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堤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制度。一、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医疗安全有明显危害的事件,包括:(一)可能引起 ...
• 为了堤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医疗安全有明显危害的事件,包括:
(一)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
(二)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五)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
二、在日常医疗工作中,需报告的医疗安全警讯事件,具体如下:
(一)出现医疗意外。
(二)家属对医疗过程堤出异议或有纠纷倾向。
(三)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四)手术或有创操作中异物留置体内。
(五)手术、放疗、石膏固定等有区域高度局限治疗时部位错误。
(六)正常分娩母婴意外伤害事件。
(七)越级、超权限开展有创诊断和治疗。
(八)主要疾病误诊、漏诊三天以上。
(九)对主要疾病诊断、治疗有明显影响的延误事件。
(十)主诊医师擅自改变集体或科主任查房制订的诊疗计划或手术方式。
(十一)血型不合的输血、溶血反应、输入污染或过期血液。
(十二)出现中、重度药物不良反应、输液或输血反应。
(十三)留置输液导管致局部严重感染或败血症。
(十四)各项治疗检查时可能引起患者脏器功能中重度损害或死亡的并发症。
(十五)各种操作失误或意外致病人器官、组织计划外损伤事件。
(十六)违反各种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致院内感染、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事件。
(十七)超常规药物剂量应用致不良反应事件。
(十八)药物错发、误服、误注。
(十九)重要检查标本丢失。
(二十)血型检验错误。
(二十一)检查、检验报告单姓名、性别、部位、结论错误。
(二十二)病人身份识别错误。
(二十三)住院患者医院内摔伤、坠床或非正常死亡。
(二十四)收治“三无”病人。
(二十五)外院转入的疑难、危重病人。
(二十六)医务人员明显推诿病人的检查、治疗事件。
三、当事科室在发现医疗安全警讯事件后,均应及时向主管职能部门报告事件发生情况。重要、紧急事件或已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报告分管院长。各科室科主任为责任人。报告科室、接报告部门均应在《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四、对可能或已造成不良后果的重大、紧急事件,主管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堤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当事科室积极处理,同时报告分管院长。
五、对未屿成明显不良后果的一般事件,主管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在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组织调查并协助当事科室积极处理,同时报告分管院长。
六、奖罚
(一)发生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未报告或未于规定时间内报告的科室或个人,根据《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二)及时报告医疗安全警讯事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态发生,或减轻不良后果者,根据《综合目标管理办法》予以奖励。
(三)对于已经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及时报告者按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予相应就轻处罚。
(四)发现医疗安全警讯事件后,及时查证根本原因,整改措施积极、有效,且在全院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宇帐当奖励。
此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工作严谨,认真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规范,严格交接班制度。
3、为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医务人员须按时参加全员医疗安全培训。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作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4、医务人员坚持'三基三严'及继教培训工作,将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晋级职称评定及工作能力考核依据。
5、新进医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岗前质量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各科室根据每月进行的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总结,作出自查缺陷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7、各科室须建立医疗缺陷登记本,针对发生的医疗缺陷,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认真作好调查核实工作。
8、发生缺陷后,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后果扩大。
9、对已发生的医疗缺陷,应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成员及科室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
10、发生医疗缺陷的科室或个人不按规定上报,有意隐瞒,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11、医院开展医疗缺陷管理,定期统计、分析医疗缺陷,改进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第3篇 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管理制度及持续改进制度
1、 医疗质量是科室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科室的各项工作。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
2、 科室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科室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科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护士长及血透室护理小组长为副组长,科室其他成员为管理组成员。
3、 各级责任人应当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科室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医院有关要求和科室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 的质量管理方案。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是全面、系统的工作,能监督医疗、护理的日常质量管理及质量的危机管理。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管理。
4、 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核心制度。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输血制度等。对病历质量的重点是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5、 加强科室人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科室人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科室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 质量管理工作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员工的绩效评价。
7、 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制度。
8、 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
9、 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针对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为目标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及时发现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 逐步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第4篇 医疗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及安全防护制度
