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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2 07:04:52 查看人数:43

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第1篇 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高、低架物料提升机。

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高度31~150mm为高架。

第1.0.3条 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2.0.1条 制造提升机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并有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

第2.0.2条 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第2.0.3条 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第2.0.4条 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第2.0.5条 安装提升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

第三章 结构设计与制造

第一节 结构设计

第3.1.1条 提升机钢结构(以下简称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制造、运输、安装、使用等各种条件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其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3.1.2条 结构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使用地区的计算温度高于-20℃时,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3号钢;等于或低于-20℃时,应采取3号镇静钢或16锰、16锰桥钢。

注:计算温度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关于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确定。

第3.1.3条 主要承重构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计算方法可参照本规范附录二)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 立柱换算长细比不应大于120,单肢长细比不应大于构件两方向长细比的较大值λmax的0.7倍;

二、 一般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三、 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200;

四、 受弯构件中主梁的挠度(yl)不应大于l/700,其他受弯构件不应大于l/400(l为受弯构件计算长度)。

第3.1.4条 构件连接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第七章的规定。

第3.1.5条 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以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不得少于2个。

第3.1.6条 格构式构件的连缀件应采用缀条式。龙门架的立柱,应每隔4~6m设置横隔板,且每个标准节不得少于2个;横隔板可采用厚度6~10mm的钢板或截面不小于∟50×5的角钢制作,可不验算强度。

第3.1.7条 井架式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3.1.8条 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第3.1.9条 提升机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选用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

第3.1.10条 提升机吊篮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杆件连接板的厚度不得小于8mm。吊篮的结构架除按设计制作外,其底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当使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档板或挡网。高架提升机应选用有防护顶板的吊笼,其顶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

第3.1.11条 提升机附设摇臂把杆时,立柱及基础需经校核计算,并应进行加固。把杆臂长一般不大于6m,起重量不超过600kg。采用角钢制作时,中间断面不小于240mm×240mm,角钢不小于∟30×4;采用无缝钢管时,钢管外径不小于121mm把杆支座应设置在单肢与缀件连接的节点处。

第二节 结构制造

第3.2.1条 提升机结构所用的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规定进行材质试验。

第3.2.2条 提升机架体的底节,宜采用无缝钢管制作。

第3.2.3条 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写加工工艺,并严格按工序检验。

第3.2.4条 构件的制作精度,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由多节组装的架体,应保证其标准节具有互换性。

第3.2.5条 提升机结构的制作质量,应符合现代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的规定。

第四章 提升机构

第4.0.1条 卷扬机的选用或制造,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第4.0.2条 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第4.0.3条 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第4.0.4条 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第4.0.5条 卷扬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的规定。

第4.0.6条 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

第4.0.7条 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承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第4.0.8条 以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其滑轮应有防脱槽装置。

第4.0.9条 提升钢丝绳的最大工作拉力应按下式确定:

s=p/(a·η) (4.0.9)

式中 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p--提升荷载(n);

a--承载钢丝绳分支数;

η--滑轮组总效率。

第4.0.10条 提升钢线绳安全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n≥sp/s (4.0.10)

式中n--安全系数,一般取7~9;

sp--钢丝绳破断拉力(n);

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第4.0.11条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第4.0.12条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第4.0.13条 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有合格证。

第五章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第5.0.1条 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一、 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

1. 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 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二、 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栏杆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水平荷载。

三、 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四、 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静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五、 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六、 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七、 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

第5.0.2条 高架提升机除应满足第5.0.1条规定外,尚需具备下列安全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下极限限位器。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达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二、 缓冲器。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三、 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四、 通讯装置。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连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

第六章 电气

第6.0.1条 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书。

第6.0.2条 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第6.0.3条 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第6.0.4条 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6.0.5条 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中第4.4.2条规定的条件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6.0.6条 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第6.0.7条 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提升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有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2.操作机电设备,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3.使用砂轮锯,压力均匀,人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4.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扳、手工套丝,应防止扳机滑落。

