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合同管理的规章章程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合同管理的规章章程,大家快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 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 合同的主体
(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 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 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 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 销售、采购合同,由
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 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
第七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 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 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 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 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 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 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 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2篇 机械租赁合同管理解析
机械租赁合同管理分析
世界首座悬索+塔楼景观桥扬州万福大桥位于市区新万福路上,是扬州市区首座双层大桥,桥宽22米,上层行车为机动车道,下层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实现人车分离。建造过程中,本项目租赁了汽车吊、塔吊、浮吊、半挂车等众多起重设备和运输设备。机械管理部门经深思熟虑,决定以机械租赁合同管理为抓手,超前、规范、严谨的开展各项工作。
一、合同签订环节
1.1熟悉资料,仔细调研
首先进场后应第一时间熟悉施组、施工调查报告、营销交底、项目管理策划书等重要资料,对整个项目过程需求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做到有的放矢。其次多方调查资源,确定设备来源,或内租或外租或自购或分包队伍自带。最后编制《项目总体性机械需求计划及成本预算表》。
1.2合作伙伴,优先考虑
经过众多项目的筛选,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建立了《合格租赁供应商名单》。首先应与名单中的合适单位取得联系,优先使用,其好处有三:
(1)大大减少了寻找租赁资源的时间,提高了效率;
(2)长期合作伙伴,有过合作经历,对项目各项工作的适应性强;
(3)可降低使用成本,减少资金支付比例。例如万福桥租赁了浙江永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振动锤,在项目需要时随时进场,无需提前支付押金;租赁了阳新县荣兴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平板驳,价格即合理又能保证24小时作业;租赁了之前合作过的25T汽车吊,月租单价为2.6万(2个司机)。建议在公司层面,按地理区域划分,壮大合作伙伴队伍,及时更新《合格租赁供应商名单》。
1.3集中租赁,效益凸显
万福桥前期栈桥、水中墩施工共使用2台50T履带吊、2台80T履带吊,是首个在公司试行机械设备集中租赁的项目,通过公司集中招标确定供应商和租赁单价、项目签订合同和日常管理的集中租赁模式,使50T履带吊月租单价控制在3.8万(市场价4.5万)、80T履带吊月租单价控制在6万(市场价6.5万)的价格水平,以预计使用5个月计算,节省租费12万,还不包括操作司机集中管理、资金支付、管理协调方面的收益。
1.4外拓资源,降低成本
万福桥受廖家沟内河桥梁净空的限制,全回转浮吊无法进入施工水域。经项目部和公司机械管理部积极沟通,经多方寻找资源和租赁比选,租赁了一台50T浮吊和80T浮吊,前者月租单价7.4万(包括振动锤、发电机组),后者月租单价12万,均为局指导价的一半,大大降低了机械租赁成本。
1.5合同范本,积极采用
公司范本合同,内容全面,双方权利义务清晰,违约条款明确,因此我项目所有租赁合同均采用了公司范本合同,有效的规避了合同风险。
1.6公司授权,规范齐全
根据公司规定,本项目需两级评审的合同均按要求进行了项目部评审和公司评审,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发布单项授权后签订合同。通过层层合同把关,努力做到合同内容的完整性。
二、合同履行环节
2.1重视租赁单价
严格控制机械租赁单价,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从源头上做到低于局指导价和市场价格。
2.2重视租赁期限
因有些设备租赁期限较长,甚至超过1年或2年。在期限未知的情况下,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应单价的租赁期限。如万福桥80T浮吊合同中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内,租赁单价:壹拾贰万元/月(¥:120000元/月);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租赁单价壹拾壹万元/月(¥:110000元/月)。
2.3重视司机数量
根据以往经验,较多设备均要配备2名操作司机,满足24小时作业的要求。在工程前期,确实也需要2名司机上岗,但在项目中后期随着项目工作强度降低、工作时间减少,配备1名司机也可满足施工要求,但仍按2个司机的费用支付租费。因此,万福桥租赁的13m货车在合同中就明确了1个司机和2个司机两种租赁单价。
2.4重视资金支付比例
根据本项目施工合同季度结算、过程支付比例为55%的资金支付情况,首个向出租方提出了结算后次月90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60%的相应条款,经过耐心沟通,本着长期合作、互惠共赢原则,出租方均同意了此条款,这样大大降低了项目的资金压力,从合同上保持了机械租赁队伍的稳定。
2.5重视发票
以往租赁合同中仅明确了含税价多少或者规定出租方提供等额发票。至于提供什么种类的发票,是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是租赁发票还是运输发票,很模糊。因发票的种类和税点不同,就会出现出租方随意开具发票,或者和当初签订的合同当事人名称不一致,或者发票种类错误,对以后的付款、审计带来系列问题。因此,在合同谈判中,应和财务部门积极沟通,在合同中明确发票种类。
2.6重视安全环保
万福桥靠近水源保护区,避免油污污染一直是业主担心的问题。因此在合同中明确了船舶出租方需配备垃圾筒、吸油毡、木屑、棉纱及相应的违约条款等。
2.7重视燃油管理
万福桥对通用机械设备(如履带吊)合同范本作了补充条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燃油使用规定,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有盗卖甲方燃油或其它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2倍月租金的违约金,且有权向司法机关举报。
2.8重视日常管理
万福桥对通用机械设备(如履带吊)合同范本作了补充条款:乙方操作司机应认真、及时填写《机械运转手册》和日常工作签单,甲方机管人员在每月检查中如发现上述记录不规范或不及时,可在每月结算中扣除500元。和因甲方工期紧张,乙方除必要的休息时间和维修时间外,应满足24小时工作制。
三、合同归档环节
3.1合同存档应规范有序
无论是两级评审的合同还是项目部单独评审的合同,均应有合同编号。编号应不断号、不重号,按合同编号有序排放,并建立合同台账。
3.2合同原件需妥善保存
合同原件必须在机电部留存一份,对合同原件均应扫描成电子版存档。
总之,为了有效的减少合同纠纷,避免合同风险,合同内容应尽量完整,并朝着我方有利的一方签订,在今后合同执行或合同纠纷中,我方就会处于主动地位,回旋的空间变大,从而真正实现合同的价值。扬州万福大桥机械租赁合同准备工作充分、履行手续完整、归档整齐有序,极大地降低了机械成本,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3篇 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程序
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程序
1目的
本程序明确了本公司与业主(客户)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的工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需求已明确并为双方所接受,公司具有满足合同需求的能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经营部、财务部和住宅管理处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
3相关标准要素
3.1gb/t19002-iso9002 4.3
4相关文件
4.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4.2《业主公约》
4.3《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收取物业管理费标准》
4.4《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
4.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4.6《大厦入伙的管理》
5职责
5.1经营部负责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
5.2物业管理处负责办理房产交接、验收、服务跟踪手续
5.3财务部负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收取
6实施程序
6.1根据相关文件和物业管理方案的具体要求,由经营部起草物业管理合同方案,其中包括双方责权、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6.2物业管理合同方案经经理办公会讨论评审后,确定正式物业管理合同,并作书面评审记录。
6.3经营部根据市场情况、成本预测及有关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6.4经营部同业主(客户)正式签定住宅物业管理合同。
6.5财务部负责办理业主(客户)缴费手续。
6.6物业管理处负责与业主(客户)进行房产交接并办理相关手续。
6.7当合同发生修改时,由经营部将修改方案交经理办公会讨论评审,形成合同修改方案,并作好书面评审记录。
6.8对于已成立了业主管委会的和未成立业主管委会的将按以下程序运作。
6.8.1对于已成立了业主管委会的,由经营部将已形成的合同修改方案报业主管委会讨论通过,如未获通过,则按上述6.7程序评审。
6.8.2对于未成立业主管委会的,由经营部将已形成的合同修改方案征求业主意见,按多数人同意,则为通过办理。如未获通过,则按上述6.7程序重新评审。