一、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生产实践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4.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二、常见事故与安全卫生对策
1.常见事故与危害
a.污水处理设施配置的电器设备很多,如不注意安全会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b.污废水池、检查井易产生和积累有毒有害气体,清理废水池、井下清淤时,如防范措施不当,易发生中毒甚至死亡;
c.未按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程序进行生产巡查以及设备检修时,易发生设备事故;
d.长期接触污废水、污泥等污染物,如卫生防护不当,易感染各种病菌、严重者可能会发生疾病,影响身体健康;
e.机械设备运转产生噪声污染,应采取防噪减震措施,降低对身体的危害。
2.废水处理设施安全对策
(1)机械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严格按操作规程对运转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动手进行检修时关上开关,在修理机械设备有时需要将设备拆卸,因拆卸在地面产生较大孔洞时要加盖。在狭小场所进行检修时,要即使无旋转设备也存在危险,要采取人员防护措施。
(2)电器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a.防触电
要严格遵守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严格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b.配电房及泵房
在配电室特别是高压电室内,要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同时要建立危险标志;
c.停电作业
对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时,要将电源断开后在进行作业;
d.信号表示
各种报警装置,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否则发生异常时无法起使用。
3.对缺氧与中毒危险的防止
污水和污泥中生长的微生物,在吸收和分解周围有机物时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并生产二氧化碳等气体。另一方面,如果是变成厌氧状态,由于硫酸盐还原菌的作用生成硫化氢。这样在通风不畅的情况下会导致缺氧,有时候还会生产硫化氢中毒。
防止事故发生采取措施,注意对测定仪器、通风装置、毒气面具等仪器及设备进行检查,经常监测工作环境硫化氢浓度。
4.防止氯气中毒
医院废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会有氯气逸出的可能,氯气有很强的毒性,要加以注意防范。
a.为了应付氯气泄漏事故,在加氯气时要设置防止泄漏的罩子、填料、橡胶手套、橡胶鞋、小、橡胶防护服、毒气面罩、聚乙烯板等防护工具;
b.如发生轻度的氯气中毒时,要在空气清新的地方休息并服用止咳糖浆等药剂,感到眼睛痛时,要用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左右。
5.防止药品中毒
在污水处理中,要使用次氯酸钠、盐酸、氢氧化钠等危险药品。这些药品在与人体接触时会发生危害,这些药品在运行时溢流出设备时会到带来危险,在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a.使用时要戴橡胶手套、橡胶鞋、橡胶围裙等保护用具;
b.注意不要使药品与皮肤接触、眼睛、衣服等接触;
c.不慎沾上立即用清水冲洗;
6.防溺水和高空作业
a.废水池必须有栏杆,栏杆在1.2米;
b.废水池管理工不能随便越栏工作,越栏工作者必须穿好救生衣并有人监护;
c.池上走道不能太滑,也不能太低。铁棚、池盖、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7.防火防爆
a.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b.配备专用灭火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和设施,专人负责,确保其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c.消除火源;
d.控制易爆物。
污水处理人员安全防护规定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雾气、水气等都能传播细菌和病毒。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免疫保护都会减少细菌和病毒感染的机会。防御细菌和病毒感染最好的办法是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防护效果需依靠良好的人个卫生习惯以及正确的操作方法执导:
1、处理污水、处理清洗格栅栅渣、排除污泥,或做其他直接接触污水和污泥的操作时都要戴口罩、胶皮手套和工作服,必要时需戴护目镜。
2、手被划伤、烧伤或皮肤破损时,要戴手套工作。
3、工作完成后,要用热水和肥皂彻底洗手。
4、指甲要短,要用小刷子洗掉指甲上的异物。
5、把干净衣服、上班更换的衣服与用过的工作服分开放置。
6、工作时若受伤应及时上报并接受紧急处理。
第5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例
为了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一、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
(一)急、危、重患者的处理
1.凡急、危、重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本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的由首诊医师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而未收入院,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将问诊、查体、相关检查或处理后的情况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将会诊情况记录门诊病历中;需住院时由首诊医师协助相应科室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3.涉及两个科室以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并根据病情请相关科室会诊,视患者病情判断患者归属,根据病情需要必要时请科主任会诊。需要住院的患者,病房不得借故拒收。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4.对于发生严重推诿患者的医师,责任人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慢诊患者的处理
1.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病情来进行诊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应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如果未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接诊医师经过问诊、查体及辅助检查结果认为不属本科疾病时,如患者一般状况欠佳,接诊医师负责组织送往相关科室并落实接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经治医师查房
1.每天对所管患者最少2次(晨间、午后)查房,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2.对急、危、重患者和新入院及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及时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诊疗措施,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
3.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做到巡视性查房,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4.夜间值班,要对病区所有患者进行经常巡视性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紧急有效的诊疗措施;疑难急重患者请上级医师会诊。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
5.上级医师查房前,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一天,各种检查结果置于病历中。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6.主治医师、科主任查房记录,经治医师于12小时完成,并于当日遵照上级医师查房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时,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7.由于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二)主治医师查房
