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机关干部工作考核制度
为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效益及办事效率、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干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量化和分管领导负责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机关全体干部
三:考核金额
将镇干部工作津贴每月由政府考核部份全部作为全年工作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出勤考核,全体干部于每天上午八点半之前必须签到,党政办公室负责在每天上午九点之前将签到表收起并将交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保管,对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迟到,每迟到一次扣20元,全天未签到的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扣50元,下午四点半之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每早退一次扣20元,星期六、星期天值班未到岗的为旷工,发现一次扣50元,平常值班未到岗的,发现一次扣30元,分管党务的副书记要对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公示,并对每月出勤情况进行公示。
2、请销假制度
机关干部请事假、病假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经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批准后方可。党政领导请假需经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所有请假人员一律用书面形式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得以口头或电话形式请假,一个月内事假超过5天的,取消次月工作性津贴的50%;一个月内病假超过25天的,取消次月工作性津贴的50%,病假超过一个月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3、会议考核:全体机关干部要准时出席各种会议,如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会前应向分管党务的副书记说明原因,迟到一次扣20元,缺席一次扣30元,日常学习(星期一例会)春夏季早上9:00,秋冬季9:30。
第2篇 某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二)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方针和政策;
(三)学习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法规、金融知识等;
(五)学习各项业务知识技能。
二、学习形式
(一)建立局机关中心学习组。中心学习组由局长、副局长、副科级干部组成。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和召集中心组学习,中心组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学习,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学习。
(二)干部职工坚持每周二或周五集中学习。
(三)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排,参加干部调训。
(四)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三、学习要求
(一)学习由局办公室具体安排,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确保学习效果。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防止图形式、走过场。要密切联系单位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在理解基本观点、掌握精神实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狠抓落实,保证学习计划、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不得无故缺席。
第3篇 某粮食局机关干部考核制度
粮食局机关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了正确评价我局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弘扬先进, 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级机关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本局机关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公开性和民主性。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考核要注重实效,易于操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廉,是指廉政建设要求执行情况。
五、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以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方法
(一)根据市人事局的部署,成立在局长领导下的局考核小组,人事监察科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分为半年测评和全年考评,实行首长负责制,一级考一级,对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
(三)半年测评
1、 由被考核人根据《量化考核测评表》所列的项目自测打分,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对下属打分及作出书面评语; 局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的负责人打分并作出书面评语; 经考核小组研究确定后,将测评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2、量化测评的基本分值为100分,“德”“能”“勤”“廉”各占15分,“绩”占40分,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酌情打分。
3、测评分值不满60分者,视作不称职,由局领导进行警告谈话;
(四)全年考核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2、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局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对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和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局考核小组对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局长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名认可。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按《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2、年度考核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八、本规定由人事监察科负责解释。
第4篇 机关干部学习制度范文
一、学习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双争”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四大原则,在全镇上下认真开展“双争”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二)做好读书笔记。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全年读书笔记不得低于1万字,心得体会不得低于3000字,至少撰写1篇调研文章,完成市上调研考核任务;部门负责人全年读书笔记不得少于8000字,心得体会不得低于**字;一般干部全年读书笔记不得少于6000字,心得体会不得低于1000字。
(三)机关集中组织学习时,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实行考勤制,因事因病必须按请假制度办理。
(四)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成人学历培训,按照市上有关规定,对取得学历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
第5篇 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 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领导艺术及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水利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为理论学习日、第三周星期一为业务学习日(即集中学习日),其余时间均可安排自学, 每月累计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不少于8天。
二、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学习心得体会交流。
个人自学,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讲求实效。
三、读书笔记要将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分开。
全年记读书笔记不少于3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
四、学习除规定内容外,还应结合形势与任务及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观看录像、调研等活动,必要时还可组织外出交流学习。
五、建立学习考勤制度。
每次集中学习必须认真进行考勤,除特殊情况外,干部职工都必须按时参加由局党委组织的学习及活动,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局领导请假。
六、建立学习奖惩制度。
