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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1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90

某集团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第1篇 某集团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z集团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体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公司员工工作服规范着装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工作服分为工装和职业装两种,每两年配发冬夏装各两套,使用年限为两年(特殊岗位者可视具体情况另定),新进厂员工在试用期满并办理了转正手续后在集团公司人事党政办或各二级单位综合部办理领取手续。

第四条公司原则上在发放年度的4月、11月期间进行工作服发放工作,领用期满两年的员工均可领取新工作服。所有员工试用期内不发放工作服(特殊岗位者可视具体情况另定)。

第五条工作服使用年限及标准:

1、公司工作服使用年限为自领取之日起使用两年,两年可领取冬、夏装各2套。

2、领取工装的员工在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自发放服装之日起计算)而离职者,按工装(冬、夏)50元/套,扣取服装制作费用;

3、领取职业装的员工在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自发放服装之日起计算)而离职者,按职业装(夏)150元/套、职业装(冬)350元/套,扣取服装制作费用;服务满一年未满两年(自发放服装之日起计算)离职者,按职业装(夏)50元/套、职业装(冬)100元/套,扣取服装制作费用。员工离职时扣取服装制作费用的工作服不需退回公司。

4、在公司服务超过上述规定年限而离职者,不再收取服装制作费用,但需将领取服装交回管理部门,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在工作服使用过程中,若因自己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工作服丢失或损坏的,公司不再另行配发,员工需按制作费用的标准向公司自行购买,不得因损坏或丢失而不统一着装。

第六条公司工作服的使用范围:各二级单位统一着工装,集团公司统一着职业装(有特殊规定的单位部门除外)。

第七条工作服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好公司的形象。

2、着职业装男式应系领带,女式应系丝巾,冬夏天都应配穿黑色皮鞋。

3、着工作服应整洁、得体、大方。

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现象。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将本单位工作服外借他人。

第九条公司员工在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参加公司会议时一律穿着整套工作服,工作服应穿着整齐,不得穿“半套”或着装不雅(如:不扣扣子、裤腿挽起);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

第十条工作时间内未按要求统一着工作服的员工,由公司人事党政办或领导检查发现的,每一次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同时直属领导负连带责任,按公司《连带责任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由部门或各二级单位自行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统一着工作服的员工,每一次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不追究直属领导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可以进行加倍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的解释、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党政办所有。管理办法修订后自2023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原管理办法同时废除,其他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z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2篇 集团公司规范化办公管理工作程序

集团公司规范化办公管理程序

一、文书处理程序: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企业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程序,以保持企业的档案材料完整齐全,能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反映企业的历史面貌,记录企业的业绩,为企业开拓经营提供服务。

参考文件: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经济档案管理办法》(××字[2002]第111号)

附件:《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补充修改制度》

《档案借阅及档案材料复印制度》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档案的统计制度》

《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工程经济档案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收文:

1、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资料,应由综合办及时分类、签收、登记、编号。各部室直接收到和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到综合办统一登记处理,各部室和个人不得自拆、自收、自办,综合办及时督促催收。

2、综合办收到文件后,应按照iso14001及ohsas18001的有关程序及时办理收文手续和文件承办单,确保做平件不隔日,急件立即办,不得积压。

3、文件由公司领导批办后,按有关批示及时转交承办部门签收办理,并将承办结果及时反馈到综合办,通过综合办反馈到有关领导。综合办做好督办事项的登记。

4、文件传阅要严格登记手续,加速公文运转,每份文件在传阅者手中一般不超过一天。阅文者应在《文件承办单》上签字,并及时送还综合办。

5、涉及几个部门合办(合阅)的文件,要按公司领导的批示意见交由主办部门组织办理,并负责在办完后立卷归档。

6、严格保密制度,按照文件的密级加强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传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丢失文件和外传泄密,若丢失文件发生,应立即逐级上报,严肃处理。

(二)发文:

1、钢结构工程分公司公文文号主要有“××字”、“××党字” 、“××工字” 、“××团字”。

2、行文办理程序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印、校核、用印、登记、分发等,均要有相应人员签字。

3、凡以公司名义上报的各项请示报告文件以及对外发出的正式文件,均按业务性质归口,由主管部室的主办人员起草拟稿,经本部室负责人核稿报呈公司领导签发。如需其他部室会签的文件,由主管部室会同相关部室会签,会签后再报公司领导签发。

4、拟稿需按照公司统一要求的格式,使用统一规定的发文稿纸,书写清楚,并连同手稿、附件,经公司领导签发后,由主管部室送综合办编发公文文号并打印分发。

5、文件、资料、报表的打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主管部室负责校对,公文应在最后打印打字员、校对员的姓名。

6、发文后,原稿连同附件交还主管部室,由专人负责保存、催办、立卷和归档。

(三)归档:

1、公司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其它各部室设立兼职档案人员(各部室资料员、内业),档案室归口综合办。

2、归档程序包括收集、整理、鉴定、排列、装订、编号、编目等程序,专、兼职档案员均应按以下步骤归档。

(1)收集:对经核对已齐全的收发文件由档案室协助立卷部门确定立卷范围,删除不需归档文件。

(2)整理:遵循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档案室协助各部室对应归档文件进行分类,公司全部档案共分为十一类,即:综合类、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审计类、生产经营类、建筑工程类、设备仪器类、科学技术类、建筑设计类、人事档案类。

(3)档案价值鉴定:对各部室分类后的文件,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其各类文件内容的重要程度进行鉴定,确定其保存价值,分为永(y)、长(c)、短(d)三种归档文件。

(4)排列: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发文时间顺序排列。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请示与批复可为一件。排列顺序为: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转发文在前原件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纸、照片在后。专题会议、案件处理等材料分别集中排列。

(5)装订:文件按“件”装订,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要去掉金属物,用档案局指定的装订材料装订,不得压字。

(6)编号:归档文件按文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填写年度、室编件号、机构、保管期限等,以固定文件位置。