1.新入院患者,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2.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1次。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3..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签字认可。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5.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三、认真执行《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医师要做到按时交接班。接班医师未到岗,值班医师不允许下班;接班医师因故未按时(迟到)接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告知值班医师;接班医师未到岗﹙已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按脱岗扣2分;接班医师未到岗﹙未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接班医师均按脱岗扣2分,并按劳动纪律考核条款考核脱岗时间;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对擅离职守者,扣5分。
(三)值班医师在值班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夜班),患者出现病情变化,要及时给予处置,经治医师解决不了的要做到逐级请示,并把病情变化及处置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交班本上,还要记录到病程记录中, 值班医师对患者病情变化处置有困难,不请示、不汇报或处置不及时的,发生一次,值班医师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四)值班医师接班后,对全科住院患者进行查房。对危重患者要不定期查看,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置。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值班人员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五)值班医师向接班医师交班时,对危重及病情出现变化的患者做到床头交班,并书写交接班记录﹙包括值班病程记录﹚,交接班医师签字。未按时写交接班记录或无医师签字,视为未交接班,发现一次,值班医师、接班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六)交班记录本要求书写内容: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化等,要认真、全面、详实地书写,发现少填写一项内容,值班医师扣2分。
四、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
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讨论结束后按照要求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填写医患沟通单。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患者手术前一天完成,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五、认真执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患者死亡后,于1周内完成死亡讨论。未按时完成死亡讨论,科主任、业务院长扣5分。
(二)凡死亡病例,医疗组医师或值班医师要征求(动员)家属意见,是否同意进行尸检。尤其是对死亡原因不清楚、交通肇事、打仗斗殴等非正常死亡的和家属对医疗及死亡原因持有疑义的,坚决动员进行尸检。家属同意或不同意进行尸检,都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 栏内进行签字,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体现,同时要在医患沟通单上签字、印手印。违反上述规定的,节假日、双休日、夜班时对值班医疗组扣2分;正常工作日对医疗组人员扣2分。
(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要记录在病历中,同时也要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死亡病例无死亡讨论,发现一份,经治医师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死亡病例讨论内容未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发现一次,经治医师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六、认真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医护人员无论是本人发现或接到患者家属呼救信息及其他医护人员发出协助抢救的信息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如医护人员态度冷漠,“见死不救”,一经查实,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二)抢救记录要及时、详实,并简明扼要地将抢救经过手写记载于《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中,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人、主治医师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七、认真执行《会诊制度》
(一)急诊会诊(急诊科会诊)要求接到电话后10分钟之内到达请会诊科室,会诊后认真书写会诊记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会诊科室﹙现场﹚和会诊后不写会诊记录的,责任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二)普通会诊,申请会诊科室要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被邀请会诊医师要亲自检查患者、阅读病历,不要只听病情汇报;会诊后要认真填写会诊意见。申请会诊科室,会诊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填写会诊申请单的医师扣2分;会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责任人承担。
八、认真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对不应该输血的患者进行输血或应该输血的而没进行输血的,查实一次,当事人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九、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要点
(一)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和出院记录的,发现一次,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手术记录原则上由术者在24小时内完成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术者应签名认可。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三)病历严禁使用刮、粘、涂等方法改动病历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须要改动的文字上,修改人在改动处下方填写修改时间并签名;同一页病历记录修改不得超过三处。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四)患者及家属(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复印过的病历(包括护理文献)不允许改动。如发现改动,经治医师(护士)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护理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认真执行《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制度》
(一)根椐实际情况由医务部、护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培训。有计划未组织实施或无计划也未组织实施,医务部、护理部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二)医务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扣5分。
(三)对考试不合格﹙不参加考试﹚者,每次扣5分。
十一、认真执行《医嘱制度》
(一)长期及临时医嘱要求在接诊后1.5小时以内开出。违反此规定的,经治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二)长期医嘱单一页超过6项停止医嘱,应重新整理医嘱,即在最后一项医嘱下格线上划一道蓝线,重新整理的医嘱另起一页,用红笔写上“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的时间应按重整当日时间填写。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治医师扣2分。
(三)除急诊抢救和手术中,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如有违反者,责任人扣2分。
(四)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的各种医嘱,必须与病情和病程记录一致。违反此规定的扣2分 。
十二、认真执行《手术知情同意制度》
(一)手术知情同意书决不允许事后填写或增加内容。患者由于病情等原因不能亲自签字者,要委托(写委托书)其代理人签字。患者及家属在告知书上必须写明“知晓以上n项风险内容,愿意承担(不承担)手术风险,同意(不同意)手术”。如需增加内容,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必须在有患者或家属在场的情况下书写増加的内容,患者或家属在增加内容上面印手印并签写“知晓增加的n项风险内容,愿意承担(不承担)手术风险,同意(不同意)手术” ,医师在增加内容下边签名。 需要患方填写的年、月、日、时、分,医师不能代替填写。患者有多个子女的,医师在向家属交待病情时,原则上所有子女必须在场并签字、印手印。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手术知情同意书填写内容要详实、全面(术中、术后及不行手术治疗可能出现的情况),语言通俗易懂,并按上一条款要求办理。由于术前告知不详实、不全面而引发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扣10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三、认真执行《医疗证眀管理制度》
