负荷运行时间内,应对变压器及其有关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异常应汇报公司设备主管处理。

(2)、变压器短路跳闸

变压器由于对地短路或相间短路而出现的真空开关跳闸时,应按以下处理方法:

a、二次侧的负荷全部切除。

b、将一次侧抽屉拉出。

c、报告分厂主管或公司设备主管,安排停电检修。

d、待变压器事故处理好后再恢复送电。

(3)、变压器运行温度异常升高

变压器运行温度超出允许值,或负荷不变但温度不断上升,可认为变压器的温度异常。按以下处理:

a、检查原因,汇报公司设备主管;

b、检查冷却风冷系统是否正常,风机有无异常;

c、检查负荷,气温有无变化,温度计指示是否正确。若检查证实冷却系统正常,变 压器通风良好,温度计正常,变压器负荷没有超过额定容量,则可认为变压器已发生故障,应报告公司设备主管,安排停电检修。

(4)、变压器声音不正常

视情况应加强监视,汇报设备主管或公司设备主管,待安排停电处理;

2、配电装置部分

(1)、真空断路器的异常故障:,应按以下处理方法:

a、应检查断路器的分合闸机械位置指示器指示是否正确,与当时运行位置是否相符;

b、检查绝缘子是否清洁、无裂纹、无破损、无放电痕迹和闪路现象;

c、检查接头接触部分有无过热现象和异常声响;

d、检查断路器绝缘拉杆是否完整无断 现象,各拉杆是否无弯曲,断路器在合闸位置时弹簧是否在储能状态。

(2)、母线的异常故障,应按以下处理方法:

a、母线的绝缘子的检查,检查母线绝缘子、支柱绝缘子是否清洁无破损、无放电裂纹并 无放电痕迹;

b、母线线夹、母线、母线接头是否正常;母线和接头运行温度是否正常(不宜超过80℃),有无发现变红现象。

c、进线母线停电故障,将会导致整个厂区停电,应马上报告分厂主管或公司设备主管,与供电局联系,查明停电原因和恢复通电时间,这时不应切断各个出线柜的真空断路器,并保持电压互感器柜保持在投入状态,以便根据电压表指示和信号判明是否恢复送电。

d、对于真空断路器拒动或保护失灵造成越级跳闸而使全厂停电的事故,要根据真空断路器的合、分位置和事故征象,准确判断事故原因后报告分厂主管或公司设备主管,由设备主管命令将拒动的真空断路器切除,或暂时停掉误动的继电保护装置,然后恢复送电。

九、电力事故上报

(一)、突发事故上报

当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事故时,如电气火灾、地震、水灾、触电、雷击、高压落地等突发性事件等,为防止因电力设施损坏造成事故扩大,客户方必须迅速采取紧急停电措施。如造成人身伤亡及危害电网安全运行的情况,应迅速通知供电所、医疗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协助和处理。

(二)、紧急事故上报

当企、事业单位发生紧急事故时,危及到部分配电设备的安全或者人身安全时,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客户方必须迅速采取紧急停电措施。自身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引致跳闸时,未查明原因前,不允许试送电;因自身设备原因引致电网跳闸时,必须立即报告供电所。待供电部门迅速处理恢复送电。

(三)、一般事故上报

当企、事业单位出现一般性事故时,如配电变压器,配电房电气设备及车间电气设备事故等,应通知供电所、电力安装公司等电力部门,听取有关部门的指令,进行相关修复及应对措施。未经供电部门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

(四)、日常较常见事故上报

1、雷击

我们日常常遇到的线路停电除错峰限电外,雷雨天气雷击导致线路停电占绝大部分,当雷击后,配电系统气设备或电网发生停电时,企业应先检查自身配电系统是否损坏,如因自身配电系统损坏导致线路跳闸的应立即通知供电所,说明厂企的地址、所属线路、变电站等,待供电部门迅速处理恢复送电。

2、防鼠隐患

当企业因防小动物设施缺陷导致线路跳闸时,应立即通知供电所及相关电力部门进行处理及消缺工作,积极配合供电所调查及取证工作,争取早日恢复用电。

3、误操作

当发生人为因误操作导致线路跳闸时,企业应立即通知供电所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不得谎报瞒报,避免承担相关处罚及尽快复电。