(7)编目:归档文件以同一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盒,并逐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盒内备考表,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档案室检查验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3、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材料(详见附件《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应保证其全面性、有序性和保密性,且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出公文的形成过程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4、由综合办负责对公司日常经济管理工作中形成、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公文、材料、领导批示(包括各种图、文、影像资料)等整理(立卷)、归档并负责妥善保管证件及文件。

5、重要会议形成的公文,包括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等有关材料,由综合办负责收集并整理、归档。

6、公司在各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工程经济档案内容及责任分工》),由各部室兼职档案人员按有关规定负责收集、整理、核对,并于每年度3月底前将上年度内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分类立卷,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备查。

7、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后,由财务部编织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归档备查。

8、工程项目档案应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立卷,由技质部负责组织鉴定归档工作。

9、设备仪器档案在开箱验收后,由主管部室审定,随即归档。

10、人事档案中工资审定、职称评

审、入党入团等材料须经上级批复后,10~20天内由有关部室编制人事档案零散材料移交单后,随时归档。

11、凡可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进行计算机存档的文件(如:工程设计图纸、财务软件数据备份、会议资料影音文件等),各部室应按季度上报综合办,由综合办统一刻录光盘备份存档。

12、涉及多部室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室整理归档,其他部室保存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四)利用:归档后的文件应编制档案总目录和档案分类目录等其他检索工具,以备借阅(有关规定详见附件《档案借阅及档案材料复印制度》)。

(五) 统计:详见附件《档案的统计制度》。

(六)保管:做好“七防”工作和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

(七)销毁:详见附件《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二、印信管理程序:

1、分公司印鉴、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由综合办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开具介绍信、使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都要通过综合办。

2、综合办要确保印信工作的正常开展,防止滥用和出现漏洞,加强对印鉴、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的管理。

3、印信工作要根据情况、内容、范围并且经过相应的批准手续及用印登记,方能办理。

4、分公司法人章由财务部保管,除与财务工作有关的用印外,其他用印需到综合办办理有关用印手续。

5、需使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的部室,应向综合办办理有关审批及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原件借出原则上不得复印,并应及时归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仅限于……使用”字样。

6、介绍信开出,内容要明确具体,要填写有效期限、介绍信编号及持有人姓名,介绍信正文与存根应一致,如介绍信开出后未用,应交回综合办,附于存根备查。

7、介绍信持有人将介绍信遗失应及时报告,涉及重要事项,还应通知前往办事的单位,以防事故。

8、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开假证明和空白介绍信,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办事,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9、各部室印鉴(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采购专用章等),应由各部室专人保管,部门经理监督,加盖印章亦应履行相应审批及登记手续。

10、如工作业务需要加盖总承包公司印鉴时,需由部门经理填写《用印审批表》,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总承包公司办公室办理有关用印手续。

11、印鉴不准出室,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各印鉴保管部室要及时清洗保养,以确保盖印清晰。

12、公司印鉴、介绍信及各部室印鉴均要牢固加锁,不能随意放置。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要视情况追究责任。

三、公函邮寄程序:

1、公司公函(包括财务汇票、工程档案、合同文本等)需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的,由综合办统一办理。

2、一般公函(对时间及安全系数要求不高的),本着降低成本减少办公费用的原则,由各部室按平信自行邮寄。

3、公函办理ems邮寄时,经手人要严格登记手续,综合办应及时处理,保证当日递送,不得拖延。

4、公函邮寄只限各部室因工作需要而对外发出的各种信函,因私邮寄不予办理。

四、办公设备及用品使用程序:

范围:公司的办公设备是指办公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外设、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办公用品是指办公用复印纸、水笔、笔记本、信笺等低值易耗品。

目的: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确保公司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

参考文件:总公司《行政办公设备管理规定》(××字[2002]第125号)

1、办公设备由综合办根据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置。

2、办公设备由综合办会同采购部统一编号、建帐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

3、办公设备损坏由综合办查明原因,联系维修,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4、办公设备报废需由综合办会同财务部共同确认,残体由综合办处置。

5、办公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禁自行拆卸部件。

6、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置管理。

7、办公用品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每周的周二上午按照部门所需,由专人一次性集中办理领用手续。

8、特殊需要的办公用品要提前在综合办登记,经领导批准后统一购置。

9、综合办根据领导审批后的采购清单进行办公用品的购置,并将采购物品分类进帐。

五、图书购置、借阅程序:

1、图书资料由各部室经理编制购书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各部室自行购置。

2、购置图书后,购置人应持图书及发票到综合办办理图书入库及借阅手续,由综合办在发票联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3、图书资料应由综合办加盖公司公章、编写图书书号及进行图书资料的登记。

4、综合办应按照iso14001及ohsas18001的有关程序,在相关图书资料上加盖“有效版本”章。

5、借阅人员应爱护图书,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图书资料的要照价赔偿。

六、信息传递程序:

1、公司上下级、各部室之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在企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意义。

2、对于总公司下行的信息(包括fa*、e-mail、电话通知、信函等)由综合办统一查收,并做好记录,报呈公司领导后下发相关部室承办。

3、各部室要认真对待与上级、同级、下级以及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接到有关信息后,应立即作好记录,将记录内容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及时处理有关事项。

4、各部室间的信息沟通可通过会议、简报、个别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3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文印工作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文印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文印工作管理,是高操作效率,节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为文印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文印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文件印制管理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对外发文的印制、盖印和存档。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行文格式的审核,确保文件排版和打印格式符合《文件格式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 综合管部负责公司领导签署文件的打印工作,公司职能部门的内部行文或一般业务文件原则上由责任部门自行打印。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在接到打印任务后,首先应检查文件类别是否属于规定的打印内容,在确定打印前应先登记,以便于日后核查。打印完毕,经校对复核无误后,再按要求份数印制成文。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定期统计公司各部门的复印数量,并负责公司及分、子公司员工在公司进行复印的结算工作。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对外联系印制任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如需在外印刷文件资料的,应先与综合管理部联系,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印制事宜。