6.9将已获通过的合同修改方案,以书面形式确认,经营部负责将更改后合同发至相关部门。
6.10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存,保存期限为长期。
7质量记录
7.1物业管理合同
7.2合同评审记录
第4篇 合同管理员:岗位说明书
1、协助采购价格和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更新工作
2、协助采购合同主管制定公司合同策略、价格分析流程和谈判流程,编制合同范本
3、协助建立采购价格管理、谈判管理以及合同管理流程,起草合同范本
4、收集采购价格信息,实施采购价格调研活动,编写采购价格调研报告
5、协助采购合同主管起草合同文本,确定主要合同条款
6、参与合同谈判工作,执行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7、整理、汇总谈判资料、价格资料和合同文件
8、完成采购合同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 物业合同协议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程序文件:合同(协议)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和指引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对各种合同(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及保管,资金/采购的制定、审批流程。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处。
3.定义
公司合同分为a、b、c两类:
a类合同:是指为明确辖区物业管理责权力关系,与开发商、业主/业主委员会达成的书面约定。如业主公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b类合同:是指为获取资源,与供方达成的业务书面约定及房产销售租赁业务的书面约定。如清洁服务合同、工程合同、物品采购合同、销售租赁合同。
c类合同:除a、b类以外的合同,包括公司、部门、管理处与内部班组签订的各种管理责任书、与政府相关部门,与职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等。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责任部门负责合同的草拟、初审及履行
品质管理部负责从品质保证进行审核
财务管理部负责对资金管理角度进行审核
办公室负责从法律风险角度、后勤资源保障角度、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进行评审及公司合同的保管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处经理负责权限范围的合同审批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 合同的订立
5.1.1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事先签订的原则,所有合同须按此程序规定通过评审、签订生效后方可履行。
5.1.2公司所有格式化合同须在发布生效前进行评审。评审时填写相应的合同(协议)审批表,在公司内部网公布。
5.1.3 单项采购/服务费用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需与供方签订合同。
5.1.4下列合同签订前不需评审:
a.各部门与内部班组签订的各种管理责任书。
b.劳动用工合同
c.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格式化合同
d.公司做为中介方的各类房屋委托、代理、租售合同。此类合同按相关租售业务管理规定订立。
5.1.3 a类合同的订立
5.1.3.1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
5.1.3.1.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临时)在项目确定物业管理招投标之前,应充分与地产公司进行沟通,并收集相关资料,在确定完全领会开发商需求后,由公司法务人员草拟合同(参照国家、天津、集团示范文本)
5.1.3.1.2 在项目招投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工作日日内公司法务人员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拟定。之后2工作日内组织召开物业公司合同评审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或建议进行修改,报物业公司内部汇签,一般情况下3工作日内完成汇签工作。
5.1.3.1.3 物业公司内部汇签后,1工作日内上报地产公司,一周内完成地产公司内部汇签。如有修改意见,于2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5.1.3.1.4 在完成物业公司、地产公司汇签、修改后,立即上报集团物业管理部备案。
5.1.3.1.5《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临时)整个拟定、审核、签订工作需约30个工作日。
5.1.3.2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
5.1.3.2.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业主会成立后或原服务合同到期前,由该管理处指定人员,充分与业主委员会人员进行沟通,在完全领会业主需求后,拟定合同(参照国家、天津、集团示范文本)。
5.1.3.2.2合同上报审批流程参考5.1.3.1.3、5.1.3.1.4和5.1.3.1.5
5.1.3.3 a类合同拟制、审核、批准权限
合同名称拟制更改审核批准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办公室主任/品质管理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 /分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地产总办/销售部/地产分管副总物业公司总经理
地产公司总经理
《业主公约》
(临时)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办公室主任/品质管理部经理/分管负责人
地产总办/销售部/地产分管副总物业公司总经理
地产公司总经理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管理处指定人员/业主委员会管理处指定人员/业主委员会管理处经理/办公室/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
地产总办物业公司总经理
地产分管副总
《业主公约》管理处指定人员/业主委员会管理处指定人员/业主委员会管理处经理/品质管理部/办公室/分管领导物业公司总经理
5.1.4b类合同的订立
5.1.4.1签订b类合同前,须对供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价格、风险控制及合同条款等进行评估,进行合同评审时,由经办人所在部门、管理处填写相应的合同(协议)审批表,后附合同草案,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审批。
5.1.4.2审批权限如下:
权限
合同总金额主管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2000元以下申请审批////
2000-10000元申请审核审核审核审批/
10000元以上申请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
备注1.公司做为中介方的各类房屋委托、代理、租售合同不按照此原则审批
2.采购物品合同遵循以上审批原则,但应以公司公布的合格供应商为采购方,专业性极强物资(如电子电脑配件等)采购,应事先征得相关职能部门同意
3.资产类采购从于固定资产审批方式。
5.1.4.3审批对应明细:
合同类型职能部门审批过程审批期限审批表备注
工程合同品质管理部-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超过2个工作日/部门《工程合同(协议)审批及履行情况表》包括工程外包、设备维修保养、工程改造等合同
非标准管理合同服务类品质管理部-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超过2个工作日/部门《非标准管理合同(协议)审批表》包括清洁合同(外包、清掏、拓荒 等)、绿化养护合同
物品采购类办公室/品质管理部-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超过2个工作日/部门《非标准管理合同(协议)审批表》资金、物品采购计划外耗材采购、电子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类采购由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审核
物业管理专业设备、ci标识采购由品质
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核
经营销售合同销售类合同按地产公司批准价以上出售,由经营管理部批准,并抄报分管负责人、总经理。租赁类合同由经营管理部审核,报分管负责人审批,抄送总经理。每口审核不超过2个工作日《经营销售合同(协议)审批表》
5.1.4.3审批过程传递要求:
5.1.4.3.1管理处/部门经理在权限内决定操作的事项,要按业务类别抄送职能专业部门、财务管理部和承办部门的分管负责人。
5.1.4.3.2需财务负责人审批的事项,应从发起开始,在主送下一审批环节的同时,抄送该审批流程涉及的所有人员、财务管理部及总经理。
5.1.4.3.3需总经理审批的事项,应从发起开始,在主送下一审批环节的同时,抄送该审批流程涉及的所有人员及财务管理部。同时抄送总经理秘书。
5.1.4.3.4对于紧急事件的处理:可采用先行告知、获准后实施,后期按流程补报的方式。
5.1.4.3.5财务管理部对全程进行监控,对于超出月度计划范围的事项要及时提出反馈意见。
5.1.4.3.6对未按上述流程操作或未经审批先执行的情况,将采用扣减管理积分3分/次的方式进行处理。
5.1.4.4审批过程时间要求:
5.1.4.4.1正常业务的审批:各审批环节应在收到邮件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有疑义的事项直接回复发起人,抄送要求按5.1.4.3内容执行。
5.1.4.4.2对于以下几种情况时间另行约定:
5.1.4.4.3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的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环节的审批;需要市场调研、现场查勘核对及价格比对的事项: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该环节的审批;需要报地产审批的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流程的审批。
5.1.4.4.4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情况,将采用扣减管理积分3分/次的方式进行处理。
5.2 合同的履行
5.2.1合同订立后,经办部门负责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合同的收、付款内容进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
