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2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支模和拆模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稳、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顺拉杆和剪刀撑要拉牢。
2.如采用桁架支模,应要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及时修复。
3.支模板要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并设1m高的护身栏杆,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板时,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不得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拆模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来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梁等预测构件模板时,应随拆加顶撑支牢,以防止构件倾倒砸人。
8.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来。使自稳角度成为70―80度,下部座垫用木方,长期存放的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上时,必须用钢筋绳及花篮螺栓将大模板与墙体连接牢固。
9.没有支腿的大模板,必须存放在专用的模板插放架内,不得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10.安装和拆除大模板时,吊车司机与信号工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件造成倒塌事故。
11.大模板安装时应先里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用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12.拆大模板时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13.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不少于600mm的走道。
二、木构件安装
1.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2.木屋架应在地面上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时,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进行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4.在安装二层以上外墙窗扇时,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时,必须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时,必须钉牢固。
5.不准在板条顶棚或隔墙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如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6.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三、木工机械
1.平刨机:
(1)使用平刨机必须有安全保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在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用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面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0mm,禁止手在料后推送,严禁戴手套操作。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mm,长度小于30mm的木料时,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料。
(5)遇到节疤呛槎时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在节疤上推料。刨旧料时必须将钉子、泥砂等清除干净。
(6)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锁好电闸箱。
(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丝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mm。
2.圆盘机械:
(1)在锯料前应先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栓母应上紧。
(2)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锯料时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条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进料时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要缓慢推料,接料时要待料出锯片150mm时方可接料,不得用手硬拉料。
(4)锯短、窄料时,应用推棍,接料时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5)如发生卡料时不得生拉硬推,要及时拉闸断电,进行处理。
(6)严禁戴手套操作,本机上应设操作开关。
(7)传动部位设防护面罩,锯片上方设挡板且在锯片另一端设分料器。
第2篇 木工生产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3、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4、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5、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3篇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7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七)
一、必须遵守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室外作业必须遵守有关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固处.船边及水上作业时要穿救生衣.
三、立模前,应检查脚手架,脚手平台,栏杆,梯子等是否完善,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立模时,吊具应栓挂妥当,牢靠.在模板上栓有溜绳,以防模板摆动过大,撞物伤人.
五、模板吊起对位时,应由信号员指挥,每竖立一块模板就位后,应支撑牢靠,方可摘钩,以防模板倒倾压伤人.
六、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七、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八、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九、整节模板合拢后,应先打好内撑,装好外模顶端两道箍筋,以便保持模板的整体性,否则中途不得停止作业.
十、使用电钻钻孔或穿拉杆螺栓时,应通知对方避开钻头和螺栓孔的位置,以防钻头和螺栓杆撞伤人.
十一、模板拆除前,应先将被拆模板的吊具栓固牢靠.拆模者应栓挂安全带,站立的位置应安全可靠.
十二、拆除模板时,应用撬棍把模板拆松,离开砼面,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撬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下放模板时,缓慢下落,严禁抛掷,下方作业人员应离开上方模板拆除处一定的距离,以防物体坠落伤人.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钉尖外露的应拨除或打弯锤平.
十三、搭设临时房屋(值班房,操作室)时,如无脚手板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或采取其它防范措施,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使用的梯子应稳妥牢固.
第4篇 通风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通风木工。
第二条通风木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等安设时的木工操作。
2、负责风门、风窗等的制作。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通风木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通风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应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掌握电锯、电刨的操作。
3、掌握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安设时的木工质量要求。
4、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的基础知识。
5、熟悉人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电锯、电创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工作时,应精力集中,确保安全。
第六条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七条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火炉。特殊情况必须生火炉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批准。
第八条烘干木料时,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经常检查火势及木料干燥程度,干燥后即速取出。
四、操作准备
第九条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第十条下井维修风门时,要运送所需的材料。
五、操作顺序
第十一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验收材料→检查故障→更换坏件→确认完好。
六、工常操作
第十二条使用电锯、电刨前检查电源、开关、电缆,设备要完好,螺丝不松动,三角带、轮罩等齐全,清理干净周围障碍物。
第十三条使用电锯加工木料时,应6人同时操作:1人运料、1人提料、1人接料、2人拉钩、1人卸料。遇有木榴结或铁钉时,速度要放慢或停机。
第十四条拉钩人员在拉钩时,必须等送料人员把材料送到电锯的轴中心后,方可拉出。
第十五条锯料时,运料人员应佩戴眼镜,不准戴手套。
第十六条锯料时,人体靠近电锯的转动部位时,最近距离不得小于0.1m。
第十七条电锯使用完毕后,要清理卫生、停电、保养设备。
第十八条不得用电锯锯除木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制作风门扇要达到下列要求:
1、风门扇用单层或双层木板制成。
2、风门扇严格按规定的厚度施工,木板接缝必须采用错口。接法,错口宽度不小于20mm。
3、双层木板门中间要加衬垫。
第二十条风门扇要穿带,上下2条门带规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且距门扇上下两头均留有一定间距。
第二十一条风门扇安装使用前要加装铁门带(大型风门扇可到井下现场组装),即要与木门带平行地装2条规格相同的铁门带,铁门带应长于木门带,靠门轴的一端应伸出一定距离,并卷成折页式圆筒。
第二十二条风门扇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第二十三条门框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安装的风门开关灵活。
第二十四条井下使用的风门、调节风门等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二十五条风门维修时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摘下风门扇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第二十六条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严,凡不用的孔口及调节风窗口要及时封堵严密。调节风量窗口处应备有足够的、合格的调节板。
第二十七条拆除回收风门、木板墙、调节风门等木制品时,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应在安全情况下回收。
第二十八条木板、门框及立柱上的铁钉要全部拨出,无法拔掉的必须打平,防止刺伤人。
第二十九条木工房的材料要摆放整齐。