(一)医疗证明包括疾病证明(门诊患者诊断书、出院患者诊断书、病情介绍等)和死亡证明。
(二)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疾病的医疗证眀书,违反者,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开具假医疗证明者,发生一次,给予当事人扣2分,并全院通报批批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门诊患者病假诊断证明的休息时间一次不超过三天,住院患者出院诊断证明的休息时间不得到超过一个月。违反此规定的,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认真执行《围手术期关键环节管理制度》
(一)术前应做好风险评估,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及时纠正不良情况。风险评估要有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治医师、主治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 麻醉医师要亲自对每位需要麻醉手术的患者做好术前会诊,并认真书写会诊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麻醉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三)对全麻术后患者,麻醉医师要亲自护送患者到病房,并做好定时术后随访,认真书写随访记录。违反上述一项,麻醉医师扣2分。
(四)外请专家来院手术,须由相关科室填写“邀请外院医师手术会诊申请单”,由科主任审核、签字,报院务会审批后方可参加手术。如违反上述规定的,邀请人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科室承担。
(五)遇涉及刑事、纠纷或暂无经济支付能力而急需手术的患者,有关科室应在积极抢救、手术的同时,立即向医务部或总值班报告,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或手术。如违反上述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医疗组和当事人承担。
(六)手术前必须由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共同认真清点、核对、检查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和质量,并逐项、准确地记录;对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及时记录;手术临近结束时,再次清点、核对、检查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确定无误,告知手术医师,并做好记录。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巡回护士、器械护士给予经济处罚,护士长负管理责任。由于玩忽职守,发生手术器械、敷料等物品遗留在患者体内,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七)术中切除的组织、器官标本按要求固定后,及时送检。医师认真、详实地填写病理申请单。由于病理申请单书写不规范,术者、助手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发生标本丢失或“张冠李戴”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八)术者在手术未结束离开手术室的,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术者承担。
(九) 术中植入性器材的合格条码要认真、及时地粘贴在病历中,如发生条码与植入性器材不符或条码、植入性器材与病历记载不符,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十)术后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监护的,应送重症监护室(icu)进行监护。认真及时地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沟通、及时处理。违反此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值班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当班或值班护士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经济处罚,护士长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款的,赔偿款由护理组及责任人承担。
十五、认真执行《科室病案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根据工作细则,进行自检、自查。将自检自查情况在每月一次例会上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落实责任,奖惩到人,制定整改措施,将会议内容详实地记录在《科室病历检查记录本》中。检查中如果发现科室未按时召开病案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会议内容记录不及时、不全面的,科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十六、认真执行《临床科室输血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按照规定科学合理用血;输血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认真、详实地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缺一项者扣2分。
十七、 认真执行《临床科室药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一)指导本科室医务人员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通过病例讨论、处方分析,监督、检查、分析药品使用动态,促进合理用药,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检查中发现医师滥用和不合理使用药物,扣2分。
十八、认真执行《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一)外科系统术前预防感染使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及使用时间,如出现使用不规范,发现一例,科主任负管理责任,经治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对于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在没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得使用抗生素;对于感染症状明显,感染部位明确的患者,可试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出来后,有的放矢地使用抗生素;违反上述规定的,经冶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由于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引发的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九、认真执行《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一)各科室要设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负责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工作。对未设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给予经济处罚。
(二)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无科室管理制度或有科室管理制度未组织实施,科主任、护士长给予经济处罚。
(三)严格遵守无菌操作的原则,凡是进入治疗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帽子,进行无菌操作时也必须佩戴口罩帽子,非医院工作人员严禁进人治疗室,违者扣款50元。
二十、认真执行《处方权审批制度》
申请处方权的医师,必须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否则视为非法行医。处方权的申核部门为院务部。没有处方权的医师不能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如发现没有处方权的医师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对其本人处罚:发生医疗事故时,带教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全部由带教医师承担,并按照《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加重处罚。医务部对处方权审核不严格,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罚款数额,遵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执行。护士执业参照执行。