第三章 文印人员管理

第十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应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包括电脑软盘和内存文件等;对印有机密内容的废弃纸张应及时销毁。

第十一条 文印人员应熟练掌握word与e*cel的操作,每分钟录入速度应不低于100 个字,并保证录入质量,无错字别字;熟练操作e*cel,制表迅速美观。

第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熟练掌握公司常用文件的排版格式,保证文件格式符合规范。

第十三条 公司文件文印应迅速及时,对于急件应先行处理,当日文件必须当日完成文印任务。

第十四条 文印应遵循节约的原则,尽量提高纸张的利用率。

第十五条 文印人员在文件印制完成后,应在打印登记本上注明打印日期、文件编号与名称、存放位置等。

第十六条 文印人员负责复印工作。员工在复印工作资料或文件时,应事先登记复印部门、经手人、复印内容、页数和份数等。

第十七条 文印人员应掌握文印设施设备的基本故障排除方法,并定期检查、保养文印设施设备。

第十八条 文印人员应定期清点、检查耗材使用情况,并按有关程序合理添置所需耗材,保证公司文印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 文印室管理

第十九条 非文印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文印场所,未经允许,严格查阅电子文件。

第二十条 文印室应保持整洁,文件用纸应妥善存放于柜中;复印用纸在保证正常复印的情况下,应归类排放,堆砌整齐有序。

第二十一条 文印人员应重视工作环境的维护,保证室内通风干燥、机器运作正常。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文印耗材的管理,具体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文印设施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总机话务工作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机话务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话总机的管登,公司内外工作联系畅通、安全、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总机话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指定总机话务员负责总机话务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机话务工作职责:

(一)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

(二)熟悉话务员的各项业务知识;

(三)上班时将总机调至人工接听状态;

(四)下班或因需要临时离机时,将总机调至电脑接听状态;

(五)做好总机设备和周边场所的日常清洁工作;

(六)按要求做好会议的通知工作;

(七)做好通话数据的统计和管理;

(八)做好来电留言的记录和传达;

(九)总机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修;

(十)发现对外通话时间过长的,适时提醒。

第四条总机话务工作程序:

(一)人工接听程序:

1、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即致问候语:“您好,*城集团”。

2、找部门或总经理以下员工,应答复:“请稍等’’,即切转相应分机;分机占线应答复:“对不起,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拨”;分机无人接听,应答复“对不起,无人接听”,并询问是否需要留言或切转其他分机。

3、找总经理的电话,应婉言问清对方姓氏、单位、事由,然后单线接入,请示总经理;总经理同意接听,即将来电转入;否则,即请对方留言;总经理不在,则请对方留言或转综合管理部经理。

4、找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的电话,分别转入秘书;秘书不在,则请对方留言。

5、询问公司内部部门或人员电话号码的来电,酌情答复。

6、找任何部门和个人的投诉电话,应耐心倾听、解释,并及时接转客户服务中心。

7、要找的部门或人员不明确的联系电话,转综合管理部。

(二)电脑接听程序:

将总机设置在自动接听状态,设置语音:

1、您好,这里是*城集团;

2、请拨分机号,查号请拨零;

3、请听好:

×××部,×××(分机号);

×××部,×××(分机号);

第五条总机话务工作要求:

(一)语音亲切、温和;

(二)语言文明、得体;

(三)态度耐心、谦恭;

(四)操作准确、快捷;

(五)业务精通、全面;

(六)设备保修及时,设备保洁规范;

(七)留言记录正确,传达及时无误;

(八)坚守工作岗位,严守企业机密;

(九)未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不得擅自请他人接听总机或操作总机设备;

(十)每天应提前1 5分钟上班,延迟1 5分钟下班。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集团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程序

集团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程序

1种类

1.1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定级考核

1.2员工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与第四季度考核合并)

2工作程序

2.1新员工转正定级考核

a.新员工要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须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b.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可以依照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将按请假天数顺延;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将被视为自动离职;试用期间无故旷工、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c.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后一周内下发《试用期员工转正定级考核表》,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于试用期内在岗位适应性、业务能力、工作主动性及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表现公正地写出评语并对该员工转正与否及工资定级情况提出部门建议;

d.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新员工转正考核面谈,根据该员工的转正考核结果做出同意转正定级、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签署人力资源部部门意见后报请总经理批准;

e.考核表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生效,人力资源部与转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任。

f.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员工,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该员工;

g.转正定级考核应自该员工试用期满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2.2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

a.自评。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员工发放《季度考核表》(《年终考核表》),由员工本人填写,作为部门考核的依据;

b.部门主管考核。部门主管根据《季度考核表》(《年终考核表》)中员工自评情况及其平时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并写出评语;

c.复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上述考核结果,联系该员工的日常表现、考勤及培训情况,客观公正的写出复核评语。中高级员工考核表须上报总经理批准;

d.季度(年终)考核结果将成为季度(年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成绩良好者岗位奖金可适当上浮,成绩欠佳者可适当下调;

e.员工考核成绩低下,经岗位调整或培训后仍在考核中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f.考核时间。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2.3考核结果分析

集团人力资源部应于季度(年终)考核结束以后,于《总经理人事季报》中对整体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同时应对自身人力资源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不足以实现持续改进。

第6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工作构想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工作构想

1、成立财务管理中心的必要性:

a、构建规范、高效、廉政的财务管理模式,提高各个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主要是为生产经营前期提供决定数据支持和后期的数据分析

b、有利于企业间资金的统一利用和调度,提高财务管理资金效益

c、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财务政策的统一执行

d、及时发现企业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e、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提供盈亏平�点,为各个公司以后kpi考核做准备