5.用小推车运管时,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6.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7.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热器组拧紧对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9.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面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不得用力冲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11.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稳放在托钩上。

12.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3.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稳。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内搬运瓷器时,每次不定放置过多。瓷器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第3篇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 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 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

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 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 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第4篇 建筑工程夏季施工原则规程

建筑工程夏季施工原则

本工程夏季施工阶段要完成基础、主体和二次结构的施工。

施工任务繁重,为确保工程质量,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各项计划指标任务的完成,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物资上尽早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物资落实,夏季施工总的原则是'做好防暑、防雨、抓进度',总的要求是,室内工程夏季不影响施工,室外工程小雨不间断施工,大雨期间暂停施工,大雨过后即可施工,暴雨过后不影响施工。确保整个夏季正常的施工生产,确保工程实体、材料、设备、设施等不受损失,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钢筋工

1. 一 般 规 定

1.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1.2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1.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1.4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销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1.5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1.6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1.7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1.8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2.钢筋绑扎安装

2.1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内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2.3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站在满铺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2.4绑扎基础钢筋,应设钢筋支架或马凳,深基础或夜间施工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

2.5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2.6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2.7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3.钢 筋 机 械

3.1使用钢筋除锈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检查钢丝刷的固定螺栓有无松动,传动部分润滑和封闭式防护罩及排尘设备等完好情况。

(2) 操作人员必须束紧袖口,戴防尘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

(3) 严禁将弯钩成型的钢筋上机除锈。弯度过大的钢筋宜在基本调直后除锈。

(4) 操作时应将钢筋放平,手握紧,侧身送料,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整根长钢筋除锈应由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

3.2使用钢筋调直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电机必须设可靠接零保护。

(2) 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及速度。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

(3)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入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当钢筋穿入后,手与压辊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5) 机械上不准搁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动落入机体。

(6) 圆盘钢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7) 已调直的钢筋,必须按规格、根数分成小捆,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3.3使用钢筋切断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手扳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刀刃间隙,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 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3) 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 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3.4 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 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4) 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3.5钢筋冷拉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选择卷扬机。卷扬机出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冷拉中线不得少于5m。

(2) 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严禁非生产人员在冷拉线两端停留,跨越或触动冷拉钢筋。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离开冷拉钢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或设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的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设栏杆及警告标志。

(4) 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是否完好,滑轮、拖拉小跑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应齐全牢靠。确认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毕,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的引头应盘住,机具拉力部分均应放松。

(6) 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3.6使用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焊机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3m,并应接在不同的相线上,有各自的控制开关。

(2)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必须牢固,气、液压系统应无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 应定期磨光断路器上的接触点、电极,定期紧固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

(5)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焊接时必须防止火花烫伤其他人员。在现场焊接竖向柱钢筋时,焊接后应确保焊接牢固后再松开卡具,进行下道工序。

3.7使用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通电后,检查机体外壳应无漏油。

(2) 启动前,应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调整极数,然后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电极 触头应保持光洁,漏电应立即更换。

(3) 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

(4) 严禁加大引燃电路中的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不能发生电弧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5) 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要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少于5min。

第6篇 建筑施工磨石子机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磨石子机操作规程

1 .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必要的绝缘性能良好的防护用品。

2 .磨石子机上的电缆线不得少于巧m ,必须用绝缘较好的橡皮软线;使用前应将电源线吊空,禁止放在地上乱拖,以免损坏电线,引起触电事故。

3 .搬运时要注意安全,防止碰伤人员或损坏机械。

4 .启动电机必须扶稳磨石子机把柄,防止因惯性而未扶稳机器,发生事故。

5 .工作中如发现零件脱落或不正常音响时,应停机进行检修。

6 .工作结束后,应放置干燥地点,以防灰尘和水分浸入。

第7篇 建筑施工点焊机、多头点焊机操作规程

1 .操作前必须检查电器设备、操作系统和冷却系统是否良好,并检验机体外壳有无漏电现象。

2 .点焊机应放在干燥场所,机身应平稳牢固,应用螺丝固定,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以防工作时火花飞溅引起火灾。

