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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自校规程(六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2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自校规程

第1篇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自校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检测设备的检定方法和要求,适用于有检测设备的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测的工作。

2 检定校准规程

2.1各种检测设备根据设备有效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检定或校检(本规程所列检测设备检测周期为一年)。

2.2有专职检测单位,又能送检时,将检测设备送检,不能送检的检测设备,请检测单位到现场检测。

2.3自行校准的检测设备,由生产部按校准规程进行自检,建卡记录。

3 检定校准规程

3.1钢直尺检定规程

3.1.1检定项目和工具

b)检定项目为外观检定与示值误差。

b)检定工具为标准钢直尺.

3.1.2检定条件

被检尺及标尺在室内水平桌面上的检定。

3.1.3技术要求和检定方法

b)外观:

钢直尺:尺的端边、侧边及背面应光滑。尺子表面线纹明晰,垂直到侧边、数字清晰工整。

使用中的尺子不得有弯曲,折损等影响准确度的缺陷。

b)示值误差

钢直尺:长度小于1米的,任意两线纹示值误差为±0.1mm。

c)检定方法

检定方法为目力观察。将作为标准钢直尺置于水平桌面上,将被检尺于钢准尺互相垂直密接,进行比较检定读出差值。差值不应超过规定要求。

3.1.4检定周期与检定结果处理:

b)检定周期为一年。

b)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规定的直尺、卷尺、钢直尺,应在尺面上贴合格证,并标准有效期,不合格应予报废。

3.2温度计

用万能表的探头,先归零,测试温度计温度值,与实际温度相符即可。

第2篇 公司产品检验测量试验设备控制规程

公司产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规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生产、检验及试验中检查、测量、测试之设备、工具的管理,以维持其准确度与精密度,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所使用的检验,测量与试验之工具、量具、仪器、设备的管理,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定义

(1)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

用作验证产品某项(或某几项)特性是否符合既定规格之工具、量具、测试仪器等之总称。这些设备上必须有有效之“合格证”。本规章下文中简单统称这些设备为“检测设备”。

(2)基准设备

为本公司同类检测设备中具最高精确度之设备,它们的核准方法必须符合或可追溯至国际(或国家)标准。

(3)“参考用”之设备

若设备上没有有效之合格标识,一律视为“参考用”之设备,其所测得之数据仅可作参考使用。这类设备之管理体制由生技部负责,不受本规章管制。

2.2管理组织及责任

2.2.1品管部主管

为最终管理责任者,负有下列责任:

(1)建立及维持本公司检测设备校正系统,保证所有使用的“检测设备”均经校正,并能追溯至国际或国家标准。

(2)当校正用之国际或国家标准不存在时,须制定及记录校正之方法及标准。

2.2.2计量人员

品管部计量人员(或由品质工程师兼任)为检测设备管理者,负有下列责任:

(1)执行检测设备接收检查及保存有关证书。

(2)建立及维持“检测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

(3)执行及记录校正工作。

(4)填写检测设备一览表、检测设备校正记录、检测设备校正时间表等。

(5)培训执行校正作业和使用之人员。

2.2.3生技部

生技部为设备之维修、保养责任单位,负有下列责任:

(1)检测设备之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的制定。

(2)执行定期保养检查工作与维修工作。

(3)设备异常排除工作。

(4)设备履历、档案之建立与保管。

2.2.4使用单位

检测设备之使用者有下列责任:

(1)日常之保管、检查、保养工作。

(2)监察检测设备之计量检测有效期,及时通知送检、校正。

(3)选择合适之检测设备,掌握日常点检方法及其实施。

(4)发现使用、点检之异常,立即联络计量人员处理。

3.管理程序

3.1检测设备的购入

(1)所有检测设备的采购作业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生技部统一采购。

(2)生技部应确保采购的检测设备附有校正证书(指其校正方法能追溯至国际或国家标准)。

(3)所采购之检测设备须由生技部、使用部门与计量人员会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计量验收应包括一般性功能测试、校正证书复核,并实际校正。