4、计量装置损坏

当企业发现供电计量装置(如计量柜、计量表、铅封)受人为或自然损坏时,应立即通知供电所相关人员( 如抄表员)进行处理,严禁偷电漏电,避免触犯法律及进行经济罚款。

(五)、其它用电业务

如用电报装、电费缴交及查询、计量表校验、变压器增减容等业务,可到供电所营业厅、计量部等相关部门办理及咨询。严禁客户未经供电 所审批擅自对变压器进行增减容。

十、外单位责任引起电力设施故障经济索赔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抑制电力系统外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作业行为,提高群众劳动安全意识,为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环境,维护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外单位责任引起电力设施故障的经济索赔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外单位责任引起电力设施故障的经济索赔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准绳。电力设施故障是指外单位责任引起我局负责管理的电力设施发生跳闸或损坏事件。如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特大的设备或电网事故经济索赔工作须在广东电网公司指导下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索赔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成立索赔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局领导、配电部、安全监察部、综合部、营业部、财务组有关人员组成,各供电所成立索赔工作小组。

(三)、各部门职责

配电部:索赔工作的常务协调部门,及时协调索赔工作中各部门的关系,指导供电所开展索赔工作。

安全监察部:指导供电所对电力设施故障的调查和取证工作,指导供电所按照索赔工作小组的要求及时完成故障的调查报告和证据资料的收集工作。

综合部:审核赔偿协议的合法性,根据工作小组的要求,做好对外宣传和解释工作。审核故障证据资料的有效性和充分性,参与工作小组经济索赔的谈判工作,跟进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索赔的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财务组:协助供电所收取赔偿金,负责索赔所获资金的管理工作。

营业部:为索赔工作小组提供故障间接损失的确定依据。

供电所:负责故障索赔工作的操作、实施。

4、索赔工作流程

供电所接到配调通知后,开展故障点的查寻,根据初步调查,确定是否涉及外单位责任。若涉及外单位责任,立即电话报告供电所所长,并视实际情况报当地交警、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在故障现场发现并确认外单位责任者的,必须立即要求故障责任者签定<故障现场确认书>。

故障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较小的,且责任明确的,由供电所直接与责任人进行协商赔偿工作(经现场协商一致的,可现场收取对方赔偿金、给对方开具收条),处理完毕后报配电部备案。

故障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供电所应及时报配电部,由配电部召集局索赔领导小组成员研究索赔工作,由安全监察部开展故障调查取证工作,再将调查报告和证据资料交由综合部审核。由供电所起草赔偿协议书。

5、赔偿类别及方式

故障的直接损失:

主要指由故障造成的抢修费用、少供电的电能价值。其中,抢修费用主要包括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运输费。各费用原则按事故发生上一月市场指导价取费,为能获取相应市场指导价,按实际发生额由协议双方确定。少供电电能价值按以下公式计算:

少供电的电能价值=少供电电量(千瓦时)×平均售电单价(元/千瓦时)

少供电电量=被迫停电设备停电前半小时内平均负荷×停电时间

平均售电单价由营业部按上一个月情况提供。

故障的间接损失:

故障的间接损失主要指造成用电客户损失而需赔付的资金。间接损失由营业部按统计情况提供。

一般的故障由供电所起草赔偿协议书,再交配电部审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故障,由供电所起草赔偿协议书,再交配电部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局领导小组审定。供电所依据赔偿协议书与故障责任者进行谈判和确认。经谈判,如果责任者同意按协议进行赔偿,即由供电所与责任者进行协议签定。如责任者有不同意见,供电所应作相应的判断,并报告局领导小组,如需要对赔偿条款进行修改,在局领导小组指导下,供电所作相应调整直至与责任者签定协议,如果局领导小组认为对方属无理拒绝承担责任,需要进行诉讼的,交由综合部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供电所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6、相关法律、条例和规程

索赔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9、110、114、151、152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法律法规编制执行。

第5篇 配电控制室及用电防火管理

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防火规定,遵章作业。

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和其它杂品。

三、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四、控制室内严禁进行其它设备的维修。

五、电气作业人员须具有安全操作证,按章操作。安装电气工程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要求。如电线过墙应加保护管,户外配电装置应设防雨保护等。

六、装设熔断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七、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线路,防止过载、超负荷运行。

八、线路的敷设,应按额定容量将主线和支线单独分开,不得主线支线混合,使线路前端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九、电线连接必须牢固,不得采用搭接或用小木杆压紧等方式固定电线。

十、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线。

十一、在电控盘下面不能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各部门不准使用碘钨灯烘烤或照明,急需使用时必须向所在部门申报,按临时动火审批,否则视为非法动火处理。