2、财务管理中心的主要管控手段:

a、模拟集团企业间的预算管理:

b、模拟集团企业间资金管理

c、模拟集团财务核算管理

d、模拟集团财务报告管理

e、模拟集团内控与风险管理

f、模拟集团财务基础政策管理

g、推广战略导向的模拟集团财务管理

h、模拟集团财务管理信息化统一管理

3、财务管理中心的资源支持:

a、行政支持。财务管理中心应先有名份,之后才有跨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责和义务。因此,必须纳入财务管理中心管理企业负责人召开统一会议,签名确认同意成立财务管理中心。当然,有的企业可实行密集型管理(国盛、凯利、革厂),有的企业可实行半密集型管理(华夏)。

b、办公场所及人员支持:单独一个办公室,向拟纳入管理企业说明财务管理中心职责,目前情况下,设一名总会计师即可,视以后情况而定,可增配一至二名的管理会计做为助理或审计人员。

c、管理制度支持:财务管理中心成立后,将针对整个模拟集团出台一系列制度,也可以针对某个企业的财务管理出台财务特别管理制度。

第7篇 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工作程序

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工作程序

1职责

1.1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和总结、经费管理等。

1.2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员工培训,各有关部门配合。

2培训管理程序

2.1培训需求分析

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份通过问卷调查、部门访谈等方法,进行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形成培训需求总结报告,作为培训计划制定的主要依据。

2.2培训计划制定

a.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和员工实际需求来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b.业务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主管协商共同确定。

c.公司培训计划的修改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2.3培训组织实施

a.公司员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兴趣爱好选择参加相关培训,由公司指定的培训对象须参加规定的培训。

b.培训的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培训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主管共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c.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培训,应填写《融侨集团员工培训申请表》,报本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按年度培训计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签署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d.员工报销培训费,须持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有关证明文件。超过一年以上的培训,可持本年度学业合格成绩单申请报销,未能结业的或不能提交有关证明的公司不予以报销。

e.员工培训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须和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f.新员工入职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职前培训和岗位培训。职前培训由培训专员根据公司新员工人数集成批进行;分散岗位培训由各部室入职指引人具体实施,培训专员负责落实入职指引人、落实岗位技能培训计划、跟踪试用期内入职指引人的计划执行情况和新员工的培训情况,对新员工培训进行考核。

2.4培训效果评估和总结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培训课程的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资料、培训设备、师资力量、培训组织管理等,最终形成总结,作为改进培训工作的依据。

第8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良好形象,扩大公司对外联系和交流,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接待工作的原则是:热情周到、讲究礼仪、俭省节约、统一协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 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第五条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是公司接待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审定接待计划、协调有关接待事项,审批接待费用。.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接待工作;定期统计接待情况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同时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接待任务。

第三章类型与标准

第七条本办法所指接待对象,按来访事由不同,主要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一)公务来访

1、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来公司检查工作;

2、项目合作单位来公司洽谈工作事宜;

3、有合作意向的投资单位、金融机构来公司考察;

4、外地分、子公司人员来公司办理公务。

(二)参观来访

l、各级党政机关领导来公司视察工作;

2、各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来公司参观考察;

3、购房客户参观考察。

(三)会议活动来访

应邀前来参加公司会议、活动的各级领导、专家、新闻记者等。

(四)其他来访客人。

第八条按接待对象级别不同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不同,分为重要来宾和一般来宾。

第九条用餐原则和标准:

(一)参观接待根据需要安排招待用餐;

(二)分、子公司人员原则上安排公司员工工作餐;

(三)来宾用餐具体参照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执行;同一项接待任务,由公司或部门领导出面的宴请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住宿标准

1、外地分、子公司人员来公司本部办事,一般安排公司所属酒店的普通标间如连续居住时间超过十天的,则尽可能安排公司公寓宿舍,公寓宿舍安排标准参照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执行,费用由居住人所在单位承担或自行承担;

2、公司领导出面接待的外地重要来宾住宿,由综合管理部根据需要安排,一般安排在与公司签有协议的三星级以上酒店,费用的承担与标准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条用车标准:

(一)一般公务来访,根据情况需安排用车的,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

(二)对列入计划的重要来宾用车应优先予以保证,车型、驾驶员、用车天数等内容应事先在接待计划中明确。

第十一条接待规格:

重要来宾可安排对口业务的分管副总经理或以上领导出面接待会晤;其他来宾根据情况由相关人员接待。

第四章计划与准备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在接到公司领导通知或相关单位重要来访预约时,应在《来访接待登记表》(见附件1)中作登记。对重要来宾接待,须在详细了解接待要求的基础上拟定接待计划,排出日程安排表,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对一般来宾酌情安排业务对口部门接待;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和分、子公司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须填写《接待申请单》(见附件2)报综合管理部,并协助拟定接待计划。需公司领导出面、综合管理部协调的重要接待一般应提前两天告知综合管理部;对时间紧迫的临时重要接待任务,可先在电话中请示,并经相关领导同意,在完成接待后补办手续。

第十四条重要来访接待计划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接待类别:公务来访、参观、参加会议或其他。

(二)来宾基本情况

1、来访单位名称、领导姓名、职务等;

2、来访具体时间、人数,当地陪同来访的领导和人数;

3、来访的目的和要求;

4、在本地逗留的天数。

(三)具体接待安排

1、明确主要接待的部门,相关配合的部门,接待人员分工及职责,出面接待的领导和陪同人员;

2、参观线路或洽谈、举行活动的场所;

3、费用预算。

第十五条重要接待计划还应考虑以下内容:

(一)是否安排车辆接送;

(二)是否需要会场布置,包括花卉、烟茶、音响、投影、领导席笺、横幅等;

(三)是否制作欢迎牌、指示牌;

(四)是否安排礼仪;’

(五)是否需要邀请新闻媒体和草拟新闻通稿;

(六)是否安排摄影摄像;’

(七)是否需要准备公司宣传资料;

(八)是否宴请,包括宴请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标准;

(九)是否安排住宿,是否在房内放置鲜花水果;

(十)是否安排游览、购物、娱乐;

(十一)是否需要赠送礼品;

(十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六条对重要参观来访,主要接待部门应按计划落实参加会晤的领导、