5.2.2工程类合同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实施验收,申请部门填写《工程验收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管理处报验收申请,管理处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验,而后上报品质管理部,品质管理部在接到申请3工作日内,与施工单位、管理处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财务管理部付款。
5.2.3根据合同需要分批付款的如清洁、绿化、电梯维保等,由经办人所在部门、管理处填写《供方服务付款评估表》,按流程审批后,报财务管理部付款。
5.2.4当合同当事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或者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时,经办人员须及时向管理处/部门经理报告并知会公司相关部门。
5.2.5当合同须变更、中止、续签时,责任部门应参照合同订立程序报审,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或按审批意见执行。
5.3 合同的管理
5.3.1各管理处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及合同相关资料的保管,并登记在《合同登记表》上;公司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5.3.2保密合同的合同经办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及所有有条件知悉合同内容的人员须对合同的保密负责;保密合同的查阅、复印须经保管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并予以记录。相关部门因业务需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保存合同复印件;财务管理部保存非格式化经营类合同的复印件。
6.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2.2-z01-f1《工程合同(协议)审批及履行情况表》
tjzzwy7.2.2-z01-f2《非标准管理合同(协议)审批表》
tjzzwy7.2.2-z01-f3《经营销售合同(协议)审批表》
tjzzwy7.2.2-z01-f4《工程验收表》
tjzzwy7.2.2-z01-f5《供方付款评估表》
第6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聘用劳动合同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聘用与劳动合同
1.聘用与劳动合同
1.1.聘用办法
本公司采用定岗定编的人事管理制度。如部门因工作确实需要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核实,并报送经理审批,最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有关选聘事宜。
1.2.聘用条件
1.2.1 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证件齐全;
1.2.2 作风正派,道德品质好,无任何不良纪录;
1.2.3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须经技术资质评定,具有相应资格证及职称证;
1.2.4 符合公司招聘的其它条件;
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4)未同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5)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6)患有各种传染病,身体或心理有缺陷者;
7)吸食毒品者;
8)曾被本公司开除免职者;
9)其它原因不予录用者。
1.2.6 本公司实行用工回避制度。原则上公司的高层职员的亲属不得安排到所属部门工作。
1.3.试用期
1.3.1 试用期原则上为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3.2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行政部送交下列证件:
1)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同时核对);
2)学历证、资格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3)国家规定的有关特殊工种必须持《资格上岗证》。
1.3.3 新进人员须填写《应聘登记审批表》,办妥入职手续,并接受公司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试用。
1.3.4 试用期间,员工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应随时停止其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3日者,不予发放工资。
1.3.5 试用期满,员工需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以书面形式提出转正申请。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及试用期间考核成绩,经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主管签署意见,最后由经理审批。
1.3.6 试用合格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试用关系。
1.4.晋升与调职
1.4.1 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横向、纵向两种方式调动或提升至其它部门、其它岗位工作。
1.4.2 所有员工均有被晋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是对员工工作能力及潜在能力的一种肯定,以及给员工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员工个人更好的得到发展。晋升将根据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及知识结构、员工发展潜力的高低、品德好坏等等,以及满足公司发展及扩张的需要。
1.4.3 如员工晋升后,因工作不胜任或犯有重大过失的,公司可视实际情况作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1.4.4 员工晋升及调动属公司重大人事决策,必须经公司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主管及经理讨论研究决定。
1.4.5 员工升职加薪或降职减薪前,部门负责人应填写《员工薪资调整审批表》,并填写详细调整理由,交人事行政部核准,由经理批准后实行。
1.5.离职
1.5.1 辞职
1)员工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交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主管、经理审批。试用员工须提前7个工作日递交申请报告,正式员工须提前30天递交申请报告。
2)员工辞职报告未获批准前,应照常工作。
3)员工的辞职报告获得批准,在离职时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表》,并办理工作移交。员工办妥相关手续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后,持离职手续清单到财务部办理工资结算,财务部填写《员工工资结算表》,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交经理审批,再由财务部办理工资结算事宜。
4)正式员工若未能提前30天书面申请报告通知人事行政部离职的,员工应给予公司一定赔偿金或扣减当月工资(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者除外)。
5)员工如未能全数归还下列第1.5.3条中所列举的物品,则需按一定金额进行赔偿,有价物品按原购货价赔偿,无价物品按实际损失情况给予赔偿。
下列物品赔偿金额定额如下:
工作证:rmb20元 员工手册:rmb50元
1.5.2 辞退
1)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及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可单方面提出终止雇用关系。试用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不能胜任职务者或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可辞退。正式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依据《奖罚条例》可予辞退,不发资遣费。
2)当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办妥离职手续离开公司。
1.5.3 员工离职应交还的物品
1)员工所负责的相关业务的文件、资料、数据、公函以及各类单据及其复印件。
2)办公台、办公桌、文件柜及宿舍(或车辆)的钥匙。
3)清退所有的借款、借物。
4)工作证、工作服、对讲机、计算器、员工手册、工具等或其它。
1.6.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
1.6.1 经面试合格试用者,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6.2 本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期限一年,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再续签合同;
1.6.3 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公司将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安排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第7篇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试题-第三章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试题汇编之第三章物业管理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备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在()阶段,由()制定业主临时公约。
a物业销售之前建设单位
b物业销售之前物业管理企业
c物业人住阶段建设单位
d物业人住阶段物业管理企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业主公约的掌握程度。物业销售之前,由建设单位制订业主临时公约。故本题选a,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66页。
2.下列属于合同要约的是()。