3.2检测设备之校正

(1)除进厂时之检查及校正外,本公司所有检测设备至少一年校正一次,以确保其准确性与精密度。

(2)基准设备至少一年一次送至本地计量局或其他权威机构进行校正,并由该单位出具书面校正证明。

(3)检测设备之校正可利用相关之基准设备为参照,按校正工作指导书程序进行,由计量人员实施校正。

(4)检测设备无法利用基准设备校正时,应送外校正,其程序同基准设备之送外校正。

3.3校正环境控制

进行校正之作业环境须符合下列要求:

(1)校正环境温度应保持在室温25℃±5℃。

(2)校正室应保持干燥,相对湿度小于70%。

(3)当某检测设备要求特定的校正环境时,应确保符合要求。

3.4校正程序

(1)计量人员必须按照检测设备之送校日期,即在有效期满前,安排送外校正或厂内校正。

(2)由品管部制定厂内校正之《检测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计量人员依指导书要求之方法、步骤进行校正。

(3)使用者有义务在有效期满前报备、提醒计量人员作检测设备之校正作业。

3.5校正结果

(1)厂内校正之设备,由品管部在《检测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上规定校正允收标准。

(2)计量人员根据作业指导书判定检测设备是否合格。

(3)送外校正之检测设备,根据校正机构提供之证书判定是否合格。

(4)经判定为不合格之设备,呈品管部主管决定处理方式:

(a)维修后重新校正,校正合格后继续使用。

(b)报废,并呈总经理核准。

3.6检测设备合格标识

(1)检测设备校正合格后应贴上有效之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包括:

(a)检测设备编号。

(b)检测设备校正日期。

(c)有效截止日期。

(d)校正人署名。

(2)不合格之检测设备应采用有效识别方法,如标示“报废”或“待修”。

(3)凡没有合格证或有效日期逾期之检测设备均不可使用。

3.7检测设备之维护

(1)除经培训之校正人员外,任何人不能擅自调校检测设备。

(2)检测设备使用者应确保不因储存、搬运和使用而影响检测设备的精准度。

(3)使用者发现设备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计量人员反馈。

3.8检测设备之维修

(1)发生故障,应报备生技部与品管部计量人员。

(2)生技部负责维修设备之硬件部分,确保其可操作性。

(3)计量人员对维修完成之检测设备,重新校正,并贴上新的合格证。

(4)若维修后虽可操作,但校正不合格,仍需进一步维修直至校正合格。

(5)若无法维修或反复维修仍不合格,应申请报废。

4.附

[附件]hb04-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计划表》

第3篇 原棉检验和纺部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棉检取样时,应观察棉包堆放是否牢固,注意操作安全,防止棉包倒下伤人。