3 .点焊机冷却水管应保持畅通;冬季工作后应将冷却水放完,以防冻裂。

4 .工作时操作人员应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应站在木板上,以防漏电。

5 .刚焊完的点焊处,禁止用手碰触,以免烫伤。

6 .工作时,如点焊头电极发现漏电,应立即更换。

第8篇 建筑工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导沟上开挖段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人员或工具杂物等坠落泥浆内。

2 挖槽施工过程中,如需中止时,应把挖槽机械提升到导墙的位置。

3 在特别软弱土层、塌方区、回填土或其它不利条件下施工,应按专项施工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4 在触变泥浆下工作的动力设备,如无电缆自动放收机构,应设有专人收放电缆,并经常检查防止破损漏电。

5 在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得进行开挖。

用地下连续墙作为挡土墙的基坑,丌挖时,应严格按照程序设置围檩支撑或土中锚杆。

第9篇 建筑施工钢筋冷拔机操作规程

1、应检查并确认机械各连接件牢固,模具无裂纹,轧头和模具的规格配套,然后启动主机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在冷拔钢筋时,每道工序的冷拔直径应按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不得超量缩减模具孔径,无资料时,可按每次缩减孔径0.5~1.0进行。

3、轧头时,应先使钢筋的一端穿过模具长度达100—150mm,再用夹具夹牢。

4、作业时,操作人员的手和轧锟应保持300—500mm的距离。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

5、冷拔模架中应随时加足润滑剂,润滑剂应采用石灰和肥皂水调和晒干后的粉末。钢筋通过冷拔模前,应抹少量润滑脂。

6、当钢筋的末端通过冷拔模后,应立即脱开离合器,同时用手闸挡住钢筋末端。

拔丝过程中,当出现断丝或钢筋打结乱盘时,应立即停机:在处理完毕后,方可开机。

第10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起重机司机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第2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第3条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第4条 操作中可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第5条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第6条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的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第7条 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8条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第9条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第10条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第11条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二节 履带式起重机

第12条 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第13条 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第14条 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第15条 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第16条 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第三节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第17条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第18条 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第19条 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 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 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第四节 塔式起重机

第20条 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第21条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第22条 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23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第24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第25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吊运物件时,平�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 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第11篇 建筑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应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正常,机件无漏电,试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

2、施工电梯经过启动,情况正常,即可进行空车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和制动器的效能。

3、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米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修复后方可运行。

4、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负荷运行。

5、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电梯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6、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7、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

8、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使用。

9、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10、限速制动器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原厂规定进行调整、试验、检查、维修。

第12篇 焊接安全建筑施工电焊作业安全防护规程

在建筑施工中,电焊焊接作业应用广泛。进行电焊作业的工人与有害气体,金属蒸汽和粉尘、弧光辐射、高频电磁场、噪声和射线等接触,对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有极大的危害,如果在设备或操作上存在问题,就可能引起灼伤、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等事故。不仅危害电焊作业人员和其他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还会使生产单位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一、电弧焊的特点

1、电弧的特点电焊是利用电能转换为热能对金属进行加热焊接的方法,电弧焊是熔化焊的一种,它是利用电弧热,将沿焊缝间隙运动的焊条前端和工件局部熔化,形成的焊缝连接。

电弧是在焊条与工件两极之间气体介质中的连续放电现象,也是气体导电的形式之一。气体导电现象是在外界高压电场的作用下,使气体“电离”而形成的。电弧放电时,电流可达几百安培以上,但电压并不高只有几十伏。电弧产生大量热能,温度可高达8000℃,与此同时,发出强烈的可见充及紫外线、红外线等辐射线。

2、电焊机的特点电焊机是电弧的电源,必须满足引弧的要求及电弧稳定的燃烧以及能方便地调节电流大小等特点。

电源的输出电压与电流的关系称为“外特性”。电焊机外特性曲线为陡降型,即电流为零时,空载电压为60-80v,只要电弧引燃有电流存在,则电压就会迅速下降,只要改变电焊机处特性曲线的分布,就能达到调节焊接电流的目的,以满足焊接不同厚度和不同材质的工件要求。