a拍卖b广告c标价d投标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合同要约与邀请要约的掌握程度。选项a“拍卖”选项b“广告”选项c“标价”属于邀请要约。故本题选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1页。
3.物业管理招标是()。
a要约b承诺c邀请要约d反要约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要约的掌握程度。招标是邀请要约,投标是要约。故本题选c,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0一52页。
4.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a国家规定b省、市规定c合同约定d业主要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的掌握程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故本题选c,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6页。
5.下列不属于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a诚实信用b权利义务公平对等c业主占主导地位d合同自由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掌握程度。合同签订应遵循五项基本原则:①主体平等;②合同自由;③权利义务公平对等;④诚实信用;⑤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故本
题选c,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4~55页。
6.承诺必须由()作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a要约人b受要约人c第三方d要约人的代理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合同的承诺的掌握程度。合同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故本题选b,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2页。
7.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般采用()。
a书面合同b口头合同c事实合同d以上都可以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掌握程度。当事人双方协商成文后签字或盖章形成的合同书、协议书、契约书、公约等一般都属于书面合同形式,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
合同、业主公约等。故本题选a,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4页。
8.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开始生效,在此条件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
a继续生效b中止c终止d以上都不可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的掌握程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开始生效,在此条件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故本题选c,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8页。
9.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某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异议,该业主的反对()。
a成立b不成立c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d该业主可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物业服务合同特点的掌握程度。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主体,一般不可能在选择物业管理服务以及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方面形成一致的看法,其中的单个业主或部分业主,也不可能拒绝某种物业管理服务或某个物业管理企业。故本题选b,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7~58页。
10.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属于()之间的问题。
a业主与开发商b业主与物业公司c物业公司与开发商d业主与施工方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事项的掌握程度。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是前期物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环节,而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故本题选a,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7页。
二、多项选择题(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
1.合同要约构成要件有()。
a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b要约必须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c要约发出就生效
d所有的订约提议都可以构成要约
e要约不一定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答案】a 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的掌握程度。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①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②要约必须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内容必须
具体确定;③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故本题选ab,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1页。
2.下列属于邀请要约的有()。
a广告b标价c投标d拍卖e招标
【答案】a b d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合同要约与邀请要约的掌握程度。选项c“投标”是要约。故本题选a、b、d、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0~52页。
3.合同要件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有()。
a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b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c合同的内容的合法
d合同的形式合法
e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对等
【答案】a b c 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合同要件应具备的必要条件的掌握程度。选项e“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属于“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故本题选a、b、c、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3页。
4.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a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b诚实信用
c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
d合同自由
e主体平等
【答案】b c d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掌握程度。合同签订应遵循五项基本原则:①主体平等;②合同自由;③权利义务公平对等;④诚实信用;⑤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故本
题选b、c、d、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4~55页。
5.物业服务合同可因以下哪些原因终止()。
a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合同
b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
c业主委员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d物业管理企业被宣告破产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案】a b d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掌握程度。物业服务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①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合同;②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③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④物业管理企业被宣告破产;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本题选a、b、d、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60页。
6.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a协商b仲裁c诉讼d行业主管部门裁定e以上都可以
【答案】a b 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争议的解决方式的掌握程度。一般情况下,有争议的合同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依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件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题选a、b、c,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60页“明确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的内容。