2.登高必须用梯子,遵守登高安全操作规程,禁止扒着棉包攀登。高处作业必须注意脚 下安全,防止绊倒。

3.扦样进要注意防止铁丝崩断伤人。

4.清扫锡莱分析杨一定要关车,等剌辊停稳后才能进行。

5.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6.烘箱只能烘样品,要经常观察检查温度表。

7.电炉应有专人管理和控制使用,用完以后或人离开量立即关闭电源。

8.使用电炉前,应先检查,如电线破皮,插头破裂,电热丝凸出炉盘面,应修复后才能使用。

9.化学危险物品应妥善管理,切勿把易燃品和硫酸混放在一起。

10.配制稀硫酸缓慢倒入清水中切不可将水倒入硫酸,防止爆炸。

11.试验清花、梳棉落棉前进行 清扫和准备工作,必须在机器完全停转以后,才能进行。

第4篇 原棉检验和纺部试验工岗位操作规程

1.棉检取样时,应观察棉包堆放是否牢固,注意操作安全,防止棉包倒下伤人。

2.登高必须用梯子,遵守登高安全操作规程,禁止扒着棉包攀登。高处作业必须注意脚 下安全,防止绊倒。

3.扦样进要注意防止铁丝崩断伤人。

4.清扫锡莱分析杨一定要关车,等剌辊停稳后才能进行。

5.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6.烘箱只能烘样品,要经常观察检查温度表。

7.电炉应有专人管理和控制使用,用完以后或人离开量立即关闭电源。

8.使用电炉前,应先检查,如电线破皮,插头破裂,电热丝凸出炉盘面,应修复后才能使用。

9.化学危险物品应妥善管理,切勿把易燃品和硫酸混放在一起。

10.配制稀硫酸缓慢倒入清水中切不可将水倒入硫酸,防止爆炸。

11.试验清花、梳棉落棉前进行 清扫和准备工作,必须在机器完全停转以后,才能进行。

第5篇 煤质分析检验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

煤质分析检验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煤质分析检验试验室化学实验室中工作的人员,由于疏忽或不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都有可能引起或大或小的中毒、灼伤、燃烧和爆炸等意外事故。因此,应当重视煤质分析检验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

(l)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验室中,任何药品都或多或少具有毒性,因此不可去尝其味,不要直接俯向容器去嗅其味,应慢慢地摇动手掌将气体引向自己鼻孔。

(2) 在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中对稀释浓强酸

(特别是浓硫酸)时,必须一边搅拌冷却,一边把浓强酸以细流状注入水中,切勿将水倒入酸中,以免溅出伤人,甚至爆炸。

⑶ 在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时任何化学药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标明名称、规格、浓度和期,对标签有怀疑,应查问或检验清楚。

(4) 在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中不能在有易燃烧品的附近加热,应移去易燃、易炸物品。

(5) 在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中对不同的被加热物有不同的加热方式,加热沸点在30-60度乙醚、二硫化碳、丙酮等必须注意只可以用温水浴加热,而且只能从冷水加热开始,加热沸点在60-80℃间的苯、乙醇、氯仿等则可用80-100度的水浴加热;加热沸点在80c以 上的液体则可以使用液体油浴或在隔石棉的火焰上加热。

(6) 在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中使用玻璃管或玻璃棒,一定要用火把棒断面烧圆,以免割破手。

(7) 在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中用试管加热时,勿使管口朝向自己或别人,以免加热不均时,溶液以试管溅出伤人。

(8) 在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中切不可对试剂瓶或量简直接加热也不可在试剂瓶、量筒中配制溶液,以免容器发热使容器破裂。

(9) 在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中用移液管吸取溶液时必须小心谨慎,吸取挥发性、强碱性、腐蚀性、刺激性或有毒的液体时,必须用吸尔球或水泵抽气吸取,不能用嘴吸取。以确保安全。经常注意管的尖端是否插在液面之下,任何疏忽都可能把液体吸人口中。

(10) 在煤质分析、煤质检验试中使用酒精灯注意要点。当灯内酒精不多时,往往会使玻璃爆炸,使剩余酒精淌出。

第6篇 纺织公司原棉检验和纺部试验牙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棉检取样时,应观察棉包堆放是否牢固,注意操作安全,防止棉包倒下伤人。

2、登高必须用梯子,遵守登高安全操作规程,禁止扒着棉包攀登。高处作业必须注意脚下安全,防止绊倒。

3、取样后,露出的开包钢丝或塑钢带要剪断处理好,防止扎伤人。

4、清扫锡林分析取样一定要关车,等剌辊停稳后才能进行。

5、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6、烘箱只能烘样品,使用中要密切观察温度表。

7、使用电炉前,应先做好检查,如出现电线破皮,插头破裂,电热丝凸出炉盘面等问题,必须修复后才能使用。

8、电炉应有专人管理和控制使用,用完以后或人离开时立即关闭电源。

9、化学危险物品应妥善管理,切勿把易燃品和硫酸混放在一起。

10、配制稀释硫酸,应将硫酸缓慢倒入清水中,切不可将水倒入硫酸中,防止爆炸。

11、试验清花、梳棉落棉前进行清扫和准备工作,必须在机器完全停转以后才能进行。

12、在车间进行试纺、取样、测车速、换牙轮等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和认真执行车间有关挡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机器未停稳严禁伸手。

13、牙轮室的齿轮、皮带盘要排放整齐、牢靠,防止坠落或倒塌伤人。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自校规程(六篇)

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检测设备的检定方法和要求,适用于有检测设备的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测的工作。2 检定校准规程2.1各种检测设备根据设备有效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检定或校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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