七、收尾工作
第三十条工作完毕后,奈物要清扫干净。
第三十一条将剩余木料晾干后,存放人库。
第三十二条火炉周围离开前应有专人检查,火炉熄灭后方可离开。
第5篇 木工镂铣机安全操作规程4
木工镂铣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四)
1、操作此机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检查接地线是否接地牢固,各部件是否正常。操作位置是否光线明亮,无阴影。
2、上机操作时要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饰、不带手套;一注意:注意保护眼睛。
3、弄清砂带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切削刀具,所使用的刀片或刀具不得有裂缝或凹凸,且处于中心,平衡、锋利。
4、机床达到最高速时才能开始工作。
5、此机器只适用于木件工作,且所加工木材不可有钉子,螺丝等会使刀具受损或变钝的异物。
6、操作员的手指应不触及机床的旋转部件,且在操作过程中不得移开碎片屑,调整机床或移碎片屑必须先切断电源。
7、如果发生有异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8、停机时机床必须完全停机后操作人员才可离开。
第6篇 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4
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四)
一、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二、刨料就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料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5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严禁戴手套操作。
三、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四、刨厚度小3.0厚米,长小于4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厚度在1.5毫米,长度在25厘米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五、遇节疤,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旧板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除干净。被刨木料如有破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刨。
六、换刀片必须拉闸断电上锁。禁止运转时将手伸进安全档板里侧去移动档板或拆除安全档板进行刨制。
七、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理、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开刀臂不少于10毫米。
八、做到定人定机操作,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第7篇 手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用具应妥善存放在工具箱内,不得随地摆放。
2、清除工作场地的尖、刃物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良好,木料是否有节疤,钉子、铁丝附着其上,如有则先行清除并采取措施。
3、工作场所要注意防火,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禁止明火作业和吸烟。熬胶地点应单独设置在工作区外,离木料、木屑至少5米。木屑、刨花、碎片要及时清理。配电板、箱附近禁止放木制品或木屑等易燃物。
4、木制品及坯料要堆放稳妥整齐。
5、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6、登高作业应经审批,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7、采用起重设备应遵守相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8篇 木工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以防木屑飞入伤害眼睛。
二、开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应灵活可靠。当工件卡上卡盘后,要将工件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
三、车削时,应根据木工件的外形尺寸和软、硬程度确定车床的转速和进刀量。要防止进刀量过大,使工件弹出伤人。
四、有木节或裂缝的木料不许上车床车削。方形木料须加工成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
五、在车削过程中,不准用手试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纸打磨工件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移动时,不论断电与否,禁止用手制动停车。
六、粘合的木料,必须放置24h以后,经检查粘合牢固和无裂缝时,方可在车床上加工。
第9篇 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圆盘锯作业。
2 主要内容
2.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2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2.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2.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2.5防护罩必须完备,安装合理。
第10篇 木工裁口机操作规程3
木工裁口机操作规程(三)
1.开车前应检查铣刀固定螺栓的紧固度,不得有过紧或过松的现象。
2.遇有硬节时应低速送料。木料送过刨口150mm后再进行接料。
3.当木料将铣切到端头时,应将手移到木料已铣切的一端接料。送短料时,必须用推料棍。
4.铣切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mm、高50mm,铣切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0mm,高60mm。严禁在中间插刀。
5.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刀刃侧面,严禁迎刃而立。
6.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第1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木工
第一节 支模拆模
第1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2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第3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4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5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6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7条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木构件安装
第8条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第9条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第10条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11条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第12条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告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13条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三节 木 工 机 械
平 刨 机
第14条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15条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16条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第17条 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第18条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清除干净。
第19条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第20条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压 刨 机
(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第21条 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第22条 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第23条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第24条 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裁 口 机
(包括立槽刨、线角刨、铲口刨)
第25条 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第26条 送料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节应慢推。接料需待过刨口15厘米。
第27条 裁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厘米,高5厘米。禁止在中间插刀。
第28条 裁刨圆形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进料。
第29条 机器运转时,禁止在防护罩和台上面放置任何物品。
开 榫 机
(包括双头、燕尾开榫机)
第30条 要侧身操作,不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第31条 短料开榫,必须加垫板夹牢,禁止用手握料。1.5米以上的木料,必须两人操作。
第32条 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打 眼 机
第33条 打眼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1.5米以上长料必须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
第34条 操作中如遇凿芯被木渣挤塞,应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要勤拔钻头。
第35条 清理凿渣要用刷子或吹风器,禁止手掏。
圆 盘 锯
(包括吊截锯)
第36条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第37条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第38条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第39条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刮 边 机
(包括直边机)
第40条 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面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
第41条 刀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毫米。
第42条 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
第12篇 木工铣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检查铣刀固定螺栓的紧固度,不得有过紧或过松的现象。
二、遇有硬节时应低速送料。木料送过刨口150mm后再进行接料。
三、当木料将铣切到端头时,应将手移到木料已铣切的一端接料。送短料时,必须用推料棍。
四、铣切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mm、高50mm。铣切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0mm、高60mm。严禁在中间插刀。
五、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刀刃侧面,严禁迎刃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