7.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的条款有()。
a明确服务期限
b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具体、详细
c明确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d明确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e逐项写清管理服务项目
【答案】b c d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条款的掌握程度。要注意以下主要条款:①项目,及应逐项写清管理服务项目;②内容。即各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越详细越好;③标准,即各项目具体内容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④费用,即在前述的管理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下应收取的相应费用,故本题选b、c、d、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9~60页“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宜细不宜粗”的内容。
8.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常规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费不包括()。
a业主人身保险
b业主机动车的保管
c使用人的人身保险
d物业公共区域公众责任险
e业主财产保管费用
【答案】a b c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注意事项的掌握程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物业服务费不包含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保险、财产保管等费用,排除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保管等义务,故本题选a、b、c、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9页“对免责条款的约定”的内容。
9.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
a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b免责条款的约定
c违约责任的约定
d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宜粗不宜细
e以上都正确
【答案】a b 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注意事项的掌握程度。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①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②明确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③对违约责任的约定;④对免责条款的约定;⑤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宜细不宜粗;⑥合同的签订要实事求是;⑦明确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方式。故本题选a、b、c,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9~60页“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事项”的内容。
10.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体现在()。
a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
b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同
c服务内容不同
d合同期限不同
e服务质量标准不同
【答案】a d
【解析】本题考查的
是考生对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的掌握程度。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和合同期限不同,故本题选a、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8页“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的内容。
11.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
a业主b业主委员会c建设单位d物业管理企业e物业使用人
【答案】c 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的掌握程度。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和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故本题选c、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0页。
12.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期限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特点。
a期限明确b期限不固定c期限不明确d稳定性弱e稳定性强
【答案】a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的掌握程度。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和合同期限不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故本题选a、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8页。
13.前期物业合同中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这部分资金的()。
a续筹b管理c使用d缴存e保管
【答案】a b c 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的掌握程度。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这部分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故本题选a、b、c、d,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7页。
14.物业服务合同的特点有()。
a一般权多元化的物业管理区域是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b《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双方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要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c合同明确,业主或使用人要缴纳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取得一定的酬金或利润
d合同期限不确定
e只要通过法定的多数投票权数,所有业主都必须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责任
【答案】a b c 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物业服务合同特点的掌握程度。选项d“合同期限不确定”应为“有明确期限”。故本题选a、b、c、e,有关内容可参见教材第57~58页。
二、案例题
1. 某小区入住已五年,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a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已经到期。业主委员会试图通过招标的方式重新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一直未能顺利进行,a物业公司仍按照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业主王先生以物业管理合同已经到期为由不再缴付a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费。a物业管理公司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将王先生告到法院。请问你认为a物业管理公司能胜诉吗为什么
【答案】能胜诉,应判决王先生偿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合同的期限虽然已经届满,但业主委员会没有选出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也没有订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a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以原合同的标准对小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王先生作为该小区的业主,实际享受a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未提出异议,理应按约支付物业管理费。
2.刘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顶层的商品房,“人住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为维护小区整体形象和相邻住户的安全,业主不得私自封闭观景阳台,不得在窗户上加装防护栏。”人住后,刘先生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封闭了观景阳台并加装了防护栏。物业公司发现后要求其拆除。刘先生认为:这是自己的房子,自己有权利处理,拒不拆除。物业公司决定:对刘先生罚款2000元。刘先生拒绝交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采取了断水、断电、停止服务等系列“制裁措施”。双方矛盾十分尖锐,物业公司因此把刘先生告上了法庭。
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刘先生拆除封闭阳台的材料及防护栏并交纳罚款;刘先生承担此案的诉讼费。请问物业公司的各项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刘先生在此案中的不当之处物业公司在操作中的错误所在
【答案】