局党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职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进行抽查,并由检查人员负责签字,年终将把领导干部职工学习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之中,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每名同志予以综合评价。
七、局属各基层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6篇 农业开发办机关干部去向告知制度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严肃机关考勤纪律,完善考勤制度,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干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特制定本制度。
1、统一制作的“去向栏告知牌”要求规范地悬挂在每个办公室门外明显位置,体现美观、实用。
2、机关干部职工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室的,必须自觉按要求在去向公示栏上做好标记留言,便于联系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包括事假、病假、公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联系工作等。
3、去向留言的内容包括:所在部门、姓名、联系方式、外出原因、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等,语言简洁,字迹清楚。
4、每位机关干部职工都要严格执行去向告知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否则造成工作上的失误,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5、此项工作由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j机关领导干部读网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网络问政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在了解民意、发布信息的平台作用,提高领导干部网络执政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络已成为公众参与社会经济一个新平台,也为领导干部了解社情民意提供了一个新渠道。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互联网知识作为一门必修课,要不断学习及时掌握现代网络知识和技术,要了解掌握互联网发展趋势和网络舆论生成规律、特点。
(一)领导干部要把读网作为提升素质、推动工作创新的重要手段,积极利用网络海量资源信息、强大搜索功能和便捷交流方式汲取营养、释疑解惑。
(二)领导干部要把读网作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将读网培养成为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之外的“第五习惯”,只要有机会就主动上网,看一看国内外重大新闻和时事动态,了解一下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领导干部要借助网络了解民意、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利用网络汇聚民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达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第三条 领导干部读网要求:
(一)认真倾听,当好听众。领导干部和网民交流中要重视亲民思想,要抱着诚心和虚心的态度,认真倾听网民的声音,力争达到网络问政的最佳效果。
(二)释疑解惑,当好宣传员。领导干部接触的政策信息面更广,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更有发言权。在不违反纪律的前提下,领导干部对网民关心和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有重点有依据的进行宣讲和答疑。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要依据自己的理解发表见解,对没有明显逻辑错误的,不能一口予以否定。对网民迫切需要了解的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和进展,要有针对性的予以说明和解释。
(三)上传下达,当好监督员。领导干部在实施网络问政过程中,面对一些涉及具体人和事、棘手或者敏感问题,不宜当时予以明确回复处理意见、妄下结论。对本单位本部门权限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向上级反映,寻求政策支持,及时反馈给网友;对本级职权范围之内的事,要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依据程序进行解决,并在掌握实情和调查处理的基础上,逐一回应;对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
(四)总结疏理,为决策提供依据。领导干部读网,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要注重吸纳有价值的观点、意见和建议。要学会通过网络获得其他人无法获得的有价值资料,总结疏理,在决策时作为参考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四条 领导干部在读网时若发现有发布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散布影响社会稳定谣言以及黄色、赌博等低俗内容的网站时,要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维护和谐的网络环境。
第五条 本制度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不符的,以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高穴镇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办人员须在五日内完清报账手续。接待用烟,应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经主要领导同意,分管领导签审后办公室方能发出。
5、租车费。到县城开会、办事或到其他乡镇、下村等原则上不得租车,特殊情况需租车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后方可租车。
6、打印费。凡外出打印材料必须填写打印审批单,由领导签字后方能外出打印,否则一律不报费用。
(八)每月由会计核算中心编制会计余额表,上报书记、镇长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部门经费收支情况。
(九)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二、机关学习制度。
(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一次,原则上将周一定为镇机关的学习日,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每月30日为中心组学习,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参加,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出席。要做到'四有'、'三保证'。
(二)中心学习指定专人负责,拟定学习计划,确定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充分准备。
(三)坚持集体学习为辅,自学为主的原则。
(四)学习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每次学习要做好笔记,搞好辅导,每半年写一篇学习心得,每人每年必须撰写一篇以上调查报告或调研文章,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五)通过学习,每名机关干部每年至少有一篇县以上信息报道,采用者按规定奖励,未完成任务扣补助50元。
三、机关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严格执行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工作要求:服从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议、决策,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时仪表端庄,说话文明、礼貌待客,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待群众热情周到,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
(三)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午9:00以前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上午9:00未上班者视为迟到,上午12:00前未上班者视为缺席,(www.)下午1:00之前还未来上班者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岗位的视为早退(县上开会或者办事除外)。
2、上班时间不得乱窜办公室,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下棋打牌,上网聊天和玩游戏,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认真,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勤政务实,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同志之间和睦相处,真诚相待,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团结奉献。
4、有事必须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审批程序是:副职领导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县上开会或不在镇内时由镇长审批),单位负责人请假由镇长审批,一般干部和部门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签,请假两天以上必须由主要领导批签。假条交党政办登记,存档。如无假条或有假条而未经领导审批一律视为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5、凡上班时间需要离开机关者,必须报告党政办或分管领导,并在党政办作好登记,在机关干部当日工作去向栏注明去向。查岗时人不在机关,又无去向者视为早退,查岗时人不在机关,有去向但人却不在去向指定处者视为缺席;每个办公室必须有人值班,查岗时,如办公室无人值班,视其办公室人员全部早退。
6、无故迟到、早退一次交违纪费5元,缺席一次交违纪费10元;旷工一天交违纪费50元,缺席3次算一天旷工。