二十一、认真执行《重大手术报吿、审批制度》
按照医院的规定,重大手术执行报告、审批程序。要求术者将选择的手术治疗方案、手术治疗的必要性及手术风险等提交全科会诊,必要时全院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确定最终手术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及家属治疗方案及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并发症。是否同意手术,都要签字并印手印。如果同意手术,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科主任签名后上报医务部审批。如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扣10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十二、认真执行《植入性医疗器材、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植入性医疗器材、高值耗材全部由物资采购供应部统一购买。全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禁止使用未经医院招标购入的植入性医疗器材、高值耗材产品。违反规定的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并全院通报批评;发生医疗纠纷,医院不负责接待处理,并由医院纪委对责任人进行查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科室承担。
(二)临床操作或手术置入的内置物,医师术前必须同患者或家属进行详实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全部记录在《植入器材使用同意书》上。无论患者或家属是否同意,均应在《植入器材使用同意书》上签字、印手印。违反者参照《医患沟通制度》处罚。
(三)术中所用植入性医疗器材的产品合格证及时、准确地粘贴在病历中。违反此规定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物资采购供应部提供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材应建立出库登记、使用登记,登记本保存期限10年以上,以备产品质量追溯。违反此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科室及责任人承担。
二十三、认真执行《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环节质量管理
1.医务部每月1-2次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病历缺陷每处扣2分。
2.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病历缺陷每处扣2分。
二十四、认真执行《病历复印、封存和启封的管理制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运行中的病历患者也有权复印。患者及家属(包括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持有效证件要求复印运行中的病历,医疗组医师携带病历,陪同复印;出院病历持有效证件到病案室复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存放在病历中。如医师拒绝复印运行中的病历,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如发现患者或家属(包括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自行携带病历复印,住院部主任、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如发生病历丢失,医疗组医师给予加重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款的,赔偿款由医疗组承担。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运行中的病历,可封存复印件,由医务部负责保管。出院病历,封存原件或复印件,由医务部或病案室保管。节假日、双休日、夜晚,总值班人员有权封存运行病历的复印件,上班后交医务部保存。医师、医务部、总值班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封存病历,违反此规定的,责任人扣
二十五、认真执行《急诊危重患者抢救记录书写规范》
急诊危重患者来院后,当日值班医师负责接诊、抢救,将接诊、抢救记录按要求及时地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记录不及时﹙包括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发生一次,责任人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十六、认真执行《门诊工作制度》
(一) 门诊医师必须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有违反者参照处罚。
(二)按时开诊;不允许提前关闭诊室。如有违反规定的,扣2分。
(三) 门诊医师对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给予回答,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因为服务存在缺陷,遭到患者及家属投诉的,扣5分。
二十七、药剂科管理
(一) 严格审方,准确划(核)价,精确配药,二人复核,发药袋上注明用量、用法,耐心讲解药品服法,如有发药差错每例扣款5分,病人投诉一次扣10分。
(二)库房要做好通风排气,保证无虫咬霉烂变质、无过期药品,发现一例扣2分。
(三)科学计划,随时保证临床供应,不能保证供应严重影响临床工作扣2分。
(四)严把质量,认真验收,做好登记,无验收登记扣2分,登记不全扣2分。
(五)严格执行“五专”要求,未做到“五专”之一扣 ,无发药签字每次扣2分,麻醉药品发放登记不完整扣2分。
二十八、功能科管理(含医技、化验、 胃镜、理疗室)
(一)患者未检查完医生不能下班,发现一次扣2分。
(二)检查时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是否与申请单一致,确定检查部位。漏检、错检一个器官扣5分。
(三)按时出报告单,报告单项目不全或字迹难辩认、签字不清楚扣2分,内容应完整、描述科学,否则影响诊断扣2分;无特征性征象不下肯定性疾病诊断,否则扣2分。
(四)仪器表面有灰尘、室内有人吸烟、发现一次扣2分。
(五)实行节假日急诊待令制和24小时急诊待令制,接到电话后应在60分钟内赶到科室。借故推诿 、不接电话、每次不来者,扣10分,并取消当月交通费。
二十九 护理部管理
(一)护士素质
1.仪表端正,着装规范,护士服装整洁,庄重,不穿响底鞋。不符合要求扣2分。
2.作风严谨,工作认真,一丝不苟。爱护体贴病人。礼貌用语,熟知病人姓名。不推诿病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3.严格遵守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不与病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符合要求扣2分。
4.实行首次接待负责制,耐心答询,不大声喧哗,工作时做到四轻: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不符合要求扣2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一迟到,不旱退,不脱岗。上班时间禁吃零食。违者每次扣5分。如与病人发生争执或病人投诉每次扣10分。
(二)优质护理服务
1.入院护理
(1)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护士面带微笑,起立迎接新病人,给患者和家属留下良好第一印象。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备好床单元。护送至床前,妥善安置,并通知医生。完成入院体重,生命体征的收集。不符合要求扣1分。
(3)主动进行自我介绍,入院告知:向病人或家属介绍管床医生和护士,病区护士长,介绍病区环境,呼叫铃的使用,作息时间及有关管理规定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
(4)了解病人的主诉,症状,自理能力,心理状况。如急诊入院,根据需要准备好心电监护仪、吸氧装置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
(5)鼓励患者和家属表达自己的需要和顾忌,建立信赖关系,减轻患者住院的陌生感或孤独感。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日常护理;:
(1)采用湿扫法清洁并整理床单元,必要时更换床单位。保持床单位的整洁,床头柜无水渍、灰尘、垃圾、棉签,被子无污渍、血渍,床摇把放下,病人离开病室后立即整理好床单位。未到位扣5分。
(2)保持库房整洁,盖被。垫被,枕头各自归位。未到位扣5分。氧气车装备完善,保证车上有氧,氧上有表,停氧后及时归库,湿化瓶消毒好后装氧表及时上好备好用,未到位扣5分。
(3)主班,中夜班,护理班执行生命体征的检测,严格按医嘱执行,护理记录须真实。未到位扣5分。
(4)未及时送化验标本,铺陪人床不上医嘱,护理班每次发药后要打钩。一项不到位扣5分。
(5)每日更换氧管。湿化瓶中的蒸馏水几各种引流管袋,间断吸氧的病人未吸氧时及时倒掉蒸馏水,一项不到位扣5分。
(6)老体弱的病人入院后,护理班主班要观察背部,骶尾部及四肢皮肤的完整度。护理班,中夜班上下班前要做好床头交班,如不交班由接班人员负责。不到位扣10分。
(7).重,病危的病人15-30分巡视一次,病室内电视机,走廊灯及时关闭,未到位扣5分。
(8).据医嘱给予饮食指导,告知其饮食内容。未到位扣1分。
(9).好失禁护理,及时更换潮湿的衣物,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未到位扣5分。
(10).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卧位,指导并协助患者进行床上活动和肢体的功能锻炼,未到位扣5分.