(1)a物业公司要求刘先生交纳罚款的请求无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b诉刘先生拆除阳台及护栏的请求应予支持;
c此案的诉讼费应由双方分担。
(2)业主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刘先生致小区整体形象和相邻住户的安全于不顾,擅自封闭阳台和加装护栏,不仅侵犯了其他相关业主的利益,而且违反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公约》的约定,行为不当。
(3)首先,作为物业公司不是行政管理部门也不是执法单位,无权罚款;其次,物业公司应依照合同约定,采取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矛盾,无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处理纠纷。
3.a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居住小区一期已经人住,当时的物业管理工作由a房地产开发商的物业部完成。随着二期开发的继续和人住的临近,a开发商找到b物业管理公司并与之签订了为期十年
的物业管理合同,将该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权承包给b物业管理公司。按合同约定,b物业公司要向a开发商交纳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每年20万元的承包费。请问a开发商与b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为
期十年的物业管理合同效力如何a开发商要求.b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的合同约定是否有效
【答案】(1)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故即便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合同,但是在此期间,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业主就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了。
(2)开发商对其所出售的房屋仅具有临时所有权人的身份,在房屋交付后物业管理合同的实际履约当事人是各个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代他人签署的合同,开发商借机会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归己所有,是侵犯实际履约人即业主合法权利的行为,该条款无效。
4.邵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一套住宅人住三年,每月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一个冬天的夜晚,邵先生回家发现,自家的钢制防盗门和木门的锁均已被撬坏,整个门毁坏变形,屋内一片狼藉。邵先生立
即打电话给物业公司,同时报警。经统计,邵先生家中被盗金钱和物品损失共计8万余元。邵先生认为,自己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巡逻的职责,家中被盗物业公司竟然毫无察觉,属于管理疏漏,应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在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无结果的情况下,邵先生对物业公司进行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人民币8万元。请问法院是否会完全支持邵先生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案】法院不会完全支持邵先生的诉讼请求,但会部分支持邵先生的诉讼请求。
失窃案件发生时,犯罪嫌疑人是以暴力的手段破坏邵先生家的两重门进入室内并盗窃的。这样长的时间内,保安员未能巡逻发现,存在疏漏,未能及时发现、制止犯罪,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有一定
责任。但是,盗窃是发生在室内,发现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故物业公司无需承担全部责任。
5.你是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委派你起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你认为前期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答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就是通过合同条款反映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主要部分为:一是合同的当事人,二是物业基本情况,三是服务内容与质量,四是服务费用,五是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六是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七是专项维修资金,八是违约责任,九是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
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主要差别在于:一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二是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具有期限明确,稳定强等特点。
6.你是某物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委派你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你认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第8篇 防护管理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__县_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亩,中幼林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东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__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林场(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
乙方:__县__乡__村__组或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第9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程序5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程序5
针对项目管理,我公司的合同管理程序为:
1 合同评审
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签订前要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是通过职能部门对合同中涉及各专业的内容进行评议,发现合同草案中的问题,将风险降低到最小化。合同评审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对外订的所有工程承包、发包合同均进行合同评审。
2 合同签订
合同评审结束后,公司经营管理部将各部门的评审意见反馈合同承办部门,待合同承办部门根据评审意见与对方磋商后,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依据《山西电建三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接受合同审查,合同审查包括合同条款审查、对方资质情况审查。
3 合同交底
在合同签订后,组织项目管理负责人员和技术人员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工程技术人员由十分牢固的'按图施工'的观念,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必须转变到'按合同施工'中来,按照合同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落实分解到分包商。
4 合同履行情况管理
公司在合同管理中要实行'合同履行'汇报制度。合同履行情况并不是单纯的结算、付款情况,它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结算、付款以及成本控制、物资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多方面的情况。了解合同履行情况,我们能够及时得到合同中出现的不利因素在现实中执行的反馈情况,从而修正措施。真正作到'事先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
5 工程索赔的管理
由于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有关单位、人员过失,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工期拖延,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待滞停工等情况,造成项目施工经济损失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索赔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部经营科负责组织实施。索赔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施工协议。其证据是指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包括:各种合同文件、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及声象资料、来往信函、会议纪要、气象报告和资料、工程进度计划、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工程备忘录和各种签证、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报告、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等资料。项目经理部各相关业务系统人员在发生索赔时向预算人员提供。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将索赔资料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存档。
6 运用p3、e*p、mis等先进软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先进的合同应用软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并合理利用资源,通过运用工具可以在分析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上找出偏离,通过不断调整合同实施,使目标相一致。