二、电弧焊的危害因素

1、触电操作者接触电的机会多,如更换焊条、手持焊钳、调节电流、接触工件(尤其在管道、容器内作业)与焊接电缆等,若电气发生故障或违犯操作规程者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2、尘毒焊条及焊件在电弧高温下,将会发生蒸发、凝结和气化,随之产生大量烟尘及臭氧、氮氢化物等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若作业环境通风条件差,长期工作易使人中毒。

3、辐射电弧光中的紫外线、红外线等辐射,若不注意防护会引起眼睛和皮肤伤害。

4、火灾电弧焊过程中,因焊弧的高温以及焊机和线路发生路障,线路老、超负荷工作,电缆接头过热引起电火花和高温以及溶渣飞溅等都构成危险火源,当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将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三、建筑施工电焊机安装要求

1、电焊机运到现场或在使用之前,应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露天放置应稳固并有防雨措施,每台电焊机有专用的开关箱和一机一闸控制,并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

2、应采用自动开关控制,不能使用手动开关(如胶盖闸刀开关)。

由于电焊机一般容量比较大,而手动开关的灭弧能力差,接通和断开电源速度慢,容易发生弧光和相间短路故障,所以规范规定,动力线路大于5.5kw时,应使用自动开关控制。

3、电焊机的一次侧及二次侧都应装设防触电保护装置。

4、一次侧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m.因为一次线相对二次线来讲,电压高、危险性大,所以应当控制其长度尽量短,不拖地,并加防护套管,防止钢筋等金属挂、砸、压等发生事故。若必须加长时,应架设高度在2.5m以上,并固定牢靠。同时要求线路与电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其上部应有防护罩,防止意外损伤及触电。

5、按照现场安全用电的要求电焊机的外壳应做保护接地或接零。

6、为了防止高压(一次测)窜入低压(二次侧)造成危害,交流焊机二次侧应当接地或接零。

四、建筑施工电焊机安全操作

为了消除电焊机的不安全因素和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焊工应按下列几点要求操作电焊机。

1、作业人员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并接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电焊钳使用合格电焊钳。能牢固地夹紧焊条,与电缆线连接可靠,这是保持焊钳不异常发热的关键。焊钳要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禁止使用自制简易焊钳。

3、焊接电缆

①焊接电缆在使用多股细铜线无接头电缆,与电焊机接线柱采用接线鼻连接压实,防止随意缠绕造成的松动接触不良、过热、火花现象。接线栓上应设置防护罩。

②焊接电缆长度一般不超过20—30m,过长的会加大导线压降。

③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加护套,穿管等保护措施。

④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轨道及其他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防止因接触不良引起火灾和造成触电事故。

4、焊接不允许超载

电焊机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载,否则将会因过热而烧毁电焊机或造成火灾。以及超载造成绝缘损坏,还可能引起漏电而发生触电事故。

5、焊接前,应先检查焊机设备和工具是否安全,如焊机接地及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缆绝缘外套有无破损等。

6、在设备上进行焊接前,应先把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拆掉,焊接完后再恢复。

7、进行电焊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清除危险因素和设置监护人员;当与其他人员和有关设施过近时,应采用屏护和安全间隔等保证作业安全;当高处焊接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8、更换焊条时,焊工应戴绝缘手套。

9、在金属容器内金属结构上及其他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触电的危险性最大,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橡皮垫、载皮手套、穿绝缘鞋等,以保障焊工身体与焊件间绝缘。禁止使用简易无绝缘外壳的电焊钳。

10、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转移工作地点、焊机检修暂停工作或下班等时,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操作。

11、焊机应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2、交流弧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3、焊机二次接线宜采用yhs型橡坡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米。

14、根据施工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或标高层集中的设置,并应编号。

15、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

16、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17、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阴值不得小于0.4mω。

18、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19、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

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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