(11).按需要给予翻身.拍背.协助排痰,必要时给予吸痰,指导有效咳嗽,未到位扣5分
(12)加强巡视压疮高危患者,有压疮警报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未到位扣5分
(13)患者每周剪指甲,称体重一次,生活不能自理者协助更换衣物,提供适宜的病室温度,嘱患者注意保暖.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保持病室安静.光线适宜.操作要尽量集中,以保证患者睡眠良好.未到位扣1分
(14)晚夜间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清.操作轻.未到位扣1分
(15)术前给予心理支持.评估手术知识,适当讲解手术配合及术后注意事项,告知其禁食水时间.戒烟酒的必要性.拍背.训练床上大小便等,未到位扣2分
(16)准备好麻醉床,遵医嘱给予心监护,氧气吸入,未到位扣2分。
(17)做好各种管道标识并妥善固定各管道,保证管道的通畅.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医生.未到位扣5分
(18)按等级护理要求巡视病房,输液卡及时签名.未到位扣5分
(19)对危重、躁动患者予约束带、护栏等保护措施.危重病人使用腕带.未到位扣5分
(20)针对患者病情及恢复情况进行出院指导(办理出院结账手续、术后注意事项、带药指导、饮食及功能锻炼,术后换药、拆线时间,及医院联系电话)未到位扣5分
21听取患者住院期间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出院登记.未到位扣5分
(三)护理文书书写
包括三测单的绘制,长期医嘱执行单和护理记录单的记录应真实可靠。树立法律意识,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加强护理人员法制意识,明确护理文件书写的意义及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参照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发现一处差错扣5分。
(四)急救药品物品管理
1.急救物品管理制度健全。急救器械性能完好,处于备用状态。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急救基本操作及急救仪器的使用。如不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扣5分
2.每日清点各种基数药品,班班交接并有记录。外用、口服、静脉药要分开,交接不清全额赔款,每次扣2分。
3.毒麻,精神药品专柜上锁。专人管理,班班交接并有记录。交接不清扣5分
(五)加强治疗巡视力度及责任心
1.经常巡视,输液卡签字规范。字迹清晰。输液卡上滴数与实际滴数相符,并保持输液通畅。做完治疗后自己签字,包括临时医嘱单和长期医嘱执行单,一本病历扣5分。
2.为保证处置室的整洁,器械84侵泡,2小时由治疗班负责冲洗晾干,治疗班保证整个办公地点环境清洁,午班保证各种一次性物品的供应。未到位各扣5分。
3.加强巡视,治疗班、午班、助班换瓶责无旁贷,护理班、主班不忙时协助。相互推诿扣10分。
4未正确执行医嘱(如打错针,发错药,抽错血)扣10分,如引起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取消当月绩效奖,并根据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给予经济处罚。
第6篇 住院患者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加强住院患者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配合治疗和护理,安心养病,确保安全。
1、病人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2、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请不要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在病房内私自使用电器等。
3、请不要随意出人医务人员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如有需要,请与主管医生联系,履行手续。
4、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以及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5、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人外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生批准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6、尽量少带物品到病房,暂不用的物品,由家属带回,贵重物品不要带入病房,如有特殊需要,请注意保管,手机等随身携带。
7、请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休养期间,不要串房间,不要自行更换床位,如遇抢救危重病人需要更换房间,请服从值班医务人员的安排。
9、在接到出院通知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请出示出院证,领取出院带药,离院。
10、遵守医院的制度,一旦违反,经劝说无效者,通知家属,开除出院。
11、看病要采用实名制。
12、需留陪人者严格按医嘱执行
第7篇 某医疗垃圾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在医疗垃圾厂的实际运行中实现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主要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
二、给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收运的医疗垃圾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交接时间、收运人签名等项目,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清运人员出车前须检查车辆密封情况,防止泄漏。在每次清运完医疗垃圾后,要冲洗车辆,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清运医疗垃圾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能随意变动。
六、清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检查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对包装破损、污染的医疗废物应要求医疗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对拒不按规定进行包装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运送。
七、焚烧炉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全套防护服,并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八、对进厂的医疗垃圾及时进行消毒灭菌,当日运送到厂的医疗垃圾当日处理,未处理完的医疗垃圾暂时存放时间最多不得24小时,防止病菌的滋生、传播。
九、每日作业结束后,对整个作业区域进行喷洒消毒灭菌工作。作业人员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十、各种设备应每日进行检查、清洗、润滑,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处置车间存在可燃易爆气体,场内严禁吸烟。
十二、厂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的明显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三、做好厂内的防火、防盗工作。节假日厂内要安排值班人员,随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8篇 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 使用范围 病理科。