陪同人员、会晤时间及场所。确定来宾访问路线并检查相关设施,确保电梯安全完好,环境、楼道、洗手间清洁,欢迎牌的设置和内容正确,摄像机、照相机电源充足。

第十七条对重要公务来访或会议来访,主要接待部门应根据计划和来宾要求,提前预订好来宾下榻的宾馆;根据计划预订宴请的酒店;依据所定用餐标准,以既迎合来宾地方口味,又体现本地菜肴特色的原则审查菜单,安排烟酒、饮料根据计划确定游览路线、购物商场、娱乐项目;定制礼品要保证质量。

第十八条对大型会议或活动的来访接待,主办部门应事先准备公司简介等相关资料;检查会场水电、桌椅、投影仪、音响等设施;安排礼仪人员,准备签到册、名片盒等。

第十九条综合管理部按接待人数调度安排接待所需车辆,留有余地,保证车辆清洁,安全性能良好;公司车辆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统一调度。

第五章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接待礼仪:

(一)仪表:面容清洁,衣着得体;

(二)举止:稳重端庄,从容大方;

(三)言语:语气温和,礼貌文雅

;

(四)态度:诚恳热情,不卑不亢。

第二十一条接待程序中要注意把握迎候时间,提前等候于公司门口或车站机场;接待人员引见介绍主宾时,要注意顺序;接受名片时,要以恭敬的态度双手接受,默读一下后郑重收入口袋中;过走廊时,通常走在客人的右前方,不时左侧回身,配合客人脚步,转弯处伸右手示意,并说“这边请”;进电梯时要告诉客人上几楼,让客人先进,先出;客人落座后,要以双手奉茶,先客人,再主人,先领导,后同事;送客时根据身

份确定规格,若送至大门口、汽车旁,招手待客人远去,方可离开。

第二十二条接待中涉及机要事务、秘密文电、重要会议,要特别注意保密接待中既要熟练介绍公司情况,又要注意内外有别,严守本单位商业机密;对不宜摄影摄像的场合,应向参观人员说明。

第二十三条接待中应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摆阔气,不讲排场,不奢侈浪费。

第六章接待费用与信息反馈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的接待费用在公司业务费中列支。接待人员于完成接待任务后3天内,将费用发票交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并送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五条因分、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所发生的接待费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公司财务管理部定期向分、子公司结算。

第二十六条重要接待任务完成后,接待人员应收集客人的意见、建议,总结本次接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出对今后接待工作的改进意见,并填写《来访接待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3天内交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七条接待人员应及时撰写重要来访信息稿交策划部;将与来访者交流中取得的信息汇总整理,提取其中对公司有价值的信息交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

第二十八条每月5日前,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在杭的各有关分、子公司应根 据上月重要来访来宾的参观考察情况,填写《来访接待汇总反馈表》(见附件4),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外地分、子公司可每季度上报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9篇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井正规、持续、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采掘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矿必须加强对采掘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以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及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在总经理、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3条 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总工程师应对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技术工作,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审查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4条 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5条  地质部门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新设计盘区的地质报告,盘区设计提前一个月送交施工单位。新盘区移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第6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隶属于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单位。

第二章 盘区设计、工作面设计管理

第7条 盘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在编制盘区设计前,必须先编制盘区设计方案,经子公司、集团公司审批后,再进行盘区设计。盘区设计必须依照经批准后的盘区设计方案进行编制,经矿总工程师、子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备案,无盘区设计或设计未经批准不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更不准开工。

第8条 编制盘区设计方案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

一、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地质报告;

二、矿井设计文件,如:矿井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

三、矿井的长远规划、盘区接续图表;

四、邻近盘区相同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五、邻近盘区上、下煤层水文地质资料、及古空小窑、火区、有害气体等资料。

第9条 盘区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炭工业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在充分分析研究本矿实际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提出至少两个或以上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做为盘区设计的实施方案。

第10条 盘区设计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依据设计规范基础上广泛征求业务科室、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安监部门人员的意见,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设备选型应坚持高强度、大功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环节配套的原则,力求盘区的开采实现高产、高效、高回收率、安全可靠和经济效益好。

第11条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在子公司、各直管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盘区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批准后作为盘区设计的依据,并存档管理。

第12条 经审批的盘区设计方案是盘区设计必须遵守的技术文件,矿总工程师应将审批意见全部纳入盘区设计中去。在执行过程中不准随意修改设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原审批的盘区设计方案时,必须经子公司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13条 集团公司、子公司生产技术业务部室及安监部门应定期检查矿井盘区设计的贯彻执行情况,不符合规定者要立即纠正,并以此作为考核本单位业务职责、业务保安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14条 综采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单位编制,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监、机电、地质、通风等单位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进行会审,严禁传阅审批。新上综采工作面以及变更支架架型的综采工作面设计须报子公司总工程师审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备案。

第15条 综采工作面设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在子公司总工程师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会审。

一、工作面地质条件复杂(断层、褶曲、冲刷带较大);

二、工作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水、火、瓦斯、冲击地压较严重等);

三、工作面储量损失较多或造成上部煤层储量损失严重的;

四、采煤方法与采煤工艺的改革及应用特殊采煤方法等;

第16条  盘区、综采工作面及综采放顶煤工作面设计编制内容要全面详细。

第三章   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

第17条:矿井开采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方法。需采取非壁式采煤方法时,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矿井采用大采高或放顶煤采煤方法时应进行技术论证,提出专门的设计,经子公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18条 综采工作面的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工作面设计进行施工,并由施工单位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业。

第19条 运送综采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的平板车,车上要有特制的锁紧装置,以固定物件,提运综采设备的钢丝绳、绳卡、钩环等都要事先做好详细检查,并核算其强度,确实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方可使用。安装撤除和运送综采设备的辅助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起吊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