第10篇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最新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page]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___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第11篇 工程监理施工合同执行管理规程
1、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严格控制
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分包要进行严格管理。承包单位出于自身能力考虑,可能将部分自己没有实施资质的特殊专业工程分包,也可能将部分较简单的工作内容分包。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单位完成。
承包单位选择分包人需要提请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未通过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分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施工。
2、按合同质量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
(1)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建设单位对部分或者全部工程质量有合同约定外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与顺延。
(2)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达不到要求的,则与聚首,并要求承包单位返修。承包单位应按照建立工程师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单位承担翻修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建设单位原因达不到标准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向应顺延。因双方原因达不到标准的,责任由双方分别承担。
(3)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按合同工期进行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工程开工后,合同履行即进入施工阶段,直至工程竣工。这一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
(1)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承包单位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由承包单位提交一份上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同时监理工程师还要进行现场的实地检查。无论实际进度是超前还是滞后于计划进度,只要与计划进度不符时,监理工程师都有权通知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以便更好地进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承包单位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修改进度计划并提出相应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由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所有的后果都应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监理工程师不对确认后的改进措施效果负责,这种确认并不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的批准,而仅仅是要求承包单位在合理状态下施工。因此,如果修改后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承包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由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合同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ⅰ 建设单位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ⅱ 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ⅲ 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及危及人身安全。
ⅳ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ⅴ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如后续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工程停、缓建;地方法规要求在某一时段内不允许施工等。
无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在发生暂停施工通知后的48h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单位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承包单位实施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收到复工通知后的48h内给与相应的答复。
停工责任在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向应顺延工期;如果停工责任在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延期的管理
施工过程中,由于社会条件、自然条件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是否应给与承包单位合理延长工期,应根据合同责任来判定。
①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书面工程延期意向报告;承包单位因按合同约定,提交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工程延期事件终了之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
② 监理工程师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因:
工程延期事件属实;工程延期申请依据合同条款准确;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再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是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经确认顺延的工期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如果承包单位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确认结果,则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4、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变更,施工中承包单位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不允许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
(1)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经项目监理部签转。必要时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2)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变更文件,提交建设单位,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3)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专程建设单位,需要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转项目监理部。
(4)承包单位只有收到项目监理部签署的《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
(5)如有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单位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建设单位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6)导致合同工期延长的,工期相应顺延。
(7)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便于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
(8)确定变更费用价款的程序
承包单位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可提出变更涉及的追加合同价款的要求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承包单位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未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单位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14天内,对承包单位的要求以与确认或做出其他答复。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资承包单位的报告送达14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因承包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单位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
确定变更价款时,应维持承包单位报价单内的竞争水平。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单位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确认后执行。
5、工程量的确认