7、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和正常休息除外),超过1天扣工资50元;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除每天扣工资50元以外,扣发年终目标奖50%;累计旷工超过30天,除每天扣发工资50元、扣发年终目标奖外,镇党委将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上报相关材料,由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处理。
8、凡工作不在状态者,每发现一次按旷工处理。
四、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内容和任务:
1、负责机关的安全事务,做好上下衔接、防火防盗。
2、负责上级检查和群众的来访接待。
3、负责接收、传递、文件、管理电话、传真。
4、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稳定。
(二)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机关干部分成6个班进行轮流值班,休息日和节假日按平时值班轮次不变。
(三)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按平时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值班组长负责填好值班记录和考勤,严禁弄虚作假,否则造成损失和后果由值班人员全部负责。
2、值班期间必须在单位住宿。每缺席一次视为旷工一次。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应向值班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县以上单位学习、开会视为值班。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内值班,如发现值班人员未在值班室或机关内,视为缺席。
5、值班人员负责按时开、关进出大门和过道路灯。
6、值班期间凡出现责任事故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视其情况追究责任。
7、值班期间一律不准打牌。
五、机关会议制度。
(一)凡是上级和党委、政府决定的开会时间,应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一次交会议违纪费10元,无故缺席一次交会议违纪费20元(以点名准)。
(二)点名结束后还未到会的视为迟到,无故提前离开会场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除外),整个会议都未参加者视为缺席。
(三)应参加会议人员不得随意指派他人顶替参会,否则按缺席对待。
(四)应参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
(五)因公迟到或未参加会视为会议出勤,但必须向主要领导说明事由。
(六)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会,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丢垃圾,不得损坏公物,手机必须调至震动或关机状态。
(七)会后,村、组干部要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组、户,并将传达、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党政办或组会单位。镇驻村干部要加强对村落实镇会议精神的监督、督查。
(八)会议违纪费由财政所统一开票收取。
六、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机关内务的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为成员。
(二)认真进行财产登记。财政所对机关内各办公室及各个工作人员寝室的所有公家财物及办公用品,必须进行登记造册,由管理小组出据财产清单给有关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或使用者,接受管理小组的管理。
(三)凡财物的添置、报损,必须由领导小组安排、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添置、报损公家财物。
(四)对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根据性质和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凡故意损坏公物者,一律按价值全部赔偿。
(五)工作人员调动时要按照财产清单办理移交手续,对财产移交不清的按价值赔偿,调动人员要主动找管理小组办好移交手续,管理小组必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财产损失由管理小组当事人赔偿。
七、机关廉政廉洁制度。
(一)严格控制生活招待费。政府机关接待客人一律实行对口接待,执行标准,超标自付。
(二)实行财务监督、审计公开制度,对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党政办、综治办、安监办及有关单位的财务开支进行每月汇审,通报,坚决制止乱开支。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公款旅游,参加各种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报销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活动经费。凡违犯者,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处分,并由个人支付相关消费费用,对要求基层安排公款娱乐活动的,加重处分。
(四)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不得违背政策、法律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对村上工作监督指导和调查考核的职能权力故意刁难,提不合理要求以及通风漏气、掩盖问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出现不公平公正的考核现象。
(六)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七)机关工作人员不许借给群众办事之机吃、拿、卡、要,索要群众物品及现金,不得借各种名义收送钱物、有奖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凡违规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机关工作人员不许借下村之机贪占群众便宜,不准收受群众土特产,在村、组和群众家中就餐,必须当面付清生活费。
八、干部联系帮扶制度。
(一)联系帮扶数量。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联系服务群众3户;单位负责人和中层干部每年联系服务群众2户,一般职工每年联系服务群众2户,帮扶困难群众1户。
(二)联系帮扶内容和要求。建立联系帮扶档案备查,发放联系帮扶卡,对所联系的群众户联系人必须保证每年到其家中不少于5次,并给予技术、信息、政策的扶持和帮助。对所帮扶的贫困户联系人必须保证每月不少于2次到其家中为其排忧解难,帮助寻找致富项目,达到当年脱贫致富。
九、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将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具体工作由镇党政办、财政所负责,镇其他办公室做好配合工作。镇政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镇人大、纪委加强监督指导。
(二)公开内容
1、镇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2、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镇债权债务等镇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事项的公开情况;
3、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干部双向选择、聘用、交流、考核、奖惩等方面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情况;
4、镇下属的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及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的公开情况
5、镇近期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决定和安排;
6、镇计划生育、社会事务情况;
7、镇发展党员情况。
(三)其他
镇党务、政务、财务按季度张榜公布。本镇如有重大事项,要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要求,要及时做出处理。
十、机关来访接待制度。
(一)接待。对来访人员的接待,应实行文明接待,做到热情、耐心、仔细、诚恳、周到。要针对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和法规,认真做好说明、解答和引导工作。对群众集体上访,按《信访条例》规定,让上访群众选派出代表接待,在接待中注意稳定来访人员的情绪,耐心做好疏导工作,不激化矛盾。
(二)来访登记。接待来访人员,要认真登记好来访日期、来访人姓名、单位和地址、来访的主要内容。
(三)办理。对来访内容,接待人员可以解答办理的,应及时给予答复:接待人员不能解答办理的,按分级管理原则和业务范围及时转请有关领导、部门和单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
(四)材料登记和归档。接待人员应将每次来访处理结果拟写成情况报告,请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归档。年终将所有材料编号成册,备后查阅。
十一、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各部门办理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群众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制度。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咨询或办事的服务对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询问服务对象要办的事和要解决的问题
3、对服务对象询问或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当场能够解决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高效地办理,一次性解决;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一次告知所办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属于职能办公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对方的联系电话,再交给经办人办理。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关部门或岗位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与其联系,把情况交待清楚;若无法取得联系,首问责任人应先收下服务对象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做好记录,再移交给经办人办理。