第20条  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应尽量采用掘进机,全长、全断面一次掘成,对下分层、层间距较小的近距离煤层或顶板破碎一次掘全宽确有困难的,可先掘小断面,然后再扩帮或边扩帮边安装。切眼断面、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21条 新投入的采掘成套设备下井安装前,必须在地面进行单机、联合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可下井。下井前要详细核对运输路线,以确定设备的装车方向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22条 综采、综掘设备运输、安装、拆除前,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临时指挥机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统一指挥和调度,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调度人员要将每日的实际进度填绘在进度图表,发现工作进度与计划要求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协调解决,搞好配合,使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第23条 设备在运送过程中不准随意拆卸各种液压件、密封件及封堵等,零部件要放入专用箱内运输,对仪表和易砸伤的精密件,要设专人精心运送,液压件的外露接口要用专用的塑料堵封堵。

第24条 试生产前,由分管生产的矿领导组织矿、队有关人员按照设计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的要求进行现场交接验收,对存在问题定时定人进行处理,安装质量达不到标准不准生产。

第25条 工作面试生产前,应人工清理机道,确保浮煤里没有金属物件、杂物,以防损坏采煤机、刮板运输机,避免发生事故。

第26条 各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矿矿长(董事长)、总工程师负责,对水压致裂技术推广应用,作为治理坚硬顶板、顶煤的主要手段。

第27条 综采队换用新型设备时,要根据新设备特点,由矿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第28条 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空、工作面面长变化、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拟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组织会审、批准后执行。分管业务的副矿长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监、地质、技术部门人员和区队长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综采工作面若有放炮必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2023年1号文第2部分第10条有关井下爆破的相关规定。

第29条  综采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出口,其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高度不低于1.8m,出口内无杂物,保证通风、行人畅通无阻。

工作面端头、超前支护方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规程严格执行,两巷中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有防倒装置,严禁使用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第30条 为保证工作面支护强度,回采工作面必须做到:泵站压力符合规定要求,乳化液的配比浓度必须按3~5%(高档为2~3%)执行,乳化液系统不得有漏液现象。泵站工必须携带乳化液浓度测试仪,每班检查乳化液浓度不少于2次,并作好记录,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每季度必须对配液水质进行化验。

第31条 综采、高档工作面的液压支架、支柱的初撑力必须保证达到规定要求。

第32条 各矿必须加强放顶工作,建立完善的放顶工作制度。凡顶板坚硬不能随采随冒(综采落三角悬板大于5×10㎡、高档悬板大于2×5㎡)或采空区顶板塌落高度小于1.5倍采高时必须进行人工强制放顶,严格执行同煤经办字[2016]191号文件《集团公司综采工作面顶板预裂的特别规定》。

第33条 综采工作面割煤后应及时移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规定的追机距离,顶板破碎地点可超前擦顶移架,及时维护新暴露出来的顶板,端面距不大于340mm,禁止全工作面割完煤后才拉架。

第34条 工作面要按规定配备、安装测试液压支架(柱)初撑力、工作阻力的仪器、仪表,及时检查支架(柱)的初撑力和工作阻力。综采工作面至少按“三区五线”布置(当工作面长度大于150米时至少增加2条测线),高档工作面每10米布置一条测线,炮采工作面也应进行统计观测。

第35条 各矿的矿压观测组要加强对矿压资料的分析研究,逐步摸清各煤层回采工作面的矿压显现规律,分析研究液压支架的工作状况,定期进行顶板压力预报。

第36条 工作面停采时,要提前铺金属网,网要拖入古塘底板1m左右。机道宽度、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及撤架方法要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两顺槽要保证通风、行人畅通无阻,机轨合一巷人行道宽度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够宽度的地方应架设行人过桥。

第37条 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不准在机道内行走,不准跨越运转中的刮板运输机和皮带。

第38条 所有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发现聋顶、片帮、伞沿、零皮等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第39条 综放工作面每推进15~20m,在两顺槽和沿工作面每隔15~30m探测一次煤层厚度,探测煤厚时均应如实描述,进行地质编录工作,绘制平面图和剖面图。

第40条 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每班检查验收的班检制;矿对区队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集团公司对矿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所有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结果要做好记录备查。

第41条 井筒、巷道、峒室的断面不小于原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超过3%,并要求主要运输通风巷要保证安全畅通。因巷道、峒室长期失修造成停产或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单位的责任。

第42条 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峒室和主要车场都必须有完善的通讯设施,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及时。

第43条 集团公司、矿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采掘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须执行干部下井登记制度。凡遇问题需干部下井处理而未下井处理,导致发生事故,以及干部下井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对重大隐患没有制止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责任。

第44条 采掘工作面各巷道必须设立进度标志牌,每20米按顺序设一个进度牌。

第45条 掘进巷道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按旬、月验收,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会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合格品,必须坚持返工重修。竣工后由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46条 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平、盘区开拓准备中、长期规划和编制年度采、掘接替计划,报上级审查批准。

矿井的水平接替应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平衡落实,矿长、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盘区及回采工作面接替应由矿长、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排落实。

集团公司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子公司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和矿长及矿总工程师应分别按季和月召开采、掘平衡会议,解决落实有关问题。

第47条  水平、盘区和工作面必须实现正常接替。矿井水平延伸工程,必须保证在上一水平产量递减半年前,使按设计要求的第一个工作面具备竣工投产条件。接替新盘区,必须保证在旧盘区产量递减三个月前,按设计要求的第一个工作面具备生产准备条件。接替的工作面,必须在旧工作面结束一个月前,具备生产准备条件。

高瓦斯矿井和高承压水矿井,必须考虑有足够的瓦斯预抽时间和疏干放水、物探、隔离及底板加固的时间。

第48条 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总工程师应以提高采、掘、运机械化程度和工作面、盘区、水平的合理集中生产、建设高产高效矿井为目标,把矿井生产环节改造、改革开拓部署、优化巷道布置作为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第49条 凡新开拓煤层、新开拓盘区、特殊采煤方法工作面掘进时,应使用巷道顶板矿压监测仪器进行矿压分析,指导巷道支护设计的合理化、科学化。