第6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施工动火作业管理规程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及施工动火作业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聘用合格的持证电工上岗,临时用电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遵守临时用电的操作规程,漏电开关,导线等应按申报负荷选用,严禁乱拉、乱接及超负荷使用。

2、施工用水须办理临时用水申请,供水点处须做好防漏处理,施工中应注意现场地面不能有积水。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须持合格焊工证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以及在动火部位配备足够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做好周围设施的围蔽保护工作。

4、'八不':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凡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内,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未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5、'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第7篇 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管理

根据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单位编制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检查现场配置的电工数量和持证情况,是否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点。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中,临电问题往往都存在,检查中存在的比较多的问题如下:

配电系统或配电箱不符合规范要求;

一机多控;

加工场沿地布设的电线不加套管保护;

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一次线或二次线不满足规范要求;

非电工人员进行现场电线的布设;

私接电线;

电焊机开关箱不是专用箱;

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不是使用专用箱;

现场使用民用插座;

工人宿舍乱接乱拉电线;

非电工进行现场操作;

第8篇 劳务队生活区用电管理

1. 为确保人身安全,劳务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烧水壶、小太阳取暖器、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一经发现必须予以没收。各单位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为务工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好夏季防暑、冬季取暖各项措施。建议配置热水房,为劳务队人员进行集中提供热水,有效杜绝了因私自烧水带来的安全隐患。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空调)时,应单独安装符合规定的线路。

2.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推荐各单位使用led灯,其显著优点为绿色环保、使用寿命长;

3.建议在劳务队生活区设置专门用于手机充电室及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并指派专人看管;

4.劳务队宿舍严禁存在私拉乱接、用电设备工作时离人等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予以拆除并没收。

第9篇 施工现场暂设用电管理

由于施工现场暂设用电管理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国产目标的实现,所以作为承包单位的电气主管应当抓好相关各项工作。建设单位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这项工作是施工中要做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特点,向全体工作人员详细进行交底,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防护技术措施,确保工程和工人的安全。

对安全交底的具体要求有:

1、在施工之前及时做好安全书面交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应在交底内容交清之后,分别在交底书上签字,一式三份。专职安全员保留一份;作业班组长同时要反复向班组成员交待有关内容,落实到每一个人。

2、交底时,应对在施工程的概况、特点作简单说明,并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季节的变化极不安定因素,分基础、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及调试等阶段,结合电气工程特点理出施工中应该要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和防范手段。

3、书面文字的交底内容及布置的安全设施越具体越好,应做到具体、详细、明确、确实可行。

4、对大型工程和重点工程、采用高新技术或首次安装的设备(如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等)和调试(全负荷试验等),为了保证安全,安全交底中应明确规定专职安全员、电气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应亲到现场参加并负责组织施工与调试工作。

5、施工前充分准备好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性能可靠有效,预先为施工班组创造出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是安全交底中又一个重点,也是实现预防为主的关键。

6、安全交底及各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应贯彻到电气施工的全过程中去。

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其目的主要是:

1、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通过检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3、通过检查,经常给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敲起警钟,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冒险行为。

安全检查必须贯彻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以专业检查为主的方针。

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与方法,必须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有针对性的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安全教育同样必须贯彻专业教育与群众教育相结合,以专业教育为主的方针,建筑企业必须坚持公司级安全教育、施工队安全教育以及班组安全教育的三级基本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抓好以下工作:

1、总结安全生产历史及优良传统、安全生产特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及教训等;

2、经常工作地点的安全和环境卫生要求;

3、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使用安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的要求;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6、特殊工种的安全专门教育的日常检查与巩固及其它日常经常性安全教育。

四、施工现场暂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六项纪律和应掌握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

1、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禁止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爆破和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安全技术知识

(1)、掌握各种触电事故的急救方法。

(2)、了解并掌握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方法。

(3)、能正确选择导线和合理使用保险丝或熔断器。

(4)、熟知各种接地保护的作用和保护方法。

(5)、掌握变配电装置和送电线路的操作规程。

(6)、了解各类电气设备的绝缘要求。

(7)、掌握各种电工安全工具的使用方法和定期试验时间。

(8)、掌握登杆高空作业人员的保护方法和要求。

五、建筑施工现场暂设用电工程安全生产与安全用电的一般要求

建筑施工现场暂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

1、对从事电工的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对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的人员均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均要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严禁电工私自搭设架子,需要时请专业架子工搭,安装重型设备应按规定搭架子,否则不准施工。

3、在光线不足的地点或夜间工作,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并根据要求采用安全电压。