5、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6、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述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述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7、首问责任人没有主动告知或引荐的,或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按规定受理承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处理。
8、建立登记制度,由党政办统一制作首问接待办理登记表,明确记载来访者的基本情况、首问责任人、首接待时间、事由、办理责任人、办理结果,首问责任人负责登记、交接、督办。以月为单位由效能办负责收集登记表进行督查,最后交党政办统一整理、立卷归档、备查。
十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各部门办理有关事项,因对象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时限提出请求事项而暂不受理的,承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及其注意事项的制度。
2、承办人员对服务对象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3、对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的人,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文书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不得让服务对象多跑或白跑。
4、对申请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术和材料,能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术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术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按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法定形式的,经办人员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5、如遇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术、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6、申请人书面申请承办单位公开未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承办机关在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维护公共安全和不损害公民隐私权的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向申请人公开。申请人负有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不传播、不传抄和不复制的义务。
7、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应采用书面形式,对需补正的手续、材料和办理程序等注意事项作详细说明,并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简单事项可采用口头形式告知,但必须做好登记。
8、承办人员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麻烦或损失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三、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各部门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到机关各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在规定或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其要求事项的制度。
2、各经办单位或经办人要根据职责要求和依法、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工作程序、办理时限。
3、对即办事项,在部门工作人员或社会群众诉求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立即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对一般事项应当天办结。当天办结不了的,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限时办理的事项(含送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承诺期限、取件时间、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对部门工作人员或社会群众的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员要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并于首次承诺期期满之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当事人,告知延时办理的理由。
6、违反本制度,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乡镇机关根据工作要求,将工作和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对外、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方便快捷,能力强、效率高。
二、制定便民措施,贴近群众工作、生活,体现群众意愿、需求。
三、简化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人提供方便。
四、严格执行办事时限规定,缩短办事时限,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办的要限时办结;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做到不拖不压,及时办理。
五、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保证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
六、实行预约服务,对当天办不了的事项,在征求办事人员意见后实行预约制,建立预约登记档案,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七、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和重大事项编写告知单,让办事群众了解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做到阳光办公,及时公开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
八、落实监督奖励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纠正到位,对违纪违规人员处罚到位。乡镇机关开设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十五、责任追究制
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部署执行不力,导致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二、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三、工作人员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冷漠,言语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不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导致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
四、工作人员应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集体财产受到较大损失的。
五、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擅自离岗(或脱岗)的。
六、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执法不力,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在执行公务中接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宴请,接受现金、礼品、有奖证券,支付凭证的。
七、对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执行不力,消极或拒不执行,在分管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机关效能,贻误工作,给单位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八、对重大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置的,在重要事项决策中未按程序、未按权限批报和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干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其他规定的。
十六、行政效能建设三四五六
三坚持
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
坚持转变作风与清正廉洁相结合
坚持解决问题与促进发展相结合
四个一
热情接待每一个群众
文明说好每一句话
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
高质量完成每一天工作
五不让
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
不让工作失误在我这里发生
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不让急办事项在我这里积压
不让党委、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六严禁