第50条 开拓掘进应推广机械化作业,推广锚杆、锚索支护先进技术。掘进巷道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到一次成巷。

第51条 掘进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事故发生。

巷道贯通前,施工队组应提前填写巷道贯通申请单,测量部门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并报告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

与采空区或旧巷贯通,必须事先绘制测量图,搞清采空区或旧巷内的水、火、瓦斯情况,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措施,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两个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施工。巷道贯通工作必须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安监、通风、地质测量、调度等部门人员和掘进区、队长分班负责到现场指挥,直至贯通工作完毕。

第52条 掘进过断层、过集中应力区、过冒落带、过石门见煤附近的三角区及巷道开口、贯通、挑顶起底、维修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在掘进过程中,必须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监、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和掘进区、队长到现场指挥。

第53条  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临时支护,前探临时支护必须用10#及以上槽钢制作,长度不得小于4m,每排锚杆布置1根前探梁,每根前探梁必须接顶严实有效。

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最小、最大控顶距,最小控顶距不得大于一个支护间距,炮掘工作面最大控顶距为最小控顶距加一个循环进度,机掘工作面最大控顶距为最小控顶距加一个支护间距。

炮掘工作面使用架棚支护时,煤巷要求距迎头5m以上;半煤岩和岩巷要求不少于10m,每帮必须使用“防倒器”(金属支架),钉“钯锯”(木棚)。

第54条  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第55条 巷道开口必须严格执行开口通知单制度,施工队组开口前10天,由区队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开口申请单,经技术、通风、地质、安监、调度等部门同意,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地质测量部门方可给线,施工队组方可开掘。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无权擅自开巷。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对施工质量和工程量做到生产队组班检、区队日检、矿技术、企管、工资、安监、调度等部门旬检以及矿长组织的全矿月末验收制度。

施工结束后,分管副矿长要组织好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其进行返工维修直至质量合格。

掘进过程中,严禁擅自不按设计开掘横峒。

第56条 炮掘工作面应使用水炮泥,要坚持放炮前后的洒水灭尘。要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第57条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进行“四位一体”检查,“四位一体”检查的内容要具体,跟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要在检查表上签字,由安监工负责交安监站进行管理。

第58条 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发放、领用、清退制度,严禁寄存和乱放。

第59条 坚持文明生产,工作面无积水、杂物,物料码放整齐,标志牌齐全,电气设备上架,管线排列吊挂整齐,挂牌管理,外表干净,无煤尘堆积。

第60条 采煤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需补掘巷道的,必须经矿长、矿总工程师批准,子公司矿井经子公司总工程师审批。集团公司直管矿井经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

第10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11篇 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程序

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程序

1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拟订

1.1每年十二月份,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集团总部人力资源盘点,全面了解各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人员到岗及人员缺口情况,最终拟就人力资源盘点报告。

1.2每年十二月份,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部门增员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1.3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部门的增员计划与公司人力资源盘点结果进行综合平�,拟订下一经营年度的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草案。

1.4人力资源部与相关职能部门就该部门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草案进行讨论,最终定稿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1.5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开展具体招聘活动。

2具体招聘程序

2.1选择招聘渠道,开展招聘工作

a.广告招聘:公司每年有数次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招聘,同时开展企业管理理念及品牌形象宣传。

b.员工引荐:人力资源部将有关岗位空缺信息于公司内公布,可由公司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推荐潜在的申请人。

c.校园招聘: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1月份至第二年2月份均需组织招聘小组,根据拟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省内外高校召开校园专场招聘会,进行人才甄选及企业形象的宣传。另外,一年一度的全省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也是校园招聘的主要渠道。

d.委托各种劳动就业中介机构招聘:一般性人才可通过海峡人才市场进行招聘;重要岗位及技术性强的紧缺人才可通过高级人才招聘会获得。

e.与猎头公司合作:当公司急需高级人才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可委托猎头公司为公司寻找合适的人才。

2.2初步筛选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照片、个人工作履历等),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确认,对经确认真实有效的资料按照其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任职资格(见'融侨集团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初试。

2.3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由人力资源部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初试场所的安排、笔试试卷出题及人才测评工作,并对试卷和人才测评结果进行记录、汇总、归档。

2.4复试

a.人力资源部通知初试合格人员参加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

b.普通员工及中级员工面试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主管共同进行;高级员工由总经理进行面试。

c.面试的主要内容:仪表风度、求职动机与工作期望、专业知识与特长、工作经历及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

注:在员工招聘过程中,日常招聘(零星招聘)不安排初试(笔试)环节,应聘人员经资料筛选合格后直接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复试(面试);在大型招聘(集中招聘)活动中,应按照资料筛选、初试、复试的完整流程进行。

2.5试用阶段

a.复试结果合格、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b.体检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正式聘用。被聘用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开始进入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包干工资。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将共同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见3.3员工绩效考核管理)。

c.新员工报到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培训。

2.6转正

员工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提交试用期间述职报告,由该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定级考核表》,共同对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公司将确定其正式工资级别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任。

3人力资源紧急需求处理

各部门于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外急需某类人才时,应由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或以部门工作联系函、请示单的形式加以阐述),由人力资源部对拟招聘岗位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针对性招聘,以满足某些人力资源的紧急需求。

第12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专职秘书管理工作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秘书管理工作规定

为保证*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工作职责和内容

(一)专职秘书(以下简称秘书)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主要领导的工作进行计划、准备和服务的事务性管理工作。

(二)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接待、传达、文书、领导日程安排、文件整理、内务整理、会议、代行、联络等事务的管理和督办等。

第二条 接待事务

(一)秘书负责领导会晤宾客、来访者的预约、安排和接待工作,并制订《领导每周工作日程安排表》,提前呈递领导备忘。领导会晤前,应做好相关资料和文件的准备工作,及时提醒领导会晤、接待的人员、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对未经预约要求会见领导的来访者,在问清对方姓名和要求后,应先请对方稍候,请示领导后,再引导其进入会客室或办公室对不宜会见的来访者,则应婉言谢绝,或记录来访意图,以备日后答复。