3、 废弃标本的处理
(1) 处理制度:
1) 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 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2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4周)。
3) 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 处理流程:
1) 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 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3) 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 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 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 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 医疗废物的处理
(1) 处理制度:
1) 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 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3) 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 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5) 公司派专人收取,并作焚烧处理。
(2) 处理流程:
1) 工人将装有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袋口扎紧,用封条贴住袋口。
2) 每天上午7:00与下午4:00运送到后勤指定地点(医技楼后面)的接收人员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黄色医疗废物运输箱内,贴上封条,最后签名确认。
二、病理科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1. 目的 建立规范的危险品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程序,确保危险品使用的安全。
2. 范围 病理科技术室。
3. 责任人 病理科技术室全体工作人员。
4. 危险品的进货、保管、领用和使用制度
(1) 熟悉各种危险品的化学性质,遵守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条例,根据化学性质进行分类保管和使用。
(2) 病理科危险品仓库由指定的专人(双人双锁)负责保管,少量领出也需要领出者放入小型防爆(安全)柜内上锁保管。
(3) 危险品管理员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请购、接收、清点、检验及储存保管。
(4) 易燃物品要定量统一购置,存放于危险品仓库防火防爆柜内。有毒有害试剂应放于专门的安全柜内。腐蚀化学品(酸、碱)应分别储存于放置耐腐蚀的塑料盘的安全柜内,不得存放于水槽下,防止潮解。注意不能再同一区域内存放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试剂分开储存。剧毒物品应放入保险柜内(必须双人双锁管理)。存放危险品的房间必须单独、密封并安装防火门。安全柜、防火柜必须有通风管道,将可能产生的气体排出室外。
(5) 危险品存放柜和门上都应该张贴反映存放的危险品性质的标识以及危险品的名称。
(6)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使用指定托盘。
(7) 配制危险品时应做好防护措施,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口罩、帽子、手套。
(8) 配制人员需请保管人员打开防火防爆柜,取出药品,每次必须对使用量、剩余量进行记录并签名。
(9) 配制人员将领出的危险品放入临时小型防爆柜内,贴上打开日期、有效期(乙醇、二甲苯、丙酮、甲醇打开后有效期为1年,如果出现沉淀,就不能再使用)和经手人,然后上锁。
(10) 在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11)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的场所设有合适的急救沐浴设施和洗眼装置。
(12) 在配制强氧化性酸或强碱时必须使用广口烧杯,以防止溶液产生大量热量或气体,待配制溶液稳定后方可放入溶液瓶中。应该在通风设备良好的操作台上配制。
(13) 保管人员根据危险品使用剩余量进货,严格控制实验室内危险品的总量,一般存量控制在3周左右。
(14) 进货后检查合格证及试剂瓶的完好性,登记并分类放置危险品(放入防火防爆柜内),上锁。
(15) 为确保购置试剂质量的稳定性,必须选择国内知名、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每个不同批次的试剂必须检查合格证书、登记并作质量反馈。
(16) 如所使用的试剂、化学药品含潜在的致癌物、致畸物,应该进行明确标识。科主任应告知员工,在接触有潜在致癌物、致畸物试剂或化学药品时应做好防护。
(17) 易燃、易爆液体配制或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
(18) 更换出的废液根据废液处理流程处理。
5. 使用化学危险品的注意事项
(1) 不允许用嘴吸取任何试剂。
(2) 在不清楚试剂间的相容性时,不要将它们混合。
(3) 在使用新试剂前,先阅读msds或向相关负责人咨询。
(4) 稀释时应将酸注入水中,而不能将水注入酸中。
(5) 所有化学试剂在倾注时要缓慢,以防飞溅。
(6) 如果试剂或化学品被允许排放入下水道中,要用清水彻底冲洗管道中的残留,避免丢弃的化学品之间发生有害的化学反应。
(7) 使用玻璃器皿前徐检查诸如爆裂、破碎等明显的受压或损坏痕迹。把上述损坏的玻璃器皿丢于耐扎的利器盒内。
(8) 将玻璃器皿放到清洁区前务必测地漂洗消毒。例如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者可能是传染性物质,必须保证它们放到清洁区以前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消毒。
(9) 任何在未贴标签的容器中发现的试剂都因该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作废液处理。
(10) 医疗场所不准抽烟,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不允许喝饮料、吃东西以及使用化妆品。
(11) 不允许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和器具来准备食物和饮料。
(12) 处理实验室标本时不要用水接触脸部、嘴以及眼镜。
(13) 每次离开污染区时,或处理完标本、化学试剂、污染或毒性物质,接触实验室设备后都要洗手。
(14) 在接触化学试剂时,不要将食物、口香糖以及香烟放在口袋中,毒性化学物质的蒸气可以吸附在这些物品的表面。
(15) 不要将食物储藏在实验室的橱柜或冰箱中。
(16) 在使用电话、门把手等物品时务必脱掉手套,以防止可能性的污染。
(17) 养成良好的日常工作习惯,使用完以后,所有的试剂盒仪器都要归位。
(18) 对于在工作环境下可能遇到的不同危险品,采用不同类型的个人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
1) 手套:用于保护手免受烧伤、割伤、化学品腐蚀、磨损、电击伤。不同类型的危险品需要不同材料的手套,如磨损用棉质或皮质手套,化学危险品用不可渗透的手套。
2) 护目镜和面罩:用于保护眼睛和面部免受飞溅、紫外线和毒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3) 防护衣:用于保护身体免受化学或者腐蚀性液体的伤害。