严禁有令不行,行政不作为,严禁办事拖拉,服务不到位
严禁有禁不止,行政乱作为,严禁态度刁蛮,言行不谦逊
严禁各自为证,班子不团结,严禁作风涣散,纪律不严明
第9篇 某乡镇机关干部学习制度考勤制度
乡镇机关干部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乡镇机关学习制服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培养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一、每月第二周周五全体党员学习,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全体机关干部学习。
二、每次集中学习全体人员都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学习期间要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许看报纸、杂志等
三、集中学习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党委定期检查。
四、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本人向副书记请假,获得批准后,事后要自觉整理好学习笔记。
五、凡是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中途退场者,依照党委、政府考核办法按旷工处理。
六、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制度,每次点名名单由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以备年底考核。
机关干部考勤制度
一、具体要求
1、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机关干部离开机关必须填写去向板,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包括到区里开会或下乡等。
3、机关开会、学习时不准接听电话、接待客人,不准处理业务(接待上级领导除外);
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会、学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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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5、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干私活,除工会活动外,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
中午不准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请示)。
6、机关干部请病、事假需填写假条。
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
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
副职领导干部请假半天以上的,由书记和镇长审批。
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7、机关党政干部休假由镇里统一安排时间集中休假。
8、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9、纪检委员和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二、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达到3次,扣除当月下乡费50,请假除外;2、旷工两天的;3、工作时间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响工作的;
4、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打扑克的;
6、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机关开会、学习、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月累计达到二次的;
7、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和岗位补贴。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请假除外;2、病、事假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他人向镇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上访的。
4、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的;
5、因违纪被处分的。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二00六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中共____镇委员会____镇人民政府二00六年三月一日
第10篇 j机关干部值班工作制度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度。平时值班时间为中午12:00—13:00,下午5:00至次日上午9: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早上9:00至次日早上9:00。
二、值班地点为镇政府值班室,上班期间严禁打游戏、麻将、纸牌等。
三、值班人员安排以小组为单位,每组值班人员为5—7人。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如遇交接班人员不准时交接,发现一次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人年终目标分2分。值班电话由值班组长交接,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交接记录,值班期间做好重要来电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登记工作,要做到一事一登记,并按领导指示做好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办理完结的,应及时向领导说明情况。
五、值班检查由镇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负责,镇党委书记、镇长随机检查。抽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扣处脱岗人员个人年终目标分每人每次5分,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个人年终目标分2分;若被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或市领导抽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扣处值班人员个人年终目标分8分,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个人年终目标分5分,并在镇村干部会上作通报,脱岗人员在大会上做检讨。
六、值班人员因病、因事需调班的,需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于调班前一天告知镇纪委书记备案。代班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值班职责,若检查发现脱岗现象,按第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七、使用值班电话时尽量长话短说,严禁使用值班电话打私话。
八、值班人员应在值班结束前半个小时内做好值班室的卫生工作。
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填写统一的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由党政办负责设计、发放,月底由党政办对当月值班情况进行小结。特别是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要及时总结教训,查找原因,通报情况。
第11篇 最新-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最新机关干部的学习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号召,促进我乡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长石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学习组由乡党委委员组成,每季度开展1―3次集中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文章、文件、法律法规,由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一)学习目的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现阶段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农业、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通过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与交流、学习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把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学习基本观点与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与决策论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组织管理
1.乡党委委员为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中心组学习可根据学习内容和主题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由分管宣传的领导任中心组副组长,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五)几点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集中学习研讨一般每季度开展1―3次,每次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 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4.要按年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专卷,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二、党课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讲党课制度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二)主讲人。一般由分管党务的领导干部为党课主讲人。