由于签订合同时在工程量清单内开列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实际施工可能与其有差异,因此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或核实,按照承包单位实际完成永久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1)承包
单位提交工程量报告
承包单位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本阶段(月)已完工程量的报告,说明本期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和工程量。
(2)工程量计量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单位的报告7天内,按设计图纸和已完工程量,并在现场实际计量前24h通知承包单位共同参加。承包单位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果承包单位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量计量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对照设计图纸,对承包单位完成的永久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因此,属于承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包括超挖、涨线)的工程量不与计量。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与计量。
6、支付管理
(1)合同价款的情况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施工中如果遇到以下情况,合同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调整:
ⅰ 投标工程量计算误差超过5%的部分。
ⅱ 单份洽商造价超过3000元或者单份设计变更造价超过1500元进行调整。
(2)调整合同价款的管理程序
发生上述事件后,承包单位应在情况发生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的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3)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合同管理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算情况和修复情况。建设单位应尽力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
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发生,承包单位应每隔7天向监理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12篇 公路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1、招标:是指招标人(下称业主)对自愿参加某一项特定工程项目的投标人(承包商)进行审查、评比和选定的过程。
2、投标:承包单位在同意建设单位拟定的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项条件的前提下,对招标项目进行报价。
3、报价:是投标者承包工程的预算造价。
4、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按项目建设程序分类:1)项目开发招标2)监理招标3)勘察、设计招标4)工程施工招标5)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5、项目总承包招标:即选择项目总承包人,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招标;其二是指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招标。
6、工程分标的考虑因素:1)工程特点2)工程造价的影响3)资金筹措的安排4)工地现场的管理和工程各部分的衔接。
7、投标人须知的主要内容:
㈠总则:1)项目概况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4)投标人资格要求5)费用承担6)保密7)语言文字8)计量单位9)踏勘现场10)投标预备会11)分包12)偏离
㈡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组成2)招标文年的澄清3)招标文件的修改
㈢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组成2)投标报价3)投标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备选投标方案7)投标文件编制
㈣投标: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2)投标文件的递送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㈤开标:1)开标时间和地点2)开标程序
㈥评标:1)评标委员会2)评标原则
㈦合同授予:1)定标方式2)中标通知3)履约担保4)签订合同
㈧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重新招标2)不再招标
㈨纪律监督: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5)投诉
㈩需要补充的其他要求
8、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区别:合同专用条款是针对某一具体工程的需要,对合同通用条款进行具体化,修改和补充,以使整个合同条款更加完整、具体和适用,是通用条款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9、技术规范的概念:是招标文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详尽而具体地说明了承包商履行合同中应遵守的质量、安全、工艺、操作、程序等规定。
10、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及其作用:就是对合同规定要实施的工程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等列在一系列表内。作用:1)供投标人报价用2)工程实施过程中,每月结算时可按照表中已实施的项目的单价和价格来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3)在工程变更增加新项目或索赔时,可以选用或参照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来确定新项目或索赔项目的单价和价格。
11、工程量清单的主要内容:1)说明2)工程细目表3)专项暂定金额汇总表4)计日工明细表5)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12、计日工的概念:也称散工或按日计工,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一些临时性的或新增加的项目需要按计日(或计时)使用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时,则应按承包投票时在计日工明细表中填写的费率计价。
13、评标报告包含哪些内容:1)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2)招标过程(包括资格预审和开标记录)3)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办法、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以及废标说明)4)评标结果5)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记录
14、不平衡报价的概念与做法:不平衡报价是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可以在中标后尽早收回垫支于工程中的资金并如何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但要避免时高时低现象以免失中标机会。做法:1)对能早期结账收回工程款的项目(如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报较高价,以便资金周转;对后期项目(如装饰、电气设备安装等)的单价报价可适当降低些2)对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其单价报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报价可降低3)对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但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内容不明确的,其单价可降低。4)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软基工程中的开挖淤泥等)。其单价宜高5)对于暂定的、其实施可能性大的项目,可定高价;估计不一定实施的工程,可定低价6)零星用工(计日工)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表中的工资单价。
15、投标报价计算步骤:1)工程量清单拆分2)工程定额选用与定额调整3)工料机及单价计算4)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综合费率及利润率、技术装备费费率、综合费率5)以工程量清单所列计量项目为单元,计算该计价细目的“分项工程费计算表”6)分析计算摊销费,确定计价细目综合单位。7)单价重分配与降价系数的确定(报价决策)
16、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说明要点如下:1)设备、人员动员周期和设备、人员、材料运到工地现场的方法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3)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4)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5)冬季和雨季的施工安排6)质量、安全保证体系7)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7、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包含哪些内容: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8、投标文件包含哪些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承诺函1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9、交通部的标准文件与九部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关系:交通部的标准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特点和管理需要而编写的,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关于公路工程的细化。