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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工安全技术规程(六篇)

发布时间:2024-02-20 07:04:42 查看人数:26

安装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1篇 安装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1 设备安装

1.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2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模连接螺孔及螺丝。

1.3 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1.4 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 内线安装

2.1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2 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2.3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人。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4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2.5 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2.6 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 外线安装

3.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3.2 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3 现场运杆时,遵守规定。

3.4 人工立杆时,遵守规定。

3.5 电杆就位移动时,遵守规定。登杆组装横担时,遵守规定。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遵守规定。

3.6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遵守规定。杆上紧线侧向操作。遵守规定。

3.7 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遵守规定。

3.8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 电缆安装

4.1 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4.2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4.3 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4.4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4.5 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4.6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4.7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8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5 电气调试

5.1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5.2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例短路接地。

5.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5.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6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6.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2 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6.3 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6.4 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例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6.5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6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7 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6.8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6.9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6.10 施工现场照明安装。遵照规定执行。

第2篇 矿井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二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三条: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第五条: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地点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六条: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露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第七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第八条: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第九条: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十条: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第十二条:井下起重设备时,检查一下支架棚子,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第十三条: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十四条: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十五条: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3、井下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由组长统一指挥派专人送电。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记性设备试运转。

第十七条: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3篇 室内线路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户内布线装置中导线最小截面积和敷设间距离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选择导线截面时,除应考虑安全截流量外,还应考虑线路允许的电压损失和机械强度。

(2)车间照明和电力线路应分开设置,不同电压、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应十分明显地分开敷设,以方便维修和检查。

(3)线路装置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单相或二相三线供电时,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供电的零线截面应符合规定。

(4)除花灯及壁灯等线路外,一般照明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5a,插座数一般不超过1只;用电热设备时。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30a,装接插座数一般不超过6只。

(5)导线不得直接贴在木头、墙壁或其他建筑物上,导线不得裸露。

(6)布线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导线间的连接;接头应采用压接或焊接工艺;铜、铝线间的连接应用铜铝过度接头或铜线上镀锡,以防电化学腐蚀;所有接头与分支处应尽量使其不受大的机

械拉力。

(7)管内、木槽板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和分支处,以免使用日久会接触不良,引起过热以致起火,必要时,可把接头做在接线盒或灯头盒内。

(8)所有明布线的接头应放在便于检查和检修的位置上。导线与电器端子的连接应压实、牢固可靠。

(9)导线绝缘必须良好,其接头处应加绝缘包布包扎,绝缘强度不应小于导线的原有绝缘强度;腐蚀性场所使用的导线应采用塑料绝缘线或铅包线。

(10)布线完工后,通电前应测试其绝缘电阻,其值不小于下列数值:相对地,0.22mω;相对相,0.3mω;对于36v低压线路为0.22mω;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的场所,绝缘电阻值标准可降低一半。

(11)彩灯应采用绝缘电线。干线与分支线的最小截面积除满足安全电流外,不应小于2.5mm2,灯头线不应小于1.0mm2每个支路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0a。导线不能直接承力,导线支持物应安装牢固,彩灯应采取防水灯头。

(12)供彩灯的电源,除总保护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过流保护装置,并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3)彩灯的导线在人能接触的场所,应有“电气危险”的警告牌。

(14)彩灯对地面距离小于2.5m时,应采用特低电压。

第4篇 照明灯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车间日常照明灯一般采用线吊式、管吊式。采用线吊式的每一盏灯应有一只挂线盒(多管日光灯和特殊灯具除外),吊灯线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接头,在挂线盒内和灯头内应打结,以免接线点承受灯具质量。质量大于1kg的灯具应采用铁链,软线应编叉在铁链内,导线不应受力;当灯具质量超过3kg时,必须固定在预埋的吊钩或螺丝上。采用吊管式时,螺纹连接要求牢固可靠,至少旋入5~7牙,吊管应用直径大于10mm的薄壁管或钢管制成,灯架和吊管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

(2)变、配电所内的高、低压配电盘及母线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

(3)安装在户外的照明灯具,其高度低于3m者,应予光源保护,装于户外墙屋上时可减至2.5m,潮湿危险场所不低于2.5m,一般生产车间、办公室、商店、住房居民用电的灯头应不低于2m(4)电灯灯头过低又无安全措施的车间照明、行灯和机床的局部照明,应采用36v以下电压的电灯,它还可以用于锅炉、金属容器、构架等内部的行灯及危险场所中,不便于工作的狭窄地点(受限空间)潮湿的场所(如井下作业)

(5)行灯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隔离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绕组应可靠接地,不允许用自耦变压器或在附加电阻上抽取电压作为行灯电源。在行灯变压器一、二次回路中应装设熔断器保护,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不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6)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必须接在灯头的中心弹簧上,零线接在灯头螺纹上,灯泡拧好后,金属部分不应外露。

(7)拉线开关的离地距离不应低于1.8m,一般为2.2~2.8m,距门框150~200mm。墙边扳把开关离地不低于1.3m,距门框150~200mmo

(8)直流或交流不同电压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标志以示区别,其选用的插头和插座不可互换插入。

(9)生产车间的单相电源应采用三眼插座,三相电源用四眼插座。

(10)插座容量应满足用电负荷要求,不允许过载。当分路总熔丝额定电流小于5a时,插座的相线上可不装熔断器,否则应在相线上串接熔断器保护。

(11)明装插座离地高度一般不低于1.3m;暗装插座离地不应低于0.15m;居民住宅、幼儿园、托儿所和儿童活动场所不得低于1.8m;明、暗插座在车间、实验室等场所离地面高度不低于0.3m,特殊场所暗装插座不低于0.15m。

(12)暗装的开关及插座应装牢在开关盒内,金属壳的开关盒应接地,开关盒、出线盒应有完整的盖板。

(13)相邻的开关及插座应采用同一种形式,开关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

第5篇 电气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使用喷灯时,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9、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0、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1、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2、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3、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6篇 内线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装任何线路和设备,都要先接好设备和线路,再接通电源。严禁先接通电源后,再接通电源以下的线路和设备。

2.线路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用摇表检查绝缘后,再通电进行试验。

3. 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电工绝缘布包扎好。

4. 高压电动机或电器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5.在高压设备及重要低压点盘与干线上工作时,必须由专职电力调度或分管领导人签发工作票,由值班负责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与装设临时遮栏,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并办理好许可签字手续后,方能进行工作。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6.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内小于表1规定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1但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必须在距离带电部分不小于表1的距离处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正面或一侧。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必须停电。

表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20~35

44

60~110

0.35

0.6

0.9

1.5

表2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20~35

44

60~110

0.7

1.0

1.2

1.5

安装电工安全技术规程(六篇)

1 设备安装1.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1.2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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