(三)对于在领导办公室以外进行的会晤,秘书应及时将会晤的时间、地点预先告知综合管理部,以便预订会场及确定会务工作人员。

(四)秘书应了解领导会晤的议题、人数、级别及是否用餐等情况,并事先通知与会者若需安排用餐的,须直接安排或通知综合管理部预订餐厅并安排菜单。

(五)秘书应会同综合管理部会务人员,落实领导会晤场地的水、电、桌椅、扩音设备、演示板、纸笔以及水果、鲜花、欢迎牌、摄影、会间服务等事宜。

(六)对来访者,秘书要彬彬有礼,主动递送茶水。若需来访者等候时,应递上报纸、画报等。

第三条 传达事务

(一)秘书负责及时拆封致领导的外来公文、信函、传真等,在《收件登记表》上登记后及时呈递领导审阅。需审批的,则附《收文处理单》;需回复的,秘书应及时提醒、催办。

(二)秘书应及时接转领导的来电,若领导外出或正忙,须将来电在《来电登记表》上登记后及时呈报。

(三)秘书应根据领导的指示或批复,进行来电、来函的回复或联系,并负责业务传真、信函等的拟稿、打印、核对工作,呈领导审阅后及时发送,并在《发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四)每年 12 月 20 日之前,秘书应根据领导圈定的名单,负责以领导名义寄发礼节性贺卡及信函,并将名单留存备查。

第四条 文书管理

(一)秘书负责领导对经营管理部门的决定、指示及重要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督办、协调及反馈工作。

(二)秘书负责领导授意的工作报告、会议发言、指示、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工作,并做好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归档等文书工作。

(三)秘书应定期收集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情报,主动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领导反映、汇报。

(四)领导外出需携带的文件资料,秘书应负责准备齐全,如不清楚应及时请示;所需准备的文件资料较多时,应事先设计《文件明细表》。

第五条 领导日程安排

(一)秘书负责领导出席会议、出差、参加宴会、拜访客人等日程的预定和落实。各项工作应安排细致、周到,并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的全过程。

(二)秘书负责领导工作日程的设计及安排,并对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见、会议中的讲话进行记录整理。

第六条 文件整理

(一)秘书应根据文件的轻重缓急对文件进行分类,并将分类整理后的文件资料按急件和一般件分别置放;急件应置于急件夹中。

(二)急件须在2 4 小时内提醒领导审阅;其他文件、资料根据文件性质、类别待领导审阅后,按审阅意见办理。

(三)秘书负责将所有文件、资料于次月5 日前进行整理、归类;特殊文件、资料,根据领导指示另行处理。

(四)次年3 月3 1 日前,秘书应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特殊文件、资料根据领导指示另行处理。

第七条 内务整理

(一)秘书负责每日收拾、整理领导的办公桌、书架及工作所需的文件资料、台历、名片等各类文具用品和备用品,保证办公场所整洁及办公设施设备的运行正常。

(二)秘书负责每日督促并协助清洁工清扫领导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门窗、桌椅、柜橱、茶杯、烟缸、地毯及其它办公设施设备等。

(三)秘书应随时保持领导办公室的整洁、有序,保持室内温、湿度适宜,空气新鲜,保持充足的茶、水、食品等的供给,及时浇灌或更换室内植物。

(四)秘书应在办公室放置领导日常使用的物品及备用品,设计领导日常用品及备用品的明细表,记录品种、使用时间、数量等,做到心中有数。

(五)做好领导办公室的报刊、杂志的订阅、接收及上下架工作,保证报架的报纸不多于10 天不少于5 天;杂志存留2 期;过期报刊杂志及时下架交综合管理部处理。

(六)秘书负责领导的帐粟保存、费用报销等事宜。负责领导外来名片的整理、归类和输录等工作。

第八条 会议事务

(一)秘书对领导召集或出席的各类会议,应事先制订会议日程,填写《领导每周工作日程安排表》。并拟写领导讲话稿,准备各种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秘书应将领导召集或出席会议的时间、地点预先告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安排,了解并落实会议场地的水、电、桌、椅、扩音、投影设备、演示板、纸笔等布置情况,以及是否需备水果、鲜花、提示牌和摄影、会议记录等。

(三)秘书应了解领导召集或出席会议的主题、人数、级别及是否用餐、住宿等情况,并预先通知综合管理部及与会者。若需安排用餐,需预先了解用餐标准并预订餐桌,排定菜单;需安排住宿的,须预先了解住宿标准并预定酒店。

(四)对领导召集的会议,秘书应做好会议记录,并请与会人员会签或请领导审签,需要发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对领导应邀参加的各类会议,秘书应及时提醒领导准时参加,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第九条 代行事务

(一)秘书可受领导委托,代表领导对员工或相关业务单位人员的婚、产、病、困等进行贺、探、慰、助;出席婚、丧仪式,前往祝贺或吊唁。

(二)秘书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婚宴、生育、生病住院、生活困难等基本情况,并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员工结婚贺礼或产后、病中探慰及生活困难的援助等事宜。

(三)秘书负责如实传达领导的指令或意见,做到准确和快速,并填写《命令管理表》。事后视情况,将对方的答复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秘书应及时传递领导交办的文

件、书信与物品,并填写《命令管理表》。

(五)秘书可受领导之命,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汇总后向领导汇报。

(六)秘书负责领导出差时的交通、食宿安排。

第十条 联络事务

(一)秘书应掌握领导与外界、家庭、公司内部的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秘书应掌握领导的行踪,确定与领导保持联系的方式,并能根据事态的轻重缓急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联络。

第十一条 工作纪律.

(一)秘书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应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二)秘书对有关领导的机密文件、资料应及时做好保密防范工作,严防泄密。拟写文稿应确定密级;打字、复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携带外出的文件、资料应包装密封。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二)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某集团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12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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