(三)教材使用。党课教材由各个党课教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授课。也可以根据《党建研究》、《党建内参》和《党课》等党建刊物,结合实际自行编写党课教材。
(四)讲课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党课,讲课时间由主讲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学习的原则、内容及方法。党课教育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
教育内容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突出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国际国内反腐朽斗争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等;抓住“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思想实际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同时,党课教育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增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内容。
党课主讲人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使党课教育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在教育方法上,要把教育内容、要求和施教方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共性与个性结合起来,除教员讲授、灌输以外,采取党员互相研究讨论,民主议事,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六)组织实施。机关党支部应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定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主讲人、党课内容等。课后,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巩固党课效果。
(七)学习要求: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要以学习活动为载体,从学习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改进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增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逐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实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需求加大学习力度,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八)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秘书科请假;学习期间因工作或特殊情况早退者,须经秘书科准假后方可离开;学习执行签到制度。
三、自学制度
(一)学习目的:全面提高乡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干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潜心学习各种知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化层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四个方面内容为学习重点,没有完全掌握的集中学习内容和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要求:所有在乡干部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名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单位总体学习计划,拟定个人的自学计划。
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党委书记负责督查,一般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相应分管领导负责督查,并纳入干部年终评优考核。
第12篇 部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范本
为深入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自身优势,加强部机关与基层的联系与沟通,全方位、多角度培养锻炼组工干部,提高组工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按照中央、省、市创先争优活动精神和我部《**年全市组织系统开展“争创先进组织部门 争当十佳组工干部”五争当五强化活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部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工作,遵循参与不干预,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与推动组织工作落实相结合,督查指导工作与服务基层相结合的原则。
二、联系对象
部领导联片负责,机关干部联点负责,每人联系一个乡(镇、场、街道、市直机关)、一个村(社区、管区)、一户贫困户(职工)、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和一户种养大户。
三、工作任务
1、宣传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和相关办事程序,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对组织部门的信任和理解。协助联系点理清党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督促联系点党委(工委)履行管党职责,每年需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两次。
2、了解掌握联系点班子的运行情况、干部队伍的建设情况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协助联系点党委(工委)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帮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督促指导联系点抓好组织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协助联系点党委(工委)抓好科级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村级后备干部“三支队伍”建设,指导做好远程教育站点“建、管、学、用”工作,全面落实组织工作的各项任务。
4、紧紧围绕新时期组织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全市组织工作的重点,结合年度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对组织部门和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反馈,形成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同时,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组工调研信息组稿、上报工作。
5、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帮助农村“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贫困户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联系点传递致富信息、引进致富项目,促进增收致富。
6、结合年初组织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联系点的实际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两新组织”党建、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积极培树各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7、市直机关党组织要按照沅直工发〔2008〕16号文件要求,各项建设全部达标,走在全市机关党建前头。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村级党组织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比照市直机关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使农村党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有关要求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遵守组工干部行为规范和联系点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在基层一线加强自身建设,以良好的形象,务实的作风完成好联系工作的各项任务。
2、无特殊情况,部机关干部每月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下乡要写1篇民情日记。每年参加一次党委(工委)民主生活会,每个季度至少列席一次联系点党委(工委)会。半年度、年度向联系点的市级党员领导汇报联系点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定期召开联系点工作会议,听取联系员工作情况汇报。联系员要认真做好联系点工作情况记录,以此作为部机关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3、部机关干部在联系点开展工作时,要增强学习意识,虚心学习基层干部群众好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做法;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帮助所联系乡镇开展工作;增强创新意识,每个联系点要力争研究、总结、探索、规范1-2项创新工作,参与每年组织工作“金点子”奖评选;增强协作意识,主动与联系点沟通情况、协商问题,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确保联系点组织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