4) 安全鞋和靴:用于保护双脚免受腐蚀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5) 其他: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溢出包和喷淋、洗眼器等设备。
(19) 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损伤时,立刻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并参照相关制度进行汇报和救治。
(20) 任何操作步骤或设备、仪器发生问题,对医疗安全产生影响时都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上报医院质管科。
三、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接受和处理新鲜标本(如手术中需要做冰冻的标本、体液或穿刺细胞学标本和尸体解剖等工作)或福尔马林固定的组织标本等工作均涉及到有关人员的防护,实验器具、工作台面和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处理,以及废弃标本、纱布、棉签、注射器、刀片和针头等的处理及一些传染病的申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 成立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病理科主管医疗的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技术组主管和医疗秘书等。
2. 定期举行管理小组会议,讨论科室生物安全问题,监督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 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医院感染和感染防护和控制意识。
4. 组织取材室、细胞技术室及手术冰冻切片室等属污染空间,均安装空气消毒机,取材工作台安装紫外线。
5. 医疗废物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各类废物的标识、存放和处理,有完备的标本接收登记程序和纸质记录,并有专人负责。常见的四种医疗废物处理如下:
1) 病理性废物:由医院工人负责清运至特定地点进行焚化处理;
2) 福尔马林等液体行化学废物均使用专门容器储存并标记,由具有相关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并处理;
3) 废酒精和二甲苯经回收设备进行回收处理后的残余固体性废物装袋、结扎和标记,由医院工人收集和处理;
4) 损伤性废物存放于损伤性废物专用容器内,由医院专人收集和处理;
5) 感染性废物用有标记的专用袋盛装、结扎和标记,当日下午有医院工人收集,同一处理。
6) 每日取材后、制片后申请单放入消毒柜内进行臭氧消毒。
6. 传染病疫情申报:主要是院外会诊病例中经我科确诊的在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出的必须申报的各类法定传染病病种。
1)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脑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第9篇 外科医疗安全制度
1. 医嘱三查七对制度认真执行,每周争取上级医师查对一次医嘱,差错事故严格登记,发现一处,追究连带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每人扣5~50元不等。
2. 接诊入院病人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医生争取在10~15分钟开出医嘱并让护士立即执行,对急危重病人应立即投入抢救。临时医嘱急查项目,由护士立即执行,并追回结果交于值班医生。对病情复杂、疑难、危重以及70岁以上的患者,尽量告病重、病危。特殊病人谈话需内部统一,以防发生医疗纠纷。
3. 过敏药物需开皮试,门诊患者静脉用药应在本院输液,出院病人尽量不带静脉药物,确实需要也应在本院输液。
4. 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不在床边进行讲解,以防发生纠纷。住院医师实行24小时负责制,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5.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老总或二线班医生应陪同床边交班,值班医生接班后对危重病人应立即再祥查一次,生命体征不稳定的应书写接班记录。
6. 各种穿刺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化疗药物、抗痨药、抗凝药以及有应用糖皮质激素指征但有相对禁忌症)同意书应认真书写并告知患者,签字后方能执行。对病情不允许出院的患者,患者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后方可离院。自费药品应向医保患者讲明必要性。
7. 抢救器械要定期查对,各班医护人员要知道放置的位置。抢救危重病人时心电监护、呼吸机、吸痰器、抢救柜必须到位。
8. 危重病人检查要有护士陪送,必要时医生要陪同,需要吸氧的应备氧气袋。
9. 当天的化验单白班医生以及在班的医生在下午下班前查看一遍,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夜班医生交班。上午8点之前如发现化验单未粘贴,每张扣5元,由老总负责监督。
10. 连班、中班各安排两个护士,中班其中一人上到21点下班。
11. 上午交班后护士尽快进行治疗,严格三查七对制度。如出现问题视责任大小给予处罚。
12 . 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无论对错扣款10元。
第10篇 医疗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医疗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是保证医院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重要手段。
2.医疗设备开箱验收后,安装和操作人员应熟读说明书,按要求进行安装测试。
3.精密仪器需配备稳压电源,计算机需配备不间断电源。
4.医用高压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接地,调试符合安全要求。
5.医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按操作规程开机使用,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6.每季度由院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科室对医用高压电器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记录备案。
第11篇 医疗安全例会制度范例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 医疗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及及各站主任参加。
2.会议主要通报全中心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情况,分析医疗安全形势,讨论典型案例,吸取教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管理制度。
3. 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 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5. 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12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三级医院定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二级医院定5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医疗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