4、在坑井,隧道和孔桩中工作,除应有安全电压照明(12v)外,还要有通风换气设备,必要时上方设专人看护。

5、严禁电工用钢脚手板反面当人梯。

6、加强电工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

7、在没有可靠的防护措施而又必须在高处作业时,工人必须挂好安全带。在施工或维修时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和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8、施工现场的一切孔洞,必须设牢固的盖板盖好,电气工程使用的设备孔洞必须执行孔洞口挂牌制,使用完按规定将孔洞口闭严盖好。

9、运行中的电气设备需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一切电气设备未经证实确实无电时,不准用赤手去触摸导电部分。

10、凡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其身体素质须经医生鉴定,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精神病,色盲症等)。

11、各种电动机具及设备必须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及移动电动机具必须装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漏电保护装置,凡露天使用的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和妥善的防雨措施。

12、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

13、暂设电工应严格按照本执照业务范围进行工作。凡超出业务范围的必须补考新业务范围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维修等工作。

14、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触电人工急救方法。

15、在室内施工时常用的高凳和梯子,这两种登高作业工具作用不当也会出现坠落伤亡,因而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单梯只准上一人操作,支设角度60-70度为宜。梯子下角采取防滑措施,上角要绑牢。

(2)使用人字双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60度,两梯间要牢固,移动梯子时,电工必须下梯。

(3)单登凳只准站一人登脚要平稳。用双凳时,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米,只准站二人,脚手板上不准放置电气材料或工具等。

(4)、使用超过两米高的高凳时或人员在较高的梯子操作时,要加护栏或挂好安全检查带。

六、暂设用电工程安全用电的相关措施

1、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及加工区的供电工程,工期在半年及半年以内的称为临时用电工程(或暂设用电工程)。凡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要求施工。

2、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用电的各项措施主要包含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等规程内,下面介绍一些要点:

(1)暂设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否则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暂设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1)现场勘察;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暂设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上岗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10篇 关于加强项目临时用电管理

近期,###中心专家组对我公司一体化体系运行进行了阶段性取证,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中存在诸多不符合项。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有效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安管、电气操作、维护及其它相关人员必须接受临时用电专项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员工了解触电危害;熟悉施工现场的电气作业管理规定;掌握如何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如何对电器具进行一般性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必须遵守《项目临时用电方案》及公司或项目经理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按要求规划设计电力系统。严格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实行三级配电系统、动照分置;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4、施工现场配电线路架(铺)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5、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6、施工现场要重视外电防护,高压线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当在高压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由于条件所限时,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应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7、项目临时用电原则上禁止拉接到施工项目以外的区域。如确需拉接的,应在项目总工对其下线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性验证合格的情况下,由项目经理书面同意,签订安全用电协议后方可使用。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由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档案中的各类使用台帐应统一印刷,并包括下列内容:用电组织设计或方案资料,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等工作记录。

9、施工现场应加强临时用电标识管理,各电箱设备应悬挂标牌,明确责任人、使用情况说明和安装验收情况等。

第11篇 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包括: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7、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②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③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④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⑤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⑦定期检(复)查表;

⑧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9、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10、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11、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12篇 供电用电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对供电用电进行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设备管理部、维修部、储运部、采矿部。

3 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维修部、储运部负责《供电管理制度》的编制。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供、用电单位的供电系统和安全管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 执行程序

4.1 电气操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4.1.1 经培训合格,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操作技能和熟悉本单位供电系统,并取得资格证和上岗证。

4.1.2 熟悉触电救护程序和方法。

4.1.3 每两年至少应接受一次培训,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 供电、用电管理

4.2.1 设备管理部、维修部、储运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编制《供电管理制度》,对线路维护,变电场所的环境、标识,管理和操作人员职责等作出规定,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组织编写“操作规程”。

4.2.2 承包商用电时,必须遵照《供电管理制度》,办理用电申请,设备管理部审核、批准。

4.2.3 需申请停电进行检修或搬迁电缆和电气设备时,按《供电管理制度》要求执行;供电系统维护检修需上级系统停电时,执行《供用电管理办法》。

4.2.4 使用单位对供电缆线、设施和设备要标示明显的标志,包括型号、规格、使用地点等,双回路的电缆要标明回路名称。

4.2.5 各用电单位在增加用电负荷时,必须进行负荷统计和保护计算,报设备管理部审核、批准后实施;露天矿用电负荷发生变化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及时对上级整定进行调整。

4.2.6 供电系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

5 相关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矿供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6 相关记录

★《停送电工作票》

用电管理所所长岗位责任制(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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