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文件审批制度范本
文件审批制度
文件审批制度
(1)报市妇联领导审批的文件,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2)各部室报领导审批的文件,除紧急、重大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外,均应经办公室文书呈送领导审批。
(3)市妇联收到的文电,由办公室主任按照市妇联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呈主席阅示后送交副主席和有关部室阅处。
(4)以市妇联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5)市妇联会同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或会签发文,原则上对方是哪一级领导会签,市妇联也由哪一级领导会签。
(6)以市妇联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和意见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复印件应随市妇联党组或市妇联文件一并报送,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备查。
(7)市妇联印鉴由办公室文书保管,经主席或主任签字才能使用。
第2篇 文件审批制度模版
文件审批制度
(1)报市妇联领导审批的文件,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2)各部室报领导审批的文件,除紧急、重大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外,均应经办公室文书呈送领导审批。
(3)市妇联收到的文电,由办公室主任按照市妇联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呈主席阅示后送交副主席和有关部室阅处。
(4)以市妇联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5)市妇联会同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或会签发文,原则上对方是哪一级领导会签,市妇联也由哪一级领导会签。
(6)以市妇联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和意见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复印件应随市妇联党组或市妇联文件一并报送,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备查。
(7)市妇联印鉴由办公室文书保管,经主席或主任签字才能使用。
第3篇 文件审批工作制度
(1)报市妇联领导审批的文件,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2)各部室报领导审批的文件,除紧急、重大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外,均应经办公室文书呈送领导审批。
(3)市妇联收到的文电,由办公室主任按照市妇联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呈主席阅示后送交副主席和有关部室阅处。
(4)以市妇联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5)市妇联会同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或会签发文,原则上对方是哪一级领导会签,市妇联也由哪一级领导会签。
(6)以市妇联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和意见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复印件应随市妇联党组或市妇联文件一并报送,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备查。
(7)市妇联印鉴由办公室文书保管,经主席或主任签字才能使用。
第4篇 生产技术文件地测资料报告审批制度
1、生产技术文件和地测资料报告,由采煤和地测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和论证书写。
2、计算和论证书写的地测资料报告,生产技术文件必须经生产地测科复查审核。
3、经复查审核后的资料报告和生产技术文件,在确认无误后,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和矿长的审批。
4、经审批后的资料报告和生产技术文件,才能进行设计使用和下发或上报。
第5篇 市妇联文件审批制度
(1)报市妇联领导审批的文件,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2)各部室报领导审批的文件,除紧急、重大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外,均应经办公室文书呈送领导审批。
(3)市妇联收到的文电,由办公室主任按照市妇联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呈主席阅示后送交副主席和有关部室阅处。
(4)以市妇联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5)市妇联会同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或会签发文,原则上对方是哪一级领导会签,市妇联也由哪一级领导会签。
(6)以市妇联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和意见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复印件应随市妇联党组或市妇联文件一并报送,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备查。
(7)市妇联印鉴由办公室文书保管,经主席或主任签字才能使用。
第6篇 监理制度技术文件审批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技术文件审批制度1总监办技术文件审批制度
1.1 总监办技术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专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计划、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安全保证体系、环境保护体系、书面技术交底、管理制度等,它们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还包括文件、指令、通知、会议纪要等,它们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1.2 技术文件由相关专业工程师编制,由驻地或部门负责人初审,经总监批准后印发。
1.3 重要技术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专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需报公司总工办审批。
1.4 部分技术文件需按要求的份数报业主审批或备案。
1.5 技术文件由资料员分类归档保存。2承包人技术文件审批制度
2.1 承包人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分项划分、各类开工报告和首件工程施工总结报告、各类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安全保证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工程变更、索赔、计量支付等。
2.2 具体负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承包人编制并及时上报相应的技术文件。
2.3 承包人上报的技术文件由资料员统一签收,签收时应审查文件份数、格式、日期等是否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的一律拒收。
2.4 资料员签收承包人上报的技术文件后,在收文记录上登记,再填写总监办《技术文件审签单》交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和总监审查。
2.5 相关监理人员审查合格的技术文件由具体负责的专业工程师拟定审批文稿,报驻地或部门负责人、总监审查同意后,交由资料员印发批准文件,再下发至承包人或上报至业主,并存档。
2.6 相关监理人员审查不合格的技术文件由具体负责的专业工程师汇总《技术文件审签单》上列出的问题,拟定《退文单》,经总监审查、签字后,通知承包人在《退文单》上签字,并与技术文件一同取回修改;承包人签字的《退文单》和不合格的技术文件在退回承包人时总监办均留存一份。
2.7 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技术文件,总监办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办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第7篇 生产技术文件、地测资料报告审批制度
1、生产技术文件和地测资料报告,由采煤和地测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和论证书写。
2、计算和论证书写的地测资料报告,生产技术文件必须经生产地测科复查审核。
3、经复查审核后的资料报告和生产技术文件,在确认无误后,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和矿长的审批。
4、经审批后的资料报告和生产技术文件,才能进行设计使用和下发或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